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剛與孩兒他爸老彼相識,就聽他說自己最愛的運動是自行車。當時我暗暗撇了撇嘴,心說那算什麽東西。我一直無法理解老外們穿成五顏六色,撅著屁股吭哧吭哧有何好玩兒。尤其是那車座又細又窄,坐在上麵… …有些問題是不能問的,出於禮貌,我回應道我也很小就愛騎了。
等我真正見識到他對騎車的狂熱並開始反感時,一切都晚了。家裏車庫掛滿了形形色色的自行車,還時不時莫名其妙地多出幾個車輪、車架、零配件... ...一問又是剛從存儲公司取來的。原來多年間他陸續買了很多輛,無處放置就花錢送到外麵存著,自從有了房子便撒著歡往回搬,最後連地下室也見縫插針掛上兩個。如此這般對我唯一的好處是,它解決了我買鞋時他表示異議的問題,因為隻要聽我提到自行車,他就立刻鴉雀無聲了。
記得第一次和老彼出去騎車,他專門跑到車行幫我挑選頭盔、手套、擋風鏡、自鎖鞋、護腕護膝… … 在我的堅決反對下,他才沒執意再來一套專用車服。我才不想穿那緊繃繃的玩意兒呢,不就騎個車嘛,我沒自行車高時就用我媽的28永久學會掏襠,別說見,誰聽說過護這個護那個的呀。當然之後他熱情高漲地對我進行指導時,發現確是比我們搞得花哨一些。
老彼心愛的國際大賽,除了世界杯足球,就是環法自行車。前者是因為他們的國足太牛,算外因;而後者,則是出於發自心底的激情。他總借機提起自己的青蔥歲月,比如在大學自行車隊時,每天騎個上百英裏是家常便飯。穿過青山,掠過田野,時而烈日流火,時而暴雨狂風… … 我可以想象那一定很壯觀,但他實在找錯了對象,盡管我努力傾聽,也提不起溫度,隻能建議他既然這樣就去騎唄,湖畔、公園不有自行車道嗎。可說了半天,他都沒反應,慢慢我才明白,他覺得那些地方不過癮,最喜歡的還是公路自行車。
當我們從城裏搬到近郊後,到市中心有12英裏的距離。從此老彼嗅到了機會,在天氣好的時候,開始試著騎自行車上下班。初聞此景,我嚇了一跳,因為即使開車這段路也不算很近,騎車就太遠了吧。但我的疑慮顯然是多餘的,他變得愈發活力十足,天天騎車往返,把他那輛早已被自行車從車庫中擠兌出來的大馬力SUV徹底晾在車道上。
但是我倆之間圍此事的紛爭也漸漸多了起來。本來他就是個工作狂,加上騎車更早出晚歸,我工作之外家務陡增。盡管雇了小時工,我仍擔心他的安全。眾所周知,美國與歐洲、中國不同,很少隔出專用自行車道,司機一般也沒有與單車共享公路的意識。我在芝加哥居住多年,對它的環境很熟,每每看到自行車在汽車間穿梭,都忍不住心驚膽戰。畢竟血肉之軀較之鋼筋鐵骨,孰輕孰重不用一個腦細胞都能想得出來。
但是老彼對自己的車技非常自信,認為我的擔憂是沒有根據的。他還不知從哪找來一堆統計數字,證明騎車比我喜愛的滑雪還要安全,後者實際造成的傷亡率,是前者的多少倍雲雲。每天見他裝備得如同變形金剛一般跨上坐騎,閃電般就消失在小路的盡頭,我總有無可奈何的感覺,能做的隻有默祈他平安歸來。
一段時間後,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
有一天晚上,他是一瘸一拐地挪進家來的,紮著兩手,舉止怪異。原來他騎到不遠的臨鎮,從右側經過一排正在等紅燈的汽車時,一扇車門突然毫無征兆地打開,把他一下子拍翻,左手被汽車車門撞擊造成內傷,右手被自行車把砸中造成外傷,胳膊腿兒經過這番摔打自然也免不了變成青青紅紅的。也許怕我借題發揮,他表現得比較輕鬆。我盡管投去揶揄的微笑一抹,端湯送水並沒有耽擱。
不過令我不解的是,他爬起來後居然揮揮手就讓肇事者走了,連個不字都沒說,更甭提譴責了。他的解釋是事都出了,追究何用。況且那是一車老墨,擠滿了孩子,闖禍的那個和開車的男子都嚇得說不出話,估計連身份都沒有,不放過他們,還能怎樣。
雖然好人他做了,但一連數日他總聲稱手疼什麽活都不幹,我就比較惱火,讓他去找撞他的老墨來。他顯出很無辜的樣子,勸我不要這麽mean。我就不明白了,我多挨了許多累,然後我還mean,什麽世道啊。不過他騎不了車,我倒暫時少操一份心。
平靜了一陣後,老彼好了傷疤忘了疼,又開始重操舊業。不知是否我嘮叨的結果,他加入了個業餘自行車俱樂部,定時與一群誌同道合者聚會出行,回來就手舞足蹈地講述當天的曆程。因為有組織,目標大,路線好,貌似非常安全。
但是高興了沒多久,又出事了,盡管遭殃的不是他,但完全可以是他,而且後果更加嚴重。
那是個晴朗的周末,當他們風馳電掣地沿著一條通往威斯康星的公路北上時,一輛掛著拖車的皮卡從隊伍外側駛過。雖然前部過去了,但後麵的拖鬥搖擺間偏向路邊, 剮倒了一個騎車人,造成數輛自行車連環相撞。老彼因為刹車過急,飛了出去,落到前麵的人身上,所幸沒有受傷。但令他愧疚的是,墊底的那人比較瘦小,被救護車拉走了,好在後來聽說並無大恙。但被撞的第一個人卻沒有那麽幸運 – 他死了。無獨有偶,肇事的又是老墨。
於是老彼消停不少。之後因為經常出差,加上天氣變涼,俱樂部便漸漸不去了。不過蟄伏一冬,樹上剛剛冒出幾片嫩芽,他又躍躍欲試,恢複騎車上班。為了不使我反對,他給出了有力的理由:找到新的路線,走Roosevelt大街,道寬車少,絕對安全。說實話,他的愛好除了工作,隻有騎車,我明知無效仍叮嚀加囑托地隨他去了。
風平浪靜的日子過後,波瀾再起。
那天傍晚,他推車進門,臉色蒼白,神色惶恐,也不去換衣服,特別反常。我忙問他怎麽了,他吞吞吐吐地道出實情:剛才差點兒讓一幫小流氓給斃了。走Roosevelt, 要經過城、郊交界一個比較特殊的地段。那裏破敗的房屋,叢生的雜草,冷清的街頭,無不顯示出典型的黑人區特征。當時他正像往常一樣飛奔,突然在一個街角竄出一堆黑小子,不容分說將他攔了下來。要命的是,他翻遍了全身,也沒找到現金,令對方非常憤怒,揪住他就往一條巷子裏拖,其中有人拔出了槍。老彼當過兵,看出那是真家夥。
老彼承認平生第一次感到絕望。他有6呎4高,200多磅,盡管骨子裏乃一介書生,但貌似威猛,還從來沒人敢欺負他。不過惡虎敵不過群狼,拉拉扯扯間,他被推搡著離開公路越來越遠,也與危險越來越近。萬幸的是,身後突然傳來急促的鳴笛聲,尖利而高亢,一位路過的貨車司機顯然居高臨下看到了這一幕,不停地狂按喇叭。黑小子們一愣亂了陣腳,老彼趁機奪路而逃,救命車都沒來得及看上一眼。
他終於說了一句:太危險了。但又補充:不是騎車危險,而是人類危險。不論怎樣,我想他得到教訓,下次一定不敢了。果然,他言之鑿鑿地表態了: “I will never ride … …the same route again.” 之後他從網上搜到幾個鄰近的自行車愛好者,繞行Roosevelt以北,重新啟程。
接下來又是較長的一段相安無事,直到秋末某晚八點,我剛把孩子們送到床上。
手機響了,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自稱是老彼的車友,說老彼被汽車撞了… … 沙發太大,茶幾太硬,我照著洗衣筐狠狠地踹了幾腳,求助鄰居過來,自己十萬火急地趕往醫院。
一位同樣打扮得像變形金剛似的中年男子站在急診室外接我,向我複述了出事的經過 :傍晚時分,他和老彼結伴回家,臨近Oak Park的一個十字路口時, 兩人一前一後相隔不遠。他剛過去,就聽身後傳來刺耳的急刹車聲和幾聲巨響。原來一輛垂直方向駛來的汽車無視停車標誌,違章搶道,與正穿越路口的老彼結結實實地撞在一起。老彼先觸到副駕駛,飛向空中,又落到汽車前蓋,砸碎了擋風玻璃,然後再次彈起,狠狠地摔在幾碼之外的水泥便道。他的坐騎則倒臥在馬路的另外一側,完全報廢。
急診室裏,醫生剛剛巡檢完畢,告訴我患者情況穩定,但需要繼續觀察。我路上想象老彼纏滿繃帶的可怕摸樣,但眼前的一幕更加恐怖:他全身多處刮蹭,但傷口居然全部裸露著,尤其是四肢,血肉模糊,組織液仍不斷地外滲… … 醫生為確保沒有內傷,需要病人保持清醒,所以不采取任何止痛措施。
老彼吸著涼氣,小聲地說:“對不起,都怪我,你隻差一點就成百萬富翁了。” 我知道他什麽意思,因為我們各有一百萬的人壽保險,受益人分別是對方。假如他今天駕車西去,這筆錢就歸我了。我即沒責怪他斷了我的財路,也沒像瓊瑤小說女主人公一樣撲過去問他好不好,而是嚴正警告他:這是最後一次。再撞車絕不要給我打電話,更別指望我來看你。
正在此時進來一位女護士,要為他清理傷口。我問她能否幫個忙,擦得狠一點,讓他記住什麽叫疼,也許能治好他的毛病。她哈哈大笑,告訴我:“你的先生不錯了,隻玩玩自行車,我家的那個玩摩托。每次他呼嘯而去,我都害怕這是我最後一次看見他活著。我早跟他講明,今後如果他生病了,我會照顧他一輩子;但如果是騎摩托撞了,就直接去福利院,不要踏進我家門一步,我還年輕,不想跟一個一條胳膊半條腿的人枉度餘生。”
女護士一邊說,一邊麻利地忙著。我本來隻想泄憤,沒料到她更猛。跟她比,我還算賢惠呢。不過,她的哪句話不對呢。
後來老彼告訴我,當他發現那輛汽車橫衝過來時,自己已經停不下了,一瞬間,隻閃過一個念頭:That’s It! 他記不得是怎樣被拋來拋去的,唯有最後落地的那一下,天旋地轉,滿眼金星,鑽心般地劇痛。也不知過了多久,他摸了摸頭盔,發現腦袋還在,接著警笛大作,人們從四麵八方湧來,他就知道了自己沒死。
又一次,騎車不危險,隻是人危險。違章的是一個72歲的黑人老太,無照駕駛沒有保險的破車。為減免罪責,她開出$500“高價”進行和解。但她有所不知,這點錢連半個車軲轆都買不來,更不用說急診留下的co-pay以及傷病造成的其它損失。但她這種靠福利生活的人,能賠償這些已經不壞了,老彼選擇放棄追究其任何民事責任。
神奇的是,除了皮肉之苦,老彼沒有傷一條筋,斷一根骨,連醫生都說令人難以置信。最讓我開心的是,老彼從此收斂了不以為然的態度,對自行車明顯冷落下來。看來死是誰都怕的,要看被嚇沒嚇到程度。
但我很不理解的是,幾次受傷,他對肇事者都毫無怨言,瀟灑得不可理喻。說他寬容大量,縱觀他的處世為人,並推不出這個結論。很久之後我才領悟,這就是西方人維持社會和諧的一種習慣吧。
時隔幾載,今年美國國慶假期,當我準備開車去東岸與國人好友例行聚會時,老彼讓我把他一輛久未碰觸的賽車搭上同往。因為近來他總飛去紐約分部工作,在當地出行依靠地鐵或出租,他覺得很不方便。盡管不太情願,我依然照辦了。我知道如果我反對的話,他可以托運過去,或者再買一輛,有的人有些事是不可以改變的。
就像為老彼所漠然的滑雪,卻恰恰是我的最愛。在我看來,頭頂一碧如洗的晴空,在皚皚白雪覆蓋的山巒之間或徜徉盤旋或風馳電掣,是與天地交融最接近飛翔的一種感覺,即使用女皇的寶座我也不會交換。但這件無以倫比的運動,卻被老彼認定除了危險,毫無可取之處。僅有幾次被我拽去,他寧可守在壁爐邊喝咖啡,一看到救護雪橇拉下傷員,就跑到纜車入口向我報信,言外之意,下一個別輪到你。
怪自己不爭氣,終於,一個美麗的情人節的早晨,在一位男性好友的相伴下,我倒在一片小白兔般潔淨的Bunny Hill上,扭斷左膝十字韌帶,不得不經曆一段漫長而痛苦的治療和康複。當然,日子是俱樂部預定的;男伴是因為人家在瑞士的雪山腳下長大,滑雪高手,想請他教幾招。結果一招都沒來我就進了醫院,倒把老師害成了陪床的。
事故原因是當天我突發感冒,但經不住誘惑,在頭暈體虛的情況下,明知故犯踏上自認為小菜一碟的Bunny Hill。不料半個弧線都沒劃成,就直通通地摔下去,經典演繹了陰溝翻船,10秒鍾夢斷溫柔的小兔坡。由於心有餘悸,加之自知理虧,此後我掛靴若幹年,專攻賢妻良母術。
令人欣慰的是,兩個孩子學會走路後,我被人硬拉著帶他們去了一次雪場,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他倆每人各有幾輛小單車,但都丟在車庫接灰,而秋天不到就盼著下雪,因為那意味著又可以去滑雪了。老彼自然強烈反對,隻是拗不過小彼們,在我保證讓他們接受嚴格訓導的條件下,他才勉強默許。
鑒於老彼開始在紐約騎車的情況,我半真半假地問他是否應該再買一百萬的保險。他馬上發來幾張照片, 表示自己隻在居所附近活動,休閑的騎法,不危險。我,隻好選擇相信他。
幾天前偶然在某中文網站讀到一篇置頂的文章,說最近美國的生活趨勢是,騎車漸漸成為高中產階級的時尚,而高爾夫球則開始在勞動人民中間大為流行。就像一本名叫《創意階層的崛起》的書中提過,在美國的江河上,開著汽艇狂奔的往往是藍領,呼哧呼哧劃船的,往往是些白領精英。
照此說來,老彼好像成了引領潮流之先驅。事實上在他的人生寶典中,從未收納過“時尚”這個詞匯,讓他為此浪費掉一分錢,都幾近不可能。對他,不騎車就等同於生命失去了色彩,所以他在簡單地勾塗自己的生活而已,與衣領的顏色毫無關係。
琴瑟和鳴,即使用半生的時間來演練也不一定完成,最好就是在吱吱嘎嘎聲中,盡量不要漏過每一個悅耳的音符。
祝老彼在紐約騎車快樂。
September, 2013 Chicago Near West Suburb
我的神經啊,不停被挑戰,拿出來讓大家都“扣人心弦”一下,心理平衡一點兒,嗬嗬。
謝謝來訪。
謝謝來訪,有朋友也這麽說過 :-)比如我的“三虎”,別人提議改成“人貓情未了”哈哈!
這一篇被我link到“我愛我家”,當時讀的人好像也不少,但是從我的博客上反映不出來,從“我愛我家”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