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相對論,甚至都沒有什麽微積分,就是代數公式變換一下,就夠了。然而,大學畢業生,STEM專業,可以說90%以上是想不明白的。
比如有人懷疑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不是洛倫茲,龐加萊,銘刻司機的論文都寫出來了嗎?他們的論文數學更嚴謹,為啥大家都認為相對論是愛因斯坦的呢?
很簡單,因為愛因斯坦搞的是物理,民科司機搞的那個是數學。洛倫茲搞的雖然也是物理,但他就是沒想明白物理的道理在哪裏,龐加萊呢?這位數學大師,公認的可能最後的polymath,也是哼哧哼哧,搞了半天,好像狹義相對論的每一個論點,他似乎都提到了,但就是所有論文加在一起,也不是大家以後認識到的相對論。就像你中學裏,碰到難題,使勁十八般武藝,做出來了,什麽數學分支都用上了,一看就是高手。然後出來個鄉下來的同學,上來1+1=2,兩句話就把題目解了,而且把整個一類題目都搞成trivial了,這時候你才發現:你認為的高手實際上對問題的理解是表麵的,而鄉下同學才是一眼就看明白了本質。
甚至到了1908年,這位龐加萊同學的論文裏,還有明顯的錯誤,比如認為兩個相對靜止,但同時運動的人之間是不能保證對上鍾的,因為他腦子裏的絕對以太,還是沒有去掉。所以,他的問題不但是他並沒有搞出成為改變時空觀念的狹義相對論,甚至他直到1905愛因斯坦論文發表以後很久,對這個東西的理解都是有問題的。
用一句話概括: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改變了時空觀念,這是一個運動學的理論(Kinematics),而龐加萊和洛倫茲的東西,是一個關於電磁場的動力學理論(dynamics),他們的理論,形似狹義相對論,但並不能完全改變時空觀念,甚至需要假設質量是一個電磁學的結果,這是他所以最後還是需要一條假設:運動物體會縮短。這也是為什麽麥克斯韋爾方程在洛倫茲變換下的不變性,遠沒有顯示出狹義相對論的本質重要性。
否則,你想想,愛因斯坦1905年一個專利局的,沒有博士學位,誰會吃多了把本來屬於著名物理學家洛倫茲,著名數學家龐加萊的功勞,非要套給愛因斯坦。而且審稿的,就是普朗克,普朗克不是菜鳥,就一個專利局的,能忽悠他?
這也是為什麽,龐加萊以為相對論是洛倫茲發明的,洛倫茲卻知道,這明明就是愛因斯坦發明的。這也不是謙虛,洛倫茲和愛因斯坦是惺惺相惜的。而Pauli編物理年鑒,把愛因斯坦列為唯一發明者,這位也不是菜鳥,他二十一歲就出版了相對論教科書,被認為是狹義相對論的經典教科書,也被當時物理界認為是跟愛因斯坦差不多聰明的人。
那麽為什麽有那麽多人質疑愛因斯坦是發明者呢?
這裏麵有一個道理。就像一個魔術一樣,一旦拆穿,告訴你,而且你弄明白了,這東西的邏輯是如此自然,讓你以後就覺得:理所當然就是應該這樣的,以前你認為很直觀很intuitive的絕對時空,反而是明擺著肯定是錯的,因為邏輯上自相矛盾。
所以這以後,你就會覺得,其實你也許也能發明出來,看到任何看著很相似的論文,你就會覺得:他說得就是這回事嘛,我們大家都自然同意就是這樣的。所以他看Poincare每篇論文,都會覺得,哎,他這不是已經搞出來了嗎?而實際上不是的。
廣義相對論,其實也是一樣的,一旦把裏麵的基本邏輯講給你聽明白了,你就會覺得: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啊?怎麽可能不是呢?
這就是愛因斯坦牛的地方了,上帝的創造(姑且這麽說吧),其實一直就在人類的眼前,而且其邏輯是如此自然,你一旦明白,就會認為,不可能是錯的或其他方案。但偏偏就是幾百年,人類就是想不明白,等愛因斯坦挑明了,卻是如此一目了然。所以,愛因斯坦才是純粹的理論家,物理家。
而這當中,具體的洛倫茲變換,或者場論方程,其重要性反而很低。因為愛因斯坦數學比較差點,所以引力場論還搞了一陣子,以至於有人又以為Hilbert先發明了廣義相對論,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Hilbert數學比較好,一旦物理從愛因斯坦那裏學會了,馬上就把這個數學問題解了,而愛因斯坦多花了點時間。就好比愛因斯坦把物理的樓架子全搭好了,Hilbert上來搞了外裝修。外裝修固然重要,但這個樓的本質是架子。
說了那麽多,就是:物理雖然好像是數學,但實際上還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