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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聖誕節 -- ZT

(2010-01-03 10:25:41) 下一個


一年一度聖誕節,按照中國人的方式,可以比作過年。中國人守歲源自誠惶誠恐,得防“年”這個怪物來禍害;西方人則相反,載歌載舞,迎接慈善的降臨,謂之“平安夜”。

今年,中國的權力或許是出於久遠的守歲觀念,先是在國際人權日,12月10日,由公安部門向檢察院遞交了劉曉波的偵結材料;繼而於聖誕日判刑十一年,作為對聖誕老人的回饋。或許還有另一層含義:給那位躺在水晶棺裏的僵屍冥誕116周年的祭奠,如同上一支香,燒一遝紙,磕一個頭。

說老實話,我對君不甚了解,也沒閱讀過他的大作。一則因其無法突破出版的禁戒,所作難以傳播;二則因某些成見,並未刻意去尋找。對於當年那場風波,那時就有“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覺。任何一意孤行的舉動都是愚昧的結果,甭管它有多麽壯美的目標。從方某人往下,那種“清君側”式的行動至少缺乏認真負責的態度。

我青春年少之時就積極投身學生運動,原因在於毛的鼓勵:“誰去鎮壓學生運動?隻有北洋軍閥。”這話激勵著我們精神痙攣,愣頭青般為之衝殺。結果呢?文革尚在進行時,鎮壓已經來了。“三支兩軍”就是一種壓製性的鎮壓,到1968年7月28日毛召見學生運動的“五大領袖”,直言不諱要鎮壓。其實,早在這年2月29日,6984部隊就派出24卡車荷槍實彈的官兵,武裝鎮壓了廣西柳江縣裏高鎮的學生運動。那以後,軍隊頻頻出動,鎮壓了一個又一個地方的學生運動。

自己的反思則是認定一切學生運動都是病態社會的產物,學生不是社會的正式成員,他們本不該成為獨立支撐的力量。恰如毛當年所說:“人中間有三歲小孩子,三歲小孩子有許多道理都是對的,但是不能使他們管天下國家的大事,因為他們還不明白天下國家的道理。”他自己置身於北大,卻根本沒沾染狂熱的“五四運動”。當社會的正式成員逃避責任甚至別有用心,才會鼓勵和誇讚學生運動。而學生運動從未逃脫被利用的命運,如希特勒的“水晶之夜”,如毛澤東的“紅衛兵”,如本.拉登的“塔利班”。

至去年,網上得見一個《零八憲章》,知道是不屈不撓的君領銜為之,廣獲簽名支持。很快就被權力和諧掉了,一切成見至此基本消失,化作幾分敬佩,敢於仗義執言說百姓的心裏話;又有幾分憂慮,恐怕君難逃一劫,不久便印證了這個憂慮。

現在,一個“煽動顛覆”的罪名一審判其11年。且不論這個罪名何等朦朧,孟德斯鳩曾說:“如果大逆罪含義不明,便足以使一個政府墮落到專製主義中去。”隻說那份《零八憲章》吧,充其量不過向政府要求民眾應有的權利,根本不知從哪裏找到“煽動顛覆”的證據。

差不多兩百年前,法國著名政論家托克維爾在對中國的評論裏說過:“旅行家告訴我們,中國人有安寧而無幸福,有勤勞而無進步,有穩定而無活力,有公序而無良俗。那裏的社會條件總是可以容忍的,但決不是極好的。我可以想象,一旦中國的國門對歐洲開放,歐洲人將發現中國是世界上中央集權的最佳典範。”老托如果多活一百年,會見識更佳的典範;要是活到現在,他那預言已經基本兌現了。老實說,我很想看見中國人能用事實使西方人的預言證偽,可總是看見中國人用行動證實它是精準的預言而非讕言,於是難免有些悲哀感。我們怎麽老是拍打著胸脯去表演他們的劇本呢?

威爾遜總統1912年9月9日在紐約新聞俱樂部的演說中稱:“政府是從來不提倡自由的,隻有人民才喋喋不休地要求得到自由。自由的曆史就是反抗的曆史,是限製政府權力而不是加強它的曆史。”這話也屬“西方那一套”,無論是否認同普世價值,總之他說美國的話在咱這裏也適用。

權力的繼承自異族皇權失滅之後似乎找到了一條新路,猶如魯迅所言:“每一新的事物進來,起初雖然排斥,但看到有些可靠,就自然會改變。不過並非將自己變得合於新事物,乃是將新事物變得合於自己而已。”皇權的血緣世襲變為權力的群體世襲,民主變成為民做主,皆屬此類改變的。

讀罷網上轉貼的《判決書》,赫然顯示的是文字獄的繼續。忽然想起另一件事來:1933年4月陳獨秀受審,法庭羅列的罪狀跟今日這份文字很相似,起訴書列舉的罪名為:“以危害民國為目的,集會組織團體,並以文字為叛國宣傳。”君出庭時比劉君出庭時長一歲,罪名也多一點,即君確實有行為,拿了外國的錢組建了一個隸屬外國組織的黨。所以,陳回答審判長時並不諱言:“這是事實,不否認。”。

審判長再問:“何以要打倒國民政府?”陳答曰:“至於理由,可以分三點,簡單說明之:(一)現在國民黨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無發言權,即黨員恐亦無發言權,不合民主政治原則。(二)中國人已窮至極點,軍閥官僚隻知集中金錢,存放於帝國主義銀行,人民則困苦到無飯吃,此為高麗亡國時的現象。(三)全國人民主張抗日,政府則步步退讓。十九路軍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濟。至所謂長期抵抗,隻是長期抵抗四個字,始終還是不抵抗。根據以上三點,人民即有反抗此違背民主主義與無民權實質政府之義務。”除了第三點可以證明不實之外,前兩點尚可說得過去,隻是以後的青出於藍更甚。

在第三次開庭時,陳獨秀當庭抗辯:“檢察官論告,謂我危害民國,因為我要推翻國民黨和國民政府,但是我隻承認反對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卻不承認危害民國。因為政府並非國家,反對政府,並非危害國家。”這就展開了一個新鮮話題,也即他在書麵抗辯裏述說的:國家乃是土地、人民、主權的總和,所謂亡國是指外族入據其土地、人民和主權,本國某一黨派推翻某一黨派的政權而代之,不能說是“亡國”,故“危害民國”不成立。民國之所以叫民國,就是民主共和國,以別於專製君主國。所謂“叛國”,刑法上有具體說明,即平時外患罪、戰時外患罪、泄露機密罪。如果把國家和政府混為一談,那又何必摒棄法國路易十六的“朕即國家”說。如果說在野黨反抗不忠於國家或侵害民權的政府黨,而主張推翻其政權,就是“叛國”,則古今中外的革命政黨無不曾經“叛國”,國民黨也曾“叛國”矣。

著名大律師章士釗的辯護詞更出彩,他指出,本案首先當區分言論與行為,“以言論反對,或攻擊政府,無論何國,均不為罪。”反對或攻擊政府,進一步推翻或顛覆之,這是行為。即使指控陳獨秀主張暴動,“既未越言論或理想一步”,斷無課罪之理。何況國家與主持國家的機關(即政府)或人物,屬於截然不同的範疇,如果說以言論攻擊機關和人物就是危及國家,“於邏輯無取,即於法理不當”。否則,不論對於政府或政府中何人何黨,有何抨擊,都是正常的,隻有半開化的國家才會以此“臨之於刑”。但老章為了救出陳氏而費盡口舌,言及陳所主張並無推翻黨國之意時,陳竟當庭拍台稱章之言不算數,其所主之義不改推翻黨國之宗旨。

陳等被捕時,蔣介石命令將其押至南京(同案尚有彭述之、濮一凡、王武、王兆群、何阿芸、王子平、郭鏡豪、梁有光、王鑒堂等),交軍政部部長何應欽軍法審判。消息傳開,各地國民黨組織請求殺陳之公、私電報如雪片般飛來,大有“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之噱頭;而胡適則立即致電蔡元培促請致力營救,國內名家楊杏佛、柳亞子、林語堂、潘光旦、董仁堅、全增嘏、朱少屏、傅斯年、蔣夢麟、劉複、周作人、陶履恭、錢玄同、沈兼士、翁文灝、羅文幹、柏烈武等或致電或私下奔走,謀求從寬處理。國際著名學者如愛因斯坦、羅素、杜威等亦致電蔣介石,要求釋放陳獨秀。那時文人與現時文人確不同。

蔣介石遂批轉由地方法院審理,我們的文人說法是“迫於巨大壓力”。若軍法審判則不公開亦不得請辯護人,地方法院審理則相反。這才有審判法庭的熱鬧景象。庭外更熱鬧,幾乎所有報刊皆介入爭論,堪稱使政府與國家分離的理論廣為傳播。

最終,陳獨秀、彭述之獲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15年;次年上訴批複,減為8年刑。敬仰陳氏庭上硬漢風格及睿智答辯,何應欽居然跑去借提審而討墨寶,得了個條幅:“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誌”。此後南京一些政要和名流時常來看望他亦索要墨寶,老虎橋監獄的獄政管理人員陸續跟著索要。胡適是每到南京必去探望,一次不去陳還發脾氣。劉海粟亦抱著紙、墨去探望,同樣索得墨寶“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而歸。當劉赴黃山寫生歸來,向陳展示其得意之作《古鬆圖》時,陳大感慨,在畫上題詩:“黃山孤鬆,不孤而孤,孤而不孤。孤與不孤,各有其景,各有其圖”。更甚者,他的小夫人潘蘭珍鄰監獄租屋住,以便隨時照顧。陳竟可在囚室裏行房事,獄方勸告他還大發脾氣:“老子的性欲沒犯法!”

說是“剝奪政治權利”,可陳氏在獄中指揮胡適翻譯《資本論》,又委托汪原放出版其著作《獨秀文存》達3.2萬冊。還不止,陳獨秀不斷鬧甚至絕食一次,獄方即送入其專用囚室兩個大書架,以供其放置胡適等送來以及自購的書籍。陳1919年寫過:“我們青年立誌出了研究室就入監獄,出了監獄就入研究室,這才是人生最高尚優美的生活。從這兩處發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價值的文明。”

他果然把監獄變作研究室,在這裏不但自學了德語,還完成不少著作。據統計,由小夫人潘蘭珍拿出去發表的有:《連語類編》、《古音陰陽入互用例表》、《荀子韻表及考釋》、《屈宋韻表及考釋》、《晉呂靜韻集目》、《廣韻東冬鍾江中之古韻考》、《中國古代有複聲字母說》、《識字初階》、《實庵字說》,以及短篇論文如《幹支為字母說》、《道家概論》和《老子考略》等等。其敘事組詩《金粉淚》則是針砭黨國時政黑暗的,可惜其《實庵自傳》隻寫了兩章,也登報了。另有報道稱,老蔣得知陳在獄中讀書研究時,亦十分讚許。

倒是他自己創立的那個黨難掩幸災樂禍之態。陳被捕時,《紅色中華報》第37期寫道:“取消派領袖亦跑不了——陳獨秀在上海被捕,彭述之也在內——蔣介石不一定念其反共有功,網開一麵,許以不死;或者還會因禍得福,做幾天蔣家官僚呢!”及至庭審報道傳到中央蘇區,《紅色中華報》第77期又說:“托陳取消派向國民黨法庭討饒!”“所以保住了性命,而且很快便要在國民黨的‘皇恩浩蕩’下得以大赦,以至起用,大做其官咧!”難怪張學良晚年跟舊部說:“共產黨的宣傳,厲害啊!”

1937年8月,日機轟炸了老虎橋監獄,經老蔣批準,陳獨秀獲釋,坐了五年監獄吧。

我們從小受到教育說,國民黨法西斯如何刑訊中共被捕的黨員,老虎凳、辣椒水、釘竹簽甚至“剝掉指甲”之類。可在另外的傳記裏,卻得知,李大釗在北洋監獄裏並無受刑之資料可證,但是留下三易其稿的《獄中回憶》;方誌敏給我們留下《清貧》、《血肉》、《可愛的中國》,課文上說他“受盡了酷刑“,可方誌敏自己說:“或者你會認為這不是一間囚室,而是一間書室了。”“所以與其說優待號是監獄,或者不如說是休養所較為恰切些,不過是不能自由出入罷了。”他在那裏讀書、寫文章,遺稿顯示,隻能是獄方提供的規整的稿紙及筆墨才可能留下如此娟秀的字跡;而瞿秋白,所遺《多餘的話》,同樣證明了基本的寫作條件;在《紅岩》裏受盡酷刑的江姐,最終證明她隻不過曾被徐遠舉威脅要“扒光衣服”,除了江本人的訓斥之外,還有沈醉的製止與責怪。倒是革命前輩如蕭克等回憶“反AB團”,那些酷刑遠甚教科書裏描述國民黨之法西斯作為。江青搞的“樣板戲”裏有“仇恨入心要發芽”,“毛主席的一條狗”多少道出一些真諦來。

聖誕之後就要過元旦,新的一年即將開始。囉嗦了許多,似乎不著邊際,時代早已不是那個時代,“與時俱進”也唱了許久,別不是“國進民退”那個進法就好。不過往好裏琢磨,君雖無君之瀟灑,畢竟比張誌新、遇羅克們幸運得多了!大環境使然?小環境使然?還沒想清楚,得帶到新的一年也是新的十年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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