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文化運動
隨著日本進入“大正民主”的後期(一九一二—一九二六年),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總統威爾遜(T.Wilson)“民族自決”主張的影響,台灣的知識分子展開了一連串要求製度改革與自治的運動,即“台灣新文化運動”,包括一九二0年在東京的台灣留學生成立新民會、一九二一年林獻堂領導的第一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該運動至一九三四年共請願了十五次。林獻堂是霧峰望族林家當時的大家長之一,在新民會、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和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等組織中都扮演過重要角色。戰後,他因立場與民國政府不合,反對三七五減租等政策,受到來自當局的威脅壓迫而避居日本,在日本過世)、一九二一年蔣渭水創立台灣文化協會(蔣渭水在台灣受日式教育,醫學專科畢業後成為開業醫生。一九一三年,蔣與二三好友曾密謀去北京以傷寒杆菌謀殺袁世凱。他是“台灣新文化運動”的主要發起人之一。一九二七年,因台灣文化協會左、右分裂,蔣創立台灣民眾黨,該黨爭取地方自治,提倡言論自由,是台灣的第一個現代化政黨。蔣是日本人的眼中釘,前後十幾次被抓,兩次判刑坐牢。他去坐牢時有民眾送行,放鞭炮給他壯聲勢,出監時受到英雄般的歡迎。蔣在四十一歲時死於傷寒病,死後有五千多人冒著大雨給他發喪。他的同誌們將他的文章整理成《蔣渭水全集》,出版前被日治當局查封燒毀,於是社會上盛傳“死渭水嚇破活總督”的笑話)以及一九二三年《台灣民報》的創刊等。
(《台灣民報》前身為一九二0年在日本東京創辦的《台灣青年》及其更名後的《台灣》雜誌,兩者皆為漢、日文各半。一九二三年四月,《台灣民報》創刊,變成純漢文版,原為半月報,一九二三年十月改為旬報,一九二五年七月改為周報,並增設台北支社。一九二七年,《台灣民報》以增加日文版為條件遷入台灣,於該年八月發行遷台後的第一號。一九三0年增資改組後,《台灣民報》與《台灣新民報》合並。一九三二年四月,《台灣新民報》發行日報創刊號,其銷售量一度與島內三大報《台灣日日新報》、《台灣新聞》和《台南新報》同為百萬發行量的報紙。
當時台灣的官方語言早就是日語了,中文雖沒被禁止,但受到很大的限製。《台灣新民報》這個唯一的漢、日雙語報紙,不但出版發行要受日本人的監控,報紙的消費者都得小心,買報紙也會被莫名其妙地盯上。逢年過節在報紙上發廣告慶祝一番,居然有用“無名氏”的名義的。
隨著日本軍國主義的抬頭,《台灣新民報》所受到的壓力越來越大。一九三七年四月,《台灣新民報》漢文欄減半。同年六月,即七七事變前的一個月,《台灣新民報》被迫廢止漢文版。
一九四一年二月,《台灣新民報》改名為《興南新聞》,其言論風格已大不如前。一九四四年四月,日本政府由東京派員來台,將台灣島上較具規模的六家報紙《興南新聞》、《台灣日日新報》(台北)、《台灣新聞》(台中)、《台灣日報》(台南)、《東台灣新聞》(花蓮)和《高雄新報》(高雄)合並為《台灣新報》。
一九四五年十月,《台灣新報》由民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改名為《台灣新生報》。同時,部份原《台灣新民報》社的從業人員,自立門戶創辦了《民報》。不過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以後,《民報》於當年三月被迫停刊,社長林茂生被武裝人員帶走並遇害(林茂生是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的文學士和美國哥倫比亞(Columbia)大學的哲學博士,曾任台灣大學代理文學院院長。))
治警事件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台灣發生了“治警事件”,即“治安警察法違反檢舉事件”。
蔣渭水(和林獻堂)等人在發動了三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之後,深感結社的重要,因而醞釀組織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一九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蔣等人向當局正式提出成立同盟會的申請,但是在二月二日結社時立即遭到禁止。他們的活動因此轉移到東京,二月二十一日,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在東京重新成立。
然而台灣總督府以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會員“違反總督府禁止結社命令”為由,於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警務局的主導下,全台同日大規模搜索、扣押相關人士,逮捕了四十一人。此事件中共有九十九人涉案,其中有十八人被起訴,同時當局封鎖了新聞報道。
一九二四年八月,台灣地方法院法官在一審時判決全體被告無罪,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十月二審,蔣渭水等十三人被判有罪,被告也立即上訴,一九二五年二月三審定讞,法官維持二審宣判。最後蔣等兩人被判四個月徒刑,其餘五人被判三個月徒刑,六人被判罰金一百元。
到了一九二六年進行第七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時,參與的人數已近二千人,幾乎為第一次請願時的十倍。
二林蔗農事件及其他
一九二五年發生了彰化“二林蔗農事件”。
日治當局為操縱台灣的蔗民製定了各種辦法,主要有:1)蔗農所種植的甘蔗隻能賣給指定的糖廠,不得越區銷售;2)甘蔗收購價由廠方規定,蔗農不得有異議;3)秤量由廠方進行,蔗農無權參與;4)種植甘蔗所需的肥料需向所屬糖廠購買;5)甘蔗采收由廠方的雇工包幹。
彰化的二林地區甘蔗麵積廣大,因此不隻一家糖廠,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的收購價長期比附近的明治製糖株式會社低,而肥料價格卻又比明糖高。一九二四年四月,當地的五百餘蔗農向林糖提出補償要求,林糖在十二月僅作了少許的讓步。一九二五年六月,蔗民成立以李應章醫生為主任的“二林蔗農組合”,向各級政府請願,但都沒有得到善意的回應。同年九月,蔗民舉行大會,決議再向林糖提出交涉。因為糖廠態度強硬,談判破裂,激化了蔗農的憤慨情緒。此時已經接近甘蔗的采收期,於是蔗農組合決定阻止林糖的強行收割。
十月二十一日,林糖派人帶領雇工到二林七處非組合成員的蔗田收割,被組合成員阻止。二十二日早上,林糖及雇工三十多人再次試圖強行收割,組合成員又出麵阻止。糖廠職員和雇工三十多人前往支援,組合蔗農見狀也敲鑼召喚更多人前來,雙方對峙,情勢緊張。警察於是介入。
在對峙中,為了突破僵局,糖廠原料主任矢島抓起一把鐮刀開始收割,並召喚雇工一起動手,警察見狀上前保護矢島。圍觀的組合成員有人拾起蔗節及土塊向矢島扔擲。在衝突中,兩名警察的佩刀被蔗農奪去,警察和糖廠人員被趕走。蔗農見事態嚴重,也紛紛散去。
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大批警察包圍了“二林蔗農組合”主任李應章的診所,逮捕了李應章並搜走蔗農組合的文件。警察接著逮捕了九十三人。在二林警察分室拷打時,用刑極為殘酷,導致有人殘廢。之後警察又在各地大規模搜捕,總計逮捕了四百餘人。被捕的人中,許多其實隻是當天在場看熱鬧的群眾,既非蔗農組合成員,也沒有參與衝突。日本勞動總同盟十分同情在“二林事件”中被起訴者的處境,派了兩位律師來台協助辯護,文化協會也派了兩名律師幫忙。一九二七年四月,審判終結,共有二十五人被判刑,李應章被判刑八個月。
受此事件的影響,鳳山街、麻豆街等地於同年成立了地方性農民組合。次年六月,全島性的台灣農民組合成立。據日治官方的統計數據,蔗農抗爭事件在一九二五年共發生了十二起,而一九二六年蔗田的耕作麵積是十年裏最少的。雇農的抗爭事件也自是年起逐年增加,人數規模也大為擴增。一九三一年之後抗爭趨於平息,原因是農民組合的幹部大部份入了獄。
一九二八年台灣工友總聯盟成立,一九三0年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嘉南大圳
一九三0年四月,由日本工程師規劃監造的嘉南大圳及烏山頭水庫通水使用,成為當時世界第三、亞洲第一的大型水利工程設施,使嘉南平原多達十五萬甲(台灣麵積單位,一甲等於零點九六九九公頃)的土地有了充沛的水源。
模擬選舉、第一次地方議員選舉和台灣博覽會
一九三0年,《台灣新民報》搞了個模擬選舉。選票就登在報紙上,選的是地方議員,從報紙上把選票剪下來就可以寄到報社投票,所以多買報紙就可以多投票。這是記名投票,不過名字可以隨意叫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這個模擬選舉實際上是個民意調查。
選舉一共收到了十九多萬張票,當選的多是“台灣新文化運動”中的知名人士,個別對台胞友好的日本人也被選上了。當年的《台灣新民報》還是周報不是日報,發行量約在兩萬份左右(一九二五年發行一萬份,一九三七年五萬份),十九多萬選票投出了近十倍的發行量,台灣民眾的民主熱情強烈地震撼了日治當局。
於是就有了一九三五年第一次在日治下的地方議員選舉。這次選舉有諸多限製,首先,選舉隻選一半,另一半由行政當局任命,這就排除了民選議員與行政當局在法律上較真的可能。不僅如此,那一半民選的,選舉人的資格被設了許多限製,諸如納稅記錄、同地居住年限與社會身份等等。雖然沒有說隻有具有日本姓名的人才能選,但四百多萬台灣人中隻有不到三萬的人有選舉權,而三十多萬日本移民中倒有三萬多一點有選舉權。但是無論如何,這次選舉是台灣人重要的民主實踐。
日治的黃金時期在台灣博覽會期間(一九三五年日治台灣四十周年時,於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台灣各地舉辦博覽會,這是日治時期最大型的活動)達到了頂峰。那時鐵路公路不斷擴建、米、糖產量逐年增加、郵政電信日益普及等等經濟成果導致了台灣人口增加、公學校普及、現代衛生環境建立與守時守法觀念養成等重大民生改革。
皇民化運動時期-—國民精神總動員(一九三六-一九四0年)
一九三六年,海軍上將小林躋造就任第十七任台灣總督,結束了長達十七年的文人總督時代。小林以“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為統治三原則,皇民化運動自此開始。
皇民化運動的第一階段是一九三六年底到一九四0年間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當局通過各種宣傳與精神動員,致力於“去漢化”,消弭台灣人的祖國觀念,灌輸大日本臣民思想。“國民精神總動員”的具體內容包括:1)確立“國家神學”,提倡信仰日本傳統的神道,奉祀日本神龕,小學生被規定每月一、八、十五日要參拜當地的神社;2)推行“國語運動”和“國語家庭”。一九三七年六月以後,總督府全麵禁止報紙的漢文版,取消早期師範學校開設的漢文課,學生在學校裏麵被要求講“國語”,還大量增設“國語講習所”,鼓勵成年台灣人講“國語”以普及日語能力。到了一九四三年,台灣人已有百分之八十是所謂的“國語解者”。當局對於全家大小都使用日語的家庭給予“國語家庭”的待遇,如食物配給優待、公家機關優先任用等;3)推廣“改姓運動”。各地成立了“改姓名促進大會”。改日本姓名的公務員將有更多的升遷機會。一九四一年底,全台人口中改姓名的約有百分之一左右,到一九四三年底,全台改姓名的人仍僅占當時人口的百分之二,不過到了一九四五年,大多數台灣人都改用了日本姓名;4)強化“國家認同”,要求國民無論男女老幼,都要尊崇國旗“日之丸”,會唱國歌“君之代”,鼓勵穿和服。學生每日到校後要向天皇肖像行禮,然後麵對皇宮方向遙拜。
皇民化運動時期-—皇民奉公運動(一九四一-一九四五年)
一九四一年四月,日本成立了皇民奉公會,台灣的皇民化運動隨之轉入第二階段,即皇民奉公運動,其主旨是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驅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為戰爭效命。很多公教人員與不少青年學生都自願接受了這一改變,甚至有些人自以為榮。
日本偷襲珍珠港、在東南亞節節勝利及隨之在南太平洋的攻島掠洋,讓很多台灣人為之歡欣鼓舞。當初倡導“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林獻堂在他留下的日記裏,也曾在那段時間為日軍的“勝利捷報”興奮不已。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日軍偷襲珍珠港的一周年,林寫道:“本日為大東亞戰爭一周年,皇軍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台灣逐免敵軍之攻擊,而得平安過日,真大幸也!”
此時已徹底實施了日台共學製度,除了將小學校、公學校等一律更名為國民學校,在台灣實施與日本本土相同的教育方式與內容外,從小學到大學使用的教材大都是日文的。那時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不論是從商從政,大都與日本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台北帝國大學先後成立了熱帶醫學研究所、南方人文研究所和南方資源科學所等,成為當時華南與南洋的研究中心,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南進作戰的智庫角色。
台灣還出現了“皇民文藝”。“皇民小說”中常見的情節是,台灣的知識分子在留學日本後回鄉,發現了台灣與東京、故鄉與帝都、本島人與日本人在文化上和現代文明程度的對比和落差。小說通常描述殖民地現代化的情景,藉以展現同化的正麵價值,以及小說人物在戰爭期間積極配合國策,為國奉公,甚至誌願從軍犧牲的愛國情懷。
羽鳥又男
在一九四二年擔任台南市市長的羽鳥又男是一個獲得台灣人盛讚的日本官員。台南赤嵌樓展廳裏有他的一座半身銅像,下麵的銘文說,“羽鳥又男……為尊重台灣文化,對保存曆史古跡不遺餘力。當時戰爭財政困難,軍方反對,但羽鳥先後修護孔廟及赤嵌摟,使台南曆史古跡得以原貌保存,……其尊重台灣文化的精神深為台南市民所敬仰。”
羽鳥的具體政績包括維護台南孔廟並恢複其祭孔儀式,撤除因皇民化運動而設置在孔廟裏的日本神棚(他的此舉曾遭人檢舉為“非國民”行徑),此外還保護了開元寺古鍾不被軍方征召拿去熔掉,特別是在戰爭中致力爭取赤崁樓的修複,該項修複工程不為台灣總督府支持,日本軍方也曾經幹擾工程的進行。
戰後羽鳥又男被留用,在台南市又待了一段時間,直到一九四七年一月返回日本。
台灣空戰
從一九四四年十月十二日到十六日持續五天的台灣空戰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最後一次大規模的空戰,那是日軍一千四百四十九架戰機與美軍十七艘航母上的一千四百來架艦載機的較量。
美軍造成日軍損失了三百十二架戰鬥機與轟炸機,使日本的空戰力量大受損失,致使日軍在後續的菲律賓戰役中缺乏足夠的戰鬥機掩護部隊,更使日本聯合艦隊在萊特灣(Leyte Gulf)海戰中遭受重創。
在台灣空戰中,美軍損失了八十九架戰機和六十四名飛行員,輕巡洋艦休斯敦(Houston)號和重巡洋艦堪培拉(Canberra)號嚴重受損。
台灣空襲
一九三八年二月,蘇聯航空誌願隊和民國空軍轟炸了台北的鬆山飛行基地。這是日治台灣第一次遭受空襲。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美國陸軍航空軍駐華第十四航空隊(前身即陳納德(C.Chennault)的飛虎隊)和中美空軍混合團共十四架B-25轟炸機在第十四航空隊八架戰鬥機的掩護下,從江西遂川起飛,轟炸了日軍在台灣新竹的飛行基地。這是美軍對台灣第一次的空襲。
美軍在攻占塞班(Saipan)島後,把下一個目標鎖定為菲律賓,於是對台灣等地進行大規模的空襲以確保無後顧之憂。美軍太平洋艦隊司令尼米茲(C.Nimitz)對第三艦隊司令哈爾西(W.Halsey)下的命令是:“對台灣島軍事設施及港口造成永久性的損壞”。
盡管轟炸了台灣島上重要的軍事、工業目標如屏東、虎尾等地可製造酒精燃料的糖廠、高雄港、岡山飛機製造廠以及石油煉製廠等,美軍並沒有完全實現其戰略目標,即摧毀全島的軍事設施和港口。
從一九四四年十月十二日開始,美國航母特遣艦隊的艦載機和陸軍航空隊的轟炸機對台灣的主要工業目標發動了多次大規模轟炸,接著把攻擊目標轉向軍事和政治單位,台北頻繁地承受美軍炸彈的攻擊。
一九四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美軍對台北實施了最大的一次轟炸。事先美軍投下傳單,警告台北的民眾。當天,駐菲律賓蘇比克灣(Subic Bay)的美國第五航空隊派出四支航空大隊,以三架B-24為一編組、共一百十七架轟炸機從上午十點到下午一點對台北實施無間歇轟炸。美軍在台北總共投彈三百十噸。
美軍的目標是城內和城外的台灣步兵第一聯隊和山炮兵第四十八聯隊等軍事單位,還有台灣總督府和總督府所屬的主要官署建築物。
總督府正麵被直接命中,引發大火,以致戰後不堪使用,至一九四八年才完成修複。另外總務長官官邸、總督府圖書館、台灣軍司令部和台灣高等法院等官署廳舍也都遭到程度輕重不一的毀損。
不少平民住宅及設施如學校、廟宇和戲院也被波及。
據台灣總督府的統計,在從一九四四年十月十二日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的空襲中,全台死亡五千五百八十二人、失蹤四百十九人、輕重傷約八千七百人,而台北死亡一千六百七十八人,失蹤一百七十人,輕重傷約二千二百人。
台籍日本兵
台灣作為日本的殖民地,原先沒有服兵役的義務,而日本人也不相信台灣人會完全效忠於天皇。日治當局之前花了二十多年才好不容易把台灣社會上流散的槍支禁掉,以防止武力抗日。不過在一九四一年,台灣總督府與台灣軍司令部發表共同聲明,宣布陸軍誌願兵製度將於次年在台實施。當時社會上許多人慶祝與感激實施誌願兵製度,甚至還掀起了“血書誌願”的熱潮。一九四二年,日本軍部招兵一千人,有四十二萬“熱血青年”爭取入伍,第二批還是一千的名額,湧來六十萬人報名。那極少數被錄取的,成了家族和鄉裏的榮耀,沒被錄取的,甚至有因報國無門而幽憤自殺的。不過台籍日本兵仍以軍夫為主(日軍的階級為:軍人、軍犬、軍馬、軍傭(軍人的傭人)和軍夫),不配武器。到了戰爭後期,日本本土的男人隻剩下老弱病殘了,台灣人才成為有武器的日本兵。一九四五年四月,昭和天皇頒布“朝鮮及台灣住民政治參與相關詔書”,日本帝國同時通過了眾議院議員選舉法改正案,給予台灣人跟日本人同等的參政權及參戰權,日本隨即在台灣全麵實施征兵製,所有適齡男子,除非體檢不合格,都必須當兵。日治當局還曾從台灣人裏征召慰安婦。整個二戰期間,台籍日本兵有十二萬六千從事輔助工作的軍夫,約八萬正式在編具有軍籍,其中原住民有四千人參加了“高砂義勇隊”(日軍高度評價“高砂義勇隊”,稱“高砂隊員的英勇、服從、為長官效命及犧牲奉獻的精神”,連日軍成員也難望其項背。)從軍的台灣人主要被派往南太平洋戰區。有三萬三百零四個台灣青年為日本犧牲了性命,“高砂義勇隊”的三分之二葬身疆場。
許多台籍日本兵在關押盟軍戰俘最多的北婆羅洲(North Borneo)和拉包爾(Rabaul)的戰俘營當看守,他們中的許多人極其殘暴凶狠,因而被曾受其奴役虐待但幸存下來的戰俘和平民指認為戰犯嫌疑。
戰後從一九四五年十二月至一九四七年八月,在拉包爾共進行了一百八十八場戰犯審判,九十五個台籍日本兵被確認有罪,其中林發伊(日名林一)和陳銘智(日名木代原武雄)因參與在一九四三年於拉包爾附近槍殺七個中國戰俘又拒不認罪而被執行絞刑。被判死刑的還有潘進添(日名米田進)和另外四個台籍日本兵林琳彩(日名鈴木三郎)、蔣清全(日名川上清)、王壁山(日名北村光太郎)和林江山(日名林義德)。潘進添涉及二十四個中國戰俘和平民以及六個生病的中國戰俘分別於一九四三年三月和四月在拉包爾附近的塔笠瀝(Talili)海灣被害案,他親手槍殺了兩個中國戰俘。
關押在澳大利亞和各地的其他台籍日本兵戰俘分別在一九四六年三月六日和十三日乘坐退役的日軍驅逐艦宵月號和航空母艦熊野丸被遣送回台灣基隆。
在軍事法庭審判台籍戰犯時,民國政府曾通過駐澳公使館向澳方表示戰後台灣回歸了中國,這些台籍日本兵已是中國國民,因此希望能將其按戰勝國的國民對待,但是澳方認為他們是以敵國軍民身份參與戰爭犯罪活動的,所以必須以敵國公民的身份待之並予以判決。
一九五一年九月舊金山和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簽訂以後,美國總統杜魯門(H.Truman)下令設立戰犯大赦和假釋委員會,根據日本政府的建議對被判刑的戰犯分別作出了減刑、假釋或大赦的安排,包括台籍戰犯在內的許多戰犯被送往日本的巢鴨監獄關押服刑。到一九五八年,所有戰犯都以假釋、減刑或赦免的名義釋放了。
澳大利亞始終堅持認為那些台籍戰犯是服務於日軍、以日本國民的名義對盟軍戰俘和平民犯下反人道罪行的,因而拒絕了將他們遣送去台灣的要求。而那些台籍戰犯也早已將自己視為日本大和魂的一部分,他們在獲釋以後,絕大部分留在了日本,沒有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