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薇說的大部分都是錯的,隨便查一下都可以查證:
1。AA原意原立法確實是不能用種族作為依據,但高院一係列判決已經說可以用種族作為依據,隻要不是quota
2。用種族做依據實際已經不是equal opportunity,而是race based opportunity
3。補償從來不是aa的法律依據,現在也不是;父債子還是違背美國立國憲法原則的,能做到的隻能是法律上重此一律平等,而不能讓白人再回去給黑人做一段時間奴隸這種愚昧的以牙還牙的叢林正義;千萬不要走這條邪路
4。用所謂的社會效應的“研究”來修改人人平等的法律是危險的;它給予政客和依附他們的“智團”“研究所”以一己主觀願望改造社會的機會,也製造寄生在政府稅收上愈來愈龐大的利益集團以各種分配資源的權力可以為自己謀私;曆史上其他國家不說,美國就是這種思路搞了很多所謂優生學的強製墮胎
5。不要去聽信任何補償、機會均等等聽上去有理,實際上是歪理的東西,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追求完全的曆史“公證”是不可能的,追求完全的機會均等也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用模子把所有的人,所有的家庭,所有的社會製造成完全一樣長相,一樣智商,一樣文化,一樣偏好的機器人
最後結語用一句再也明顯不過的經典語錄總結結束美國種族主義的唯一出路:The way to end racial preference is to end racial p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