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畢業出來的新人,隻有極少數能直接分到交警隊或團隊警幹活,其餘絕大部分,皆須從刑警隊外勤做起。知情的學警如是說:幹外勤雖是必經之路,但卻是硬碰硬。而交警隊和團隊警則屬於軟著陸。
其中最容易起步的是去交警隊的移動測酒組,又叫測酒車。該組人員,很單一的工作,就是到處去設卡,檢查過往車輛和司機,重點打擊酒後駕駛。全組工作,圍繞著一輛測酒車展開。車上有全套的設施,相當於將警局的一個測酒操作間做成移動式。
無論是去交警隊或是團隊警,工作內容都相對單一,服務對象也相對固定。如此,新手對執法程序和文件組成,能重複地,成套地吸收,消化。不似跑外勤,一上來就形形色色,千變萬化,漫無頭緒地接案子,抓人。個中差別,說得玄乎點兒就像當年參軍,到警衛排站軍分區的門崗,和下連隊進野戰排上前線跟敵人拚了,完全是兩回事兒。上前線立功的機會多,可無端做鬼的機會,也多啊。
明眼人都看得出此一貓膩,潛規則。其實,西方,不,這新西蘭的皇家警校畢業生分配,跟咱中國從前的大學生分配,沒球兩樣。但凡學校要保的人,比如在校時已經樹立起來的所謂尖子,前三獲獎者,就盡量尋摸一個能軟著陸的位子給他。免得一上來就出大勺子,校方也跟著丟份兒。
我一個班裏的,分大惠靈頓地區的有八位,其中三人到城中分局報到:我一個,進大組,出外勤。另外兩人,一男一女,男的去了測酒組,女的去了團隊警,軟著陸。
警校畢業典禮之後,有兩個星期的假,完了就去警局上班。身上的穿戴裝備啥的都沒變,還是警校發的那身行頭。唯一的不同,是肩章上沒了學員倆字兒。老百姓看穿製服的,看不出啥區別。來一穿警服的,就隻當是個警察。所有的警察,都一個樣。可咱自己知道,從今往後,這身製服就不再白穿,該銬誰就他姥姥的銬誰,銬你沒商量。
這感覺,有點兒像那些考駕照的,當初拿著學習執照開車,不免有點兒心虛,患交警恐懼症。待到拿下正式駕照了,開的還是那輛破車,車技長沒長另說,可老子誰也不慫。兜兒裏揣著本兒,本質不同咧。
報到頭兩天,要先熟悉情況。局頭帶著哥兒幾個繞著警局大樓轉悠,聽介紹;各關鍵部門的警長主任啥的,題講該部門與外勤大組的協調關係。我這撥兒新到的人,又壯大了兩個。一個曾經是警察,後來辭職出去撈,這會兒外麵不好混,又回來重操舊業。另一個,新近從澳洲舉家遷移,墨爾本曾經的探長。
我們的導遊,是局座親自出馬擔當。那天,走著轉著,局座斜眼瞅著我,忽然就把哥兒幾個領進了警局車庫。抬高了聲調,他教我們排著隊看車庫內車道兩邊牆上的劃痕。你們都給我好好瞧瞧,別以為是個警察了,車技就牛逼。誰要是撞壞了我的車,(他指的是警車)看我不立馬休了他。
這個小插曲,事後我才知道,隻是衝著我來的,史無前例。其他幾個,則是跟著我受羞辱。當中不服的,到處打聽,可局裏無論新人老警,對此舉均聞所未聞。直到有一回,我遇著幾個高管,聊起這事兒,才得知緣由:我之前,一個畢業分到奧克蘭的華裔警員,報到上班尚不足月,警車開出去就撞報廢,還上了新聞頭條。那局頭,因我也是亞裔而出此有種族歧視之嫌的損招。
在重案組聽重點介紹,主任探長講破案手段時,舉例說明,把小有名氣的案件一一點到。其中一個例子,說的是警局每周二在早報固定版麵上刊登在逃案犯的照片,民眾線報踴躍,熱線電話打進來,案犯無處躲藏。兩年前,主任探長如是說:就有一位熱心的店主,看報紙認出了照片上的案犯。該店主然後相當的配合,將案犯引到商店,穩住,使重案組得以一舉抓獲在逃兩年之久的要犯。
下麵,我舉手,主任探長請講。嗬嗬,主任,在下便是您剛才所說的這位店主。(阿豬另有一篇《小偷,你好!》講述捉拿該案犯即時之情景。)主任趕緊證實,眼前這位,報到新人,對對,手機店的亞裔店主,,,歡迎歡迎,哈哈!你叫?,,,阿豬,很久以來,這是我每到給新人做介紹時必講的案例。巧合,巧合啊。我心說,哪裏是什麽巧合,是必然,是注定。
每個新警察,都有形形色色的第一次。第一個逮捕,第一次拔出武器,第一次出勺子,犯錯,頭一回出庭作證,頭一回勘驗死屍,頭一回處理車禍,,,我身邊的警員,每每故事說出來,都一個比一個可歌可泣。而我初上崗時,並沒有遭遇到任何的驚心動魄,能想得起來,與第一稍稍沾邊的,隻有兩件事,兩件小事。
第一件小事,是我的第一張交通罰單,一張沒開出去的罰單。
新西蘭警察正常開罰單,過程是這樣的:首先觀察確認司機的違章行為,比如超速,闖紅燈,沒係安全帶。然後輪流作主,這個司機你上前詢問,下一個則該輪到我出馬。上前的人,查人查車查駕照。後麵這位,機警觀察,隨時準備也上前。如無特殊情況,不需要兩人都上前的,後麵這位就會利用空當,節省時間,先行幫搭檔填寫罰單。等上前的人問話完畢回來,那罰單已填好大半。除司機個人信息外,有違章地點,車牌號,日期時間,所犯交規條款等。
這裏,關鍵是要確定違章行為。決定罰還是不罰在先,上前詢問在後。也就是說,當警察邁步出警車時,處罰決定已經做好。與司機的對話,也將圍繞著已經做好的決定展開。之所以要嚴格遵守這個次序,目的就是要避免後麵的混淆和猶豫不決。警察一旦開腔,即代表法律,界限分明,因此必須口氣決斷,不容對方半點置疑。
比如測出司機違章超速,罰還是不罰?各人尺度不同。在50公裏限速區,按規定是60公裏不罰,61開始罰。給司機10公裏的上浮餘地。但有的警員會再放鬆尺度到62公裏,63公裏,甚至65公裏。一般地說,交警隊的警員執法尺度要嚴一些,61公裏就開罰。當警長的,出於要做表率,在有警員隨從的情況下,會嚴一些。具體到我現在的尺度掌握,表達出來是這樣:62公裏不罰,63公裏開罰。風雨天氣對超過60公裏者均叫停予以警告,登記司機姓名。陽光燦爛的節假日,非繁忙地段,則可放鬆到65公裏。
有了這個足夠人性化的尺度,對違章者就不必再講什麽情麵了。測速63公裏,好,罰!管你是老是少,是男是女,是趕飛機,還是去醫院急診生孩子,是總理,還是平民。
好,回過來說我的第一次。當時測速63公裏,而且目測一直不減速。我邁出警車,戴好帽子,心中默念教科書裏剛剛教過的言辭。等走近前,那司機降下車門玻璃,我一看,傻眼了。這位是我的偶像,不,是全國人民的偶像,新西蘭國家橄欖球全黑隊的隊長。端坐在駕駛室裏,他目光注視著前方,連扭頭看我都不看。回答一切問題,承認一切錯誤,一副任勞任怨認刮認罰的樣子。跟這個大真人離得這麽近,當時口齒失靈利,渾身打哆嗦的是我。給他開罰單,相當於在上海給劉翔大哥,在成都給宇春同誌,來一張罰單。可了不得啦。末了,我強裝鎮定,用過份親切近乎於討好口氣說道:這次隻給你警告啊,超速絕對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為。便放他走了。
回到車裏,搭檔愣眼瞪我:幹嘛不罰?我罰單都填好一半兒了。我臨時編了個理由:丫是全黑隊的隊長,新西蘭最大的腕兒了,定能請得起難纏的律師,犯不著跟他過不去,是吧。再說了,明晚要踢澳大利亞,不給國家隊隊長一個好心情,輸了球,全國人民都不爽,我會覺得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
搭檔義正詞嚴地教育了我一番,就是前麵的這個先後次序問題。我再也無言以對,並以此原則指導後來所有一切交通處罰。如此簡單而又重要的原則,在警校學習交警事務的時候老師竟從未提及,可見課堂與實際脫節之大。
另一件小事,是我的手電筒,在上晚班的時候,忘在警車裏了。剛上班就丟裝備,怕別人上綱上線,把自己給拍死了,我於是往死裏找。徹底搜查了那輛警車,還把所有警員的小櫃子都勘查了一遍,最後查行車登記,所有在我之後摸過那輛車的,都成了嫌疑。
等找到是誰了,丫也承認手裏的電筒是我的,可就是不還回給我。這手電筒現在是我的了。他說。當時真不知道該怎麽辦,欺負人嘛,這不是明擺著。可畢竟這隻是警員裝備,不是私人財產,能拿他如何?隻好打報告,手電筒丟失,再請領一個。(這報告本該他打的,不是嗎?)
這手電筒現在是我的了。這手電筒現在是我的了。這句話後來被我一直不斷地重複著,警句呀。這件事雖小,給我的震驚卻不小。之前在警校衣帽間聽老師特別交代說有警察之間互相偷帽子的(那叫順,不叫偷。),我還不信。如今剛到警局,上來就碰上這種事兒。他說那話時那麵無表情的樣子,如好萊塢影片中爛警察那麽假,可又近在眼前活生生,真真切切。
警察怎麽了,警察也是人,也有不是東西,不是人的。前麵說到跟我一個班畢業,到測酒車軟著陸去了的那位,當警察一年後,偷別人的東西,讓人錄了像,罪名成立,給開除了。
小子跟人蝸居,合租房子住,人就老丟東西,老丟錢,錢包裏的錢。懷疑是他幹的,又不敢懷疑,這位是大警察啊,不靠譜吧?於是把電腦裝上鏡頭,把錢包就放在鍵盤上,錄像。結果清清楚楚,就是他!帥哥大警察,從人錢包裏拿了錢就溜出了房間。轉日警局來人,出示搜查令,搜了這小子的房間。結果找出來從前丟的不少東西居然還在他屋裏,人贓並獲,栽了。
關於報到上班的雜事兒,信馬由韁,就先到這兒。咱下回再聊。
阿豬
一零年二月
新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