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們去參觀古堡那天, 在古堡吃的"憶苦飯", 據說就是當時守堡的兵士們常吃的夥食, 一種燉牛肉, 他說很好吃. 害我之後一段時間一直在查找菜譜, 試做給他吃. 後來終於找到一種湯料, 燉出差不多的味道. 現在當然已經不用湯料做了. 不過確實是很好吃的燉肉口味, 現在還是俺家的保留菜之一.
2, 他們在旅館裏是四個人一間屋, 兩個標準床, 帥哥和他的好朋友合睡一個床, 玩兒了一天都累了, 洗好澡都是很快入夢的. 結果第二天他的朋友對帥哥說, 你昨天打呼嚕了. 帥哥回來問我: 我打呼嚕嗎? 哈哈, 這大概是他第一次聽說自己也會打呼嚕.
3, 帥哥和他的朋友拿著相機, 看到什麽都想照, 有時覺得開關機費電, 就幹脆一直開著, 結果很快沒電, 鏡頭都收不回去了. 就那麽開著鏡頭蓋回來了. 後來他說, 一個老師告訴他, 傻瓜相機一直開著, 鏡頭前的景物總在晃動, 相機就會頻繁自動對焦, 所以極其耗電, 正常開關機倒費不了什麽電. 嗬嗬, 吃一塹, 長知識了.
4, 看到上麵圖裏那幾塊小石頭了嗎? 那是帥哥那次旅行給我買的紀念品. 一個漂亮的小袋子裏放了幾塊五顏六色的小石頭. 這是他第一次主動獨立給我買禮物, 還買得這麽應心, 著實讓我感動了一把, 所以一直珍藏.
北海道牛奶土司
材料: 高粉500克, 幹酵母6克, 糖40克, 鹽6克, 牛奶200克, 奶油(whipping cream, 35%)130克,
做法:
1, 將上述除蔓越莓幹外的所有材料混合, 揉成麵團, 再加入蔓越莓幹, 繼續揉到擴展階段, 能出膜.(我借助了我那已經壞了一半的麵包機, 要是隻能手揉, 我就蒸饅頭了)
2, 揉好的麵團加蓋放在溫暖地方發酵約兩小時, 麵團約發至兩倍大, 用手指戳一下, 麵團不回縮為好.
3, 用手按壓麵團以排氣, 再將麵團揉勻, 分割成八小塊, 放置十分鍾左右.
4, 將每個小麵團揉勻後, 用手壓扁, 隨意地卷成卷, 依次縱向碼放在模具裏(我用的是皇冠模, 八個卷碼一圈稍微還有點擠, 如果用土司模就橫向排放好了,這些麵應該能做兩個中等大小的土司).
5, 碼放好的麵包坯蓋保鮮膜進行二次發酵, 約40分鍾, 烤箱預熱至180C, 麵包表麵刷一點奶油或牛奶, 入烤箱烤30分鍾.
6, 麵包出爐後放網架晾涼, 脫模.
嘮叨幾句:
1, 關於做麵包, 以前嘮叨過很多了, 不多費話了.隻說麵包入爐前, 一般的方法是在表麵刷蛋液, 這樣烤出的麵包表麵油亮好看, 但我這麽會過日子的人, 想想打一個雞蛋, 用不了幾刷子, 太浪費了. 而且我也不太喜歡成品出來稍微有些蛋腥味, 所以我一般就刷些牛奶. 雖然沒有蛋液出來的油亮光澤, 但麵包表皮更顯柔軟, 口感反而更好些. 這次因為用了奶油, 所以就把碗底剩的奶油刷上了, 結果連麵包皮都很香.
2, 在麵包裏加奶油我是第一次嚐試, 但很喜歡成品的濃鬱奶香. 這裏要用的是可以打發的那種做蛋糕的動物性鮮奶油(whipping cream, 35%), 500克的幹粉加330克的液體, 似乎有點稀了, 但隨著麵不斷地揉起來, 奶油會有些起發, 所以麵揉好後, 麵團的軟硬程度正合適.
3, 關於麵包模具, 很多朋友說一愛上烘焙, 還沒做什麽, 就已經敗了一堆家夥事兒了. 我是比較理智的, 先用手頭的湊和, 同時盯著商店的小廣告, 等自己心儀的模具降價起碼50%, 再果斷拿下. 結果, 嘿嘿, 我的模具都是淘換的質優價低的. 這次我用的是一個矽膠的皇冠模, 是朋友春節的時候送我的, 簡直是送到我的心裏去了, 實在是人品太好了的說. 發覺做麵包用矽膠模更好些, 外皮受熱比金屬模稍少些, 所以烤出的成品沒有那層硬皮.
4, 新鮮烤出的麵包都會顯的比較硬, 放至溫涼就回軟了. 同時從健康的角度考慮, 剛烤好的麵包也不適合馬上食用, 要等它溫度降下來, 發酵活動停止後再吃.
那天還做了一個菠蘿翻轉蛋糕, 用了蜂蜜蛋糕的方子. 同學們對甜食不感冒, 基本就是我為興趣而做, 屬於完完全全的自做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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