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屆

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特定的時代,我們並不比別人特殊,隻是恰恰是我們這些人趕上了那個歲月,而被冠以“老三屆”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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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紀實之三十三: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

(2008-10-28 03:33:11) 下一個

《北大荒紀實之三十三: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

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

            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這個問題特複雜,牽扯到“動物分類學”、“哲學”、“法律學”、“地緣政治學”等多個學科。我們還是先看看發生了什麽事,這樣可以有案例來進行分析。

            事情並不複雜。一天,我們隔壁宿舍的上海寧突然忙碌起來,晚上從那屋飄來陣陣撲鼻的香氣。當時,人的鼻子不說比狗鼻子靈,至少也差不多少。我們立即以各種理由進他們屋進行考察。嘿,這群上海寧居然在吃雞!

            象我們這些多次跟紀檢委打過交道的人,立刻感到有蹊蹺。那種直覺和敏感不是從腦子裏反映出來的,而是從胃裏。

            “說,怎麽回事?”

            “傻斯體?(啥事體)”

            “什麽‘傻斯體’‘真絲體’的,這隻雞,雞體是從哪兒來的?”

            他們到也不在乎,說是去某連玩,回來時在村邊上抓的。

            “好,你們敢偷老鄉的雞?”

            “不,不是。這雞在村子外麵挺遠的。不是在村子裏弄的……

            “等等,你們說這雞不在村子裏,在外麵,嗯,有點意思,有意思。”

            上海寧看我們不再追問了也挺高興。我們當然毫不客氣地坐下來,跟他們一起檢查了那隻雞肉的質量,不錯,蠻鮮的!

            其間,我們進一步討論了:雞,遠離了村子還受不受保護的問題。有如下幾個命題:

一、雞,當然也包括鴨,如果遠離了村子,自己去找食,那就不能叫“家禽”了。因為它們已和飼養者脫離了從屬關係。

二、既然不是家禽,那就應是“野禽”。野禽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換句話說,是可以被“處理”的。我們挺注意使用和挑選更合適的詞,別總是什麽“偷”,“拿”、“順”、“借”的,不文明。

三、既然是野禽,那就不能再叫“雞”或“鴨”,容易引起誤解。對於這一新的物種,我們決定叫“地鳥”。稱為“鳥”,表明其已不屬家養,但還屬禽類,加“地”說明雖是鳥,但活動範圍主要是在地上,特征也清楚了。

那天還討論了,村子的領土範圍,經濟區,處理地鳥的必要裝備,如:硬頭皮鞋,夠大的書包,等係列重要議題。

但我們對地鳥並不感興趣,因為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到手更具吸引力的東西(見《北大荒美食》),而且是自動送上門的。另外,我們也有個原則,老鄉的私人東西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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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老三屆 回複 悄悄話 來自《北京屯》的評論:

紫竹苑 發表於: 2008-10-31 05:33:28 [引用]

“地鳥”這詞該申請進百科全書.

板板 發表於: 2008-10-31 07:49:03 [引用]

普通皮鞋咋了?

北京板奶奶 發表於: 2008-10-31 09:05:04 [引用]

老三俺看這篇簡直笑的俺都岔氣啦
這雞湯裏到底有沒有文章呢哈哈哈

絳紫湮 發表於: 2008-10-31 22:06:51 [引用]

紫竹苑 說:
“地鳥”這詞該申請進百科全書.

就是
老三屆 回複 悄悄話 來自《品茶小軒》的評論:

• 偷雞。 -Ji.Q.Zhang- ♂ (0 bytes) (1 reads) 10/31/08
老三屆 回複 悄悄話 來自《文化走廊》的評論:

• 肯定是隻不小心跑出村的雞 -淑女司令- ♀ (0 bytes) (2 reads) 1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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