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大遊行
奧運冠軍領銜
2009年的悉尼同性戀大遊行最露臉的是08北京奧運的10米台跳水冠軍Matthew Mitcham。他上身是黃色彈力背心,下身是綠色短褲,澳洲的國色。胸前掛著奧運金牌。向兩旁圍觀的人群招手示意,惹起陣陣歡呼聲!在北京比賽時,他那位男友就在看台上為他加油,他也毫不忌諱地朝那個方向揮手致意。
不過,最受歡迎的還是警察阿叔和阿嬸的隊伍,那喝彩聲真是如雷聲霹靂。還有救火隊開來三輛救火車,由於他們在最近在撲滅山火中的忘我表現,也獲得了極大的歡迎。
我這是第三次去,說清楚點兒。是第三次去看熱鬧,不是去參加。這要是誤會了,問題很嚴重,麻煩會很多。
遊行活動
每年的三月第一個周末是悉尼同性戀嘉年華(Sydney Gay & Lesbian Mardi Gras)的日子,遊了有三十一年了。遊行方陣和花車晚7點45分從海德公園(Hyde Park)開始出發,經牛津大街(Oxford Street),轉莫爾公園路(
要看大遊行,去晚了還不行。近8點才開始,中午就有人在必經的街道兩旁劃地為牢了,等到5、6點的時候,已經是裏三層外三層的擠滿了人。到遊行開始,沿街的樹上,電線杆上,還有垃圾桶上都是人。聰明點兒的,會哪兒找個牛奶箱,這東西好,輕、好拿,一下子比別人高出四十公分,什麽都有了。旅館、餐廳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揾”錢的好機會,特別是二樓、三樓的房間,特價預定。近幾年,大遊行活動吸引了數十萬的人來觀看,不少海外遊客是慕名而來,非“同性”一把!
嘉年華的組織者稱,他們的活動為新南威爾士州每年帶來了數千萬澳元的經濟效益。
痛說家史
如今聲勢浩大、熱鬧非凡的嘉年華,當年可是一出悲劇。
1978年的6月24日,一群同性戀者因他們的“同誌”被蔑視並被殺害而上街遊行。盡管遊行獲得了批準,但仍被警方多方阻撓,導致多人被捕。絕大多數被捕人士無罪釋放,但《悉尼晨鋒報》(Sydney Morning Herald)將所有被抓的53人名單公布了出來。當時同性戀稱為“Homosexuality”,是不道德的、被人看不起、變態的行為。上了黑名單的這些人丟了工作,被朋友唾棄,被家庭咒罵,受盡了精神和身體上的淩辱。
1979年,遊行再次舉行。表示了同誌們一定要將“同性”同到底的決心和氣魄。
1980年,活動不單是在大街上走走,表達存在和願望,而開始有娛樂成分。
1981年,遊行改在2月舉行。更多的人參加,而且引來不少旁觀的人。隨著公眾對同性戀的逐步寬容和認可。越來越多的人公開坦誠自己在性感情上的不同認知。
但是,在80年代初的相當一段時間裏,同性戀仍受到來自方方麵麵的抨擊。最激烈表示反對的是教會。可能是因為上帝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不是兩個亞當,或兩個夏娃,所以隻有男和女之間的關係才是上帝批準的。其它形式的性關係,是沒有授權的,未獲準的(Unauthorized)。原本簡單的異性關係,竟然又多了“同性”和“雙性”,這是上帝他老人家沒思想準備的。沒有紅頭文件的指示,各個教會對這種打性別擦邊球的行為即無奈又憤憤不滿。但是,上帝畢竟是上帝,以慈悲為懷,仁厚為本,在激烈批評的同時,還是要給出路。對於那些可以教育好的孩子,上帝是寬恕的。“Jesus still loves you!”“上帝仍然愛著你們!”(隱語:盡管你們犯了錯誤。)表示出對迷途羔羊的憐憫。隻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加強思想改造,組織上還是會接受的等等等等。
還有相當一部份持反對意見的人基於同性戀者在性生活上的不檢點,不僅是艾滋病的泛濫群體,而且還和毒品有密切聯係。支持此類意見的有強大的政治背景,政府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給他們帶來的麻煩事當然不會高興。所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同性戀仍是受歧視的對象。
融入社會
事情從來都是兩方麵的。同性戀者針對社會的批評,也有諸多的改進。如:同性戀團體號召同誌們不要濫交、不要用藥(毒品)、要保持一個健康的同性愛情觀,要融入主流異性戀社會。他們開始成立防艾滋病基金會,募集捐款幫助那些沾染毒品的人。這種自律、自救,要改一點兒邪,歸一點兒正的態度得到了認可。
在遊行時,他們打出不要毒品、防範艾滋病等口號。一隊體型極漂亮的小夥,每人手上舉著一大大的避孕套模型,前後左右、上上下下操練著。讓人看的哭笑不得。當然,爭取同性戀者的權益仍是遊行的主體。如:同性戀者的關係合法化、同性戀者領養或生養子女的權利。現在,同性戀可以在教堂舉辦結婚儀式,一對男或一對女,在家人和朋友的陪同下,也有誓言,隻不過不得加以改動。異性的結合,通常神父問:“David,你願意娶Mary為妻嗎?”David答:“願意!”又問:“Mary你願意David為你的丈夫嗎?”(西人不興說老公。)Mary答:“唉,就是他吧!”(有點兒勉強)同性戀怎麽問,其實他們也有夫妻之分。大概隻能改成,你願意和他(或是她)生活在一起嗎?
要求有子女生育和領養權的那次遊行,有一大隊或是一對男,或是一對女,每對手裏都抱個大洋娃娃。倆大老爺們兒,手上捧個娃娃,還特別要做出嗬護的動作和表情,那不是在遊行,簡直就是在演小品。女同性戀者可以人工受精,照樣懷胎生育;但男同性戀則隻能領養了。後來有記錄片報道他/她們撫養孩子的情況。不知道孩子長大後在父母的稱呼上的麻煩如何解決,有的是有兩爸,有的隻有兩媽。反正比較亂。
他們的遊行也越來越有政治內容。如:他們反對澳洲參加侵略伊拉克的戰爭;反對單一國家黨的白澳政策還魂等。
1994年,澳洲ABC電視台首次直播他們的遊行。這以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參加的人越來越多,什麽議員、明星都毫不在乎地表明自己的性戀取向。有一年,一隊穿警察服裝的隊伍雄赳赳、氣昂昂、邁著整齊地步伐走在遊行隊伍中。好家夥,警察同性戀大隊!兩旁的觀眾高聲叫好,口哨聲四起。不知有多少“哇噻”了一把。不過此舉也引起相當的爭議,你可以參加遊行,如果你是“同誌”,但隻能穿便服,不能穿製服,因為那是個人私事。著裝是行使權力執行公務的要求,穿著公服上街玩這個,給人的感覺是,警察招聘是不是改章程了。但阿叔和阿嬸們還是著裝上陣。
遊行隊伍的壯大還有來自五湖四海的同誌的支持。從世界各地來的同誌打著國家名字的標牌或旗幟,跟奧運會入場式似的。可見,同性的事業在大發展。
同性戀解
要解開同性戀這個謎還真不容易。有不少心理學家長篇大論地分析這種“異類”情感的緣由。弄不懂那些高深的理論。還是看看他們的現實生活世界吧。
Gay:這個詞是美國俚語用來指稱同性戀者的。後來多指男性同性戀。
Lesbian:原詞是愛琴海東部的萊斯博斯島的島名。古希臘有位女詩人Sappho,就住在該島,據說是位同性戀她的故事在該島廣為流傳。以後就把女同性戀者和這位詩人掛上了鉤,叫Lesbian了。好像整個島都同性了似的。
至於“同誌”則是香港人管有好這一口兒的人的稱呼。這麽叫多少對革命事業有點兒打擊。《國語》中對同誌的解釋是:“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誌。”指誌趣相同的人。但《後漢書》上的解多少有點兒鬆動:“所與交友,必也同誌。”沒那麽強的政治態度取向。記得三、四十年代的電影,稍微帶點兒革命勁兒的,叫完人名後必再加“同誌”兩字。我相在是不敢再輕用這個稱謂了,這麽叫,那是把對方看成這麽個“同誌”,麻煩的是不要引起自己和他是不是“同誌”的誤解。還是誰愛幹嗎誰幹嗎得了。
實際上,同性戀中有明顯的“同誌夫”和“同誌妻”之分,不管“男同”還是“女同”。大千世界陰陽總要調和。一對同誌中,總有一個是扮“夫”這個角色,另一個則“妻”。這點從他們的言談,及麵相上都可以看得出來。英國著名歌星埃頓。約翰,就是同性戀,他就是個“同誌妻”。在戴安娜王妃的安魂儀式上,埃頓唱了一首催人淚下的《英國的玫瑰》。那次電視轉播有好幾個特寫鏡頭給了一個在他身邊的“型男”,那位就是埃頓的“同誌夫”。另一位,香港自殺的歌星影星張國榮也是“妻”相。其粉絲吊唁他時說“哥哥,走好!”那是有點說錯,這位哥哥可能更希望別人管他叫姐姐。
通常來講,扮“夫”的那位麵相更男人氣,兩人同行時,往往趨前,說話高聲,頗有大丈夫氣概。做“妻”的顯得柔軟,特別是兩人在一起時,自然不自然地露嫵媚之意。
從裝扮上也有區別,同誌夫在左耳鑲環。當然,在左耳打洞掛耳墜的絕不都是同誌,有相當的男性戴耳環是巡男左女右的傳統,是特別要弄個記號標誌,怕別人看錯了。左邊掛點兒什麽,有“我是老爺們兒!”的含義。很多時候也有看不準的,那是有的人掛得太多了。見過一個來澳洲留學的大陸男孩子,來澳後的第二周,左耳上一下子就掛上5個耳環,左手上每個手指頭上都套了個戒指。真是嚇了我一跳。不明白的以為他是搗騰首飾的呢。
同誌們特別的顏色是粉色,今後挑衣服要注意。如那家店鋪推銷,“今年流行桃紅色!”千萬小心。別再是:今年是同誌年的另解。
或者那天,“同誌”作動詞解,“你今天‘同誌’了嗎?”可能會流行時尚起來。
綠色服飾。
當眾練活。
我漂亮嗎?
阿Sir來啦!
向前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