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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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幫耐克店做義工

(2009-01-04 20:30:19) 下一個
       女兒是2005年小學畢業升中學的,上中學後,她有幾門課程都選擇了AP班,學習突然開始忙起來,另外,她還要在比撒店打零工,時間是很緊的。我們一直告訴她除了學習和工作,有機會一定還要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比如義務工作,一方麵能為社會貢獻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同時也能鍛煉和培養自己。
  女兒還算聽話,自己主動聯係了很多地方,把自己的簡曆寄過去,在我印象裏麵,這兩年她做過義工的地方有市腎髒募捐協會,她曾經自己一個人去募捐,雖然募捐到的錢不多,但也是花了不少時間,為需要腎髒移植的病人盡了一份力。她還在社區的某個機構做義工(至今還在),把為窮人募捐到的舊衣物發給需要的人,女兒常常在星期天一大早就出門趕到那裏,做完後吃點零食填填肚子又匆匆忙忙趕到打零工的比撒店。暑假的時候女兒還在一個基督社團做義工,就是帶領那些5-12歲的孩子學習,或是進行戶外活動。而最讓我高興和自豪的是在四川大地震後女兒在學校向認識和不認識的同學募捐到了幾百塊錢,要知道那些孩子們很多根本就不怎麽care你的災難,聽女兒說她課間休息的時候簡直就是堵在走廊那裏一個個攔著同學們募捐的,更讓我得意的是,女兒也沒有放過她比撒店的同事們,也得到了一些錢捐給了慈濟會。
  義務工,理所當然是沒有報酬的,但也有例外的。前段時間耐克公司不知搞什麽活動,需要一些義工幫助,女兒有一個在downtown的耐克店打工的朋友問女兒願意不願意去幫忙,就半天時間,女兒說好的.那天女兒好象才去了幾個小時,回來的時候居然抱了一堆的東西,都是新的:有一雙鞋子,一件外套,一條褲子,兩件短袖T恤,女兒說所有工作人員隻能穿耐克的牌子,不能穿其他公司的,所以她也得到了一套。可惜的是女兒不怎麽喜歡,無論我怎麽說漂亮穿起來怎麽顯身材(其實我是不想讓她再買新衣服浪費錢),她也沒怎麽穿,除了外套穿過,其他沒動。女兒大了,不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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