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祖先有過一個遠離權力,熙熙而樂的時代嗎?
集權製是多民族大一統帝國產生的條件嗎?
家天下是皇權專製產生的溫床嗎?
集權與專製異化為維持一個多民族大一統帝國的目的了嗎?
一
《易》的第一卦是《乾》,《乾》的第一爻說“潛龍勿用”。那個時候沒有皇帝。那個時候的天子還不能專天下之大權。那個時候天子還隻是一條潛伏的幼龍,並不知道其終將成為人世間的絕對主宰。
“天子”這個意思出現得很早。《詩經 · 大雅》道:“徐方既同,天子之功。”什麽是“天子”?《禮記》曰:“君天下曰天子。”君天下是統治權,管理權,那麽天下的所有權是誰的?不太清楚。君權神授,君權天授,天下的所有權大概屬天。反正天子要看天的臉色行事,若遭天棄,即失天下。那個時候,天子信這個,百姓信這個,這是迷信,是政治哲學,不僅僅就是欺騙。所以,天子經常不敢為所欲為。其實他們也無力為所欲為。
上古時期的權利結構,我們隻能合理推斷了。禹改變了前人的遜讓方式,開始了第一個家族世襲王朝。不論是兄終弟及還是父死子傳,天下的統治權始歸於一家。但是,權利如何運作,我們無法知道。從《尚書 · 堯典》看,虞廷已在百揆(宰相)之下設九官,分掌水、農、工、司法、教化、禮樂等等。但是,《堯典》是偽書,一並連《舜典》、《大禹謨》《皋陶謨》都是偽書,不足為據。直到周立朝以後,事情的輪廓才漸漸清楚起來。
殷商已經開始了分封製度,華夏大地上一時曾有二百餘國。周天子封建的事跡更加確鑿,主要諸侯國的世係和版圖也十分清晰。封建製度就是當時的權力政治製度。那麽,封建製度很可愛嗎?
封建製度的特點,諸國並存,天下共主。中央行政不及地方,便是沒有中央行政;地方財政不上繳中央,便是沒有中央財政。文王武王因為統治著一個強大的軍事集團而情況有所特殊,從周成王以後的周天子們,則更像一個大一統邦聯的象征。雖說天子食貢,諸侯食國,卿大夫食邑,但是周天子財政主要仰賴於自留地,各國的進貢首先是對邦聯、對共主的認同,“禮”的意義遠遠大於財政意義。各諸侯國行政與國防獨立,國際間關係由中央協調,譬如仲裁和攻伐。而各諸侯國內部情況也與此相似,諸侯行政主要限於王城,出城以外就是貴族地主家庭統治,國是須要經各貴族家族間共同協商。所以,從《春秋》透露出來的周朝封建製度,基本上是一種原始的邦聯基礎上的貴族民主製度。在一個種族、文化相近的巨大的邦聯內,一個虛化的中央權力和諸多實體化的地方權力的之間的平衡是難以維持的,權力的天平或者倒向中央形成集權,或者倒向地方形成分裂。而《春秋》所描繪出的正是周天子的中央權力逐漸消解,地方諸侯勢力逐漸壯大的過程。平衡打破以後,東周亂於西周,戰國亂於春秋,和平與穩定的民生便從此失去了。
二
商鞅變法的曆史性的偉大意義,並不在於所謂“重刑法、均稅賦、獎農戰”。商鞅變法,開阡陌,設郡縣,壓縮貴族權利,使之歸於秦的中央政府,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達及地方的中央行政,第一次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中央財政。所以,從秦孝公往後的近一百年裏,秦國的迅速強大,主要是中央行政效率提高以後的中央財政積累以及由此而來的國家軍事力量的迅速強大,並不一定意味著民生的真正富足,甚至是國富民窮。因為在這一百年裏,秦國在生產技術和農墾麵積上相對於諸國沒有革命性的變化。但是,無論如何,秦國是強大了。強大為秦國帶來了新的欲望,秦國也看到了它實現這個欲望的可能。於是,“見龍在田”了。
秦的滅亡,肇因於民力的過度使用。漢王朝建立以後,對秦的政治實行了矯枉革新,保留了秦始皇建立的權力製度,又將這個製度分解為中央行政與地方行政的合理平衡,帝權與相權的合理製衡,成為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成熟的大一統集權帝國。
漢朝仍然實行分封,但是根本性的差別是,諸藩國之外更廣大的地區直接受製於中央政府。而到武帝削藩以後,中央對全國各地的統治便徹底完成並不可動搖。此後的諸藩王在封地隻有采食權而無行政權。中央政令通過郡、縣兩級政府達及地方,以保證中央權利的實質化。同時,中央給予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權。郡守有兵權、財權和選拔任用權,儼然一方諸侯,惟無世襲權,須服從中央任命及調動。這使得各地可以在中央政令的基礎上,從變從權,實施更為切合實際的地方行政。
帝權和相權的製衡,是漢王朝的一大發明。漢朝設三公九卿,宰相執政統禦九卿,包括專管皇家財務的少府,太尉掌軍,禦史大夫管行政監察,三公中尤以宰相為首,是為外廷。皇帝退居內朝,就像一個產業的擁有者,一個董事長,將經營權交給宰相,惟保留著對宰相的任用權。尤為微妙的是,禦史大夫下設的禦史中丞,專司對皇室的監察,而隸屬於宰相,可見漢朝相權之重。
由於漢初中央與地方的合理分權,帝權與相權的合理製衡,造就了自高祖經文、景二帝到漢武帝近一百年的穩定政局與和諧社會,也造就了自張良以後的蕭何、曹參諸名相。但隨著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將這兩種權力的合理平衡打破以後,漢王朝的盛世局麵就一去不複返了。
強人的出現是打破權力製衡的重要原因。漢武帝英年繼位以後,相權便就開始被削弱。武帝臨終前,因為昭帝年幼,便殺昭帝生母,並改變製度,以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對內輔政,對外牽製宰相,從此開啟外戚專權的局麵。大司馬大將軍隔斷了帝與相的聯係,皇帝便要糾合宦官與外戚作鬥爭,以致外戚宦官亂政的情形,終有漢一朝而不能已。
三
經過魏晉南北朝的長期戰亂,李唐王朝建立以後,對漢以來形成的政治權力分配格局進行了較大的變革。但是這種變革在製度設計時便包藏了皇帝的私心,並不是尋求盡可能合理的權力製衡,而是將權力的天平悄悄地撥向了帝權和中央權力一側。這裏的要訣便是,分解相權,繁化地方行政體製以削弱地方政府行政的自主權。
唐朝的中央政府分為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就是將漢朝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中書省司政令,與皇帝相聯係;門下省司封駁副署,有對所擬政令的否決權和副署權;而統有六部的尚書省隻有行政的執行權,於三省中地位最低。雖然重大國務有三省聯席的“政事堂”製度,但是相權的分散隻會有利於帝權對相權的製約。還有一個微妙的變化,就是將漢朝時的禦史大夫從宰相屬下獨立出來,成為禦史台,對皇帝負責,專門監督政府行政,不再有權監察皇室。
唐朝地方政府分州縣兩級,與漢朝相似。但是其享有的權力與漢相比,已經不能同日而語。唐實行府兵製,雖類似於地方軍區,但調度權屬大將軍,州縣不得預聞;地方官員的簡任權均屬中央。為了更加強對地方政府的監視控製,朝廷向各地派出巡回的觀察使,並逐漸演變為常駐地方的一個新的權力層次--節度使--中央特派全權代表,接管了地方的軍、政、人、財大權,使地方權力迅速向中央集中。至於聰明反被聰明誤,節度使權力膨脹以後反過來與中央抗衡,最後釀成安史之亂,並拖累唐王朝走向覆滅,則是朝廷在製度設計時完全沒有想到的。
四
經曆了唐末至五代十國的軍閥混戰以後,宋王朝在力防軍人專權以外,基本繼承了唐朝的政治製度和權力分配格局。而且在削弱相權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上,走出了更大的一步。
宋朝中央政府將唐朝三省的門下、尚書兩省降格為職能機構,僅保留中書省擔負宰相職能,另設樞密院統軍,將兵權從宰相手裏拿走了。同時,另一個大的變化是政令不再出自宰相。漢、唐時期,政令由宰相草擬交皇帝簽發。到了宋朝,政令的提出逐步轉由皇帝,宰相便不再是執政,而淪為僅隻是行政。從此時起,皇權日重。
宋朝的立國形勢十分被動。石敬瑭出賣幽雲十六州,使宋立國後北方門戶洞開,遼、金隨時可以飲馬黃河。兵源與財政是宋廷的極大負擔。所以,宋朝雖有地方政府,但為了兵餉便捷,而刻意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製。宋朝的地方政府分為路、州府、縣三級,較初唐的兩級政府多出一層,同時朝廷仿照唐代觀察使製度,在各路設帥、漕、憲、倉四大監司官,分掌兵工民政、轉運、司法和救濟,遂造成宋代地方有政府無行政的局麵,全國行政悉歸中央。宋朝地方官也因為除了上級地方官以外還有四大監司需要巴結,成了中國曆史上最可憐的地方官。
宋朝皇帝為加強皇權,還玩了一個小小的伎倆。唐朝雖將禦史台獨立於相權之外,專司對政府的監察,但還在門下省保留了諫議大夫、拾遺、補闕等諫官,留心於對皇帝的勸諫,是以相權對帝權仍保留一線牽製。到了宋朝,皇帝令諫垣獨立,並自領諫官的選拔任用,於是言官一體轉向,不再規勸皇帝,而專事麻煩宰相。範仲淹王安石兩次變法,雖有皇帝支持,仍不得不在保守政團的反對和禦史、言官的搗亂下終歸於流產。宋朝宰相是中國曆史上最無奈的宰相。
五
如果說,宋朝的權利格局已經明顯的是帝權壓製相權,中央權力壓製地方權力,製衡的天平已經明顯地偏向一方,那麽,從明朝開始,這個天平就幾乎不複存在了。
明朝從蒙元手中奪回政權。在明政權中,元朝的痕跡還是清楚地留了下來。元朝因為是外族統治,是一個落後小民族對大民族的統治,因此它在製度上不能有所建樹,在統治上充滿戒心。元代繼承了宋的體製,中央設三省,地方設路、州、縣。但是,元朝在地方另設了若幹個“行中書省”,即行動中的中書省,代表中央政府實際接管了地方行政。明代繼承了這一行省製,改名為承宣布政使司,另設提刑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揮使管武裝。這三司既作為中央的三個派出所,又是地方上的常設權力層次,使地方政府的管理層次更加複雜,而各級地方政府的自主行政空間完全淹沒。另外在有特殊需要的時候,朝廷還向地方臨時派出總督、巡撫,隨時幹預地方。
明朝真正駭人聽聞的製度創新是廢宰相。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謀反案為借口,廢除了中書省,也就永遠廢除了宰相職位,使得帝、相權力製衡中的一極從此消失。
皇帝兼任宰相,設立內閣為秘書處,親自統領政府各部院,這是明朝的一大奇觀。但是皇帝未必就是宰相人才。從成祖以後,明朝諸代皇帝多無力勝任宰相職能。而製度的荒謬造成皇帝和整個文官集團的尖銳矛盾,皇帝為此屢屢怠工,數年不朝竟成家常便飯。明朝斬殺大臣數量為史上各朝之最。但是,盡管代價是如此的沉重,中國曆史上真正的中央集權和皇權專製相統一的政治體製最終還是建立起來,從此,“飛龍在天”了。
六
滿清立朝以後,在明朝政治集權與專製的道路上又向前邁出一大步,把中國集權與專製的政治製度推倒了頂峰。
清朝的特殊性與蒙元相同,都是以落後的小民族入主中原。因此壓製地方勢力、漢人勢力,被列為維護統治的當務之急。滿清的地方政府,在縣、府、道、和行省三司使之上,又將總督、巡撫衙門由臨時機構轉設為常任機構,疊梁架椽,以縣、府、道、省、都撫構成中國曆史上最為複雜,也是最無效率的地方權力結構,以期其不能與朝廷相抗衡。
清庭進入紫禁城,承襲了明朝中央政府的結構,同時不再設立宰相一職。所不同的是,明帝自任宰相,而清帝則隻是皇帝,寰中萬般仰賴獨斷,中央政府中就連宰相的影子也不見了。看起來這些似乎沒有差異,似乎很難理解,但是如果我這樣說,可能就會顯得清楚一些:明帝親自領導中央政府各部院並通過部院指導地方行政;清帝則以一人領導全國,中央政府各部院完全淪為皇帝私人的秘書或辦事機構。天下從此不再有“公器”。再進一步說,明帝領導中央政府,其行政須遵守既定的基本的程序規則,具有程序合法性;清帝則全憑一人喜惡,政令惟出一人,全無程序規則。清朝政令權在皇帝,由皇帝本人或指定人擬就發布。清庭的政令方式有“廷寄”一項,即皇帝政令以密封方式直達基層,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院不得預聞,皇帝可以直接指揮到縣官。所以,清朝的政治體製全無章法,一切係於皇帝一身。皇權專製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無以複加。
清代的政治製度將集權與專製發展到了頂峰,已經無路可走。所以,當麵臨新的西方文明和覺醒了的中國人民的共同衝擊,清王朝就轟然倒塌了。隨著清王朝的滅亡,經由兩千多年發展起來的集權專製製度這個龐然怪物,終於“亢龍有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