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黃金時代》
·陳 平·
弱智的評論文章寫得如此出色,以至於我看了以後產生了再拜讀一遍《黃金時代》的願望。可是這第二遍看過之後,我對這部小說的感覺還是和幾年以前一樣:缺乏那個時代的精神風貌,因而不可信。
這部小說最顯著的脫離時代背景的地方就是兩位主人公對“性”的狂熱。我們都知道,“性”在那個年代是一個禁忌的話題,連正常的談戀愛都是革命所不能容許的,更別提跟一個有夫之婦“搞破鞋”。王二和陳清揚都生活在集體中,在這種環境下要“搞破鞋”,必須承受極大的心理壓力,偶然得手一次,害怕被抓住的壓力遠遠大於性本身帶來的樂趣。象小說中兩人先是半公開地在各人的宿舍裏進行,然後又完全公開地跑到山上去同居,在那個年代幾乎是不可想象的,是要放棄個人的全部前程,置家庭和朋友於腦後,冒著坐牢的危險去進行的。在這個前提下,即使是一個二十一歲的有強烈性衝動的青年也不得不慎重考慮一下才去做,一個二十六歲的結了婚有丈夫的女人就更會十分小心。他們兩人都必須對對方有極為強烈的感情,經過長時間的思想鬥爭,才會走上這條不歸之路的。然而小說對兩人感情的發展著墨很少,那個時代的知識青年常有的發展感情的步驟如談心,散步,互寫情書(裏邊也是革命戰鬥的話居多),交換書籍筆記本,王二和陳清揚都省略了,給讀者的感覺是他們從一開始就是出於對“性”的愛好走到一起的,沒有什麽精神壓力,也沒有一段時間”做還是不做“的思想鬥爭,他們兩人連相互了解都談不上,對性的態度十分地瀟灑開放,經過一兩次的插科打諢就“上了手”——這就脫離了那個時代。那時候知識青年的關注中心不在性上,他們更關心的是招工升學回城,和吃一頓好飯這樣的基本生存問題,俗話說,飽暖思淫欲。王二連頓飽飯都吃不上,怎麽可能有精力一天到晚想著性呢?完全出於對性的愛好走到一起也無可非議,但這似乎不是王二和陳清揚這兩個來自大城市的知識青年在那個時代的所作所為,如果放到文化程度較低的兩個當地人身上,比如公社會計和供銷社售貨員身上可能更令人信服些,即便如此,也不可能經過一兩次交鋒就上了手;或者幹脆就把王二和陳清揚搬到九十年代的北京或者美國,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更象生活在當今的人。
另一點不可信之處是王二對陳清揚的感情。王二是一個二十一歲的從未結過婚的童男子,這樣一個人第一次墜入愛河時往往懷有很多羅曼蒂克的幻想,對女人的愛慕居多,性衝動反而被壓抑了,因為那個時代灌輸給我們的觀念是愛情必須是在革命生活中結成的戰鬥友誼,而性是可恥的是見不得人的。王二說,“我已經二十一歲了,男女間的事情還沒體驗過,真是不甘心”。那年月別說是二十一歲,四十一歲沒“體驗”過的也大有人在。王二這樣滿腦子充滿了性,而且又不以為恥,搞陳清揚的手段也十分圓熟,更象一個九十年代生活在大城市,飽經婚姻磨煉的,對女人失去了愛慕嗬護之心的情場老手,說他是一個生活在七十年代的二十一歲的童男子,讓人難以信服。
我在這裏不是要反對“出於對性的愛好走到一起”和“一兩次的交鋒就上了手”式的關係,我是要說明這種類型的關係在那個年代十分地不典型,尤其在王二和陳清揚這兩個來自大城市的知識青年身上,因而這個故事就不太可信。陳清揚在故事中有一句名言,她要心情好時才性交,而不是性交了心情才好。我們來看看陳清揚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她也來自大城市,不過才二十六歲,結過一次婚,還大小是一個知識分子(她是醫生)。照此推算她是在五十年代上的小學,六十年代上的中學,陪伴她長大的書不外乎是《野火春風鬥古城》,《青春之歌》和《林海雪原》。那些書裏哪本教她如此隨便地使用“性交”這個詞呢?生活在那個時代的她怎麽能在第一次脫光衣服時毫不羞怯?怎麽會說出這樣大膽的話毫不臉紅呢?從那時過來的人請好好想一想,那時我們雖然對性懷有極大的好奇,但真正去嚐試過的又有幾個?還記得第一次拉異性的手時你的心跳得多麽快嗎?我們現在說出“性交”兩個字不臉紅,那是在經過了一次甚至多次婚姻的磨煉,在這個無恥的時代的大旗下,看著滿街招搖過市的“上海寶貝”,電影裏用濫了的床上鏡頭,商店裏成堆的三級錄像,我們才放開了膽子。這部小說很象是把九十年代出沒於京廣大廈,星巴克和JJ的兩個北京前衛青年放到了雲南知青的背景上。王二和陳清揚的很多語言和想法都與那個時代的時代精神衝突。
我這裏所說的時代精神就是那個時代所特有的氛圍,接近德文單詞zeitgeist。一九七零年左右的時代精神就是禁欲主義,苦行僧主義,對革命和英雄的狂熱,而不是對“性”的狂熱。王二和陳清揚的故事的確很美,但它是一個不符合時代背景的海市蜃樓。看了廣玉蘭的《茫茫大山》我很感動,因為它是一段真實的故事,那個時代的人就是那樣含蓄地表達感情,不敢也不喜歡聲張,沒有身體接觸,更不會輕而易舉就上了床,廣玉蘭把她的故事放在一個清晰的時代框架裏,這個故事合情合理,十分可信。反之,如果把廣玉蘭散文裏的兩個人物放到九十年代末的北京上海,讀者也一定會有怪異的感覺。《黃金時代》從頭到尾是把“性”作為一個慶典來寫的,而在那個扭曲了的時代,我們對“性”並沒有如此健康的認識。
最後是兩個細節的不可信:王二說,“老陳,我準備當個拜腳狂。” 試問,那個年代的人有幾個知道“拜腳狂”(foot fetish)這個西方來的怪僻?王小波本人也十有八九是到了美國以後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麽一狂。戴晴在《〈大紅燈籠〉嚇人一跳》中說,“我們寫小說的人都知道一件事,或者說都懂得一條不可撼的原則:情節可以編,細節必須絕對真實。”編造的細節也可以出現在小說中,但是代價就是對時代背景的破壞。還有,生活在那個吃不好穿不好的環境裏,在損害皮膚的日照十分充足的熱帶雲南,陳清揚竟奇跡般地又白又漂亮,不過這可能是王二比較集體戶裏那些又黃又胖的女知識青年們得出的結論,我就不去深究了。
王小波是一位我非常敬重的作家。他的雜文《智慧與國學》,《思維的樂趣》,《荷蘭牧場與父老鄉親》等是當代雜文的精品,他對參差多態的推崇,對中國文化糟粕的尖銳批判,奠定了他在中國文壇的地位。他的現代題材的小說,《未來世界》和《2015》,在我看來都是中國現代小說中的執牛耳之作。這使我聯想到兩次被拍成電影的《南征北戰》。人們普遍認為一九五二年的《南征北戰》比文革中重拍的更具有那個時代的精神風貌,文革中重拍的除了不顧林彪指揮打了勝仗的曆史事實外,演員的舉手投足都帶上了紅衛兵的味道,不再有一九四七年農民出身的解放軍戰士的樸實。我認為各個時代的人有著不同的精神風貌。比如一九四七年農民出身的解放軍戰士絕不會象一九九九年上海灘上玩酷少年那樣歪著頭說“嗯哼”,讓這樣一個少年演員在銀幕上重現過去的解放軍戰士,效果不會比穿西服戴瓜皮帽更好。王小波在西方的大觀園裏逛了一圈,在離開雲南二十多年之後,想要重現那時的一個故事,他不可避免地會寫出一部受現代精神影響了的作品。而我這個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老朽,也不可避免地在這盤豆腐中嗅出了CHEESE的味道。
王小波曾極力推崇杜拉斯。在他的雜文《我對小說的看法》中他說,“我對現代、小說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來的。”順著王小波的指點,我看了杜拉斯的《情人》和根據《情人》拍的電影。老實說,我看不出她的寫作手法有什麽驚人之處。王小波所說“極端精美”,“無限滄桑盡在其中”,我都沒看出來。王小波可能由於過份地追求與眾不同,追求一種怪異的美,反而失去了自我,而王小波這個自我,卻是一個對生活有著尖銳認識,語言流暢,思路清晰的一個天才。如果他不去學杜拉斯,就按照他寫雜文的路子去寫小說,我相信他會寫出遠勝於《黃金時代》的東西來。
短短幾行文字,我竟把兩位文學大師王小波和杜拉斯都給“罵”了,回頭看看,我也夠蚍蜉撼樹了。這篇文章寫完後,王小波還是王小波,杜拉斯還是杜拉斯,我還是我。可以說我損害不了他們一根毫毛。我隻代表他們千千萬萬讀者中的一個,以上就是我行使這一個讀者的權利的結果。我沒有濫用我的這個權利吧?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