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紀實之三十三: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
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
雞是如何變成地鳥的。這個問題特複雜,牽扯到“動物分類學”、“哲學”、“法律學”、“地緣政治學”等多個學科。我們還是先看看發生了什麽事,這樣可以有案例來進行分析。
事情並不複雜。一天,我們隔壁宿舍的上海寧突然忙碌起來,晚上從那屋飄來陣陣撲鼻的香氣。當時,人的鼻子不說比狗鼻子靈,至少也差不多少。我們立即以各種理由進他們屋進行考察。嘿,這群上海寧居然在吃雞!
象我們這些多次跟紀檢委打過交道的人,立刻感到有蹊蹺。那種直覺和敏感不是從腦子裏反映出來的,而是從胃裏。
“說,怎麽回事?”
“傻斯體?(啥事體)”
“什麽‘傻斯體’‘真絲體’的,這隻雞,雞體是從哪兒來的?”
他們到也不在乎,說是去某連玩,回來時在村邊上抓的。
“好,你們敢偷老鄉的雞?”
“不,不是。這雞在村子外麵挺遠的。不是在村子裏弄的……”
“等等,你們說這雞不在村子裏,在外麵,嗯,有點意思,有意思。”
上海寧看我們不再追問了也挺高興。我們當然毫不客氣地坐下來,跟他們一起檢查了那隻雞肉的質量,不錯,蠻鮮的!
其間,我們進一步討論了:雞,遠離了村子還受不受保護的問題。有如下幾個命題:
一、雞,當然也包括鴨,如果遠離了村子,自己去找食,那就不能叫“家禽”了。因為它們已和飼養者脫離了從屬關係。
二、既然不是家禽,那就應是“野禽”。野禽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換句話說,是可以被“處理”的。我們挺注意使用和挑選更合適的詞,別總是什麽“偷”,“拿”、“順”、“借”的,不文明。
三、既然是野禽,那就不能再叫“雞”或“鴨”,容易引起誤解。對於這一新的物種,我們決定叫“地鳥”。稱為“鳥”,表明其已不屬家養,但還屬禽類,加“地”說明雖是鳥,但活動範圍主要是在地上,特征也清楚了。
那天還討論了,村子的領土範圍,經濟區,處理地鳥的必要裝備,如:硬頭皮鞋,夠大的書包,等係列重要議題。
但我們對地鳥並不感興趣,因為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到手更具吸引力的東西(見《北大荒美食》),而且是自動送上門的。另外,我們也有個原則,老鄉的私人東西不能碰。
紫竹苑 發表於: 2008-10-31 05:33:28 [引用]
“地鳥”這詞該申請進百科全書.
板板 發表於: 2008-10-31 07:49:03 [引用]
普通皮鞋咋了?
北京板奶奶 發表於: 2008-10-31 09:05:04 [引用]
老三俺看這篇簡直笑的俺都岔氣啦
這雞湯裏到底有沒有文章呢哈哈哈
絳紫湮 發表於: 2008-10-31 22:06:51 [引用]
紫竹苑 說:
“地鳥”這詞該申請進百科全書.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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