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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前世今生(19)

(2024-07-04 18:13:57) 下一個

晚年以前的蔣經國是絕對的殺伐決斷、冷酷無情,連毛人鳳見了他都膽寒。幾乎所有研究台灣史的學者都一致同意,蔣經國是台灣一九五0年代白色恐怖的主要指揮者,所有重要的政治案件裏都有他的影子,他應為那個時代許許多多精英人士和普通民眾家破人亡的悲劇負最大的責任。另一方麵,他也像發動機一般的努力勤勉和如芒刺背的警覺。作為在喪失大陸江山的最後時刻曾試圖挽狂瀾於既倒的“太子”,對失去民心的教訓,他的體悟比旁人更為深刻。為了這塊最後立足的台灣島,為了有個太平的現實與未來,蔣經國真正做到了“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對曾經在戒嚴時期受到打壓的民進黨人而言,蔣經國就是"暴政的代表"。曾經因為美麗島事件而被軍法審判處刑的民進黨創黨元老之一的姚嘉文曾經在演講時說,蔣經國對台灣最大的貢獻就是"死得早"。

馬英九在蔣經國逝世十五周年的時候寫過一篇追思文章,文中說,“十五年來,在‘誰對台灣貢獻最大?’的民調中,蔣經國始終高居第一。”台灣《天下》雜誌的民調也顯示,蔣經國在去世十幾年後依然被民眾視為“最美的政治人物”之一。

二0二二年一月,台灣總統蔡英文出席原蔣經國官邸“經國七海文化園區”的開幕式時引用蔣經國曾說過的中華民國能生存,主要是堅決反共,並稱蔣經國的“保台”立場無疑是台灣人民最大的共識。

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通過“臉書”表示,“蔣經國路線就是國民黨的路線,包括捍衛中華民國、保衛台灣、建設台灣、民主自由”。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在例行記者會中批評民進黨扭曲事實,煽動“抗中保台”。當被問及大陸是如何評價蔣經國時,朱鳳蓮表示,蔣經國先生堅持一個中國,反對“台獨”,主張國家統一。

戒嚴中的第一次示威遊行

一九七八年的台灣還在戒嚴中,戒嚴法明確規定公民不能有結社(組黨)的自由,所以黨外的組織隻能玩擦邊球。台灣民主的發展都靠選舉,“組織”開初的名義就是“黨外人士助選團”,發起人是黃信介,操盤手是施明德。助選團提出了十二條共同政見,這十二條有結束戒嚴、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和言論出版自由等基本的自由民主訴求,也有“廢除保護資本家的虛假保護企業政策”、“實施全民醫療及失業保險”和“製定勞動基準法,厲行勞工法和承認勞工對資方的集體談判權”等左翼要求。民進黨的建黨理念屬於左派社會主義政黨。公開主張台獨在當時是直接進監獄的簽證,所以在十二條裏不見蹤影。

台灣當時的“全國民意代表”選舉,除了各個地方的代表與候選人之外,還有“工農兵”代表,一個工人候選人可以代表整個台灣的工人弟兄,參選工人代表的楊青矗是黨外大將,根據法律,楊可以去台灣任何地方舉辦選舉活動,於是那個“黨外人士助選團”就以楊青矗助選團的名義,到各地搞競選,許多助選演講的場子規模很大,甚至能搞到萬人以上,用楊青矗的話說就是:“助選團所到之處,有如秋風掃落葉,看得國民黨都腳底發冷”。

然後發生了台美斷交,蔣經國停辦選舉。選舉沒了,“助選團”也就不需要了,剛有的組織眼看就要黃掉。

黨外大佬們頓時怒火中燒。黨國一直說沒事的美國出事了;眼看能大有斬獲的選舉停了;最重要的是,沒有組織的組織有作鳥獸散的危險。黨外眾人預定在一九七九年二月一日去黨外大佬之一、高雄原縣長餘登發的家裏聚會商量對策,可是黨國先下手為強,在一月二十一日把七十四歲的餘登發老爺子和他的兒子抓了起來,罪名是“知匪不報”、“為匪宣傳”,稱餘涉及“匪諜吳泰安事件”(餘登發並不認識吳泰安)。這下引發了社會的強烈不滿與黨外的反彈。

一月二十二日,黨外眾大佬齊聚高雄縣橋頭鎮的餘家,隨即上街遊行示威,聲援餘登發。在此之前,戒嚴法下沒有發生過任何有計劃的上街示威遊行。違法遊行有頂風作案的危險,參與者回憶說那次是“提著腦袋走的”,而且參與的一共沒多少人,盡管黨外有頭有臉的基本上都到齊了,一共也就二十七位。隊伍走出去就遇到了警察列隊攔截。施明德往前一衝,對警察說:“開槍!警察開槍,我們不會躲避。”結果警察被衝開了。戒嚴法下台灣人的第一次遊行示威就這樣走入了曆史。不但沒有子彈,連水槍、催淚彈和警棍都沒見。蔣經國事先下令:不得使用暴力。這就是橋頭事件。

不過抗議之後,餘登發還是在同年四月十六日被軍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其子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能指證餘有罪的就一個證人—“匪諜”吳泰安。吳說中共讓他給餘派任務。開庭中餘的律師詰問吳是不是真的“匪諜”,吳答:“姚律師,你有良心一點,我是真匪諜,不是假匪諜,我是愛國的匪諜”。在餘被判的同時,吳被判死刑給幹掉了,從此死無對證。

《美麗島》雜誌

那次橋頭支持餘登發的遊行,桃園縣在任縣長許信良也參加了。遊行那天不是公休日,許去參加遊行沒有事先向縣政府請假,黨國於是把許告上了監察院。一九七九年四月,監察院通過彈劾案,六月,司法院核準停止許信良職務兩年。

黨外的錯愕與憤怒可想而知。林義雄在記者會上痛斥“國民黨是一個叛亂團體”。

絕望之餘,黨外在一九七九年八月成立了《美麗島》雜誌社。

在《美麗島》的兩個月前,幾乎同一批人馬成立了黨外民意代表聯合辦事處,不過沒有什麽活動。黨外另一位大佬、“溫和派”的康寧祥辦了個《八十年代》雜誌,銷路還行,不過基本上隻是在潤物細無聲地傳播民主理念。同一時期,還有呂秀蓮籌組的、活動也很有限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候選人聯誼會。

《美麗島》雜誌幾乎匯集了當時黨外的所有活躍分子,發行人黃信介,社長許信良,總經理施明德。黃信介基本上是出頭露麵,許信良參與不多,後來還因被彈劾,黨國與黨外衝突加劇而臨時出國緩衝對抗,運營主要靠施明德。

施是組織能手,也是造勢高人。施的操作重點是在台灣各地設立《美麗島》的地方服務處,然後在各服務處辦活動。

雜誌是月刊,一九七九年八月中出第一期,一共出了四期。第一期賣出七萬本,到第四期時賣出十四萬本。

黃信介為《美麗島》寫的創刊詞說:

“我們受人民大眾高昂的參政意願和熱情的鼓舞,堅信民主是這個時代的潮流,擋也擋不住,所以毅然創刊《美麗島》雜誌來推動新生代政治運動。

我們即將來臨的時代,生機盎然,波瀾壯闊,比以往任何時代都來得優秀。但是,因為它的視野太過遼闊,使得傳統遺留給我們的軌道、原則、規範、理想都顯得狹隘,不敷應用。從過去,我們無法找到引導的方向。我們必須獨自尋找,創造我們未來的命運。

三十多年來,國民黨以禁忌、神化隱蔽我們國家社會的許許多多問題,扼殺我們政治的生機,阻礙社會的進步。因此,我們認為在這個波瀾壯闊的新世代到來之前,我們必須徹底從禁忌、神話中解脫出來,深入廣泛地反省、挖掘、思考我們國家社會的種種問題,這有賴於一個新生代政治運動的蓬勃推展。

我們認為:在曆史轉折點上的今日,推動新生代政治運動,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製度,是台灣一千八百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作的最大貢獻,更是我們新生代追尋的方向。”

在戒嚴法下的台灣,黃信介就預言:“讓民主成為我們的政治製度,是台灣一千八百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作的最大貢獻。”

高雄事件和美麗島大審判

《美麗島》開張後,黨外與黨國摩擦不斷。九月八日的開張酒會,就有“愛國人士”去鬧事,喊出“打死黃信介”等口號。十一—十二月間,《美麗島》高雄服務處兩次被砸,屏東服務處也被砸,甚至連黃信介在台北的家都被砸。高雄事件的前兩天,黨外人士堵到幾個跟蹤的特務,將他們一頓臭揍。事件的前一天,《美麗島》高雄服務處的兩個職員被警察抓去打得遍體鱗傷。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美麗島》雜誌在高雄舉辦“世界人權日”遊行活動,結果發生了大規模警民衝突。

遊行集會開始時井然有序,但是遊行的目的從來就沒有說清楚,遊行集會的領導結構非常鬆散,安排組織極差,沒有糾察,上萬人的集會,前導車兼指揮車上的施明德就憑一個挎在肩上的擴音喇叭發號施令。

施明德事先向高雄警察局申請了集會許可,但被拒絕了。施動員了許多對黨國不滿的民眾上了街,隨著演講越來越冒火花,一會兒就把民眾的憤怒激發了出來。黃信介看苗頭不對,就在掛著國父像的演講車上用擴音喇叭宣布“活動結束”。他從車上下來時被情緒激動的民眾在後麵踢了兩腳。

現場亂套了。

一邊是憤怒無序的民眾,一邊是有備而來的國家機器,高雄事件的警民衝突在劫難逃。唯一慶幸的是事件中沒有死人。蔣經國事先有令,軍警憲特當天一律不許帶槍。

事發後,黨國把事件定性為“暴徒叛亂”。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清晨統一抓“要犯”,林義雄夫婦和施明德夫婦的房子租在一起,施樓上,林樓下。前一晚陳菊和呂秀蓮也借宿在施家。施明德居然在特務的重重包圍之下從二樓平台跳下去逃跑了。陳菊也跳了樓,但沒有跑掉。施的這一跑讓黨國顏麵盡失,於是發動了全台最大規模的搜捕行動,並懸賞一百萬元。最後施被自認的密友、曾經的獄友出賣而被捕。這是二十六天之後的次年一月八日了。黨國前後一共抓了一百五十多人。

捉到了主犯中的主犯施明德,黨國誌得意滿,準備開庭判案。

經過偵訊,“案犯”裏八人被送軍事法庭,他們是: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陳菊和林弘宣,三十三人被移送一般法庭,總計有四十一人被法辦。

一九八0年台美已無外交關係,但是有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此法中有“人權條款”。美國國會議員不是行政官員,其中有些人對人權很較真。黨國隨便把人抓起來藏著掖著的事已經非常困難,於是有了軍事審判的公開庭審與被告自雇辯護律師的裁定。

黨國當時已經沒有“中宣部”,相同功能的機構叫文工會,即中央黨部文化傳播工作會,那時該會的主任委員是楚崧秋,楚是黨國有名的“改革派”,蔣經國最終決定大審公開,據說是接受了楚的建議。公開審判與自雇律師成全了美麗島的美麗。

當時黨國底氣十足,因為手裏攥著兩張好牌:1)在專案小組日以繼夜的疲勞偵訊、語言淩辱甚至甩耳光等體罰之下,八名被告被迫簽下了許多認罪的證詞;2)輿論全被黨國控製,被告們暴徒的形象已樹立完畢。

當時的《中央日報》報道說:“《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市製造非法暴行的十四名首要分子昨天被治安機關逮捕後,全國人心大快,各地民眾以紛紛鳴放鞭炮、張貼標語、高唱愛國歌曲等種種有形無形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內心的高興,以及對政府此項措施的全力支持。”

可是就在開庭審判前不久的二月二十八日,發生了林宅血案。慘絕人寰的血腥事件使社會震驚萬分。現實中無比殘忍的真暴徒讓公眾思考“暴徒”的含義。接著,開庭之後,被告一一對認罪的自白書全盤翻供。姚嘉文說,自白書“不是我寫的,而是我抄的,因為自白書的內容是經過整理的,整理好之後,我照抄。自白書共有三套,庭上隻有一套,另兩套在調查局,請庭上全調出來,全盤看一下,就可以了解這份自白書是如何修改成的。”張俊宏說:“自白書的字眼是在偵訊期間他們要我寫的。他們告訴我,我不這樣說對自己不利。”

此時前來報道庭審的記者與旁聽的眾多美國人已經雲集,覆水難收,開放的法庭已經無法再關上。

當時台灣的法律是戒嚴法,軍事法庭的法官要接受“上級”的命令。庭還沒開,八位被告的宿命就已經定了。盡管如此,被告們並沒有放棄爭取公正審判的希望。唯一看穿黨國的法庭根本就是個表演場所的隻有施明德,所以眾人皆凝重而施獨冷笑。

後來民進黨的多位政治“明星”都來自被告的律師團,其中有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和尤清等人。

呂秀蓮的律師是她的兄長呂傳勝。呂傳勝向法庭解釋,呂秀蓮在演說中鼓動聽眾“打拚”,是台灣方言“努力”的意思,而不是喊“打”喊“拚”。而呂秀蓮本來就是黨外的溫和派。

黃信介被問到為何給《美麗島》雜誌台中服務處主任、因好心調停糾紛反被誣陷而判刑十個月的吳哲朗舉行“坐監惜別會”,黃答:“我們和共產黨不同的地方,就是講人性。”

當庭上展示物證如木棍、竹棍、火把、柴油、鐵筋、頭盔、小折刀和彩帶等時,姚嘉文問審判長:“隻有這些證據,審判長,你想憑這些能不能推翻政府?”

在陳述理念時,施明德說:“辦雜誌,我的看法是,美匪建交後,台灣要抵抗中國侵略,必須要結合一千八百萬人。……三十年來,台灣一直是獨立的,現在的問題是內部民主化。台灣的民主化有四大障礙: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黨禁方麵應該有反對黨來促進民主進步,報禁使得社會是非不明,戒嚴令剝奪了人民在憲法上享有的基本人權,‘萬年國會’使人民三十年失去了參政的機會。”

呂秀蓮說:“《美麗島》是經政府批準而正式發行的黨外政論性刊物,……基本上,我認為這是有民主製衡作用的雜誌。”

張俊宏說:“《美麗島》雜誌在民主政府中作為一份在野刊物,為政府提供批評,這不是醜化政府,挑撥人民,而是民主政治中最基本的。”

姚嘉文說:“我們認為台灣目前有兩個問題,外部的安全和內部的政治改革問題。外部安全問題,我們擔心中共統治台灣、美國放棄台灣和國民黨內有人投靠中共;內部方麵,我們憂慮不但不會改革,還會實施軍事統治。……因此我們認為黨外應該團結起來作些事,避免這些問題發生。”

在最後陳述時,施明德說:“被告一生從未為個人而低頭,隻有為了理想、正義、人民和國家的利益才會低頭。因此我隻懇切地希望大家不要再扭曲我。被告在此不是為了表演,而是聽了林義雄的不幸遭遇,使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們所惹起的。被告不是要藉以要求審判長的減刑,被告所要說的如果能夠平服國人的怒氣,能夠有助於國家的團結和社會的和諧,那麽被告很願意請求審判長判我死刑。請不要減刑!我請求!我請求!”

姚嘉文說:“被告請求庭上在我們的判決書上記載被告不承認檢察官所指控的犯罪,隻承認我們願意為台灣民主運動及美麗島而獻身。被告要求判無罪,並不要求因為認罪而減刑。”

陳菊說,她被捕時是從林義雄家兩個已經被害的雙胞胎姐妹臥房中走出來的,她請求林義雄替她親吻唯一生還的林奐均,並說“阿姨愛她”。陳菊講後,全場哭成淚海。

在審判終了前,呂秀蓮的哥哥呂傳勝在法庭上說出一句擲地有聲的話:“審判官們!今天你們在法庭上審判八名被告,別忘了,全國同胞在外麵審判你們。而明天,曆史會審判你我大家。”

刑沒少判。施明德無期,黃信介十四年,剩下的六位各判十二年。所有報紙全程跟蹤了九天軍法大審,靠黨國的宣傳機器,審判長與被告和律師的舌戰被充分報道,美麗島的故事在全台家喻戶曉。

事後,向蔣經國建議大審公開的楚崧秋僅由文工會主任降職為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蔣經國沒有大發雷霆,遷怒於人。

美麗島事件為後來的民進黨以及台灣民主進程奠了基。

黃信介(一九二八—一九九九年)

黃信介原名黃金龍,在十二歲時就去日本半工半讀,留日近七年,直到中學畢業。黃後來曾考上北大,可是因為黨國垮台得太快,沒來得及入學。黃是民進黨老大,而黃的兄長黃金標是浙江省的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委員)。

黃在一九五八年曾申請入山采礦,他發現叫金龍的人太多,因為非常景仰日本的政治家岸信介(岸信介在一九五七—一九六0年間曾任日本首相),於是改名信介。

後來成為國民黨眼中釘肉中刺的黃曾是國民黨黨員,還是台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今國立台北大學)學生黨部的負責人。

黃於一九六一年在《自由中國》被封的民主低潮期參選台北市的市議員,他因能說敢侃口無遮攔而引入注目,一舉成功,並於一九六四年連任。

一九六九年立法委員增補選舉,黃競選獲勝,在一九七0年成為黨外唯一的“萬年立委”(與黃信介一起選上“萬年立委”的黨外郭國基在一九七0年五月去世),從此黃有了一個政治大舞台。在這個舞台上,黃幹出了不但是台灣曆史上而且是中國曆史上前無古人的創舉,那是他在任立委之後的第四年。一九七三年,蔣介石已經臥病在床,台灣全由蔣經國罩著。蔣經國是行政院院長,得去立法院“備詢”。現在台灣的行政院院長到了立法院都跟龜孫子似的,哪個立委都敢教訓,但當年蔣經國當行政院院長時不一樣,那時名為民國,實則王朝,蔣經國是皇太子,備詢不過是走過場而已。不過,一九七三年的立法院裏不是黨國元老的一統天下了,黨外立委黃挺直了腰板,認真地向蔣院長質詢: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鄉願的社會,自來就有一種壞的風氣,誰當權,誰有權力,就向誰歌頌稱讚,致使國家社會永遠很難進步。一切應該徹底改革的事,便無法徹底做到辦到。……這一年多的時間,隻聞歌頌之聲,而聽不到真正的民意。不論你走到什麽地方,隨時隨地都有一大堆人,對你歌功頌德,把你當成一個偶像崇拜。本席以‘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鄭重心情,向蔣院長個人進一忠言。由於大多數人對你逢迎巴結,……一個人若陶醉在別人的稱讚聲中便飄飄然自鳴得意。本席深願蔣院長了解稱讚你、逢迎你的人,到底是些什麽樣的人?政治或當官是很現實的,也是一種玩手腕的行業。很多人為保持自己的地位或職業,大作違心之論,尤其對於權力越大的人,更是如此。傳播學者以為新聞界最重要任務的是盡其‘守望人’的功能,對國家社會的事實真相應忠實報道,把一切不良現象全部報道給人民知道,以便知道缺點,並且改進缺點。可是我們的新聞界像隻哈巴狗,並未盡其應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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