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從中國返回美國後不久,我和幾家朋友一起乘坐了一趟阿拉斯加觀光遊輪。同行的還有從普林斯頓飛去溫哥華一起登船的燕薔全家。這也是幾年來我們首次相聚,大人孩子都很開心。
陳歌穿著一件耀眼的紅色夾克衫,身上照例掛著一架相機,對著沿岸的山山水水哢嚓個不停。我的印象中他更擅長人像,便隨口問道你開始熱愛大自然了呀。他眨了眨眼睛,想了想,比較誠懇地說:“哎,主要是現在也沒有美女可供我拍了… … ”
不知是有意,還是無心,他沒注意我和燕薔的臉色已經開始變化,繼續說著:“當然,如果你們非常想要,我還可以給你們照。自己選,是上陽台、甲板、還是餐廳、畫廊?要我說,還得等靠岸景點多,關鍵別忘了穿得鮮豔一點,拍出來才好看的… …”
燕薔建議:“應該給他掀進海裏喂鯨魚”,說到了我的心坎裏。
談及照相,尤其是由陳歌操機,提醒了我前不久在母親處發現的那兩張照片,禁不住感慨萬千。即唏噓當年的美好時光,也為後來的變故心存痛惜。加上麵前相同的攝影師,迥異的服務態度,讓人更加不得不鼓起勇氣直麵人生之“慘淡”。
無獨有偶,燕薔歎息道她恰巧也剛感懷一番,起因是安排度假行程。細數著日曆上的每一天,她突然意識到馬上就是打贏那場離奇官司的15周年紀念日了。來美國已經如此之久,而那些情景就像昨天剛發生的,歲月如梭啊。
提到官司,陳歌眼睛發亮,笑了起來,又拋出他的經典問題:“你們說張曼為什麽沒有成功啊?怎麽會有那麽多難以解釋的巧合呢?這麽多年了我還是死活都想不明白呀! 隻能說張曼的運氣實在太糟糕了!”
陳歌說得不錯,這也是我始終倍感無語的地方。盡管常言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我曾認為那不過是句哄人的口號,或善良人們的美好願望。然而本案的結局,分明就是對這句諺語的完美演繹,除了神助,還能有什麽其他解釋呢。
其實因為一直忙於學業、工作,加之時過境遷,我們並沒有就當年的訴訟過多交流過。此刻在深藍的大海上,在輕歌曼舞、美酒佳肴間,回憶起那段瘋狂的經曆,我們驚訝地發現由於分隔兩地,當時很多情節雙方並不相互了解,好像這次終於拚成一個完整的圖版。
我再次追問燕薔平時和張曼的關係好不好,有過矛盾嗎,她的回答依然如故:非常之好,從沒矛盾。而且就在拒信的前一天,她還傳呼張曼跟她和陳歌一起再去看免費美國大片,邀請他們的正是我當時在海澱某文化部門任職的青梅竹馬。但張曼一反常態地即未現身,也未回電。
事後有證據表明,張曼當天去了北大計算中心,以查詢費用為名,谘詢從該賬號發出郵件能否被追蹤。她得到的是一個“不能”的答複。
所以張曼如果除了自己,還要怪罪別人的話,首先應該怨北大計算中心。不知當時接待她的工作人員,是業務不精、疏忽大意、還是不負責任。總之如果她被告知真相的話,可能就不會發出,或至少不會從北大的電腦發出那封拒信。
其次她應該怨我。美國城鎮鄉村成千上萬,我哪都沒去,偏偏就搬到Ann Arbor。並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氣概,把她精心策劃的伎倆徹底摧毀。找出燕薔被拒的因由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差一點就可能完全是另外一種樣子。她若得知其中奧秘,不知會作何感想。
第三她應該怨劉豐華。後者不早不晚,偏偏那刻發去e-mail,“害”她回複時漏了馬腳。而且為了節省存儲空間,豐華從來都有隨時清理郵箱的習慣。但那封本該被刪除的郵件,卻鬼使神差般留了下來,最後落到了法官的手裏。假如沒有這條藤,摸到她那隻瓜的難度不知要陡增多少。
第四她應該怨陳歌。他本來在喜愛的新聞界工作,根本沒想出國。燕薔走不了正好成全他,宛如天助。可他卻不屈不撓,摻和到底,寧可拋下相機跟到美國端盤子。要不是他騎士般鼎力相助,燕薔豈是她的對手。
張曼應該記恨的人還應該包括老李、曉卉、老朱、小克、小孫等無數知名和不知名的、對此案無私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們。要不是他們從中作梗,她會在假模假式地安慰燕薔一番、甚至掬幾滴鱷魚的眼淚之後,堂而皇之地飛至美國,留下燕薔在中國惶惶不可終日。
張曼以為自己神不知、鬼不覺,偏偏應驗了那句“人在做天在看”的讖語。所以人應該不是怕被發現而不去做什麽,而是知道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什麽不該做。她其實應該感到慶幸,因為她認識的片麵和極端及早被瓦解,比起到了人才濟濟的美國也許要付出的代價,畢竟要合算得多。
由於網絡的發達,我們很容易找到很多相關報道。更因為是國內第一起利用高科技通訊手段侵權,此案作為經典案例一直被反複引用。我鬱悶地發現,自己上躥下跳,忙得不亦樂乎,僅被輕描淡寫地稱為“在美國的朋友”一筆帶過。而比照燕薔,又是報道,又是評論,又是圖片,好不熱鬧。
當無名英雄,心理平衡能力要好,我卻湧起些撐不住的感覺。燕薔笑道:“埋沒了這麽多年,你也該發發光、閃閃亮了。趕緊報料吧,保證別人以為你是瞎編的。沒關係,有俺支持你… …”
故此我跳出幕後,於是有了上麵這篇冗長的文字。在薛燕薔赴美十五周年之際,謹以此文紀念生命中經曆過的那些真實歲月。
(未完待續)
再一次向花老虎敬禮。
網絡中一粒微塵,為這段友誼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