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那個他——是最複雜的,用暗戀和CRUSH都不大合適。中學時班裏我們倆學習是最好的,同學們總拿我們來比。高中時,女生成熟的早,有人明或暗說我們該是一對,可我沒那種感覺。我下鄉時,他當了兵。和我同院兒的石頁在我麵前炫耀他來的信,裏麵有他穿軍裝的照片顯出了與以前學生時期的幾分不同。我那時挺羨慕他們哥們兒能相互通信,恨自己不是個男生,想想那時的情感還是保持在同學的基礎上的。
上了大學,同學中沒有使我動心的。曾有兩個追求過,被我婉言謝絕了。女兒大了,當媽的自是著急,但她還沒急到給我介紹的地步,隻是幾次和我提到過身邊她認可的男生。在幾個被認可的人之中,他是其中的一個。他從部隊考上了大學,假期時還來看過我兩次,我雖沒像中學有CRUSH時那麽念念不忘的想他,但對他也的確是隻有好感,我內心裏找不出不喜歡他的理由。我媽再次提起他時,我曾告訴我媽也許他是有這意思,要不他為什麽會來看望我。就這樣我在這兩年中盼著他能再走近一步,能和我通通信之類的。但那時的我很自卑,很害羞。不知主動地做任何事,甚至老實的連一點暗示都沒有給過。兩次他來我家,兩人都局促不安的坐著,蒙蒙的不知說了些什麽,他起身說再見,我心裏多少有些失望的把他送出家門。現在想來,我也許真的該說點什麽。年青時好麵子,怕被別人拒絕的尷尬。
二年級好像是寒假時,我媽同事值夜班,讓我去陪他女兒、在他家睡覺。那女孩剛好也是我們學校的,比我低一級。是個很有名的漂亮女孩。剛一入學,就有好幾個男生找我打聽她。我不想攬這種活,就跟我媽說:“她又不是小孩,陪她幹嗎,不去。”我媽說:“她爸不放心,說那孩子早熟,中學就有好幾個男孩子追她。現在上了大學,也沒閑著。她爸晚上值班,就她一個人在家,怕她男朋友去住,萬一出事怎麽辦?”我說:“那我就更不能去了,她在我們學校是挺紮眼,有好多男生追她,萬一是我們學校的,多招人恨。”我媽隻好說:“我已經答應了她爸,你不去不合適。明天我在他爸那兒找個借口,不行的話我明天去他家睡,後天她媽媽就回來了。”我媽說到這份上,我也隻有勉強答應了。但還是嘟嘟囔囔的說:“多此一舉,看著這幾天有屁用,開學了還跟到學校不成? ”我媽說:“求你點事怎麽這麽難呀,別話那麽多,就一晚上。”
晚上我洗漱完了,拿了本小說去了那小妞家。敲門,漂亮女孩開的門,臉上有點不自然。從她肩頭望進去,開門亮燈的房間裏果然坐著個男生,我心想這妞果然膽大,把男朋友招到家來了。我既受人之托,也隻好硬著頭皮往裏走,邊走邊說:“你爸讓我來的,我睡哪屋?”那言外之意是你們倆也麻利的散了吧。當我經過開著的房門時,卻發現坐在那得居然是他,我那在軍校上大學的同學。我幾乎是傻了,太意外了,怎麽也沒想到會在這麽尷尬的地方遇到他。我望著他張口結舌的打招呼,他低著頭沒看我,也是窘得滿臉通紅。還是那女孩老練,說道:“我和他妹妹是中學同學,他給我送東西來了。” 我記不得我胡亂說了句什麽,就一頭鑽進我該睡的房間,呆在那用了好大的力氣才說服了自己沒跑回家,關門關燈假裝睡了。我躺在床上用了好半天才捋清頭緒,鬧明白的的確確是他坐在旁邊的房間裏。也就過了十來分鍾,也許沒到,隻是我覺得很久,聽到門響,是他走了。
我覺得很氣憤,也很傷心,可沒有理由。我們不過是中學同學,講過的話少的都數得過來,兩人之間既沒有超出同學之外的交往,更沒有任何許願,可我還是感到心底的疼痛。我不相信他是送東西來的,因為晚上九點多鍾,不該是送東西的時間。我眼前一直是他那漲得發紅發窘的臉,我就在前一天還想著寒假了,也許他會來看我,可怎想到他在追求她。我終於冷靜了下來,想明白漂亮女孩爸爸要防的男生不該是他,不可能是他。他就算有此心,也沒此機會。他在外地上學,沒地利。我幾乎為我的老同學要著急了,光我們學校那些男生多的都要排隊了,他隔著這麽遠怎麽可能成功?我仔細的想了一下自身的條件,沒人家漂亮也不如人家年青。最主要的是我自認我不是他喜歡的類型,我由於自卑就沒有自信,我由於膽小,就顯得冷漠。我身上缺得是那漂亮妞身上的那股嫵媚柔美的女人味。還好以前我沒傻乎乎的表白,否則被他拒絕,那受窘的該是自己,原本就低的自尊心就會更加的脆弱。那夜我睡得很淺,在心裏我與他之間,斷絕了想頭,徹底的畫上了句號。我沒愛上他,也沒愛過他。因為沒開始過,也就沒有結束。我想明白了,也就沒有了傷心。
早上我告小妞今晚我有事,不來了。回到家,我媽還沒上班。我告她今晚我是不去了,我媽昨天哄我去,當然是還希望能完成這任務,就試圖說服我再去。我一下就火了、發起了脾氣。我高聲對我媽說:“你答應我隻去這一天的,我是絕對不會去了。你去遇到誰都沒關係,可我是要招人討厭、招人恨的。”我媽問昨天有誰去了,誰恨你了?我高聲的說出了他的名字。我媽也許是真的有點遺憾她看中了的,這位有可能成為女婿的人,直問我他們怎麽可能認識的?我說了他妹妹的這層關係後,她就沒再追問了。我心知、我媽也明白,這就叫沒緣份,沒什麽可抱怨的。
後來我知道他沒和漂亮小妞好成,是小妞被我們學院我們班的某位男生追成了。我知道他讀了研究生,結了婚,有了女兒,挺幸福。我雖沒緣,卻真心的希望他幸福。希望他的那位能賞識,珍視他的聰慧及我知道和不知道的種種優點。
二十八年過去了, 我們沒再相見。這其中好像是1999年,他出差到了美國,我們通了電話,談了很久,至少有近兩個小時。之前石頁來電話,是想約我去紐約相見,可我已經到了賓州山上,那天下了大雪,我幾乎是很高興我不用去見他。雖然我早已忘了以前的這段我心中的情愫,但下意識裏,我還是沒願望去見他。我們聊到孩子,那時我繼子還沒來,我就實話實說我還沒小孩。到底是老同學,口無遮攔,說:“沒孩子幹嗎來美國,出國不就是為了孩子嗎?”那回通話後,我鬱悶了很久,我知道在某種意義上,他是對的。更重要的是他嘴裏說出的,我仍就認真地當回事,換別人講也許我是不會多想。
今年我終於鼓了勇氣相見。沒什麽驚奇,我們都老了,各自有幸福的家庭,我在事業上雖沒什麽成就可以炫耀,但我喜歡我的工作。而他據旁人說已是軍級幹部,我真心為他高興。時間已經填平了當年心理上的不平。以一個過來人的眼睛來觀察我當年有所心儀的男人,我所能說的是:是的,因為年輕,我曾看走眼了很多人,也愛過不該愛的男人。而他,我那時雖更年輕,可卻沒看錯。他還是當年的他,我還是那時的我。我們從未相愛,我也沒愛上過他,可今天我想到了古人的話:
十步之澤,必有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