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銀龍歎氣的同時,我在這位女士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確切地說,自己年輕時的影子。
我是個急性子的人,有點愛表現自己。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是個懦弱的人,事事讓著我,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大多數時間他都把空氣留給我震動。我說自己班上的事,自己修的課,碰上的各種有趣的事情,他隻是靜靜地聽著,不時摸摸我的頭發。不久我家裏對我們的關係明確表示反對,因為他“各方麵都不如我”。他感受到了我父母的冷眼,便知難而退了。很快就到了畢業分配,我們東一個、西一個,這株愛情的小苗沒來得及長大,就枯萎了。
後來也有人向我表示好感,但都擺脫不了一個模式:我說,他們聽。有人臨走時擱下一句話:你是個性格很強的女孩子。他這句話,我琢磨了好幾天。我性格強嗎?也許是這樣:從小到大我都是學生幹部,習慣於上台講話,發號施令。在家裏我是長女,父母不在時小的們都聽我的。有一段時間我甚至有一句口頭禪:你聽我說……
我意識到這個形象在男士們那裏不怎麽受歡迎,但是我生就的脾氣,一時也改不了,加上周圍不乏對我表示好感的人,不久我就把這事忘到了腦後,直到我遇見了W.
W是一個幸運兒。參軍時髦時他參了軍,入黨時髦時他入了黨,考大學時髦時他又上了大學,然後憑著數學天份他又考上了研究生。他一米八二的挺拔身材,穿著洗得幹幹淨淨的摘去了領章帽徽的軍裝,一雙有神的眼睛,總是帶著頑皮笑意的嘴唇。我和他走在路上,常有人投來羨慕的目光。
我被W折服了。為了他我決心改變自己。我努力去察言觀色。W暗示我給他打飯,我連忙跑到他宿舍,取來了飯盆。和導師一起討論,如果W有話要說,我就閉上嘴,臉上擺出一副仰慕的笑容,看著W,等他先發言。W英語不過關,我大熱天陪著他坐在錄音機前,一遍一遍地幫他練聽力。
可是不知道為什麽,W還是常常挑我毛病。“就顯著你英語好,上課光聽你一個人發言了!”“你能不能讓我把話說完,別我剛一開講,你就‘懂了懂了’,你這人怎麽那麽不謙虛!”“一個女孩子,你能不能走路慢點,說話也慢點,進門你也輕點……”總之,W看我很多地方不順眼。有時我剛想張嘴為自己辯解,可一看W那張英俊的臉,我的話就咽回去了。我想那怕是裝,我也裝到底。再說他也是為了我“好”,一個女孩子嘛,是應該輕柔一些、溫順一些、善解人意一些。
那個叫性格的東西,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它可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我竭力把它克服下去,它卻一天天的越變越強。這一天,它終於奮起反抗了。
頭天吃完晚飯,W和我一起走回宿舍。他邊走邊說,明天他要把什麽什麽再複習一遍,他要去那一個圖書館。我明白他這是在告訴我,我明天也要跟他一起去那個圖書館。
那天晚上天太熱,我沒睡好。睜開眼睛時,室友告訴我,W來過了,給我留了張小條。我把小條展開一看:我去某某圖書館了。就這麽一句,沒別的。突然間血往我腦子裏湧:就這麽一句話,我就得屁顛屁顛跑到那兒去!你的人意我是解了,可是你解我的意嗎?你問了我願意不願意去嗎?我又想起上個周末W在舞會上和外校兩個女孩子跳舞,把我擱在一邊的情形──越慣著你你還越不知道自己半斤八兩了──今天我就不去,看你能怎麽著!反正你也沒有明白地說讓我和你一起去!
吃晚飯的時候,我端著飯盆往宿舍走。暮色中W推著自行車站在那裏望著我。他臉上的表情有責備、有埋怨、還有……我懶得去解讀了。我低著頭從他身邊經過,嘟囔了一句,吃飯了嗎?
W一把把我拽住:嘿我說你這人怎麽回事啊?
我裝糊塗:怎麽回事,我沒怎麽回事啊?
我在那兒占了兩個座位,等了你一天!
啊?!可你也沒說讓我跟你去呀!
你、你氣死我得了!我那小條是留給誰的?
你光寫,我去什麽圖書館了,你沒說讓我也去。我還狡辯。
我就是那意思呀!你怎麽……看著你挺老實一姑娘,你怎麽這麽倔呀!
我倔,我愛顯擺自己,我走路快,說話快,進門聲大,你找某大的那個去吧!
以後我和W又有過兩次談話,但都不歡而散。兩個月以後,我真的看見他自行車後座上駝著“某大的那個”。兩個“性格很強”的人碰到一起,能有這麽個結局也算不錯了,我安慰自己。性格這個東西,好象水裏的礁石,漲潮時看不見,落潮時便黑森森地顯露在了外麵,藏也藏不住,裝也裝不像。
W好象一雙漂亮的高跟鞋,我亟欲占有。不管它合不合腳,我硬套了進去。看上去很美,也令人羨慕,但是沒穿兩天,我的腳就起了泡,腳脖子也扭傷了。我隻好把它脫下來,送給別人,自己仍穿上那雙不奪目、不漂亮、但是合腳、舒服的布鞋。
2008
作者肯定是北方人。
I like your comment very much. My experience is that most
布鞋 will behave really lousy after you ware them for while.
把兩個人放在一起那不就成了天空上日裏有兩個太陽夜裏有兩個月亮這還不拚個你死我活?;)
如果你是布鞋,你還是找另一隻布鞋吧。
把高跟鞋讓給高跟鞋,別浪費資源。
好象一雙漂亮的高跟鞋,我亟欲占有。不管它合不合腳,我硬套了進去。看上去很美,也令人羨慕,但是沒穿兩天,我的腳就起了泡,腳脖子也扭傷了。我隻好把它脫下來,送給別人,自己仍穿上那雙不奪目、不漂亮、但是合腳、舒服的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