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舍禾
讀經:太26:17-30,可14:12-26,路22:7-39,約13-14章
生活在古代近東的人,通常每天隻進餐兩次。午餐較為簡單,以果腹為主,晚餐則是一天之內最重要的時間,不僅可以飽餐一頓,還可以享受家人歡聚的天倫之樂。
在所有的晚餐當中,逾越節的晚餐對猶太人的信仰生活最為重要,它被稱之為“含救贖意義的晚餐”。[1]當神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塗在門楣和門框上的羔羊的血可以保護以色列各家免受滅命之災。因此,神吩咐以色列家要世世代代守逾越節。
福音書記載了主耶穌與門徒共進最後一次的逾越節晚餐,這次晚餐被稱為“古往今來的逾越節的成全和高峰。”[2]就在這個晚上,耶穌用餅和杯設立了聖餐,這正是有名的“主的晚餐”(Lord’s Supper)的來曆。
不過,在福音書作者的筆下,“主的晚餐”同中有異,而細節的差異往往反映出作者思想的不同,以及神學觀點的不同。本文正是嚐試分析不同作者的不同記載,及神學觀點。
一、“主的晚餐”的重要意義
“主的晚餐”(κυριακὸν δεῖπνον)這一名稱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中(林前11:20),這個晚餐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也被稱為“聖餐”,或是“最後的晚餐”。在四福音中,除約翰之外,其他三位作者都較為詳細的記錄了這件事情。[3]
“主的晚餐”之於教會,猶如逾越節之於以色列人。因此,“主的晚餐”是具有救贖意義的晚餐,它使神與人之間的“盟約”得到了升華,被稱為“新約”;它的範圍超越了舊約的逾越節,守約者可以是來自萬國萬邦的人。為此,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宣布他要為救贖人類而受死,並囑咐門徒要守這晚餐,以作紀念。
從早期教會的記錄來看,“主的晚餐”已逐漸失去了逾越節的色彩,不再注重當節的時間,也不再注重逾越節晚餐所享用的食物。就時間而言,“主的晚餐”可以天天舉行,也不受地點的限製(徒2:46);就“食物”而言,沒有苦菜,甚至沒有逾越節的羊羔,僅僅以葡萄汁和無酵餅來表示晚餐全部的意義(林前11:23-28)。然而,“主的晚餐”卻賦予逾越節全新的意義,因為,基督親自成為了“逾越節的羔羊”(林前5:7),他用自己的血,隻一次進入聖所,就成了永遠贖罪的根源(來9:12)。故此,聖餐的餅和杯用來表示耶穌的身體和血,而這兩者都代表基督的犧牲和受死,並由此使人類從罪惡中得到釋放。
不僅如此,“主的晚餐”也表示了跟從者的團契和感恩,以及對耶穌再來的盼望。[4]
二、“主的晚餐”在四福音中的不同之處
仔細比較福音書中關於“主的晚餐”的記載,我們會發現很多細節上的差異,筆者把這些不同之處羅列如下:
1、吃晚餐的時間不同
符類福音都認為耶穌是在逾越節的晚上和門徒共進晚餐,而約翰福音則把這個時間提前到逾越節的前一天。
太26:17 | 可14:12 | 路22:7 | 約13:1 |
逾越節的第一天 | 逾越節的第一天 | 除酵節…的那一天 | 逾越節以前 |
按照神當日吩咐摩西的話,逾越節要從尼散月(正月)初十日就開始預備(出12:3),並在十四日,就是逾越節的當天宰殺羔羊,當夜就要用火烤了吃,並不能留到第二天(出12:6-10)。緊接著,以色列人要守除酵節七日,就是從
不過,約翰卻把這個時間提前了一天,並特別提到當清晨猶太人把耶穌解往衙門的時候,恐怕會沾染汙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所以,他們自己不進衙門(約18:28)。以此理推,耶穌被釘死正是逾越節的當天,即十四日午後時分,這看法與日後保羅的看法相同,因為保羅也曾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2、對逾越節的描述不同
可14:12 | 路22:7 |
宰逾越節羊羔 | 宰逾越節羊羔 |
雖然,約翰福音沒有出現“宰逾越節羊羔”的話,但約翰確曾在其他經文中描述耶穌是“神的羔羊”(約1:29,36),而且,約翰也影射耶穌在猶太人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時刻被殺。因此,獨有馬太福音沒有提到“羔羊”與耶穌基督的關係。
3、馬太略去了關於門徒預備筵席的精彩描述
在符類福音中,唯馬太略去了這個生動的細節描寫,但加上了“我的時候快到了”一句。馬可和路加基本上相同。關於打發門徒一事,則唯獨路加記載兩個門徒的名字是彼得和約翰。
太26:18-19 | 可14:13-16 | 路22:8-13 |
打發門徒 | 打發兩個門徒 | 打發彼得、約翰 |
到某人那裏去 | 見到拿水瓶的男人 | 見到拿水瓶的男人 |
“我的時候到了” | | |
雖然,約翰對這段故事沒有任何的記載,但他對耶穌的“時候”到與未到的記載卻是不少:約7:6、8、30,8:20,這與馬太記載的“我的時候到了”相輔相成。
4、預言猶大賣主的記載不同
在這一段落當中,出現很多不同的記載:
太26:21-25 | 可14:17-21 | 路22:21-23 | 約13:21-30 |
預言猶大賣主在設立聖餐前 | 預言猶大賣主在設立聖餐前 | 預言猶大賣主在設立聖餐後 | 沒有具體說明 |
(門徒憂愁) | (門徒憂愁) | | 耶穌心裏憂愁 |
| | “與我同吃的人” | |
門徒詢問主 | 門徒詢問主 | (門徒問主在之後) | 一個門徒詢問主 |
“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 | “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 | “那買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 “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
多了猶太與耶穌的對話 | | | |
路加把耶穌預言自己被賣的事放在設立聖餐之後,約翰則沒有清楚的時間記錄,不過,很多學者認為約翰記載猶大在聖餐設立前就離開了晚餐的現場。
四福音中隻有約翰指出耶穌在預言自己被賣的時候是“心裏憂愁”。
另外,在耶穌預言自己被賣的時候,唯有馬可加上了一句話:“與我同吃的人”,用以表明耶穌與猶大的親密關係,很顯然,這句話出自於詩41:9。我們本來以為馬太一定會將這節經文引用過來,以證明舊約預言的應驗,但馬太卻不以為然,而且,他還增加了耶穌和猶大對話的篇幅,可能其他門徒一個一個詢問主的時候,猶大並沒有同時詢問主,他反而在經文中顯示出猶大與耶穌的關係並不親密。猶大在太26:25,49中對耶穌的稱謂一反門徒慣用的“主啊”,而用了拉比(先生),這是一個極其普通的稱呼,在馬太福音中門徒從不用它來稱呼耶穌。另外,馬太直接稱呼猶大為“賣耶穌的”,這顯示耶穌和猶大的關係並不親密。不過,留意上下文的讀者應該也會看到,馬可在福音書的上文已經指出猶大想要把耶穌交給祭司長(可14:10)。可見,馬可的記載並非為了證明猶大與耶穌親密的關係,而是證明了猶大與耶穌曾經有過親密的關係(可14:20),而現在,耶穌期盼猶大能悔改;同時,經文也反映出猶大的虛假,正如他用虛假的親嘴來出賣耶穌那樣。
此外,約翰則以“一個門徒”靠近耶穌的胸膛詢問主來代表了大眾的意思,特別是彼得的意思,學者大多承認這個門徒就是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他是一個很親近主的門徒。這位門徒的舉動在很大程度上襯托出猶大與主耶穌的關係並不親密。故此,四福音作者都指出了耶穌對猶大的期待,以及猶大的虛心假意,約翰更以反襯的手法顯示猶大與主關係的惡劣。
5、設立聖餐的用語及過程不同
路加較為獨特,多了一句:“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路22:15)“我很願意”帶有強烈、熱切渴望的意思。不過,最大的區分還不在這裏,路加竟然出現了兩次的“杯”和一次的“餅”,即先“杯”後“餅”再“杯”。如果說,逾越節晚上共要喝四次杯的話,提到兩次杯應該是合情合理的。
約翰則在耶穌的一次對群眾的教訓中說到了他自己的“血”和“肉”的事情(約6:53-54),不過,很多學者不同意這是有關於聖餐的教導。
關於神國度的用詞,馬太和其他兩位作者不同:
太26:29 | 可14:25 | 路22:16,18 |
父的國 | 神的國 | 神的國 |
關於耶穌流血要拯救誰的問題,福音書的作者與保羅有相似之處。不過,馬太加上了“使罪得赦”一句,這是一個贖罪的神學思想。
太26:28 | 可14:24 | 路22:20 | 林前11:25 |
這是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 這是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 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 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
另外,關於耶穌祝謝餅和杯,除了路加兩次都使用了“祝謝”,馬太和馬可則是“祝福”和“祝謝”輪流使用。
太26:26,27 | 可14:22,23 | 路22:17,19 |
祝福(餅)、祝謝(杯) | 祝了福(餅)、祝謝(杯) | 祝謝(杯、餅) |
此外,四福音當中,唯有路加記載聖餐是為了紀念主,這和保羅的神學思想是一致的:
路22:19 | 林前11:24,25 |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
還有一點需要說明,隻有馬太使用了命令式動詞:“你們拿著吃”(26節)、“你們都喝這個”(27節)。這似乎與馬太要表明的耶穌的身份有關。
6、路加與約翰的獨特記載部分
路加在“主的晚餐”中加入了幾個較為尖銳的話題,而約翰則在這個過程中加入了主耶穌的一些教訓。有人認為約翰福音14:31中的一句“起來,我們走吧”表示逾越節已經結束,接下來就是耶穌一邊走一邊教導門徒,直到約18:1過了汲淪溪。不過,也有學者認為,14:31應該放在17章的結尾,但沒有證據證明這個觀點是正確的。因此,筆者認為,約14:31正是結束逾越節的時候。
路22:24-39 | 約13:1-14:31 |
耶穌平息門徒中間誰為大的爭論 24-30節 | 耶穌洗門徒的腳 13:3-35 |
對西門的警告和勸勉 31-34節 | 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 13:36-38 |
差遣門徒前的簡短囑咐 35-38節 | 安慰門徒 14:1-14 |
| 應許賜下聖靈 14:15-31 |
以上獨特的記載,各自反映了作者不同神學觀點,因此,會產生不同的側重麵。
三、“主的晚餐”的不同記載所反映的不同神學觀點
每位作者在寫作的時候基本上都有一個假定的受書群體,以及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主旨),因此,他們對全書資料的編排,以及用詞的表達都有一定的模式和要求,這也包括“主的晚餐”這一段經文。總結以上的細節差異,我們稍稍可以了解各位作者的部分神學觀點。
1、馬太福音作者的神學觀點
(1)從馬太寫作的對象而言,馬太福音應該是寫給猶太人的,因此馬太在行文中使用猶太人非常熟悉的字詞以及事件,比如:家譜,耶穌的一生都應驗先知的話,稱呼耶穌為大衛的子孫,稱耶路撒冷為聖城,以及稱呼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等,而在最後的晚餐中,馬太使用了他一貫的手法,稱“神的國”為“父的國”,這是因為猶太人不敢直接稱呼神的名字,因此,馬太在整卷福音書中大量的使用“天國”(共33次),而“神國”則隻有出現4次,“國”出現14次。
(2)馬太福音的主旨就是要證明耶穌是彌賽亞,是天
(3)馬太比其他作者多加了“使罪得赦”一句,我們在上文已經提過,這是一個贖罪的神學思想。它很可能是基於賽53章的經文,又與耶31:31-34遙相呼應。這是貫穿馬太福音全書的主題之一,舊約的逾越節救贖了以色列民,新約的逾越節救贖了一群真以色列民,其約的標記都是“流血”,但耶穌的血勝過動物的血,故此,耶穌成為了更美的中保。此外,“為多人流出”是猶太人的一句慣用語,它指所有的人。因此,這句話表明了馬太福音不僅僅是寫給猶太人,也寫給外邦人;馬太也要證明這位彌賽亞是救贖人脫離罪惡的彌賽亞,正如他所寫的那樣:“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
2、馬可福音作者的神學觀點
(1)照傳統的看法,逾越節的晚餐就在馬可的家裏舉行,因此,馬可對門徒如何找到吃筵席的樓房的那段描寫,顯得精彩多姿,不像馬太那樣一筆帶過。
(2)馬可對聖餐過程的描寫顯得較為簡單,在四個福音書中應該是最簡化的。這與馬可的寫作對象有直接的關係,[5]因為馬可的讀者並不熟悉猶太人的習俗,也似乎不會對這些習俗感到很大的興趣。[6]馬可所要證明的耶穌就是一位忍辱負重的仆人,他樸實無華,卻願意為人的罪舍命。
(3)從經文對照和分析來看,馬太與馬可在用詞上有很多相似之處,因此在一些聖經詞典中,把馬太與馬可的關於這段經文的相似用詞放在一起,以示與路加福音的區別。[7]這讓我們看到這兩本福音書有其內在的關係。學者們大多認為馬太參考馬可。
3、路加福音作者的神學觀點
(1)路加把耶穌被賣的預言放在後麵,這有他個人的寫作目的,他很可能要先把主耶穌的誓言帶出來,[8]這對提阿非羅等希臘的讀者而言,更能抓住事件的重點,畢竟,預言被賣不是整個晚餐的重要內容。
(2)路加記載飯後的教訓比馬太和馬可都完整,這可能與路加的寫作前設有密切的關聯,因為路加說過,“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路1:3)故此,路加能掌握更多的細節也是合理的。
(3)路加記載門徒在最後的晚餐中爭論誰為大一事,在四福音中是唯一的,這個問題最後被耶穌解決了。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可見,路加刻意要證明耶穌和他的門徒並不是動亂者和抗爭者,耶穌並沒有和政治有任何的關聯。反而,在整本路加福音中讓我們看到一位關心貧窮人、受欺壓者、被罪惡捆綁者、被疾病困擾者等社會邊緣群體的耶穌。並且,路加常常記載令人意想不到的大逆轉,比如卑微的升高,驕傲的降卑。總之,耶穌作為一個服侍者來到世上,而不是作為一個政治人物來對抗羅馬政權。
另外,也有學者認為,路加福音的創作背景是保羅去羅馬上訴的情況下寫的,路加以此證明保羅並不是暴亂者,他是耶穌的仆人,跟隨耶穌那服侍人的腳蹤而行,他是一個傳揚和平福音的使者。對於這個觀點,筆者認為還是有說服力的。
4、約翰福音作者的神學觀點
(1)關於約翰福音在時間上的記載與符類福音不同,很多學者提出了“不同曆法”的觀點。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有兩種曆法,一是祭司(或者撒都該派)的曆法,一是法利賽派(或是愛色尼派、或是昆蘭群體)的曆法,有人認為,符類福音是使用法利賽派的曆法,約翰福音則使用祭司的曆法。[9]一些支持符類福音的人認為,約翰是在引入一個異常的曆史,為了要獲得一個神學論點,即耶穌不僅是真光、真葡萄樹,也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這似乎就是約翰的神學。[10]可見,時間不同並不是很重要的問題,作者所要體現出來的神學觀點比時間更為重要。
(2)在約翰的神學詞典中,“愛”是一個重要的字眼,因此“洗腳”成了晚餐的重點,而聖餐的儀式卻沒有記載。藉著洗腳,耶穌頒布了偉大的命令,那就是要門徒彼此相愛(約13:34-45)。這是作主門徒的記號,這愛與主的犧牲更是一脈相承(約3:16),為此,有學者認為,洗腳的本身在於表達主的犧牲,這就是晚餐的主題。
(3)卡森認為,約翰把聖餐的內容從最後的晚餐中抽出來,放在第六章當中,這正暗示餅和杯就是指向耶穌自己,他是從天上來的真糧食,隻有他才可以賜下永生。[11]而永生也正是約翰所重視的信息之一。
(4)“天國”或“神的國”是符類福音的中心主題之一,但是,在約翰的筆下卻極少提及。故此,在“主的晚餐”這一段,我們就沒有看到“神國”,而其他三卷福音書則都提到這個主題詞。
(5)約翰也重視耶穌對門徒的安慰,以及重視有關聖靈的教導,因此,在最後的時間裏和門徒談論這方麵的信息。
總結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福音書的作者雖然記載了“主的晚餐”,但其寫作的著重點和神學觀點是有差異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今天才能看到有關耶穌的豐富多姿的事工記錄。
參考書目:
1、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年6月初版。
2、馬唐納著:《新約聖經注釋》,香港:角石出版有限公司,1998年12月第二版。
3、孫寶玲、黃錫木等著:《耶穌生平與福音書要領》,香港:基道出版社,2005年12月三版。
4、卡森、穆爾著,尹妙珍、紀榮神譯:《21世紀新約導論》,香港:天道出版社,2007年12月初版。
5、陳惠榮主編:《證主21世紀聖經新譯》,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9年。
6、Green, Joel B, Scot McKnight and I. H. Marshall, Dictionary of Jesus and the Gospels,(INTER VARSITY PRESS, 1992).
7、馬有藻著:《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詮釋》,美國中信出版社,1994年6月初版。
8、D·A·卡森著、潘秋鬆譯:《約翰福音注釋》,美國麥種傳道會,2007年1月初版。
[1] 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年6月初版,頁386。
[2] 馬唐納著:《新約聖經注釋》,香港:角石出版有限公司,1998年12月第二版,電子版。
[3] 約翰更側重耶穌對門徒的教導。
[4] 孫寶玲、黃錫木等著:《耶穌生平與福音書要領》,香港:基道出版社,2005年12月三版,頁177。
[5] 典外文獻資料指出,馬可福音的讀者是一群外族的基督徒,大概是在羅馬。(參卡森等著:《21世紀新約導論》,頁159。)
[6] 陳惠榮主編:《證主21世紀聖經新譯》,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9年,頁1073。
[7] Joel B. Green, Scot McKnight and
[8] 同上,頁1074。
[9] 參馬有藻著:《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詮釋》,美國中信出版社,1994年6月初版,頁271。
[10] D·A·卡森著、潘秋鬆譯:《約翰福音注釋》,美國麥種傳道會,2007年1月初版,頁711。
[11] 同上,頁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