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官不可能按“民憤”去判藥家鑫案。
(2011-06-11 2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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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陝西有個死刑案子。死囚董偉槍決前4分鍾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 刀下留人。
據講述,那天是“五一”,董偉和他當教師的女朋友及女友的同事一起吃過飯,喝了些啤酒,就去通宵營業的電影院舞廳玩,到了收票的門口,兩個女的先進去,董在後麵交票時,被坐在一邊長椅上的宋陽攔住,宋說:“你好牛,帶倆女的,把那個高個子(董的女友)讓我睡一夜。”董回敬說:“你家也有,回去睡你們家的去!”宋隨即抽出皮帶朝董頭、身上抽打,董隻顧招架沒有還手,後被舞廳的兩個工作人員拉開。董怕宋繼續糾纏,就掏出兩盒香煙來,給了宋一盒,請他“留個麵子”,又打開一盒給拉架的人散了一圈。此時,宋離開了舞廳,董在舞廳門口等不到女友出來,就去舞廳門外十幾米處的磁卡電話亭打電話,剛到電話機跟前,宋已叫了朋友返回,宋揪住董的頭發,宋的朋友抱董的腰,董在一條腿已經跪地的情況下摸到一塊地磚(當時正在鋪設街麵),朝宋的頭部砸了兩下,宋鬆手後,董從一個小巷子跑了。宋當時被人送往醫院搶救,7天後死亡。
後來,董偉被判死刑。朱占平律師知道這個案子後,代理這個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 (北京), 就出現了4分鍾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 刀下留人的故事。那時候網上也是一片聲,反對董偉的死性。 後來最高法院讓重審。結果還是死刑。董偉被槍斃了。
從這個明顯帶有自衛性質的案子,陝西法院,敢頂著最高法院,又頂著網上的“民意”, 把一個在我看來錯誤的案子判到底。說明什麽哪,說明陝西法官也是“冷娃”。 所以可以推測,這次藥家鑫的死刑,陝西法官不會受到什麽網民的影響。
要我是法官,我才不在乎什麽網民的嚷嚷呢,該怎麽著就怎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