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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
從小學一年級會寫幾個字開始,老師就要求我們記日記,並且還要交上去個給老師批改。尤其從雷鋒叔叔的日記出現以後,我們更是積極的把極大的熱情揮灑在日記裏。雖然我現在已經找不到那時的紀錄,但也還記得寫的大致內容。無非就是今天檢了一分錢交給了老師,放學時幫助一位老奶奶過馬路什麽的。每天都盼望著發生點什麽奇跡,什麽新鮮事好記下來給老師看。我想那個時候,寫的最精彩的恐怕就要算看完電影的感想了。什麽《雞毛信》,《紅孩子》,在長大一點看的《南方來信》,《烈火中永生》,每次寫的觀後感都會被老師拿來當範文在班上念,自己也覺得挺得意。
不知不覺中我們一天天的長大了,日記裏開始有了和某某同學吵架了,喜歡這個老師,不喜歡那個老師之類的話,而且也不想再把日記交給老師批改了。當然那時已經有了作文課,也不用再交日記了。
文化大革命中聽說也看到不少人因為日記而招來橫禍,但心裏隻是想為什麽要寫下來還被別人發現,為什麽不藏好一點。
文化革命開始的時候,我上小學五年級,然後跟著父親的單位從北京遷徙大西南。等再次走進學校複課鬧革命的時候已經是一九六九年了。
我記得有一天早上去上學,還沒走進教室就聽見裏麵吵吵嚷嚷叫聲連天。隻見班上一位平時就愛抄愛鬧的女孩,朱琳,手裏拿著一本紅色塑料皮的小本子,高高的舉過頭繞著課桌跑,沈玉嫚,我的同桌,跟著屁股後麵追,臉色蒼白,眼淚汪汪。我一看就明白發生了什麽事,並且下意識的把手伸進書包,還好,我的本子安然無恙的呆在書包裏。憑著我平時和朱琳關係不錯,我大聲叫了一聲:朱琳你把本子還給人家!朱琳停了下來,但還是不可肯還,嘴裏還嚷嚷著,好你一個沈玉嫚,思想這麽複雜!上課鈴響了,朱琳猶疑了一下,沈玉嫚趁機把本子搶了回來。
但這事兒沒有完,不知是誰把這事告到班主任那了。於是老師是把我們招去開會。我那時還當個什麽排長,(為了配合軍訓,把班級都變成了排)。等大家七嘴八舌的說完,我才知道原來沈玉嫚不過就是在日記裏寫了一句,人為什麽長大了都要結婚這類的話。我心想要是他們誰把我的本子偷去,那才是真麻煩了,我滿本子抄的都是普希金的愛情詩!老師看我不說話就問,你怎麽看這事?其實我心裏早就在嘀咕了,想著怎麽表這個態。
我,我覺得,(我想這回我也是豁出去了)沈玉嫚小小年紀就想這樣的事,確實不對,但我們可以好好和她談談,幫助她。可是隨便亂翻別人書包,此風不能長,(當時肯定不會用這樣的詞,但我忘了怎麽說的,總之就是這個意思了)否則別的班的同學會怎麽想,這絕對會影響我們班的榮譽。其實說著這話,我的心咚咚的跳,生怕別人看出我心中有鬼。
我們班主任用一種耐人尋味的眼神盯了我一眼,然後說,這樣吧,你下來找沈玉嫚談談,讓她寫個思想匯報。行了,散會!
走出老師辦公室,我長長的籲了一口氣,為沈玉嫚,也為我自己。
從此我的那個本子幾乎每時每刻跟著我,不敢放在家裏,怕家裏人看見,不敢放在課桌抽屜裏,怕同學亂翻。也就是從那一刻起,心裏徒然升起一個願望:如果有誰能夠保護我們,讓我們自己想些什麽就寫什麽,那該多好啊!
那一年是一九七零年的春天,我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