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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翁楊的婚姻 和 自由

(2015-06-19 08:09:01) 下一個
對於翁楊的婚姻 有人用所謂的“人生的意義到底是追求自由,還是追求名利”來做批判。他們號稱在追求自由,而在實際上總是想幹涉,惡意批判別人的私事,別人的婚姻,別人的生活方式。 這實際上等於用(非暴力)強迫式方式的推行自己所謂的“自由”。這樣對自由的理解是不是有點膚淺。甚至可笑?

難道翁楊就沒有自己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難道你是他們的父母,想包辦他們的婚姻?

追求崇高的愛情是一個人的自由,追求名利,難道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自由權利和自由的自由,難道追求了名利,就是不自由了,就是反自由了? 你想追求你的所謂自由,別人當然有權利追求他們認為自由的自由。你的“偏執性”的自由一定比他們的自由高尚,你的自由難道一定比他們的自由更加自由?真是笑話。

所謂自由,就是一個人可以不受其他人的幹涉,指責,批判的選擇自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等,包括婚姻。隻要他的行為不對其他人有所影響和傷害。這種自由當然包括人們常說的自由,包括認同你們的所謂主流媒體,主流社會認同的生活方式,或者選擇遠離塵世,遠離你們的所謂主流社會的自由,包括不勞而獲的自由(以不傷害別人為前提),也包括選擇活下去,還是去自殺的自由。

如果一個人連選擇死亡的自由都不存在,那還算自由嗎。當然很多人是不會選舉死亡的,除非有某種特殊的原因。但是真正的自由就是他們有自由去做他們的選擇。

還是少些偏執多些大度寬容的自由吧,別把自己的自由強加個別人, 而實際上在損害別人的自由。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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