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虧的良心
(2011-08-15 06:44:14)
下一個
讀經: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麵前無辜,我在王麵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但6:22)
“那美好的仗我己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顯現的人。”(提後4:7-8)
“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帖前2:9-10)
“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今天是七日的第一日,是禰複活的日子;我們這些蒙恩的人一同聚集來到禰麵前。我們首先要紀念禰、要敬拜、讚美禰!我們的主,禰為我們成就了何等大的事!我們原來活在世上是沒有指望、沒有神的人;我們是活在罪惡之中,不能自拔的。我們的主,我們的神,我們感謝讚美禰,禰因著愛我們的緣故,離開天上的榮耀降世為人,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親愛的主耶穌,我們滿心感謝讚美禰;禰尋到了我們,也拯救了我們,使我們今天成了何等樣的人;都是因著禰的恩而成的。
主耶穌!我們要感謝、敬拜、讚美禰!因著愛我們的緣故,禰在人間經曆了何等的苦楚!主啊,我們的神:禰是光,來到世上,光照在黑暗裏,但是黑暗卻不接受光。我們的主啊!禰為我們經曆了人間所有的痛苦,最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禰複活,因禰原不能被死拘禁,禰就是生命、就是複活。禰複活之後向門徒顯現,勉勵他們,最後升到天上。如今禰坐在父神右邊,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天天為我們禱告。我們的主,我們感謝讚美禰,我們要把一切的榮耀來歸給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哦!我們的主,現在,我們聚集在這個地方,願主與我們同在,施恩給我們。把這地方分別為聖。我們也知道,惟有禰能幫助我們;惟有禰是我們所仰望的。除禰以外,在天上我們有誰呢?除禰以外,在地上我們也沒有所愛慕的。願今天早晨,主行走在我們中間;向我們施恩典,對我們說話。我們的主啊!求禰施恩給我們。我們全心全意,無依無靠地來仰望禰;願禰不叫仰望禰的人羞愧。每一位弟兄姊妹,無論是站在禰麵前的,或是坐在禰麵前的,求禰都賜給我們有謙卑受教的心;因為禰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我們仰望在禰的手中。願主垂聽我們同心合意的禱告。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阿們!
良心與公義的冠冕
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快要殉道之前,從心靈深處滿有把握地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我們生活在地上,如果不是一個行義的人,而想得公義的冠冕,相稱不相稱呢?例如,有的弟兄原在台灣任職,在退休之後,帶了一大筆退休金來到美國,把退休金藏起來,或存在他子女的賬戶裏,然後向美國政府說,“我沒有錢,請救濟我。”美國政府是有這樣的規定:孤苦貧窮的老人,在老人公寓可分配一套房間,而且按照洛杉磯的標準,每月可以領到六百多元美金;如果是老夫婦兩人,每月可以領一千多元美金。在這許多退休的人中,有的是基督徒。我若遇見了這樣的人,如果主感動我,我就要告訴他,“有一天你見主麵,單因為這一件事,你也不配得冠冕。你需要悔改、認罪、對付才行。”
在新約、舊約聖經以及教會曆史中,我們看見許許多多神的仆人都有一個特點:他們一輩子都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捕時已過六十歲,他被帶到大祭司亞拿尼亞麵前受審判,第一句話就說,“弟兄們,我在神麵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到了使徒行傳第廿四章,保羅在巡撫腓力斯麵前受審判,他說,“我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複活......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因為有一天我們都要複活,要在基督台前受審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曾說,“若死人不複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可是死人有一天要複活,那一天我們要見主的麵,所以我們今天在世為人就不可隨便。如果我們在人或神麵前良心有虧而不悔改認罪,我們就不可能坦然無懼地見主的麵。
但以理的好榜樣
但以理持一顆清潔的良心。他每天三次麵向耶路撒冷禱告。有的弟兄姊妹也許會想,但以理何必那麽認真堅持呢?他不把窗戶打開、不向著耶路撒冷也可以禱告啊。甚至他睜著眼睛也可以禱告啊!神不是無所不在的嗎?可是,但以理在這件事上是完全不妥協的。其中有一個原因:他在當時巴比倫這個世界裏,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一個外邦的宰相,而且神與他同在。當但以理在巴比倫時,神的百姓除了極窮的人之外,都從迦南地被擄到巴比倫去了。猶大國的君王西底家眼睛被剜,眾子被殺死。從這些悲慘的情形來看,猶大國已經完全失敗、滅亡了。但是在屬靈的實際裏麵,這個爭戰還在繼續。有一位年長的同工弟兄說得好:這一個爭戰的繼續,就在但以理禱告的內室(當然還有其他敬虔的先知、聖徒,像以西結等)。這位神的忠心仆人,為著□的子民,為著神的榮耀,每天三次麵向著耶路撒冷禱告,因為聖殿在耶路撒冷,而且在聖殿建成之後,所羅門王有一個至為重要的、蒙耶和華神悅納的禱告,“......禰的民若得罪禰(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禰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仇敵之地,或遠或近,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禰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禰,又向自己的地,就是禰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禰所選擇的城,並我為禰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禰在天上禰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王上8:46-49)。這就是但以理為什麽堅持麵向聖城禱告的原因。他指望有一天,正是像耶利米所預言的,七十年以後,神的百姓能複興,返回到神所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耶25:11-12;但9:2)。
但以理被扔在獅子坑裏,就是為著他堅持這一天三次的禱告,大利烏王覺得這樣有美好靈性的人,被丟在獅子坑裏,被獅子吞吃掉,實在太可惜,他舍不得,發覺上了當:“他終夜禁食,無人拿樂器到他麵前,並且睡不著覺”。所以第二天一早,他就到獅子坑去,在坑外喊說:“但以理啊!你所事奉的神能拯救你嗎?”但以理說了一句話,非常寶貝。他說,“願王萬歲,我的神差遣□的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麵前無辜;我在王麵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
但以理是個猶太人,約十六歲時(公元前605年)被擄到巴比倫,一生長壽。在巴比倫以及瑪代、波斯這些國家裏,他的政治身份是個俘虜、奴隸。雖然由於神主宰的權柄,使他在四代皇朝(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及伯沙撒,波斯王大利烏和古列)作宰相或首席總長,真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是他沒有忘記,他是耶和華的選民,他有摩西的律法要遵守,又不能違背巴比倫的法律和君王的命令。在外邦皇朝宮廷裏,勾心鬥角、奢華宴樂等試探都極大,環境極複雜,不但“伴君如伴虎”,而且周圍群臣嫉妒(參但6:3-4),他竟然能夠在長達七十年左右的時期裏,在工作和生活上無可指摘,在神麵前無辜,對王也沒有做過虧損的事。他持守了一顆清潔、無虧的良心。這是何等大的恩典!何等敬虔、明亮、純潔,真是了不起的時代見證人!難怪神能作見證,他是當時最公義的人(結14:14)。
摩西、撒母耳和約瑟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看到其他忠仆也是這樣的。像撒母耳:他是一位劃時代的士師,又是祭司和先知。“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我已年老發白,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裏。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麵行。我在這裏,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的受膏者麵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裏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裏受過什麽。’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裏沒有找著什麽,有耶和華和□的受膏者今日為證。’他們說:‘願他為證’”(撒上12:1-5)。
另一個例子,是耶和華麵對麵所認識的、在神的全家盡忠的摩西:“......摩西就甚發怒,對耶和華說:‘求禰不要享受他們的供物,我並沒有奪過他們一匹驢,也沒有害過他們一個人”(民16:15)。摩西在以色列百姓麵前,也沒有做過一件虧心的事。
我認識一位同工,名叫藍培德(LanceLambert),是個猶太人。他告訴我說,在猶太人心目中,曆史上最偉大的人,一個是摩西,一個是撒母耳,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後,神借著摩西把他們(二百萬人左右)帶領出來,借無數神跡,經過大而可怕的曠野,到達神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的邊界。所以,在以色列百姓心目中,他是最偉大的領袖,也是最偉大的神仆。還有撒母耳,他是最末了的一個士師,也是先知,又是祭司,有三重身分。我們知道,士師時代,按保羅的計算法,約有四百五十年(徒13:20)。這期間以色列人經常被外邦列國侵略、壓迫、奴役,一直等到撒母耳興起來的時候,神借著他帶進了複興,尤其是帶進了大衛,使整個以色列國有一個很大的複興。所以,撒母耳這個人也是以色列人特別敬重的。聖經告訴我們,他們都持守著一顆清潔、明亮、無虧的良心。
我們不妨再舉一個例子創世記裏約瑟的故事:“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隻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有一天,約瑟進屋裏去辦事,家中沒有一個在那屋裏。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裏,跑到外邊去了。婦人看見約瑟把衣裳丟在她手裏跑出去了,就叫了家裏的人來,對他們說:‘你們看!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進入我們家裏,要戲弄我們。他到我這裏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他聽見我放聲喊起來,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裏,跑到外邊去了’”(創39:7-15)。哦!對一個年輕、未婚、“秀雅俊美”(創39:6)的約瑟來說,這真是何等強烈的誘惑與試探!然而神保守了他。雖然約瑟受冤屈,被人毀謗、誣告、甚至下在監裏,但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後來神大大祝福、使用他,使他成為埃及的宰相。聖經裏那些神所重用的仆人,他們都有一個特徵,就是不論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他們敬畏神,不願意犯罪得罪神,甚至不惜付出極大的代價。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巴比倫的地位也相當高,因為遵守神的誡命,不肯向金像下拜,就被丟在火窯裏麵。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了幾句很寶貴、很感動人的話:“......‘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這是所有跟隨主的人都必須有的態度。這樣的人,有一天主要將公義的冠冕賜給他。
保羅對帖撒羅尼迦的弟兄說:“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這位鑒察人心肺腑的神,□能作見證。我們是否也像保羅那樣,有神作見證呢?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求主多多賜恩,憐憫我們。這就是我所要說的第一點:我們必須靠著主的恩典,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
良心有虧,生命就不長進
第二點是,我們信主以後,若對良心這件事忽略了,那麽你的屬靈生命就談不到長進了。世界上的人都有一樣東西,叫“良心”。什麽是良心呢?這樣東西是很奧妙的。我們知道,它是與生俱來的,是人類受造時就有的(靈功用的一部分),是神設立在我們最深處的一個法官、審判官。當我們做壞事時,口裏可以否認,可是我們裏麵有一個東西、有一個法官要責備我們,這一個就是良心。若我們做得對時,它給我們平安;若做得不對時,它就使我們失去平安,在我們裏麵責備我們。聖經又稱它為“是非之心”(羅2:13)。這個判斷是與非、義或不義的機關叫良心。世上的人,在沒有信主耶穌以前,良心是麻木、遲鈍、暗淡的。雖然每個人都有良心,但這良心並不敏銳;甚至有的人,我們形容之謂“喪盡天良”,意即人拋棄違背了良心,專做損人利己的事,這樣的人的良心幾乎是完全沉睡或黑暗了。
我在勞改營曾有很長一段時間與一些小流氓住在一起。共有二十幾個小流氓,他們偷、搶、扒、拿,無惡不作。我發現這些人雖然很壞,但是也有一點良心的。如果你待他好,他也會覺得應該待你好。記得有一次,我們寢室裏有扒手偷走了別人的皮夾子,幹部知道後大為光火,扒手竟扒到勞改隊來了!要徹底翻抄搜查每個人的床鋪和行李包裹。寢室裏住的廿五個人,挨次一個一個地搜。待搜到我的床鋪時,那幾個小流氓說:“老俞就不要搜了,他不會偷人東西的。”結果所有的床鋪都搜過了,行李翻得一團糟,就是沒有搜我的床鋪。他們這種人雖然良心暗淡了,但並不是完全沒有了還是有一點點的感覺。
上海變色之前,有個大流氓叫黃金榮,共產黨到了上海沒有逮捕他,聽說原因之一是他已八十多歲了。可是他自覺一輩子做了許多壞事,所以最後捐了很多錢給廟宇,來安撫自己的良心。但金錢不能贖罪,泥塑木雕的偶像也不能拯救他。可惜他不知道謙卑地來到主耶穌麵前認罪悔改,求主用寶血洗淨他的罪惡。一個罪人即使真地行了一些善事,也抵銷不了他所犯的罪。何況聖經說,“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3)。有一天,他將在神麵前受審判。世人也有良心,不過良心的靈敏度不同,但一般來說都是麻木、遲鈍的。當我們接受了主耶穌以後,我們的良心就活過來、蘇醒過來了,就比不信的人敏銳、細嫩多了:許多過去我們感覺無所謂的、不是罪的,現在發現是罪了。
1935年前後,我家住在湖南長沙雅禮大學教授居住的雅禮園裏,環境幽美,住宅一側靠竹籬笆,籬外是當地鄉下人,他們有一個池塘,正貼近籬笆。每逢下大雨,塘水滿溢,水就通過籬笆流到我們住房前的草坪上,池塘裏許多魚也隨著流過來,因魚鱗刮到草就蹦跳不已。我們這些孩子們興高采烈地拿竹籃去拾魚。待雨後天晴,父親必定把鄉下人喊到竹籬笆邊,付給他們魚錢,不要占他們便宜,不讓他們吃虧。鄉下人都奇怪,覺得我們家與眾不同,因為魚是自己流出去的,而且從沒有人向他們付過錢。我們就告訴他們,我們是基督徒。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信主以後,主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麵,這個生命的頭一個出口就是蘇醒了的良心。通過這個良心,給我們一些新的感覺,流露出這生命聖潔、公義的性情,是我們從前所沒有的。在我尚未受浸前,有一次在家裏和我表哥吵架(那時他寄居我家),吵得很厲害。吵過以後,兩人就很久不講話了,因為我覺得理在我這一邊。後來我清楚重生,受浸了,我就覺得不管我對不對,爭吵總是不榮耀神、對不起他。經過一番思想鬥爭,最後終於跑到他房間裏去向他認罪。記得那天,我一開口認罪,淚水就禁不住奪眶而出,他立即說,是他的不好。就這樣,我們重歸於好。本來,“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箴18:19),但因著基督救贖的愛,我們真正完全和好了,心裏滿了喜樂。感謝主!
1986年,我離開上海赴美以前,聽到一位蒙恩的共青團員的見證:文革期間,他被動員上山下鄉參加農業勞動,即所謂“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當地園林出產水果甚多,許多參加勞動的知識青年都隨手摘來吃,幹部也不講話。可是這位青年調回上海以後,信了主,聖靈感動他,想起在農場的生活和勞動,覺得他隨便吃公家的水果是不應該的、不義的。根據他自己的計算,他吃過的水果,價值約30元人民幣,於是就把錢寄往農場領導,說明以前在農場私自吃水果的虧欠,現在償還。他為著償還這筆錢,也出了一點代價,因為領導寧可欣賞一個愛占公家便宜的共青團員,也不讚揚一個公義、廉潔的基督徒。
又例如,上海有一位青年姊妹,在餅幹廠裏工作。這個廠生產奶油餅幹,當時奶油在上海屬於高級品,供應有限,不易買到。奶油餅幹烘好後,香味撲鼻,廠裏的工人順手吃些碎餅幹,幹部也是不聞不問的;可是這位小姊妹從來沒有吃過一片,因為她是一個基督徒。她的良心很敏銳,能分辨什麽是義,什麽是不義。
無虧的良心與代價
我再述說一個見證,說明持守無虧的良心,有時需要付出重大代價。有一位弟兄,兩歲喪父,靠寡母為他人洗衣,辛辛苦苦地把他撫養大。這位青年弟兄讀醫學院,畢業考試及實習考察已告結束,隻等待拿畢業證書當醫生了。誰知教會大受逼迫,許多傳道人因持守耶穌基督的道,為神的榮耀,被抓了起來。之後,有一次(1956年1月底),當局召開一個控訴大會,把上海各大專院校基督徒學生聚集在上海最大的戲院天蟾舞台。事先安排了約十個人,將寫好的材料上台控訴(宣讀),說這些被逮捕的人如何反動,披著宗教外衣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革命活動。氣氛極為恐怖,可怕的局麵把絕大多數聽眾卷了進去,隨著大家鼓掌,附從潮流(參路23:51)。但這位弟兄發覺許多控訴內容不符合事實,良心不允許他參與鼓掌。正巧坐在他兩旁的,一邊是一位幹部,另一邊是一位姊妹。這位姊妹我也認識,雖然她也愛主,但經不起試探,隨著大家參與鼓掌了。等到大會結束,走到外麵,這位年輕弟兄就對那位姊妹說:“你怎麽可以鼓掌呢?這不是違背良心嗎?不是得罪神嗎?”這事被幹部看在了眼裏。過不多日,幹部就把這位弟兄叫去,問他那天為何不鼓掌?是否反對共產黨等等。弟兄就直說,這些教會負責人決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人,他們並沒有政治背景或企圖,他們是虔誠事奉神的教會帶領人。幹部看他思想一時轉不過來,就對他說:“考慮到你母親是個寡婦,屬於無產階級,很不容易辛苦把你這個兒子養大,政府現在給你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先送你到一個人民公社去勞動。倘若你是反動階級(地主、富農、資本家或反革命)出身,就直接送你去勞改了。”經過半年勞動,幹部又把他叫來,問他思想改變了沒有?對以前犯過的“錯誤”有沒有認清?感謝主,這位弟兄回答說,“不!我沒有錯,我不能違背良心。這些被關起來的,是神的仆人,他們是敬畏神的,不是反革命分子。”於是領導認為他還沒有從勞動中接受教訓,就再一次把他下放到一個更艱苦的農村去勞動。那地方在蘇北,靠海,是鹽鹼地,不宜種莊稼。當時男勞力一天所賺工分(注:工分是人民公社結算社員工作量和勞動報酬的單位)隻合人民幣一角四分左右,女勞動力一角一分左右,實在又窮又苦。這樣又過了半年,他仍舊沒有改變他向主的忠誠;為著主的緣故,為著神的見證,他願意付出代價,持守這顆無虧的良心。領導見他仍沒有悔改之意,接下來就正式決定押他去改造,這一去就是廿多年,糟蹋了一個青年的黃金時代。
感謝奇妙的神,現在他已是一位活躍在鄉村山區的傳道人了。他所受的不是人給的神學知識,而是神親自借著苦難熬煉了他,造就了他,使他成為一個神忠心的仆人。
他被送去勞動改造時,上海沒有人知道,以為他又到外地農村去勞動了。下放農村勞動與勞改不一樣;前者有公民身份,勞改則是服刑,是罪犯身份。這位弟兄去改造的地方,冬天很冷,他沒有足夠的寒衣,又沒有人知道他去何處。可是神的安排真奇妙;有一天,他發現行囊裏有兩本<詩歌>,使他想起曾有一位姊妹向他要一本,但因為是別人送他的紀念品,當時沒有給她,現在他後悔了。於是他趁一次出差的機會,悄悄地寄一張明信片給這位姊妹,向她道歉,說明此事。從此大家才知道他己發配到勞改營。當時上海有一位敬虔的護士邱姊妹,已經四十多歲了,知道這位弟兄因主名在那裏受苦,雖然他們素不相識,但她心裏很受感動;於是就買了衣服和必需日用品,寄到勞改營給他。他收到後不知道是誰寄給他的。以後,這位姊妹曾兩次冒著危險,不顧人們的歧視和路途遙遠,親自去勞改營看望這位弟兄。第一次未能見麵,第二次見到麵了,她趁此機會悄悄地給了弟兄一本袖珍小聖經。哦!這位姊妹不顧一切地把弟兄所急需的供給他,付出多麽重的代價!基督裏的愛,何等純潔、深厚!神的恩典,何等奇妙,超絕!
良心與聖靈
現在我回到講題的中心。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要在任何的環境裏,靠著主的恩典,持守無虧的良心。但是良心的感覺,並非基督徒唯一的感覺,在基督徒的屬靈經曆裏,除了良心感覺之外,還有比良心更深的感覺,就是聖靈在我們深處靈裏給我們的“直覺”,其源頭是神。良心是生命感覺最初的出口,我們如果認真地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願意出代價,經常對付,就逐漸開始經曆從內住聖靈來的直覺。如果我們不順服良心的感覺,則更深的感覺就摸不到了。我再說一遍,什麽是更深的感覺呢?就是聖靈借著我們的靈發出的感覺,其源頭就是神自己。有時一件良心覺得對的事,在直覺裏卻通不過,因為對的事不一定是神的旨意,直覺是表達神旨意的。
舉一個例來說。上次我們讀過一段聖經,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裏,說到“聖靈的禁止”,又說到“耶穌的靈不許”。保羅那時正在傳道。傳福音是沒有不對的,可是在對的裏麵,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就是源頭的問題。神當時不要你在亞細亞和庇推尼傳道,要你往馬其頓去,這一個是靈裏的直覺,是最深處的感覺。“聖靈禁止”和“耶穌的靈不許”是從神這個源頭來的。雖然無論在哪裏傳福音都是好的,但好的不一定都是神叫你做的。出於聖靈的感覺,就是我們所說的更深的感覺“直覺”。
良心對付的實行
我剛才說了兩點;第一點是說,良心如果不保持清潔、無虧,不常求主用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將無份於天國,談不上公義的冠冕。第二點,良心若不好好地對付,生命就不能長進。這兩件事都是至為重要的。
那麽,怎麽樣對付良心呢?首先我們要知道良心和寶血的關係。必須記得,我們的罪得著赦免,完全是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我們之所以能來到天上至聖所、神賜恩的寶座前,是因為主耶穌的血(來10:19)。我們過去的罪、現在的罪、一輩子的罪,都因主耶穌的寶血洗幹淨了;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己與我們無涉了。[這個赦免,有人謂之“永遠的赦免”,有別於“交通的赦免”(見約一1:7-9)及“神政治的赦免”(參雅5:15;撒下12:2-7,15;民22:12;申3:25-26等)。]我們得以與神和好,沒有其它的緣故,隻因為我們真誠悔改認罪,得到主耶穌寶血的潔淨。路加福音第十九章有一個人叫撒該,是個稅吏長。當時的稅吏恐怕都有貪汙、勒索罪,而且他是個稅吏長。因為那時猶太國已經亡國,在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稅吏助紂為虐,訛詐同胞,大飽私囊。這一天撒該信耶穌了;他的罪就得著赦免,就有了新生命。(主耶穌救贖的功效是超越時間、空間的。)當時並沒有人教他,他馬上就說,“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是一個蒙恩得救者的見證。
請容我存著謙卑、敬畏的心說(因為我自覺何等不配),我到了美國以後,常常覺得自由世界裏,基督徒大都偏重神學知識,真正屬靈生命的經曆實在很少,講來講去都是道理。真正的知識是極其寶貝的,可是單有頭腦的知識不行。聖經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所以要有經曆,要有屬靈的實際。撒該信主以後馬上改變了,因為他裏麵有了基督的生命。這個世界在他麵前本來是悅人眼目的,非常吸引他,但當他認識了至高神的兒子主耶穌,並透過□和□的道看見一個真正寶貴的、不朽壞、存到永遠的國度時,世界的一切都變了顏色,都沒有多少誘惑力、吸引力了。保羅蒙恩以後,說:“我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我為□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一看見這至寶,這世界的名利、地位、財產等一切暫時的、必朽壞的東西都淡而無味了。我們要知道,撒該信主以後,良心活過來了,他有了對付。他知道他訛詐過人,現在他要償還;按照摩西律法的要求,還人四倍。我們不要忘記,撒該的罪得洗幹淨是因耶穌基督的血,並不是因為他的周濟和賠償。周濟窮人,償還人四倍,是為了見證。現在他是基督徒了,是跟隨耶穌的,就不一樣了:這些財物不足輕重了。聖經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這句話在撒該身上變成了事實,成了他的見證。
幾句提醒的話
有意識地犯了明顯的罪而不悔改認罪、對付,或是犯了隱而未顯的罪(詩19:12)而不向神謙卑承認,雖然你仍然可以禱告,可以講道,甚至講得很動聽,而一般人也聽不出問題來,但是請記得,這裏必沒有膏油,沒有聖靈的能力(外表可以很成功)。
我可以作一個見證:在大陸火的試煉之中曾暴露出這種難以置信的事實:有傳道人在滔滔不絕、振振有詞的背後,正在犯嚴重的罪,最後,輕慢不得的神出來審判。反過來說,一個作出口的主仆,若感到禱告、傳道沒有聖靈的能力,應該謙卑,認真省察有沒有應當對付的罪(太5:23-26)。
心不聖潔,隻要向主認罪
我著重地說,我們的罪永遠得赦免,我們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免去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不至滅亡,免去第二次的死(啟20:11-20;約10:28-29),完全是因耶穌基督的血,即我們的罪得赦免,是因著主耶穌的寶血。我們對付罪,我們賠罪,是為著見證。在賠罪這件事上,我們要注意幾個方麵。第一,要知道我得罪的是什麽人,我賠罪也是向什麽人。如果我心裏恨人,卻沒有在言行上得罪人的表現,心裏的罪是不需要向人認的,心裏的罪要向神認。神知道你心裏不聖潔;你為這個罪就要到神麵前來,向神認罪。我們所敬拜、所事奉的神,是無比聖潔、無比公義的,在□毫無黑暗,□就是光(約一1:5-7),“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我們如果要與神有親密的交通,摸到神的心,必須有極為公義、聖潔的生活。看不該看的、聽不該聽的、說不該說的、心中不聖潔,都會影響和神的交通。隨著生命的長進,像塵埃那麽小的罪也會感覺,這些雖然並不一定得罪人,卻都需要寶血潔淨。越聖潔,越覺得需要寶血的洗淨與遮蓋。
認罪需要主賜智慧和機會
如果你得罪了一位弟兄,你要求主給你機會和智慧向他認罪,不需要告訴別人。一般說來,你犯罪的範圍有多大,你認罪的範圍也就多大。有些教會專有一種認罪聚會,他們要犯罪的人,不管犯什麽罪,在弟兄姊妹中間公開認罪。這種做法值得商榷,因為它會給撒但留地步。舉一個例子,曾有某弟兄,心裏對一位姊妹動淫念,但沒有言行表現,這樣的罪向神認就夠了,但他卻在聚會中公開認罪,而且那位姊妹也在場,事後造成極嚴重的後果。我們認為:你得罪什麽人,你就向什麽人認罪。對付罪這件事,我們大家都要嚴肅認真。同時我們要小心:你去賠罪,需要求神給你機會和智慧。有時對付不好,反而不榮耀神。例如,有一次,有個弟兄到一家店裏去買一樣東西,他付了五元,店員誤認為是十元的鈔票,就多找了五元給他,他回家後發現了,就拿去還給店員。誰知他沒有懂得仰望神給他智慧和機會。他到那家店去的時候,正好老板也在場。他向店員講:“方才你多找了我五元,現在我來還給你。”這事被老板看到了,就打罵那店員(從前叫“學徒”)。像這樣的事情要小心對付;總要榮耀主名,要有利於和睦。在此,有不少功課要學。
有的罪是沒有辦法、沒有條件認的,例如主耶穌釘十字架時,旁邊一個強盜對主耶穌說:“主啊!禰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禰記念我。”主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這個強盜,殺了人,現在已經掛在十字架上,他怎麽認罪呢?他怎麽對付罪呢?他虧欠了別人,沒有辦法向對方認罪作見證,隻有仰望主的憐憫,求主寶血洗淨。大衛犯了極大的罪(借外邦人的手殺死了烏利亞)之後,他撕裂心腸,真誠地悔改認罪。他說:“我向禰犯罪,惟獨得罪了禰”(詩51:4)。請注意“惟獨”兩個字。還有一些罪,例如扒手,從前扒了人家口袋裏的錢,信主之後他悔改了,但不知道扒了誰的皮夾,無法償還。像這樣的事情,應當怎麽辦呢?在教會曆史上采用了一個方法:就是把這個錢拿來周濟窮人。這個錢是不可以作為奉獻的,因為這個錢是犯罪得來的,這個錢是不能分別為聖的,不能夠放在奉獻箱裏的;隻有去周濟窮苦人(參太27:6)。
親愛的弟兄姊妹,慈愛的天父知道我們“不過是塵土”(詩103:14),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所以,當我們偶然被過犯所勝,隻要真誠悔改認罪,□必因主的寶血,接納我們和□的交通。“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賽57:15)。亞哈王的罪在當時是空前的,“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後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麵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而且他還聽從耶洗別用假見證殺害拿伯,奪得他的葡萄園。但當以利亞向他傳達公義的神的審判時,“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麵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麵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王上21:27-29)。我個人想,倘若亞哈的兒子約蘭(王下9:25)真正謙卑、悔改,求神赦免他列祖和他自己的罪,他也能得神赦免(參看拉9:7;但9:8,16等)。盡管神有赦罪之恩,我們也要求主使我們憎惡罪惡,保守我們不犯罪(約8:11)。
撒但破壞人的良心
此外,我再分享幾點:撒但有一個工作,就是破壞人的良心,他隻要把你的良心破壞,他就達到了目的。“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一個人的良心,如果被魔鬼破壞,倘若不靠主的寶血、仰望主使他回轉(哀5:21),這個人是沒有屬靈前途的。在中國大陸,撒但在這方麵做了很多工作。要知道良心一有虧,信心就漏掉。我記得上海有一位年長的姊妹,我從勞改營裏釋放出來時,她已去世了,死得很慘。她在沉重、恐怖的政治壓力和威脅下軟弱了,向領導檢舉主的仆人。所揭發的事情有一部分是誇大、虛構的,因此她的良心一直不安,覺得罪惡深重,賣主賣友。若要向政府更正,則要付出更重的代價,她又無此勇氣辦到。在此劇烈的矛盾中,她不知道如何正確麵對,最後精神崩潰,精神錯亂而死去。這個後果多麽嚴重,值得深思!撒但在人心思裏的工作極詭詐:在你沒有犯罪前,他引誘你,把罪縮小,告訴你“不要緊”;等到你犯了罪,就把罪放大,控告你“這罪太大”,甚至“不得赦免”。其實像這個姊妹的罪,還是可以向神真誠悔改、認罪、求主用寶血洗淨,並求神賜機會向受害人認罪,同時謙卑地服在神管教的手下(撒下12:7-14)。可惜她沒有這樣行,沒有學習靠主的寶血堵住撒但的控告(羅8:33-34;啟12:11)。
神的管教
文革前夕,雲南昆明有一個傳道人,姓孫。他出賣弟兄,向政府檢舉無辜的弟兄姊妹。被他陷害的人,有的被抓起來,後果極為嚴重。他自己因“靠攏政府”升了官,成了當地“三自革新”的副主席。這人嚴重地得罪了神,這種罪不是光認罪就可以了結的(參撒上3:13-14;徒5:1-11)。真正徹底的悔改後,雖然可以恢複和神的交通,但他陷害、出賣了不少無辜的弟兄姊妹,神仍有管教:有一年春節,他的兒女、媳婦、女婿都回家團聚,睡在二樓。那天晚上,不知怎的木製的樓梯旁的煤球爐引出火來,火燃起來先燒毀樓梯,火勢越來越猛,全家人逃生無路,大呼救命,左右鄰舍用多層棉被鋪地,叫他們跳下來,卻沒有一個往下跳,最後全被燒死。
有一位弟兄,年紀較輕,福建人。1956年肅反運動時,他被抓起來,家庭頓時陷入極大的艱難,親友紛紛劃清界限,不敢來往。於是他妻子帶著幼小的孩子去看守所,跪在他麵前,求他為了一家的前途,向共產黨妥協。結果他軟弱了,違背良心檢舉了教會裏無辜的年長的弟兄。不久,他就得到釋放。在這件事情上,他犯了出賣弟兄的大罪。後來,盡管他向神認了罪,恢複了和神的交通、禱告,但他使弟兄受到重大傷害,神必要管教。就像當年大衛一樣:神雖然赦免他的罪,但是神讓他經曆了很重的管教。那位軟弱的弟兄離開監獄之後,當局分派他作苦工。一次去拉兩個輪子、裝載大石頭的勞動車,因為太重了,拐彎時控製不住,跌了一跤,車輪輾過他的大腿,他受了重傷,一條腿斷了,被送到醫院搶救。他心裏頓時明白這是神的管教。他在醫院病房裏,幹部照例來探視他,說他這次因工受傷,是立功贖罪,是改造好的表現。他卻坦率地對幹部說:“不是的,不是的,我的重傷是因為我得罪了我的神,這是神對我的管教。”等幹部離去後,他就在神麵前撕裂心腸地認罪悔改。感謝神,他不長久發怒,且有赦罪之恩。當他由於得罪主、虧欠了弟兄而深深地憂傷痛悔時,神就給了他一句話:“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禰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詩51:8)。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是不帶著能力的(路1:37)。這時他深信,神因他真誠的悔改,已經醫治了他的腿,所以第二天他就憑信心出了院,使醫護人員大為驚訝。不久他的腿完全恢複。
可是神管教的手還尚未過去;一直等到被他陷害的弟兄刑滿釋放。一天他倆偶然在菜市場相遇,由於剛放出來的弟兄尚在“管製”(注:指執法部門對罪犯或壞分子施行強製管束的種種措施,包括匯報訪客及本人活動情況等)時期,不能自由活動,便相約於次日淩晨在受害弟兄家晤麵。那天他跪在地上,向受害的弟兄痛悔,流淚認罪。這位受害的是教會負責弟兄,他以慈愛赦免的心,為他按手禱告,求主饒恕他(約20:23;林後2:10)。從那時開始,他才從神管教的手裏出來。後來,這位弟兄也來到美國,神很祝福他,他斷過的腿完全康複正常,居然能幹粗重的活,他的兩個兒子也都蒙神恩待。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9),“輕慢不得的”(加6:7)。非但不要犯任意妄為的罪,就是隱而未顯的罪,思想意念上的罪,動機、企圖上的罪,也要求主賜恩攔阻並拯救(詩19:12)。
不可賄賂良心
底下,我再提兩點。第一點是不可賄賂良心。這個問題要特別注意。聖經裏也有例子:“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可7:10-12)。他有責任奉養父母,可是他找了個借口說,他作了供獻了,就可以不奉養他的父母了。像這一類的事很多。在美國有這樣的情形,例如有的人早上起來,不認真守晨更、讀經、禱告(這件事極為重要),洗過臉,匆匆忙忙開汽車趕去上班,隨手把一卷錄音帶擺在汽車錄音機裏,一路上聽錄音帶,就不再另讀聖經了。有的人禱告,禱告了兩三句就算了,安撫一下自己的良心,實際上他對這件事並沒有認真,也沒有做好,這就是他賄賂了他的良心。還有一些人,中國人所謂“靠山吃山”;他們把辦公室裏的東西帶回家去,“順手牽羊”,這些事都是不義的。我們信主的人,不但在人麵前,在神麵前也要幹幹淨淨。如果我們不順從良心的感覺,良心的感覺就會越來越遲鈍,越來越昏暗。
第二點要注意的:一個基督徒有時認真對付良心,到了一個地步,對付得過火了就是不需要對付的,他也對付了。這是一種良心軟弱的情形,這種情形需要知識來糾正。我自己在這方麵也經過一個相當的時期。我因認真順從良心的感覺,漸漸地好像自己從早到晚每件事都在犯罪似的,以至太多了,認不勝認。我在弟兄中是大哥,下麵有四個弟弟,我常常向我的弟弟們認罪,到後來越認越多了,那怎麽辦呢?於是每天晚上我把他們叫過來,向他們說,你們的大哥今天又做了不少對不起你們的事情,這件、那件地向你們認罪;好像他們也同意赦免、寬恕了。其實有許多事情是不需要認罪的。例如,他們問我“幾點鍾?”我說“三點一刻”,其實這樣回答是很平常、很對、很自然的。但那時期,我總覺得回答得不準確,確實時間是還不到、或者是已過了三點一刻。這是良心的軟弱,因為事實上發問的人並不要求絕對精確,回答也不可能絕對精確。又例如,到人家裏去,走進客廳,不請就坐;人家端茶給你,不請即喝等等,這都談不上有罪。因為你到人家裏去,既然接待你,當然可以坐下來;主人把茶端上來,就是叫你喝的;不需要過份的感覺,這些都可以憑你的生活常識來糾正。總之,盼望弟兄姊妹能蒙恩典,在良心的事上一定要蒙主的保守。保羅在他最後一封信裏說,“我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我們要事奉神,必須要有一個清潔的良心,沒有清潔的良心,我們在屬靈的事上就不能進深。一個人若沒有清潔的良心,試煉來到時,很容易會倒下去的。
良心與信心
最後我再講一件事。上海有一個傳道人,有一天有個醫生弟兄向教會長老反映說,某弟兄身上有梅毒。長老就把他叫去詢問,這個弟兄堅決不承認自己犯了罪。他說:“我這病是在公共浴室裏傳染的。”可是醫生說,這不可能,因為這種細菌(梅毒螺旋體)一碰到空氣就死,一定是犯罪時傳染的。但這弟兄始終不承認。“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申29:29)。長老也無法處理。不久共產黨來了,他在旅館內犯淫亂罪時被警察當場逮捕。共產黨的辦法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他良心有虧、心虛,隻好把一切都交待出來了:他是犯了淫亂的罪。最後他死在監裏。神在親近□的人中顯為聖!(利10:3)
如果一個人的良心有虧,在試煉的時候,是一定站立不住的。前麵已提到過保羅在受試煉時,先站在亞拿尼亞麵前,後來又站在腓力斯麵前,能夠剛強壯膽,是因他良心無虧,有主同在。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受試煉時,因為他們敬畏神、良心無虧,所以我們看見神奇妙的同在。當你良心無虧的時候,信心就不會漏掉(參看提前1:19,其中“真道”原文作“信心”),你裏麵就有力量。
記得家父被捕以前,先被隔離審查。所有教會中被隔離審查的同工、長老,都是一個人關在一個房間裏分開審查,不準接見家人。負責的幹部要求他們坦白交待自己的問題,同時揭發檢舉其他同工。他們很惡毒地把這種手段形容成“狗咬狗”,叫基督徒自相殘殺。許多弟兄姊妹在這空前恐怖的政治壓力下,害怕自己被關進監房或押送勞改營去,判了“政治死刑”,全家被株連、受歧視,孤立而無助。於是不少肢體就軟弱了,在不同程度上違背良心去檢舉,傷害了別人。當時,有一位中年弟兄,他原來是看門的,領導上認為他屬於工人階級,是屬於共產黨一邊的,所以讓他每天把三餐端給各人。飯食很差,往往也不過是一碗陽春麵而已。他親口告訴我:有一天他送飯給家父,規定不準講話的,他好心地向家父打了一個手勢,意思是,你趕快檢舉揭發別人!大家都在檢舉、揭發,你一個人不檢舉,也無濟於事因為家父自從隔離後,沒有檢舉任何人,也沒有坦白交待什麽,每天退回白紙一張。所以這位看門的為他著急,打手勢叫他“快寫啊!”誰知家父對他說:“我俞醫生良心無虧。”在那極其恐怖的日子裏,感謝主的保守,家父始終沒有落到撒但的陷井裏去傷害弟兄,最後他殉道了。
所以,當一個人在受試煉逼迫時,如果真的良心無虧,就和主沒有間隔,主就使他剛強壯膽。弟兄姊妹,我所講的不隻是道理,而是我們基督徒每天生活的一部份。我們若要跟隨主,就必須要有一顆無虧的良心。
還有未盡的話
最後,還有幾句重要的話:
一、認真追求公義:親愛的弟兄姊妹,罪是神最憎惡的東西,這和□全然聖潔公義的性情絕對相反。主耶穌是“那義者”(徒7:52;約一2:1)。公義的神審判一切與神性相反的東西,決不能容忍罪在宇宙中存在,罪至終必被消滅在火湖裏。人越親近神、越認識神、越屬靈,就越恨惡罪,哪怕是極微小、隻是心思裏一閃念的罪也認真拒絕。有古聖甚至說:要我犯罪,我寧可下地獄!
義是有層次和程度的不同。從亞當到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人類已有約3,400年曆史,以西結書十四章14節給我們看到,在這段曆史中,有三位聖徒是神特別讚許的。他們的特點不是別的,乃是義他們是最公義的人。第一是挪亞(公元前29481998年),他的義包括與神同行(彌6:8);第二是但以理(公元前622536年),他的義包括比他生命更重要的一天三次的禱告以及“極美的靈”(但5:12,6:3原文);第三是約伯(估計和亞伯拉罕同時代或稍早一些,亞伯拉罕生活在公元前19961821年),他的義包括他的忍耐約伯的忍耐流芳永世(雅5:11)。
求主使我們在公義這件事上常有新的長進和對付,認真追求公義。一個認識寶血又認真對付罪、努力行善、行義(彼前2:15)的人,必常經曆又真又活的神,神必常聽他禱告、常賜亮光,也樂意向他顯明□的旨意。願主多多賜恩,憐憫我們。
二、謹防自義:一個追求公義、認真持守良心無虧的弟兄,要嚴防自義,嚴防看自己比別人強而驕傲起來。不少法利賽人是自義的。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描述的那位法利賽人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狂妄到竟敢在這一位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裏的、榮耀的神麵前自我欣賞,誇自己“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真像一隻醜惡的螢火蟲在太陽麵前炫耀自己可憐的微光。這是我們的一麵鏡子,一個前車之鑒。在新約恩典時代裏,良心的對付隻是一個初蒙恩的基督徒最基本的學習。盡管我們必須一生都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但是前麵“當跑的路”尚遠,“美好的仗”還僅僅開始。在我們身上,還遠遠沒有到讓聖靈完全掌權的地步,天然“己”的生命還遠遠沒有舍盡、被治死!更何況,即使我們真正地活出了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也不可忘記這完全是因著主的恩典。一切能在神麵前算得數的、存到永遠的,都是恩典作工的結果(林前15:10;羅9:15-18)。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我們禱告:
慈愛的天父:我們滿心感謝讚美禰,給我們有這樣的機會,安靜地在禰麵前交通、分享。我們的神,我們懇切地仰望禰施恩給我們在座的以及站在禰麵前的每一個人,使我們一生一世蒙保守,有一顆無虧的良心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我們的神,我們求禰的聖靈把這些話深深地印在我們的裏麵,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無論遇見大小的事情,都能夠忠心地學習,尊禰的名為聖,持守一顆無虧的良心。
我們的父!我們的神!若是我們過去有虧欠的,求主饒恕我們。需要對付的,求主給我們力量,給我們機會,也給我們智慧,使我們能榮耀主,討主的喜悅。
我們把以上交通的話都擺在父神的麵前,求禰加上祝福,恩待我們所有在座的弟兄姊妹。我們這樣禱告、祈求、讚美,奉耶穌基督榮耀得勝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