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阿豬的博客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紀實
正文

新西蘭警察的煩惱 - PCA

(2011-08-17 19:22:36) 下一個
 

有過一位學生哥,酒吧裏,稀裏糊塗地,腦袋讓醉鬼砸了一酒瓶子。當時場麵很亂,丫抱頭鼠竄,僥幸脫身,逃離現場。等第二天明白過來,自己才是受害人,便急忙趕來警局報案。當時擺出的證據,居然是凶手清晰的照片,是從凶手的 Face book 網頁上蕩下來的。告說是案發當時有看到攻擊他的人,與他從前的一個同班同學象是熟人,於是從網上就人肉出了這凶手的照片。

 

這是一個典型待查案。我手裏拿著凶嫌的大彩照,查是不查?怎麽查?查當然可以查。聯係 Face book 網站,也許能拿到那家夥的注冊資料比如Email地址,由此再查寬帶提供商,最終能獲得其支付賬單使用的真實資料。再查住址,希望他還仍舊住在那裏。不然,再接著查。警察也人肉,並且更在行。

 

我去了那間酒吧,找到經理,查看當時酒吧內的監視錄像。確實很亂,很擁擠。找不到砸酒瓶的片段,看不出誰是誰非。回頭我就給學生哥去了個電話:前提是你傷得並不重,不用看醫生,不用縫針,不然案子也不會扔在我這兒,重案組早就接過去了。

 

人呢,我覺得人不是找不到,如此這般,就找到了。問題是值得動用這些資源嗎?沒有錄像證據,缺乏在場證人,你倆素不相識,無怨無仇,那位是胡作非為於半醉半醒之間,而你,是否也喝高了?,,,他若否認襲擊過你,就會形成你倆當庭對質的局麵。除了你腦門兒上早已愈合的,用放大鏡才能看見的一點疤痕,你是半點兒證據都沒有啊。

 

那,警官,那他要是認了呢?我沒支聲,等了三秒,他說:嗬,他要認了就怪了。

 

在新西蘭,這案子,隻能撤,勸退。同樣的傷痛,如果對方隻是動動拳頭,那叫肢體攻擊(Assault Manually),最高刑期兩年。依警察偵辦程序,考慮資源規模,可予以備案,不破案。而拿酒瓶子砸人,同樣的傷痛,犯的是重罪,叫使用凶器攻擊(Assault with Weapon),最高刑期可達七年。這樣的案子就必須窮盡線索,追查元凶,就必須有個了斷。案子能破為何不破,必須有個說法。誰來擔這能破不破的責任,在兩年和七年的不同刑期之間,存在誤區。

 

平時,我們警員比較頭痛出現的投訴,就是類似於:他揚言要宰了我,她發短信給我,揚言要找人把我做掉,或者,他說了,要殺我全家。更模糊的是暗示:他叫我從今往後要小心,走著瞧。還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更何況他跟黑幫那麽熟,,,

 

從嘴上說說,出口惡氣,到認認真真,說幹就會真刀真槍地幹,警察需要做出自己的評估。隻要還沒出事兒,就很難猜斷此人究竟是光說不練假把勢,還是真真挪威殺人魔。

 

嚴格說,凡立案為發出行凶恐嚇的,最高刑期七年,因此必要追查。一經證實,判做牢都有可能。而一般威脅,輕則警告,奉勸其善罷甘休,離當事人遠遠的。重則逮捕法辦,下保護令,處以刑罰。

 

兩口子拌嘴,聲音超大,鄰居把警察給叫來了。這屬於家暴範疇,無論情節再輕,亦需向警局專設的家暴辦做完全報導。十幾頁的大表問卷拿出來,當場詳細填報。完了回到局裏,前科後續,逐案疊加。最終形成的文件卷宗,比較中國的人事檔案,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警員們最擔心的,就是吵架雙方,火頭上撕破臉,互相惡毒攻擊,嘴無遮攔。甚者,嚴重誇大事實。比如太太說:警官,他打過我,還打孩子。話音沒等落地,那邊先生的嗓門兒更高:打了,怎麽啦?打你活該。得,倒黴的是我們,辦案警員。

 

要知道,這一對一答,案情和證詞就全齊了,追不追究呢?是即刻展開調查,錄口供,還是裝作沒聽見,小事化了?查吧,你今天立案,抓人,明兒人兩口子好了,好得沒人相信他們會吵架。過後你如何向法官大人解釋自己當初並非小題大做?不查吧,過段時間真要出什麽大事兒了,上麵問責下來,是你沒把握住危機苗頭,沒及時做出回應,認栽吧就。

 

所以,怪怪的,往往我們走進此類情節輕緩的家暴家庭,如果這邊說動手打了,就會企盼對方別他媽的認。如此,就可以匆匆填好表格,走人,奔向下一個現場。等收隊回到警局,大家夥兒互聊的時候,就會說:今兒他媽的好險,那家夥差點兒就,,,認了。我當時手捂腦門兒,生怕他認。就差沒上前去捂丫的嘴了。

 

有一回,我好不容易下定決心,將那男的帶回警局按出手打人給法辦了。沒料到,在拖拖拉拉的法庭程序期間,那婆娘又給丫生了一娃。等終於出庭的時候,小兩口抱兒摟女的,蜜得難舍難分。才沒兩分鍾,法官大人就敲錘子喚退堂了。警方隻好撤訴,算白忙活。

 

可見,警員們每天都要作出形形色色的猜斷,如同打橋牌:做莊在南,缺張老K,在西在東,是敲是飛,,,張張關鍵,步步為營,都影響到最後的勝敗。而辦案又大大不同於打橋牌:要更廣泛地使用安全打法,以不出勺子,不出漏子為前提。無論是小勺子還是大漏子,都不能出。否則,就有可能會鬧出亂子來。

 

對警員來說,最大的亂子當屬接到投訴,被令行接受調查。由於猜斷錯誤,或沒有實施安全打法而引來投訴的,大有人在。當然,最多的投訴大致有三類,一是指責警員武力使用過當;二是懷疑警員辦案態度不端正,執法不公正,程序上有漏洞;第三就是因對最終的司法結果不滿意,而責怪警員玩忽職守。

 

新西蘭警方有一個獨立接受投訴,對警務人員提起調查的專門機構,叫警監局。一個投訴調查發布下來,我們稱之為一個PCA(即警監局,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的縮寫)。幾年警察幹下來,從未收到過PCA的幾乎沒有。就連我,如此之友善且慣用安全打法,竟也於最近接了一單PCA,破了從警五年無投訴的光輝記錄。

 

一個惡霸毛利女人,帶著兒子到警局來投訴,說是被人打了。那氣勢洶洶,得理不饒人的架勢,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惡人先告狀。那十五歲的兒子,塊頭不小,站起來差不多有我這麽高,什麽人居然敢招惹這一對兒?再一查係統,果然這女的有案底。曾經是黑幫打手老婆的她,現在雖然成了單身媽媽,可骨子裏仍然下三爛。

 

一個印度人開的街角便利店,就在她家隔壁,鄰裏關係之緊張,可想而知。這邊天天找茬兒,那邊一忍再忍。搞得店家在店前立招牌,擺報架花籃啥的,都隻敢用半邊的門臉兒;而商店門前的監視錄像鏡頭,卻要對著她家那半邊空間,以免有啥事兒了,別說不清楚。

 

今兒終於有朋友敢站出來,替店主抱打不平。此人也是印度人,牧師,四十來歲,常到店裏來買煙卷兒的。當時看到那女人把汽車停在家門口,將人行道給堵上了,就覺得她欺人太甚。要你就停進自家院兒裏,或者停馬路上的停車位,停人行道你不是故意是什麽?

 

跟店主在店裏嘀咕了半天,終於大著膽子,替人出頭,拿出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的勇氣,走出來,走過去,請她挪車,讓道兒,捅這個馬蜂窩。

 

媽了個巴子的你算老幾!?敢他媽跟老娘過不去?過不去是嗎?過不去你丫繞著走啊,發克猶!滾回你丫斐濟去!(新西蘭的印度人不少是從斐濟移民來的)

 

十五歲的兒子更是衝上前來:你丫滾不滾?不滾是吧?滾開!發克歐伏!猛一把將他推開。那印度牧師滿臉漲得通紅,難當其辱,豁出去,跟這娘兒倆拚了。當時三人扭做一團,打出了監視鏡頭,兩分鍾後又打進鏡頭,才被圍觀的群眾強行拆散。

 

以上案發過程,乃是我,在警局麵談室裏,聽著,記錄著她的一麵之辭,腦袋裏浮現出來真實情景。鬼才信她的一派胡言:我臨時的,隻停一會兒,裝東西上車。那阿三上來張口就開罵。兒子怕我吃虧,夾進我們中間,果然被他出手打中。看,看,這臉上的紅印兒,這被撕破的校服,,,你們警察死等都不來,倒叫我們來報案。這阿三暴徒,若不將他繩之以法,我,跟你們警察沒完。

 

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彰顯PCA的跡象。再安全的打法也沒用。

 

印度店主,才不會配合警方,把替自己出頭的牧師給賣了。那牧師,一聽說警察來找過他,也躲了。沒等過幾天,我就收到選區議員辦公室秘書的來信,追問辦案進展。這潑婦此前一貫是案犯,老讓警察揪住不放。此番好不容易當一回受害人,當然也不撒手了。

 

因缺乏旁征,印度店的監視錄像成立關鍵證據。社區警員專門替我去看了當時的錄像,如前所述,兒子先推人,然後三人扭做一團,打出了監視鏡頭,兩分鍾後又打進來。誰是誰非,難解難分。

 

等那牧師避過風頭以為沒事了又來小店買煙的時候,被她跟蹤,一邊給警察打電話。說:上次打我兒子的那混蛋王八蛋,我正跟著呢,快來抓人啊!這回警察來是來了,但僅隻問清楚了聯係電話和地址,並沒有抓人。她又不依不饒了,我則又接到了議員秘書的電話,,,

 

把印度牧師叫到警局問話,他直呼冤枉:那兒子五大三粗,比俺還高半個頭,體重更是成倍於俺,,,俺一個抵擋他倆,能活出來就不錯了。我問他,如果不覺理虧,為何不主動跟警察說清楚,而要躲,要等我們去找你?且對方畢竟是婦孺和身著校服的孩子,叫你繞著走,你就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你卻推都推不走,說打就打。你,是有備而來的吧?

 

就這樣,我實施安全打法,把他給法辦了,省得那潑婦繼續糾纏。結果,案子交到公訴人那裏,因證據明顯脆弱不堪,警局最終隻得撤訴。她當然不會滿意這樣的結果,我因此在結案一個月之後,接到了從警以來的第一個PCA

 

老警阿豬

一一年八月

新西蘭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