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專案組堅決跟進了案件的另一條線索。找1955年產福特車這條線索,方向無疑是正確的。可是,在決定下一步如何排查每一輛車的時候,又走兩岔兒了。根據經驗做出的判斷是,綁匪一定不會開著自己名下的車整這麽一出驚天大案。對於犯罪份子來說,連普通的小case都要偷一輛車用來做作案工具,甚至這偷來的車都還要再套一副偷來的車牌,逃避警方追查,這幾乎是常識了。甚至,案犯是將作案車輛改噴(成別的顏色)或改裝的,也不少見。所以,專案組的頭兒,想當然地就做了一份問卷下發,眾警員在電話聯係或實地走訪車主時,人手一份。除了搞清楚車主的身份信息,問卷上主要就兩個問題:1)在案發期間,您的福特車是否被盜或有人借用?2)案發前後,您的車是否曾改噴,或改裝?這樣一來,要幅員廣闊地去找那四千輛福特車。比較僅僅專注於藍色福特,戰線一下子就拉得很長。
如圖:一輛同款1955年產藍色福特Customline轎車。
如果按照專案組正常的進度,要訪問到那輛車牌照為AYO382的福特車主史蒂夫,可能還需更多的時日。但是,一名資深探長的一個細節關注,提前把專案組的注意力指向了真正的罪犯。
這名資深探長名叫雷·凱利。雷那日,8月21日,開警車行駛在街上,迎麵看到一輛藍色的福特1955款,男性司機。一想到格雷姆專案組正忙著排查,他可以順手幫個忙,於是趕緊掉頭,閃燈,鳴笛,叫停了史蒂夫。
史蒂夫起初以為是自己有違章,但其實不是。雷探長告訴他悉尼兒童綁架案專案組對此款汽車感興趣,要他提供聯係方式,方便調查。這突如其來的跟警察正麵遭遇,並且還是為了綁架案,把史蒂夫嚇尿了。看新聞,警察在找所有的一切,就是沒提要找車啊?嗯,也提了,可當初要找的,有克萊斯勒,道奇,霍頓,,,根本不是福特啊?(好在專案組一直沒有向媒體透露警方在查福特車,要不然史蒂夫肯定銷證據,換車,就不會有今天這一出了。所以說,嚴格的保密措施,是警方偵破大案要案屢試不爽的法寶之一。媒體要利用,掌控,但絕不能是不經意地走漏風聲。)故作鎮靜的史蒂夫,不敢給家裏的聯係,而是把單位的聯係留給了雷探長。
三天後,8月24日,專案組的布萊恩·道爾警長,帶上一名警員,按雷警長遞上來的聯係,到老虎機廠電鍍車間找史蒂夫。這時,距鄰居向警察通報史蒂夫的可疑跡象雖然已經過了5天,但由於執行排查的這一組,和接聽熱線電話的那一組,之間並沒無有效的關聯溝通,他們此行,也僅僅是來做例行的藍色福特車主調查。這一回合的證麵遭遇,再次讓史蒂夫從警察掌心滑脫。
與其說是道爾警長有備而來,倒不如說是史蒂夫對應該如何應付道爾警長一行早有準備。他坦承自已不久前剛買了一輛福特車這一事實,暢談自己是三個孩子的爸爸,痛說移民澳洲前在納粹占領時期的革命家史,,,至此已經基本消除了來訪警察的任何存疑。最後,道爾警長例行問道:7月7日,這一天你都幹了些啥?
啊哈!那天我能記得非常清楚,因為要搬家。早上8點起來,10點送夫人出門,她和孩子打出租車去的機場,然後就是搬家公司的人來車搬家,直到下午。我這福特車,當天就沒出過車庫。早間我去了一趟五金交電商店買鐵線,開的是那輛格哥摩,而且也是直去直來。什麽?邦迪?惠靈頓街?那天我根本不可能上那兒去。沒有,沒去過。
接下來,道爾警長為了慎重起見,打電話到機場核實,史蒂夫的夫人瑪格達當天上午帶倆孩子飛布裏斯班確有其事。還又跟工廠老板聊了聊,證實了史蒂夫的確是請了假要搬家和去度假。其他方麵似乎也沒有什麽疑點。這個福特車主,雖然是口音濃重的東歐人,但已然可以和其他成百上千的車主一樣,在排查名單上打勾,勾銷了。
我知道有一招,不知此二位警長當年是否曾用在史蒂夫身上。那就是,隻是隨便問問,進一步向史蒂夫提出,是否願意讓拍張照?好拿去給那孩子的母親認一認。然後觀察對方會做出何種反應。這應該是成本很低的一招。不問白不問。問了,如果遭到拒絕,便更有理由懷疑。而如果對方同意了,等把照片曬出來,史蒂夫的死期也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