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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靈魂
很多年以前,一位朋友問我是否相信人有靈魂。我當時反映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鬼魂,就是小時候聽鬼故事時的那種反映。以前我理解的靈魂是在人死後遊離開人體的一種看不見摸不著,充滿了鬼魅神秘的東西。它會四處漂泊,或上天堂或下地獄,或蟄伏於他人身體以求實現自己生前未能實現之願望等。總之帶有濃重的迷信色彩。而如今,在穿越了時間的長河,在曆經了人生的坎坷之後,我越來越確信靈魂的存在,並認為它並不是在人死後才顯現,它其實是伴隨人的生前,或許也包括死後的。並且越來越清楚地看到靈魂在不同人的生活中所起到的不可忽視的作用。
其實我更願意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由兩部分組成:靈魂和肉體。一個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存在,另一個是虛無縹緲地看不見摸不著的精神。當一個人神情平和,安詳,幸福,他的靈魂就肯定是與肉體合二為一;當一個人痛苦,矛盾,掙紮,他的靈魂就一定是在和他的肉體對立,抗爭。古今中外,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到處可找到與魂有關的表述,如:魂不附體,失魂落魄,神魂顛倒,魂牽夢繞,魂不守舍,魂兮歸來,魂飛膽散。等等。我一直相信任何的詞匯的誕生,然後生生不息的延續至今必然有其道理必然反映人類的普遍的共同感受和認識。關於魂的眾多的描述就足以證明人們早就注意並接受它的存在了。
最近朋友送來一套前幾年拍的電視劇,名為《青衣》。看完之後腦子裏一天到晚都在想什麽叫丟了魂兒,什麽叫沒了魂魄,這個故事正好給出了最好的詮釋。
劇中女主角筱燕秋是一個極有才華的京劇青衣演員,在她主演的《奔月》裏嫦娥一角中,她的出色表演讓她獲得了極大成功。而就在她正在成為一顆冉冉上升的新星時,因為她年輕氣盛犯了錯之後就被下放到一所藝術學校的庫房當管理員。這或許也不能算什麽新鮮事,中國人才多的是,沒有誰地球都照樣轉。但對於特指的個體而言,這樣一來往往就斷送了糟蹋了人的一輩子!筱燕秋就是這樣。沒有了舞台沒有了聚光燈沒有了如夢如幻的舞台劇情沒有了如歌如訴的京劇唱腔,筱燕秋就沒有了魂魄,她就成一具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雖然她仍然能像一般人一樣照樣吃飯睡覺結婚生孩子,可是她失去了活的生趣。什麽事都引不起她的興致,什麽人也打動不了她,無論丈夫對他怎麽好,無論女兒怎麽可愛都無濟於事,她就是快樂不起來,抑鬱一生。劇中有一段非常有意思的對話:
你一天到晚都樂嗬嗬的,我就不明白你高興什麽呢?筱燕秋問丈夫。
我有工作,有吃有喝有房子住,有老婆孩子健健康康的在身邊,我還求什麽,我還有什麽要不高興呢?丈夫回答。
像她丈夫這樣的人,靈魂將永遠安坐在他的肉體裏,靈肉合一,他的內心永遠都是平和的,滿足快樂的。他疼老婆愛孩子但他永遠都不會明白妻子的痛苦,永遠不明白妻子長年累月的抑鬱寡歡。
有些人天生靈肉合一,靈魂與肉體搭配得當。這樣的人生性快樂,永遠滿足,從不會感到痛苦。而另一些人則是靈魂與肉體永遠對立,一輩子都隻能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生命不止,鬥爭不息,人活一世痛苦不堪。不過也有一種人是這樣,靈與肉對立統一,久分必合,久和必分,不息的思考和努力,用靈魂帶著肉體一步一步的提升。這樣的人有兩種可能:如果肉體戰勝了靈魂,他就是一個平庸的快樂者;如果靈魂戰勝了肉體,他可能就是痛苦的思索著。我想,最高的境界應該是這樣的:經過長期的靈魂與肉體的較量,用知識和悟性為武器,達到一種哲學高度的和諧,這才是真正的,有著存在意義的,而不是糊裏糊塗的幸福。當然這很不容易做到,這也就是為什麽這麽多的人最終走向了宗教。
事實上靈與肉對立的那種支離破碎的痛苦一定是暫時的,人的本能會自動的調整,使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能去應付它。人就是應該在這種靈與肉不斷對立合一的過程中得以提升,揚棄一切髒的,貪婪的欲念,以一個純淨的靈魂帶著肉體升華。
人世間正是因為這種人的不同特質,與社會的文化的衝突,才製造出如此眾多的層出不盡的悲歡離合的故事。在幾乎所有動人的故事裏我們都能看到這種人自身的以及與他人的劇烈的衝突所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悲劇。不同特質的人之間理解起來往往非常困難,哪怕就是最親近的人,花費一輩子的時間也難以相互理解,就像筱燕秋和她的丈夫。
東西方的快樂認知不同。
東方人的快樂與社會的認同相結合,是熱處理,例如攀比之風盛行。
西方人的快樂比較更私人化,多為冷處理,也許就是一個人到酒吧喝一杯來自我慶祝一下了之。
在信仰上我覺得東方人比較容易隨大流,相對張揚,而且視神為身外之靈異,所以五體投地般崇拜,常伴有玄學的影子,比較容易走入極端。
西方人則把信仰視為個人的事,不大與人在公共場合談論宗教,更多地把神當作自身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感恩時相對懷有平常心。
一點點自己的觀察和體會,不知說得對不對?
謝謝你分享這引人思維的文章。
“糊裏糊塗的幸福”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的,擁有的人當然沒什麽不好,就別去驚醒他們了,但是一個無法糊塗的人想要幸福就要去追求那種“真正的,有著存在意義的幸福”了。當然,又遇到該怎麽定義糊塗啊什麽叫幸福啊的問題了。不繞了,認輸。
是啊,靈與肉從來就是分分合合,大部分的痛苦都是暫時的,一個人若是能 “經過長期的靈魂與肉體的較量,用知識和悟性為武器,達到一種哲學高度的和諧”,那麽他就真的“得道”了。 靈魂的差異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使人變得美麗的不是肉體而是靈魂。
說到靈魂,我突然想到:人們都說靈魂是自由的,因為靈魂賦予人們自我意識和個性,賦予人們自由思考的能力與空間。但是,如果將靈魂交給上帝,把希望寄托在上帝身上,萬事以上帝的意誌為轉移,那麽這靈魂還是自由的嗎?
還有一個問題:我不明白什麽叫“真正的,有著存在意義的幸福”?在我眼裏,這個世界上幾乎不存在絕對的幸福,凡是幸福,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幸福就是幸福,無論是“有存在意義的幸福”還是“糊裏糊塗的幸福”,在我眼裏都是一樣的幸福,沒有絲毫區別。在我眼裏也沒於高尚的快樂與平庸的快樂之分,那些所謂的“高尚”與“平庸”,那些所謂的“意義”,都是人們後加上去的。 幸福是一種感覺,沒有人可以說我的感覺一定比你的感覺要高尚或雋永。當然,又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管見而已。
但人實際上不會永遠保持在一種狀態中,宗教讓人類對自身的關注focus到神身上,並且通過神,去關愛別人,也是一種對自身痛苦的忽略。
人活著的過程是一個不斷痛苦和矛盾的過程,太留意自己,就會把這種痛苦無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