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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了,我那浪漫的“書”

(2010-01-11 08:28:17) 下一個

再見了,我那浪漫的“書”

 

 

兒子寫了一篇題為“再見了,書”的作文,在這篇小文中,兒子以一個孩子的眼光,比較了電子書與印刷書的優劣。他列出了三條理由來支持電子書。第一,電子書可以改變字形的大小,從而方便了讀者,特別是對那些視力不好的人;第二,電子書能夠承載成千上萬本印刷書,就用一個電子閱讀器Kindle ,你可以讀到你喜愛的許多許多的書;第三,電子書容易攜帶,一書在手,走遍全球。

讀了兒子的作文,我心裏自然高興,兒子長大了,他的思辨能力也在日漸增強。可是,想到這如雨後春筍般的電子書,心中又生出了莫名的黯然。其實我也不是那種因循守舊的人,再說,大大小小咱也經曆過無數次革命,計算機革命,扔掉了打字機;信息革命,電子郵件代替了親筆信。想想再過一二十年,印刷的書終將被小小的電子書取代,這一本本散發著墨香的紙書,隻能成為曆史的回憶,對於我這樣一個愛書的人來說,也隻好在心底對“書”悄悄地說聲再見了。

每次帶兒子去圖書館,看到有那麽多書可以挑選,我都情不自禁地想,兒子他們生活在一個多麽好的時代和環境啊!哪象我們出生在一個沒有書的年代,除了一本小紅書,就是那少得可憐的幾本紅色經典。記得小時候,我最喜歡看的就是連環畫本,不管在哪,也不管是誰的,隻要讓我看到了,就非得弄到手,過把癮不可。有一陣子,我竟天真地想,等到中學畢業了,一定去新華書店工作,那樣,我就可以天天看書了,還不用花錢,豈不是一舉兩得。

可能正是由於兒時的貧書年代,養成了後來對書的酷愛。上大學那會,最喜歡去的地方就是王府井的新華書店,家裏給的一點零用錢,省吃儉用,幾乎都用來買書了。和我同宿舍的簡妮也是個書迷,我們倆經常是禮拜天一大早就趕到王府井,在新華書店一泡就是大半天。這可是我們的一個小秘密,其實不是挑書費時間,主要是我們企圖蹭點兒便宜書看,因為有些書標價挺貴,比如上了五塊錢以上的書,對我們窮學生來說就算貴的了。所以,我們經常是就在書店讀完了事。嗬嗬,那時的櫃台不是承包,百分之百國營,書店的店員對我們也蠻友好,就當沒看見一樣。我們呢,也就懷揣著孔乙己的心態,“蹭點兒書讀,沒什麽大錯,讀書人的事兒”。

後來認識了LG,他也是個書迷,不過他迷的不是小說,他喜歡看政論曆史之類的書。有了這樣的共同愛好,周末就不愁沒地方打發時光。那時除了王府井,我們又開發了五道口,西單等新陣地,還有這個那個“書屋”,以及日益增多的書攤,在那些地方你可以討到禁書呢。

當年LG 從國內飛來,我是千叮嚀萬囑咐,務必把我那些書帶來,帶不來的也要妥善保管,以後我會想法把它們運來。我還真的把它們都搬騰到美國來了,想想也夠不容易的了。LG 嘲笑我說,要是有今天的電子書,你哪至於費那些勁啊。想想也是,這紙張書比起電子書,真是沒什麽優越感了。

仔細想起來,我喜歡書,不光是喜歡看書,更多的時候是喜歡摸著書的那種感覺,那些被我精心珍藏著的一本本書,整整齊齊地站在書架上,即便不看,也使我愉悅。坐在書房裏,信手拈來一本,心中頓生雅致閑情。難怪人說有書即雅,此話不假呀。

古人雲:“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咱可不信那一套。但是卻也覺得,書對於人真的很重要,沒有書的生活是枯燥無味的,沒有書的家也是無法想象的。寫到這,便想起了一樁十分有趣的事。我剛來美國買房子時,總是問建築商,“你這些戶型有單獨的書房(library)嗎?”,搞得我那經紀人也不免納悶地問我,“你有多少書啊?怎麽好象是專門給書買的房子嗬!”其實,咱就是喜歡有一間書房,靠牆擺上一排書架,然後,把那些有著五顏六色封麵的書放上去,整個房間,甚至是整個家裏,頓時充滿了浪漫的書卷氣息,就象我此刻這樣。

試想過不了幾年,不管是在家裏,還是在咖啡廳,圖書館,機場候機廳,甚至飛機上,人手抱著一台硬邦邦的kindle,倒是很先進,可總是覺得少了點兒什麽,是什麽呢?讀書的韻味吧。到那時,擁有咱珍藏的這些紙書,還成了件浪漫的事兒呢。

最近,LG老是教導咱該與時俱進,想想也是,那麽多場革命咱都沒在乎,這場紙書變電子書的革命還嚇得倒咱不成。咱也不能甘心做九斤老太,對吧?

就是這心底裏有一點戀舊,喜歡那些帶著清新書香的紙書,喜歡那種翻動書卷的情調,還有許多說也說不清的…………

2010 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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