回過頭來說史蒂夫。10月11日,史蒂夫被押送到科倫坡地方法院出庭,聽宣。法庭作出決定:繼續拘押,等候引渡遣返程序的啟動和完成。雖然隻是短暫的出庭,史蒂夫卻看到了滿屋子的新聞記者和攝影鏡頭。他心涼了,心驚了,因為這些新聞鏡頭意味著他的形象和容貌,很快會鋪滿悉尼街頭的每個售報亭,地攤兒,進入每家每戶,每間辦公室,每個人的眼簾。其中也必將包括巴希爾,弗麗達。
在科倫坡,史蒂夫被關押在安保級別最高的監獄裏。跟他同屋的,還有其他5個人,全是政治犯。這五個人,在1959年參與刺殺了當時的錫蘭總理班達拉奈克。(注:那之後,中國人民的好朋友,毛主席的超級粉絲,班達拉奈克夫人,於1960年,1970年,和1994年,先後三次當選斯裏蘭卡總理。班達拉奈克夫人並且也是世界上首位通過選舉產生的女性國家領導人。)
想當年,班達拉奈良夫人幾乎年年訪華。而毛主席的另一個超級粉絲,當然非柬埔寨的西哈努克親王莫屬。嗬嗬。
這五人幫當中有一位,是錫蘭國家前海關關長,高級督查。(據說就是他,向暴徒們提供了射殺班達拉奈克先生的槍支。)史蒂夫跟他套近乎,兩人的關係很不錯。前督查願意給史蒂夫當參謀,幫他過目法庭文件,提出可供選擇的不同回應方案。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他們倆在監獄裏共處了40天,也算是患難之交了。
悉尼警方這邊,麵臨的困難,是澳大利亞和錫蘭之間並沒簽署過引渡條約。這使整個過程操作起來非常的麻煩,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兩國政府間的互信。而錫蘭新政府,外交上正漸漸疏遠英美,走近中蘇。剛上台的班達拉奈克夫人,還在組織調查被關在牢裏的那些刺客,他們的背後,跟英國情報機關的間諜之間,是個什麽關係。
慎重起見,10月17日,悉尼中區法院搞了一個引渡聽證會。把警方所掌握的證人,證據拿來,通統過一遍。法庭認為證據充分,便可以裝訂成冊,形成引渡文件,遞交上級機關審批,一級一級呈報,直到連澳大利亞總督都在文件上簽了字。還要拿去州議會公證,並取得外交部的背書,最後,才由道爾警長提著文件上飛機。憑這一箱子文件,去把史蒂夫要回來。
在科倫坡,道爾警長向錫蘭最高法院遞交了澳大利亞總督的請求信,和引渡聽證會文件的原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找出來的是一部錫蘭國會1881年通過的法律——逃犯執行法1881。大法官然後表示,澳大利亞方麵所準備的這些文件,基本符合該法所規定的條件,準予啟動引渡程序。
科倫坡的監獄裏,史蒂夫也從自己的律師那裏得到了一整套引渡聽證會的證據文件,開始跟前督查研究起來。
前督查仔細地看完了由60多證人提供的證詞,以及警方出示的物證圖片。然後,很遺憾地告訴史蒂夫:這簡直就是鐵證如山啊,你丫一點兒機會也沒有。他們初步商量的結果:史蒂夫綁架了小格雷姆,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由於澳大利亞並沒有明文定義的綁架罪,而如果套用其他的罪名,處罰是不是會減輕?至於孩子是怎麽死的,史蒂夫則一口咬定:那完全是個意外。
10月31日,錫蘭最高法院也搞了一個引渡聽證會。道爾警長做為唯一的警方證人,在法庭上代為宣讀了所有控方證人證詞,並出示了物證圖片。大法官然後批準將史蒂夫移交遣返,理由是悉尼警方證據確鑿,史蒂夫應該受到審判。
史蒂夫本可以對聽證會的遣返決定提出上訴,但他沒有這麽做。11月19日,在兩位警長的看護下,他被帶回到了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