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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與是正確的。
就一個國家內部來說,法律是保護弱勢群體的,因為強勢者根本不用(別人/法律)的保護。
你和walmart 或 Comcast等有糾紛,他們這些大公司,肯定大都不會把你告倒法院,最多和你協商,平息一下你的憤怒。
中國國內也是一樣,有權有勢有錢者, 一般不會先想到把老百姓告到法院,而是用其他方式解決問題,或者強奪硬來,或者和你協商。
國際上, 有幾個大塊頭的國家會把小國告上法庭? 沒聽說過。
中國這次和菲律賓的糾紛,對打官司,不參與不承認是對的。
因為,如果贏了,以後會有打不完的官司,越南,印尼,日本等等。 輸了,你執行不執行? 是不是現在就要去掉九段線, 改地圖? 你有什麽把握已經能贏?
有人說,名聲,道義,法律,等等一大堆廢話。 那些總比輸了官司,還要去執行要好得多。
中國那麽大的塊頭,任何時候都能掌握主動權,那又何必“打什麽鳥官司”。
這個壇子還真有不少書呆子。在辯論認為什麽是對的,什麽是不對的。
聽著,國家的核心實在的利益永遠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