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惡性腫瘤患者在確診時已是中晚期,失去了手術等根治性治療的時機,大大地縮短了生存時間,降低了生活質量,治療上存在著很多的困難。
另外,治療腫瘤的手段如手術、放療、化療等,仍然著眼於消滅局部病灶,在治療的同時,也給患者帶來一定的痛苦,更加嚴重地影響了患者的生活質量,因此,長期以來在人們的意識當中逐漸形成了“癌症即是絕症”的固有觀念。
對於中晚期惡性腫瘤患者,治療的重點應該放在如何調動患者本身的積極因素、抑製腫瘤的發展、減輕腫瘤給患者造成的痛苦、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上,在此基礎上促進患者的康複。因此,我們提出了“人瘤共存”的腫瘤治療思路,努力使病人的飲食起居趨同於正常人,病情穩定,甚至逐漸康複,形成“瘤與人和平共處”的局麵。這在某種意義上揭示了中晚期惡性腫瘤治療真諦。
要從以下幾方麵認識:
1. 強調整體觀念,強調辨證論治,達到“扶正以去邪”。從發病和治療的角度來看,導致腫瘤的病因是多源性的,任何單一手段的局部治療均難以徹底治愈腫瘤,故應針對惡性腫瘤的發病特點和演變規律,根據患者的不同臨床分期,不同治療階段、不同病理分型、不同臨床症狀,采取多角度、多手段、多療法、多途徑的辨證綜合療法,注重全麵調整患者的內環境,充分發揮中西醫結合治療的協同作用。 2. 對於腫塊來講,隻要有切除時機的可以進行切除,但是對於不能切除的腫瘤,未必采取極強有力的殺傷性手段(如根治性手術、根治性放療、根治性化療等),一味地給予去除,造成身體的極度衰竭,隻要能夠使病灶穩定,即達到了治療的目的。雖然,在患者身體中有腫瘤的存在,但是如果沒有對身體構成明顯的危害,就可以形成人瘤共存,同時我們采取積極有效的治療措施,增強患者的體質,提高機體自身的抗癌能力。所以,祛除腫瘤並不是判斷腫瘤治療的唯一療效的標準。
3. 綜合評價惡性腫瘤的療效,如腫瘤的大小是否穩定或縮小、由於腫瘤給患者帶來的痛苦症狀是否改善、生活質量是否有所提高、體重是否增長、臨床檢驗指標是否好轉或者穩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