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
那麽為什麽從未有西方著名人物挑戰這個一人一票的荒唐性呢?同時也沒有工會或民主人士要求企業至少是國企一人一票?
我也思考過很久……
首先什麽是民主?好像很初級的問題,其實沒有(公認明確)定義的。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 從字麵意思來看,代表主權在民,人(全)民做主。
“人民”的定義是什麽?最早雅典公民有資格投票,奴隸和底層除外。美國曆史上好像隻有納稅的才算,後來廢除了奴隸製,婦女也有了投票權……罪犯是沒有這個權利的,那麽智障呢,文盲呢,不(試圖)從事生產的呢?
那為什麽要全民做主,如何全民做主呢?現在通常是由多數進行統治(少數服從多數),但少數也不能被壓製(避免多數的暴政)。具體的民主(或者自稱民主)形式,實在很多。
我覺得民主是個手段,目的是為了大致公平。民主本身不能保證得出最優(甚至次優)解,但希望犧牲效率來達到製約(長期災難性後果)的目的。進一步的,大家不喜歡寡頭或者階級,至少不要固化。
公平的定義是什麽?好像過程公平比結果平均更現實。
是提高大家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更重要,還是公平更重要?這個depends。
民主不是自洽的,大家可以用紅寶書互相打架。
為什麽從未有西方著名人物挑戰這個一人一票的荒唐性呢?
其實是有的,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因為不“正確”)。
為什麽沒有要求企業(至少是國企)一人一票?
管企業和帶軍隊一樣,一人一票恐怕注定要失敗的,因為效率低下。沒有資源壟斷的話,國企都是要輸給私企的,因為效率低下,而且所有權經營權利益分配都不一致。
但是,一人一票在董事會裏有體現,至少理論上如此。然後董事會appoint管理層,whose responsibility is to maximize shareholders’ value. 現實中,所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意誌是否能成比例地反映到董事會裏,是個問題。另外,強勢董事會和強勢管理層都有,實際上勢均力敵互有勝負。
可比的例子,議會製裏贏得席位,然後任命政府的老大。其實底下的各級官僚,專業人士,也不能是一人一票的。美國總統(由選舉人)選出來的,大法官、參謀長、聯儲等等都是任命的,絕大多數公務員都是。任命的相對容易罷免,民選的比較難彈劾。他們在具體事物上的職責,屬於fiduciary responsibilty的範疇。
Steve Jobs 曾經被趕出Apple的。重返蘋果之後:他的股份很少,影響力很大;作風獨特令很多人難以接受,但毋庸置疑貢獻很大……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不是追求權利的製約,而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利益最大化,在國家的層次,沒法定義一個明確的目標函數。It's hard/impossible to define ownership either. 雖說“治大國若烹小鮮”,其實我們知道治理國家絕對不會比管個企業打個仗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