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賽亞書9:6研究

(2008-10-31 20:51:18) 下一個

以賽亞是“耶和華拯救”之意,這與他的作品有驚人的關聯之處。以賽亞宣告以色列民將要受到審判,同時也宣告了神的應許和拯救。本書第9章正體現出了耶和華神救贖的意義,其中第6節則是舊約最有名的彌賽亞預言之一。[1]

一、經文背景

在以賽亞侍奉的年代,正值亞述迅速向西、向南擴張的時期。主前738年,亞蘭與以色列向亞述臣服。四年之後,亞蘭的利汛與以色列的比加組織盟軍要背叛亞述,試圖停止向亞述納貢。他們嚐試爭取猶大王亞哈斯的支持,但遭到了亞哈斯的拒絕。亞蘭與以色列惱羞成怒,聯手進攻亞哈斯(71)。為躲避戰爭的禍害,亞哈斯向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求助(王下1679)。之後,亞述人攻陷了以色列,除以法連山區之外,統統納入他自己的版圖,即“沿海的路”——杜魯省,“約旦河外”——拉薩省,“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馬吉多省。[2]同樣,亞述王也沒有放過懦弱的亞哈斯,在以賽亞與亞哈斯會晤數月後,他舉兵攻占猶大國91。百姓被趕入了“艱難、黑暗”之中(822)。然而,在96節,以賽亞預言了拯救者的來臨,這位嬰孩將要擔負起政權的大任。

二、經文與上下文的關係

  1、與915節以及9721節的關係

915反映了猶太國所經曆的黑暗日子並非是了無盡期的。“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91)神要用光照耀住在死蔭之地的百姓,他也要打敗亞述大軍,好像500年前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的壓製一樣(士68章)!因此,亞述的軍兵必撲倒在血泊之中,他們的“盔甲”[3]將化為灰燼!

9721節以撒瑪利亞為例,預言神向猶大所發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9121721節),是因為他們驕傲自大,他們的領袖不顧念窮人的呼求;內戰及外來的侵略將會摧毀這個不幸的國家。[4] 其中,91112節在原文中所有動詞都是過去式,作者指出發生在那些自大的撒瑪利亞身上的事將作為耶路撒冷的警戒。[5]然而,挫折不能喚醒這些已經麻木的百姓,他們並不認為自己處於真正的危機之中。故此,耶路撒冷需要耶和華的救贖!

2、與78章以及1012章的關係

78章講述了當亞哈斯求助於亞述之際,以賽亞卻說,“不要怕!應當尋求耶和華!”因為,“以馬內利”將使那些對猶大不利的計謀失敗(8810),這正如以賽亞兒子的名字所預告的,撒瑪利亞與大馬色將被擄掠(81)。接著就出現了無與倫比的王朝詩篇,它描繪一位皇宮拯救者的出生,來建立公平與公義的國度(9章)。[6]之後,神會把他的手伸向亞述,那就是神曾用來審判列國的工具(10章)。論到擊敗亞述的好消息後,以賽亞再論以色列國的複興及彌賽亞大能的管治,為此,他用了兩首短歌讚美神的作為(1112)。[7]

  3、與714節以及1115節的關係

714節邁開了作者對彌賽亞之預言的第一步,給亞哈斯一個兆頭,就是以馬內利的出生(714)。這童貞女最早可能是應驗在以賽亞所要娶的未婚妻身上(81-3)。[8]1115節與967節則互相呼應,預告了彌賽亞公義、和平的統治。雖然亞述如同被砍伐的樹木,猶太卻如樹丕子仍有複蘇的機會。

總之,714節著重彌賽亞的誕生,1115節側重於彌賽亞的王國,而96節主要是強調彌賽亞的位格。”[9]

三、結構分析

917節在結構上呈現了步步遞進的因果結構。91節描述了一個結果,就是“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94節則解釋了原因:“戰爭已經消除,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都已經折斷。”那麽,戰爭為何會停止呢?作者在96講述了更深一層的原因:“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97指出嬰孩誕生的結果。兩層的遞進,構成了一個非常完整的段落。

另外,96第一短句是一個宣告,而頭兩個短句構成了平行句:“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然後,是一句補充語:“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最後部分則是描述了彌賽亞的四個皇室稱號,這四個稱號在結構上,再一次構成了平行的關係,每一個稱號都包含了兩個部分。

四、字義研究

“他名稱為”直譯為“人將稱他的名”。名字最深刻的用法就是代表特性,它能將一個人刻畫出來。[10]而名稱也表露出這位嬰孩的功能(工作)。那麽,這裏到底是五個名稱還是四個名稱?不同的譯本有不同的譯法,比如:KJVNKJVASV、和合本、當代聖經、今日聖經等譯本都譯為五個稱號[11],而NIVAMPNASB、新譯本、呂振中譯本、思高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等譯本,以及原文Hebrew則都為四個稱號。[12]筆者在此所采取的是四個稱號的處理方法,盡管埃及的加冕禮所使用的是五個名稱,但這裏使用四個名稱更符合作者原本的意思。另外,彌賽亞這四個名稱與“以馬內利”稱號不同,也不像舊約聖經中平常的人名。

1、奇妙的策士——

呂振中譯本:神奇謀士 / 新譯本奇妙的策士

思高譯本:奇的謀士 / 現代中文譯本奇妙的導師

“奇妙”希伯來文為名詞[13],陽性單數,意為“奇妙,奇跡,奇事”,其原文字義為“驚奇,不可思議的事物”,在舊約出現13次,有譯為“奇妙的事”(251),“奇異的事”(但126),“奇妙”(詩119129 96),“非常的”(哀19)。[14]也有人認為可譯為“賢明”(現代中文譯本)。不過,除哀19之外,其餘都指神的作為或話語。其字根常見於詩篇。[15]奇妙在士131718是神的一個名字,在賽2829謀略奇妙用來描述耶和華神。

“策士”希伯來文為動詞[16]Qal主動分詞單陽,其原型 “谘詢、建議、勸告”之意。有譯為“計”(撒下1711),“定計”(撒下1721),“謀士”(撒下1512),“主謀”(代下224),“圖謀”(鴻111)等,它在新約中也出現5次。[17]該動詞在LXX中被譯為bouleuo或一複合字超過70次。它指出彌賽亞是君王,他定奪裁決,執行計劃(賽1427 204)。彌迦先知預言到主前586年猶大王朝的崩潰與被擄之事情發生時,他首先指出的是“是因你中間沒有君王嗎?你的謀士滅亡了嗎?”(彌49)另外,這位要來的“奇妙的策士”,他定奪的計劃在11章與2427章裏麵有較詳盡的敘述。

2、全能的神——

呂振中譯本:神威勇士 / 新譯本全能的神

思高譯本:強有力的天主 / 現代中文譯本權能的上帝

“全能”的希伯來文為形容詞,陽性單數,為“全能的,有能力的,強壯的”之意。它也可以作名詞,為“英雄”“戰士”之意。它出現在(創64)中,為名詞,指有力的人,多譯為“勇士”(書114 3316)。[18]

“神”的希伯來文為名詞,陽性單數。有時也可作形容詞,可解釋為“偉大”,如(拿33)。RSV譯為“戰士”,在軍隊中的英雄豪傑,共出現156次。[19]

因此,“權能的神”可以譯作“偉大的英雄”,“神聖戰士”等。[20]有學者認為,這裏是把王比喻為神(詩456),因他代表神在地上統治,有神賦予的能力。[21]然而,這裏所指的不是人間的英雄,而是指神本身的權能(1021)。在舊約中,出現相同字詞的還有:賽1021 1017 3218

3、永在的父——

呂振中譯本:永恒之父 / 新譯本永恒的父

思高譯本:永遠之父 / 現代中文譯本永恒的父親 / 今日聖經:永存的父

這個字由 兩個字合成。 是名詞 的單陽附屬形, 是名詞,陽性單數。 出現在(出1518)為“永遠”之意,有譯為“永”(詩3729),“永在”(賽96),“永世”(賽4517),“永久”(哈36),“亙古”(伯204)。[22] 出現在(創224)為“父”之意,與“母”連用時指人的父母,指行業創始者“祖師”(創420);在舊約中,神並不被稱為個人的“父”。[23]

“永在的父”是一個慣用語,常用來描述彌賽亞與時間的關聯。他被稱為永在,乃像父一樣,被稱為“亙古常在者”。[24]它也表明了彌賽亞是一位長久忍耐又有恩慈的供應者與保護者(40711),[25]他將永遠不變的愛護他的百姓。[26]

4、和平的君——

呂振中譯本:平之 / 新譯本和平的

思高譯本:和平之王 / 現代中文譯本和平的君王 / NIV: Prince of Peace

“和平”的希伯來文為名詞,陽性單數,原文字義為“泰平、安全、完全、興隆”,它在句子中用作修飾語。[27]出現在(創1515)為“平平安安”之意,多譯為“平安”(民626 32),“安”(出187 撒上1722),“安然”(書1021 撒下1527),“和好”(士417 王上512)等。[28]和平不單指戰事停息,更表示百姓和諧共處,萬物欣欣向榮。[29]

“君”的希伯來文為母係名詞,單陽附屬形。原文字義為“領袖、統治者、王子”,在舊約經文中出現381次,多譯為“長”(創3736),“首領”(出214),“元帥”(書514),“君”(但1021)等。[30]英文譯本多譯為“王子”,但同樣是指君王(王位的繼承者)。

和平的君”表明了彌賽亞的治理將會帶來合一與福樂(1169)。[31]

五、神學意義

本書137章用了長篇的內容對彌賽亞進行了討論,特別是在那自成一單元的712章之中。而96節在眾多彌賽亞的預言中更具有重要的神學意義。盡管彌賽亞這一名稱從未在舊約中出現,但新約的作者卻把耶穌等同於舊約中的彌賽亞(徒236),因為他被稱為“大衛的子孫”(太11)。[32]這符合猶太人的彌賽亞觀——他們用這個稱號指將來的君王——“大衛之子”。因此,當耶穌問法利賽人:“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太2242)法利賽人的回答正是(賽967)所預言的。

此外,我們從彌賽亞的四個稱號中看到了其非常豐富的神學意義。其一,我們看到了一幅對將臨的彌賽亞之特性的美麗圖畫。[33]對於猶太人來說,他們從彌賽亞身上看到了國家的希望,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從彌賽亞身上看到了人類被救贖與永恒的盼望。其二,耶穌基督的誕生正應驗了這裏的預言。從經文中,看到了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的雙重本性。

“奇妙的策士”表示這位要來的君王為他子民所作的計劃、設計和命令,都是令人歎為觀止的,他是最偉大的策士。[34]是先知,告訴我們神的忠告。他有智慧和謀略的靈,從世界被造的開始就已經顯明出來(箴8章)。

“全能的神”證明了基督(彌賽亞)的神性。他是受膏者,是戰無不勝的勇士,專為受壓迫者爭戰,[35]並要把他自己的民從敵人手中解救出來。

永在的父”並非指三位一體中聖父的位格有學者認為該稱號可譯為“永恒的創造者”(約13),表明基督永恒的神性。而且,他是“父”,他必然會照顧屬於他的人(約1418)。

和平的君”表明隻有他再臨地上,才能建立永久和平的國度(詩727。他要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97)。

六、應用意義

    本節經文在今天依然具有豐富的應用價值。無論是在生活,或是信仰中,我們每天都享受在基督為“奇妙的策士”的指引之中。他無時不在地給予我們忠告,使得我們能行在正路之中(賽302122)。不僅如此,他是“全能的神”,他每天都在管理著我們的生活,並且在一切與他旨意相抵觸的勢力麵前,顯出戰爭的勝利。他是“永在的父”,是我們的安慰者,也是我們的安息之所。他是“和平的君”,借著他,將產生敬畏神的原則,使人得以潔淨,和平的國度也要因之被建立,不但在我們的心中,也要在我們社會的周圍,以及所有的國度之中。

總之,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一切,他就是我們的引導,他就是我們的力量,他就是我們的所需,他就是我們心中永遠的寧靜。這一切皆因著基督的降世而得以完全的實現!將榮耀歸給至高的神,阿門!



[1] 蘇儀著、陳佐人譯:《以賽亞書注釋(上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67月再版,頁113

[2] 華爾頓、麥斯修、夏瓦拉斯合著,李永明、徐成德、黃楓皓合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校園書房出版社,台灣,20067月初版,頁826

[3] “盔甲”也有譯作“靴子”。

[4] 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16月初版,頁2058

[5] 蘇儀著、陳佐人譯:《以賽亞書注釋(上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67月再版,頁121

[6] 同上,頁112

[7] 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16月初版,頁2058

[8] 同上,頁2057

[9] 陳惠榮、胡問憲主編:《證主21世紀聖經新譯》,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05月再版,頁678

[10] 莫德著、劉良淑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以賽亞書》,校園書房出版社,台灣,200110月初版,頁111

[11] 把“奇妙”與“策士”分開,成為兩個名稱。

[12] 把兩個名稱合為一:“奇妙的策士”。

[13] 王正中主編:《聖經原文串珠注解》,浸宣出版社,台灣,20003月二刷,頁681

[14] 同上,頁681

[15] R. Laird HarrisGleason L. ArcherJr.Bruce K. Waltke合著:《舊約神學辭典》,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台灣,19954月初版,頁821

[16] 王正中主編:《聖經原文串珠注解》,浸宣出版社,台灣,20003月二刷,頁693

[17] 同上,頁693

[18] 同上,頁175

[19] R. Laird HarrisGleason L. ArcherJr.Bruce K. Waltke合著:《舊約神學辭典》,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台灣,1995年初版,頁311

[20] 唐佑之著:《以賽亞書釋義(卷上)》,浸信會出版社(國際)有限公司,19981月初版,頁108

[21] 吳羅瑜總編:《聖經——串珠·注釋本》,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0出版,頁979

[22] 王正中主編:《聖經原文串珠注解》,浸宣出版社,台灣,20003月二刷,頁683

[23] 同上,頁97

[24] 華活特、蘇克編輯,黃克強、範約翰等翻譯:《信徒聖經注釋(卷二)》,角聲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58月初版,頁1038

[25] 鮑會園編:《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出版,美國,19966月初版,頁1279

[26] 吳羅瑜總編:《聖經——串珠·注釋本》,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0出版,頁979

[27] R. Laird HarrisGleason L. ArcherJr.Bruce K. Waltke合著:《舊約神學辭典》,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台灣,19954月初版,頁728

[28] 王正中主編:《聖經原文串珠注解》,浸宣出版社,台灣,20003月二刷,頁287288

[29] 吳羅瑜總編:《聖經——串珠·注釋本》,福音證主協會,香港,2000出版,頁979

[30] 王正中主編:《聖經原文串珠注解》,浸宣出版社,台灣,20003月二刷,頁245

[31] 鮑會園編:《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出版,美國,19966月初版,頁1279

[32] 賴桑著,馬傑偉譯:《舊約綜覽》,國際種子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42月再版,頁512

[33] 華活特、蘇克編輯,黃克強、範約翰等翻譯:《信徒聖經注釋(卷二)》,角聲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58月初版,頁1039

[34] R. Laird HarrisGleason L. ArcherJr.Bruce K. Waltke合著:《舊約神學辭典》,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台灣,19954月初版,頁888

[35] 蘇儀著、陳佐人譯:《以賽亞書注釋(上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67月再版,頁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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