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勞改了21年餘,主的時間終於到了,他就伸出奇妙大能的手,把我從勞改營領出來。這實在是個神跡(後詳)。1979年我釋放出來後,有一位美藉華人弟兄來看望我。他是我1949年前青年時代認識的弟兄,再相見時我們都已年過半百了。他說:“1956年,你們國內弟兄姊妹為主被監禁及勞改,我們海外的弟兄姊妹知道了,不少人想表示一點主內的愛心關懷、分擔一點在逼迫苦難中的聖徒及其家庭的重擔;可是我們實在無法把愛的款項送進大陸去。後來就把它匯到香港,集中在那裏,因為香港靠近大陸,指望有機會可以把錢帶進去,分送給急需的肢體。可是整個大陸竟沒有一個人敢接受。感謝主,過了一些時候,有一位(我前麵提到過的)董銀珠姊妹願意接受,不怕赴湯蹈火。”哦!實在感謝主,在他手裏還有這麽一個合用的器皿她“甘心犧牲自己”(詩110:3)。
弟兄姊妹,你若對大陸社會稍有認識,就知道那時候誰接受這筆款子,立即就有了“間諜”或“特務”的嫌疑,向來“大膽懷疑”的公安部門必要查問:“這錢從哪裏來?”“你和他們有什麽關係?”“有什麽用途?”等等,後果不堪設想。
在上海我所在的大教會名冊上,原有約四千人,卻沒有一個敢接受這筆主款(局勢太險惡,並不責怪誰)。而那位勇敢的董姊妹在接受這筆分別為聖的主款之後,每天花工夫、買食物、寄包裹。感謝主!她倒真的沒有宗派觀念,將包裹寄給她所知道的、為主在勞改或坐監的弟兄姊妹。當時郵局不準寄食物,因那正是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期間,政府說,食物從農村運來,不允許又寄往農村,徒然往返運輸,尤其禁止寄往勞改單位。寄包裹必須先經過郵局檢查,因此寄出食物很不容易。這位董姊妹每次去郵局必須帶兩個包裹,一個預備檢查的,另一個逃避檢查的。兩個包裹必須一樣顏色、一樣形狀、一樣份量,後者放在手提袋內,先把一個未裝食品的包裹給郵局檢查,待檢查完後,在縫包皮布時,因為人多,就趁機調包,把食物寄出來。她不厭其煩地一包一包地分別寄出,每個月要冒險多次,且要跑不同的郵局,免得被認出起疑。你看她多麽地辛苦?到了文化大革命時,她終於被發現了,由於她“同情反革命分子”,就被抓了起來,判刑七年。
當她判刑坐監的時候,似乎主知道她的任務已完成,因那時我們已遷場到安徽。約兩年後,隨著水稻產量逐漸恢複,勞改營的生活開始改善,基本可以吃飽了。而就在那個時候,那位董姊妹被關進監牢去了。
董姊妹這麽做,是不是“弄虛作假,欺騙政府”而得罪神呢?對這個問題,我認為應當這樣看:聖經記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不照法老的吩咐,拒絕把以色列男嬰丟在河裏。神厚待她們,叫她們成立家室(出1:17-21)。在此神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當一個政權在某個方麵或某件事上違背神“罰惡賞善”(彼前2:14)的要求,要殘殺、陷害無辜時,若有人挺身而出,冒險站在神的一麵,因而為義受逼迫、受刑罰,正是神所喜悅、讚賞的。一個肢體麵對餓死的威脅,大批人正死去,而草菅人命的政府卻不允許正義的親人伸出援手,這時候我們不應當被邪惡所轄製,而應當勇敢地站起來,像董姊妹那樣;更何況麵對死亡威脅的,是沒有犯法、為主被判罪的弟兄。如果誰為此一義行被逼迫、判刑,他就有福了,因為主說,天國是他的(太5:10)。
為了愛主,舍己背十字架
是神用奇妙的神跡把我從勞改農場釋放出來的,否則我不會被釋放,因我根本“沒有改造好”,我決不放棄信仰,不接受馬列主義無神論。等我從勞改營釋放出來後,當然我應當去探望這位為我們坐監的董老姊妹,盡力幫助她。可是每個囚犯每月隻有一次機會,接見最近的親人,每次有規定的時間。我獲悉每月可以去探監的,是她的一個姐姐,所以就把她會需要的東西包好後,托她姐姐探監時帶進去。隔一個月後,當我再去她姐姐家時,她姐姐說,她已經釋放出來了,被接待在一位姊妹家裏,我心裏非常喜樂,感謝、讚美主!就馬不停蹄地逕直到那位姊妹家裏去看望董姊妹。當我見到她時,心甚激動,我頭一個問題問她:“董阿姨,當您為著我們的緣故被判刑七年,那時您怎麽想呢?是不是很後悔、懊惱?”不料她說,“我一點也不後悔。我對主說,隨便關我幾年,關到死我也心甘情願。”哦!一顆向主絕對忠貞的心何其珍貴!今天這樣甘願為了愛主、愛弟兄而犧牲自己一切的人,何其稀少啊!求主憐憫我們。本來她是判刑七年,結果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裏關了十一年多!她說,別的囚犯期滿後,全都吵著要出監(注:當時囚犯刑期屆滿,不一定被釋放;不少囚犯被押送勞改營,繼續改造)。她說,我不吵,我還是照舊在監裏過囚犯生活。我們知道,監獄生活和勞改農場生活不一樣,非常單調,那時期一年365天,牢裏的婦女一年到頭做一些枯燥、乏味的工作,例如糊火柴盒子或“拆線頭”(即將不要的針織品拆散成線)供修汽車、修機器的工人擦手用。此外,就是天天政治學習、開會,幾乎完全沒有個人自由活動可言。
這位董姊妹被關進監牢後,她所有的一切都沒有了,她真正經曆了主是她一切的一切。原來的住房被占了,衣服、家具都不知去向。保羅說,“我是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董姊妹是童身,她為著主的緣故被判刑以後,除了隨身的東西以外,什麽也沒有了。感謝主!在她出監的那天,有一位姊妹樂意接待這一位大家所不敢碰的人。因“反革命分子”好像是長了大麻瘋一樣,是碰不得的,否則很可能被看作“同情反革命分子”;可是竟然有一位我素不相識的姊妹樂意接待她。當時上海居住條件極差,她家裏地方也很窄小,還有丈夫、兒女、媳婦,可是她為著接待這位為主失去一切的董姊妹,擠出一個小小的鋪位。就這樣,她接待了這位年老體弱的董姊妹整整十年之久!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曾接待過弟兄姊妹嗎?你曾接待他們一個禮拜、兩個禮拜麽?尤其是接待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年人,她吃的,你要為她預備;她穿的,你需要幫她洗、幫她補、幫她買;她病了,你要帶她去醫院看病,要預備各種需要,真是一言難盡。聖經對我們說,“愛是恒久忍耐”,翻譯得更準確一點“愛是長久受苦”。這位董姊妹為著我們這些人舍去自己,長久受苦;又有一位姊妹為著接待她,十年之久,長久受苦。從世俗眼光看來,這些人都是“世界上的汙穢,萬物中的渣滓”,可是這一種人在神的眼中是極其寶貴的,他們的生活和事奉要存到永遠。
她們的見證使我聯想到今天教會的光景:有不少主的仆人名聲不小,禮拜堂不小,聚會的人不少,口才知識都不缺,可是卻有多少勾心鬥角?爭權奪利?他們做小動作;驕傲自大或獨斷專行;用許多人的手段、辦法,對付不同意見的弟兄姊妹;又用世界的樣式來“發展”教會,血氣肉體,以自我為中心等等,不願在主麵前認真對付。當他們麵對這樣清心跟隨主的姊妹時,有何感想?主耶穌從死裏複活、向門徒顯現時,曾問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愛我嗎?”“你愛我嗎?”如果有一天,我們到基督台前,主問我們:“你愛過我嗎?”“你在何事上愛我呢?”我們有沒有為主流過淚?受過苦?如果沒有,我們見主麵的時候,恐怕是很貧窮的。主對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我勸你們向我買火煉的金子”、“買白衣”、“買眼藥”。讓我們存謙卑、敬畏的心問自己:我有沒有“買”過呢?我曾否出過代價呢?哦!許多人生活在這個自由世界裏太舒服了,不願背十字架跟隨主,不願受苦--會不會就像那個財主一樣,“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等到有一天離開世界,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路16:25)。凡立誌敬虔度日的人,是每天都有十字架的(提後3:12;路9:23),雖不一定是那麽沉重,但每天都有機會讓我們舍去自己,犧牲自己,甚至在一言一行中;無論在美國、大陸、台灣,都有。他的恩典夠我們用的,他的憐憫“每早晨……都是新的”(哀3:23)。慈愛、智慧的神正借著十架純潔我們,造就我們,為要把我們模成他兒子的形像(羅8:29)。
活在神心坎中的人
1989年,在武漢市的半間破舊的屋裏,住著一位從青海勞改營釋放出來的弟兄--藍誌一。屋內僅有破舊的桌、椅、床各一件;另半間屋因瓦片紊亂疏缺,雨天滴漏得厲害而棄置著。3月8日他剛向親戚傳了福音回來,忽感心髒不舒服,由鄰居送他到兒子工作的武漢醫院急診,第二天清晨,就安息主懷,時年81歲。感謝主,這樣的死,一點不累著旁人,真美,真是一大祝福。
我認識藍弟兄是在四十年代。1950年前,藍弟兄在蘇州開辦、負責一所孤兒院,規模不大,但在當時社會普遍貧窮、信徒普遍軟弱的光景裏,完全憑著信心仰望天父的供應,不依靠人,真可說是一顆信心的明珠。大陸政權易手後,在截然不同的環境裏,主引導他結束孤兒院,在上海教會裏配搭事奉。1956年為主的聖名進監,判刑十年,押送青海勞動改造,改造期涵蓋了“三年自然災害”。全國勞改農場餓死的人特多,青海高原最冷時到零下攝氏30度,也死了許多人。當時有一個時期他的工作是管倉庫,倉庫裏有許多筐留種的花生米。他說,在饑荒年間,隊裏許多人倒下去餓死了,他卻一顆花生米都沒偷吃過,真是何等公義、正直啊!弟兄姊妹,這種為主受苦的心誌是普世教會很缺少的美德之一,尤其在發達、豐富的國家中的教會更是如此(彼前4:1-2)。其實,生花生米味甜、潤肺,也可以充饑。如果他吃一些,即使查出來也無妨,因為一個麵臨餓死的人吃一點公家的花生米,花生米是勞改人員勞動的成果,而在勞動中還有他一份貢獻,應當是無可厚非的。甚至幹部因為看他原是一個孤兒院院長,是個好人,很可能會在暗中“放他一馬”呢!當他勞改釋放後,被遣散到他兒子所在地武漢,政府分配他通陰溝這個最髒、最臭的工作,收入僅能糊口。上海、武漢等城市老式的陰溝,都在馬路底下,在馬路中央開口,上麵用鐵蓋蓋嚴。陰溝堵塞時,要揭開鐵蓋,用長竹片去通那裏,長年惡臭熏天。
藍弟兄的大女兒在她父親去世之後,收拾他的遺物,隻見到一個五分硬幣,竟再沒有別的錢了。當這個意外的消息傳開後,聽到的弟兄莫不發呆!藍弟兄的形像頓時更顯高大了。哦!他是一位名符其實的“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的弟兄,一個真正撇下一切的聖徒。哦!怎麽會隻剩下一個硬幣?上海的弟兄尤其驚愕,怎麽會呢?那年正月,藍弟兄不是曾寄過一百元(相當於當時一般工廠工人一個半月的工資)給上海一位七十歲的汪老姊妹嗎?當時上海弟兄以為藍弟兄並不缺錢呀!不然怎麽會寄這許多錢來上海呢?因而上海弟兄手中雖然有一些主款,就沒有去顧到他。此時弟兄們感到不隻是虧欠,簡直是犯罪!說到汪老姊妹,她從小鋸掉一條腿,經濟上甚為拮據,但她一向不願累著別人,肉身上實在痛苦,諸多不便,特別是天氣陰雨時。她曾多次求主接收她疲憊的心靈。那天汪姊妹忽然收到從武漢寄來一百元,經再三思索,才想起是藍弟兄以他女兒的名義匯給她的。
麵對著這一個小小的硬幣,浮想聯翩。在它的背後真不知道信實的神是如何帶領藍弟兄度過最後滲淡的日子的?一個通馬路陰溝的苦工,一個月能有多少工資收入呢?他身處內地城市武漢,以前在教會中也算不上有名;對外開放之後,按人的常識想,會有幾位海外聖徒想到他、找到他、而在愛中顧到他呢?是的,顧念每一朵野地裏的百合花、每一隻天上的飛鳥的父神,知道如何供應他日用的飲食,但他怎會寄出一百元,而不考慮自己也有需要呢?哦!他不是獻上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他是名符其實的忠心的管家。他所有的一切雖然很少,隻不過“兩個小錢”,卻都是屬於神的;神要他支付多少,他就拿出去多少,憑神的信實而活,讓主來掌握他手裏還剩多少。
哦!在美國或台灣是否有富有的弟兄姊妹,在旅遊或購買貴重衣物時揮金如土,而要他們為聖工、為貧窮的聖徒擺上一點時,則畏縮不前、連連退卻呢?容我直說,這樣的人,要想在屬靈生命上有長進,是不可能的(太19:16-26;約壹3:16-18)。
新約聖經對錢財的奉獻沒有規定十分之一,而是說“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6-9)。保羅向哥林多的聖徒稱讚馬其頓的眾教會說,他們“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再三地求我們準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份”(林後8:2-4)。因為主耶穌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換言之,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我們的一切都屬於神(請虔讀代上29章,重點是14、16兩節所記大衛美好的榜樣)。我們隻是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藍弟兄是忠心的主仆。
雖然藍弟兄離世時,隻留下一個硬幣,但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和主的帶領不同,甚至每個國家的經濟製度也不相同。不是每個忠仆都留下這麽少,例如有的人可以適量地“為兒女積財”(林後12:14),像螞蟻在夏天預備糧食(參創41:36;箴30:25),或是主有別的帶領,但原則是為了愛主,效法藍弟兄以清潔的良心和純潔的心作一個忠心的管家。哦!在大陸所看到在試煉中發光的,是不惜一切、盡一切愛神的人。
在此允許我再說幾句。末世是人“專顧自己、貪愛錢財”、“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的時候。瑪門的勢力越來越大,在許多信徒身上,甚至足以與主爭事奉!如今不但忠心的管家少而又少;甚至在舊約時代,能甘願為主擺上十分之一的人也不多。麵對被提,主再臨前夕,求主多多賜恩憐憫,使我們不至於“在這末世,隻知積攢錢財”,而是“時時儆醒,常常祈求”,等候見主;同時求主賜下智慧的心和識別能力,學習隨從聖靈的引導,把你分別為聖的錢,擺在最值得、最急需的聖工上。
散發基督馨香之氣
武漢醫院太平間旁,有一間小小的悼念室,作親友追思之用。室內橫幅寫著:“柔和、謙卑、敬虔、端莊,撇下一切,堅守真道。”這是藍弟兄給大家心中留下的形像。左、右對聯寫的是:“當跑的路跑盡了”,“美好的仗打過了”。這是他一生的縮寫。
長子代表六個子女發言:“我們對父親的照顧實在是不夠的,我們為失去行孝的機會而感到內疚和不安;但父親把畢生的精神、心血和眷愛全傾注在孤兒們身上,幾乎從沒有給我們子女嚐到父親的愛,甚至我們都記不起來,爸爸是否抱過我們。”
一位老姊妹接著說,“神是‘孤兒的父’(詩68:5)。你爸從主接受撫養孤兒的負擔,向主忠心,盡心竭力地照管了許多無助、無愛的孤兒,又帶他們認識了主耶穌。有誰不愛自己親生的骨肉呢?但孤兒們比你們更需要愛,你爸把你們交托天父,他親自看顧了你們。你們雖然被劃為‘反革命子女’,受了許多欺淩、羞辱,但天父奇妙的手豈非使你們一個個都大學畢業了?恐怕今天到會的人中,還沒有一家可以和你們相比呢!難道你們不信這是天父恩典的手麽?”
另一位弟兄說:“我是四十多年前藍伯伯撫養大的孤兒。有一次他帶我去上海進貨。火車到上海站時,天剛破曉,於是我們在一家小麵店叫了兩碗麵,一碗陽春麵(即光麵,隻有麵條和湯),一碗肉絲麵。他自己吃陽春麵,卻堅持一定要我吃肉絲蓋澆麵。四十多年過去了,他愛我們過於他自己,真使我們沒齒難忘。”
一位孤兒院的同工說,“我們孤兒院沒有任何教會或信徒固定的資助,就像天上的飛鳥完全靠天父養活一樣。常經曆這位又真又活、信實慈愛的天父用神跡奇事看顧我們。那時藍弟兄跟我合睡一張床,冬天合蓋一條棉被,每當我比他先睡時,醒來總是看見他和衣而睡,棉被卻蓋在我一人身上。”
大兒子作了兩點補充:1)前不久,因屋頂大漏,不得不修,就讓他父親暫住醫院宿舍。一天深夜,藍弟兄從洗手間回寢室,不料寢室門已被風關上了,他不忍心敲門吵醒同寢室職工,就獨自在值班室坐到天亮。他總是關心別人遠超過關心自己。2)前不久,小兒媳婦生了孩子,身體元氣尚未恢複,但產假已屆,非得帶孩子上班了,她不肯讓公公替她照料孩子,因公公是“反革命分子”,要劃清界線。無奈藍弟兄怕她體力不支倒在路上,就遠遠跟著。她上公車,他也上去;她下車,他也下車,一直默默地護送她到單位,才放心回家。後來終於被她發現了,她心裏又是慚愧,又是感動。
還有一位同工說,我首次遇到藍弟兄時,他正跪著禱告,我就跪在他旁,跟他一起禱告。此後,我倆一見麵,不是先談話,而是先跪下禱告。藍弟兄是一個活在膝蓋上的基督徒,這是他得勝的秘訣。
感謝奇妙的主!通過這次追思會的見證,聖靈大作工--不信的孩子信主了,已經信主的得到複興,更火熱起來了。
有聖徒把不住的禱告比做鯨魚的呼吸。鯨是哺乳類,用肺呼吸,它每隔幾分鍾必浮到海麵呼吸新鮮空氣,“摸著天”。有聖徒把與神同在比作無軌電車頂上的兩根銅棒,不斷連接電源屬靈生命和能力的泉源神。也有聖徒把住在主裏麵比作和神不住通電話,晚上睡了也不掛斷,第二天早晨醒過來又拿起電話聽筒,繼續敬拜、讚美、禱告、交通下去。舊約神人大衛作詩說,“你(神)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詩65:4)。信主重生的人都“在基督裏”。但我們很容易忽略“住在他裏麵”。撒但不能使我們離開基督裏(約10:28-29),卻很容易引誘枝子離開葡萄樹。嚴格地說,這個離開就是我們的失敗。它不一定要我們在言行上明顯地犯罪,隻要我們放棄“不住的禱告”,它的目的就達到了。這是屬靈爭戰的焦點,可惜我們常忽略那不可少的一件(路10:38-42)。弟兄姊妹,這是把房子建造在磐石上的秘訣(太7:24-27),這樣的聖徒才是栽在水邊、在河旁紮根的香柏樹(耶17:7-8;民24:6),是曆世曆代得勝者的秘訣。近年來,海外華人聖徒中,開始有少數人注重、學習、實行並教導“住在基督裏”。但真正住在基督裏的人,就像保羅、藍弟兄那樣,常“在基督裏誇勝,並借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為我們在神麵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2:14-15)。請注意,散發基督馨香之氣,意味著出代價向己死;但感謝神!這個代價仍然由於主那測不透的恩典,是從賜恩座不斷支取的。換言之,我們實在出不起代價,代價還是主替我們出的,真叫我們永遠感謝主不盡。藍弟兄的見證是個活生生的例子,值得我們聯係自己,細細揣摩、默想、效法,像他效法基督。
一個舍己的見證
不久以前,在美國有一位姊妹去世了。她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見證。她是美國人,患乳房癌到了晚期,西醫已拒絕診療了,她就到一位中國針灸醫師那裏去看病,隻想借針灸減輕一些痛苦。是這位針灸醫師周姊妹把病人的見證告訴我的。在這位美國姊妹查出乳房癌以前,她的丈夫就拋棄了她(離婚)。在美國,這種情形很多;據統計,有一半的家庭是破碎的。她一個人孤孤單單地過著很艱苦、心酸的日子,後來又發現患了癌症。當她聽說已離棄她的丈夫癱瘓、無人照料時,本來對這種沒有良心的人,可以不管他的,這是普通人的情形;但是這位姊妹不一樣,她懂得十字架,她知道尋求神的旨意,她明白基督徒跟隨主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她覺得應該把已經拋棄她的丈夫接到她家中來,伺候他。所有的親戚、鄰居都對她說,“你何苦這樣做呢?他那樣對待你,你何必如此呢?”這位姊妹說了一句非常感動人的話,她說,“他雖然不是我的丈夫了,但他還是我的弟兄。”所以,她服事他,一直到他死。
她的丈夫死時,這位姊妹的乳癌已經嚴重到醫生拒絕為她治療了;她就找到那位周醫生的診所去針灸,希望減輕一些疼痛。有一次周醫生要求檢查一下她的乳房,發現她的一邊乳房已潰爛不堪,如同一朵花椰菜(cauliflower,上海人叫花菜),非常可怕。每天她必須躺在地板上,獨自用咖啡水灌腸三次,無人幫助。可是她每次到診所去針炙,始終帶著喜樂和感謝,彰顯出基督生命的光輝,使其他病人都感到溫馨。盡管她在死亡的邊緣上,可是她不是憑自己生活,也不是靠自己、為自己生活,沒有自愛自憐;她是活在主麵前,靠著複活大能而活。所以,雖然在那樣的痛苦中,她仍滿有喜樂,直到見主的麵。
愛主勝過一切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是否看見主安排了各種不同的十字架呢?雖然不一定是那麽重、那麽大。例如,有些話我該不該說呢?這些話我說了榮耀不榮耀神呢?造就不造就弟兄姊妹呢?這件事我該不該做,這樣東西我該不該買呢?我這個人對待世界上的東西,是不是抓得很牢、看得很重呢?究竟我接觸世物時,是不是一個愛世界的人;接觸錢財時,是不是一個事奉瑪門的人?這不是個小問題。在1956年中國大陸的肅反運動中,我們清楚地看到,凡是事奉瑪門的人,愛自己、為自己而活的人,沒有一個是經得起試煉的,在試煉中個個都倒下去了,連不少傳道人也不例外。不要以為你在教會裏很熱心,事工作得很大,很會講道,很出名,到那一天,也一樣倒下去的。就像我們主耶穌所說的,隻有這種人能跟隨主:就是愛主勝過一切的,就是願意為主的緣故,舍去自己,舍去一切。隻有這樣的人,才能在這火的試煉中發出光來,蒙主恩保守,被主帶過去。
中國有一位有名的傳道人,在大試煉中向黑暗的權勢妥協了。什麽原因呢?(1979年我和他先後離開勞改營,他也住在上海。差不多有一年左右的時間,我每周去看他們夫婦一、二次。)他親口告訴我說:“我想到我的妻子,很年輕就在一起,彼此配搭,共同服事,彼此相愛。我一關進監獄,誰去關心她呢?我還有個年老的嶽母,她隻有我這個女婿,我關進去了,她豈不是要悲悲傷傷地下到陰間去了嗎?當我想到這些方麵的時候,我的心就消化了,我就跌倒了,甚至否認主了。”這樣一倒下去就是足足九年。他親口說,“我是彼得,不是猶大。”感謝主,賜他力量悔改認罪,回到主麵前。這些活生生的事實告訴我們,人若不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甚至自己性命的,就不能作主的門徒。沒有事情發生的時候很好,試煉一到就會被顯明出來。所以我們這顆心要在神麵前受厲害的對付--這顆心到底能不能說:主啊!“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73:25)。主能否替我作見證說,這顆心完全到了這樣的地步呢?但願主深深地憐憫、恩待我們。
隻有主是最可愛的。神愛我們沒有保留一點點,把他的獨生兒子賜給我們;而且他把萬有都和他兒子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羅8:32),連他自己也在聖靈裏住在我們裏麵。主耶穌是那麽愛我們--他來到這個卑微的世界上,這個黑暗無比的世界上。聖經說,“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他為我們的緣故,受盡了人間的痛苦,最後在各各他那個髑髏地,為你我掛在咒詛的十字架上,承受聖潔公義的神的審判。可是我們愛他卻是三心二意,或是先愛自己。尤其到這末世的時候,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告訴我們說,“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在那段原文裏有四個“愛”: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不愛神。不法的事情增多,許多人的愛心就漸漸冷淡了。到了一個時候,人都愛自己。你看看周圍,看看自己,我們是否也是其中一個呢?我們是否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不愛神呢?如果是這樣,那麽,當我們站在基督審判台前時,我們就是一些最可悲的人,盡管懂得許多道理,也有口才,能講道,但都是草木禾秸,火一顯現即化為灰燼,沒有絲毫用處。求主憐憫我們,如果我們今天沒有愛主勝過一切,就懇求主以他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真誠地把自己獻給他,仰望他的恩典作工,做到愛他勝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