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產稅,政府是最大的贏家。賣地建房,日後有了細水長流的進項,賣地時也就沒必要急功近利,漫天要價,一錘子買賣,如此地價也會趨於合理。強烈呼籲高薪養廉,給警察法官發高點薪水,減少那些沸沸揚揚警匪勾結的故事,打黑也成不了個轟轟烈烈的運動,這簡直就是多贏的局麵。
據報道兩會期間,有關地產稅的討論不少,但最後政府工作報告沒提。中國國務院將《政府工作報告》做了15處修改。其中比較引人關注的一處是,將“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改為“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也許是因為"灰色收入"的定義不明,很難規範;也許是時機尚未成熟,無法規範;也許是各方麵阻力不小,不想規範。看來各自在維護即得利益,這才是硬道理,那麽有多少名人和人民代表能維護工薪階層以及窮人的利益?使人民能有尊嚴的活著——希望這句話不是總理一個人的心願。
以我的愚見,任何措施理念立意政策再好,必需有條件堅決的實施。建國前三十年的中國,是通過黨的嚴控,群眾的監督,個人的自覺來管理的。此一時彼一時,後三十年,理想變得很務實——拜金斂財。這時的管理可以先鬆,但不能一直鬆下去。必須在監管上少留空子,不去依賴黨員幹部的自覺性。
灰色收入可以是別人給你服務的小費,出錢的人沒記帳,收錢的人沒報稅,現金交手沒進入可記錄的係統,很難規範,報告上做了修改有其道理,可以理解。但房產和地明晃晃的擺在哪兒,房產證上登記著真姓實名,想規範房產不應該那麽犯難。隻要將全國的登記房產聯網,就能知道每個人名下有多少房子,既有利於稅收管理,還能監督官員們的清廉,更是一石兩鳥之舉。稅收在任何地方基本上是劫富濟貧,窮人房產少或是無,稅收對他們的影響小,有助於減小貧富差別,政府不應該反對;官員們除非那些有多套房子,生怕曝光者,其他的也不該反對。
溫總理在政府報告上提到的有關房地產管理和監控有四條,在我看來在關係大於政策和法令的社會,都是務虛的說頭,總是有空可鑽。不給地方政府點甜頭(收稅),賣地地價錢下不去;不讓開發商出血(賦稅),屯地在所難免;不敢向用戶收稅,房價總就會推波助瀾的向上漲,泡沫一旦破滅,最終買單的會是誰?挨罵的會是誰?有個資深地產專家王石說的好:“如果房價繼續瘋漲,民怨變成民怒,那就不是地產泡沫破裂那麽簡單了。不自律,必自斃。”
地產稅是向有房的人全麵征收,實行起來難度也是可想而知。我父母住的公寓樓裏,有的住戶連物業費都要拖欠或幹脆不繳,收稅就可想而知了。有次不交物業費的某老太太到物業辦公室索要免費垃圾袋,屋內有個姑娘小聲嘟囔道連物業費都不交,還好意思來拿垃圾袋!這老太衝到姑娘麵前,高聲叫罵的同時,糾住她脖領子煽了個大嘴巴!太彪悍了!聽說此事後,每次碰到那老太我都是自覺地滿臉微笑地繞她而行。假使收稅估計她那號強人肯定是要敬稅務人員耳光的。稅有人不交就必需有法可循,把人人都當小人對待,製定出嚴密可行的程序和製度,千萬不要指望別人自覺。美國沒人欠這稅,因為政府可以拿到法院的封條,派法警封門,拍賣你的房產,是稅錢多還是房子值錢,這筆帳還是很好算的。
謝謝各位有耐心讀到此處,本人不勝榮幸。以上所舉的例子,都是真人實事。敬請各位一定替我嚴加保密,千萬莫對我家那煽人耳光的鄰居老太提及此文,我要是在家門口慘遭耳光伺候,莫怪我和你們各位翻臉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