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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笛:就賀梅案答嶽東曉先生

(2009-01-05 02:36:36) 下一個


就賀梅案答嶽東曉先生

蘆笛

Sunday, January 4th, 2009   9:37 pm
來源:http://blog.dwnews.com/?p=48568

好幾天前,在《多維新聞網》上看見嶽東曉先生的大作,雖然不曾點出本人的名字來,但一望即知就是衝著拙作《沒有人味的“愛國主義”》來的。本來懶得理會,蓋水平太低,若認真答辯,恐有跌份之嫌,但現在想想,嶽先生辛苦一場,不作答複未免失禮,因作此文以報先生。

據我回憶,嶽先生既為自己作了答辯,又對我進行了攻擊。那文字實在不像是博士能寫出來的,因此沒有必要特地去查對引用原文,這兒就憑模糊印象隨便說上兩句。雖是信手寫來,但我想不至於偏離原旨,隻怕我的轉述還要比嶽先生苦心孤詣寫出來的還要詞達意盡些,是先生此生見所未見的傑作也未可知:)

嶽文的主旨大致如下:

第一,賀梅案是美國媒體首先提到中美關係的高度上去的,嶽先生並非始作俑者。

從嶽先生對我的攻擊中可以看出,嶽先生非常精通栽贓陷害、羅織罪名那套黨文化文字獄神功,盡管如此,本人寬大為懷,馬馬虎虎給先生點credit,就算那是真事,先生並未撒謊算了。

不過,據區區在下所知,美國媒體似乎並非《人民被日報》,不是政府喉舌,不過是民間所辦,其檔次千差萬別,政治取向五花八門。隻有天生無骨的洋奴才,才會不管腥的臭的,見到個女人就當成鮑二家的往屋裏拉,隻要是“美國媒體”,就奉為玉皇大帝頒發的玉語綸音,要兩股戰戰,奉命唯謹,亦步亦趨地忠實效法,因為某些美國無恥政客把這事當成政治資本加以炒作,便跟著顯示自己的“錚錚硬骨”,愣是有那本事把民間的一場普通訴訟,當成捍衛“民族尊嚴”的“聖戰”,藉此冒充民族英雄,把無辜孩童的眼淚,悉數化為貼在自家臉上的金片,這種人非但不能為祖國爭來任何尊嚴,隻會讓全天下有識者唾棄。若是這種奴才竟然成了廉價的民族英雄,則全體華人不免陪著丟臉,不知先生以為然否?

好教嶽先生得知,美國並非眾神居住的奧林匹亞山,照樣有素質與您不相上下、甚至比您還低的爛仔在。若先生以為一件事隻要美國人能幹出來,自己就可以大義凜然地跟著幹,則竊為先生捏上一把虛汗,唯恐先生會步那些美國神仙前輩的後塵,end up在某個黑牢裏。當然,但願這不過是我出於好心的過慮。

第二,我和其他對賀案處理方式持異議者都是“反中分子”,是所謂“漢奸”。

先生在此出現了雙重幻覺,一則以為中國曾舉行過全民投票,一致選舉先生(或許還有賀紹強吧)代表中國,捍衛全民乃至全體海外華人的民族尊嚴與利益,所以誰若膽敢不為先生的聖戰喝彩,誰就是反對中國;二則以為小賀梅乃是國家利益、民族大義所在,所以無論如何不能落在鬼子手裏。誰認為應該以小賀梅的健康成長為念,誰就是出賣國家利益、民族尊嚴乃至全體華人利益的漢奸賣國賊。

我想再次提醒先生,我已經在前文中解釋過了,賀梅不是國寶,連他爹至今都還在無限自豪地反複宣稱,他的三個孩子都是美國公民,將來都要回美國。本人愚鈍,實在看不出決定一個美國公民由誰家撫養,與中國的國家利益、遑論海外華人的利益到底有何鳥相幹。莫非先生以為海外華人都是狠心扔下自己的孩子、長達一年毫不為念的涼薄之輩,所以都會遇到賀家式麻煩?

我至今不明白:既然養不起,當初何必生出來?要決定生孩子,就算不能保證他/她的平安喜樂,起碼不能輕易把他/她扔進情感風暴中去吧?而且,既然要送給他人撫養,事前就要想到,在養父母與養女的感情培養出來後,再無情拉斷那紐帶,會給孩子和恩人雙方造成何等情感災難。任何一個為人父母者,隻要有點最起碼的良心和責任感,都該想到這些後事吧?為什麽這麽多的愛國誌士一點心肝都沒有,如同西班牙鬥牛似的,隻要一見到五星紅旗打出來,立即就徹底喪失人味?不問是非如何、實情怎樣,絲毫沒有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的能力,一致認定貝克夫婦是居心叵測的盜寶者,卻絲毫想不到人家的感情災難,而這災難完全是賀紹強強加給他們的?

我知道,提到五星紅旗,立刻就要讓嶽先生進入高度亢奮狀態,更加坐實了我的“反中漢奸罪”。不過我已經在前文中解釋過了,本人反對的,是沒有人味的“市儈愛國主義”,那就是像嶽先生與賀先生那樣,自命中國代表,不管挨得上挨不上,哪怕八萬杆子打不著也罷,動不動就打出五星紅旗來,去為自己謀私利。其等而下之者,就是加拿大的小留學生們為了一包方便麵,打著五星紅旗、唱著《義勇軍進行曲》去打群架,還要在網上號召全體海外華人以愛國的名義,支持他們的流氓群毆。

莫非中國之所以立國,就是為了讓諸位如此任意糟蹋?國家的神聖名義在諸位心中,到底給糟蹋成了個什麽人盡可夫的破鞋?再這樣下去,咱們以後是不是該打著國旗去嫖娼,唱著國歌去搶劫?就算不這樣,起碼可以在個人炒股賠得一幹二淨之時,以國家民族的神聖名義,去交易所索賠吧?

嶽先生,請告訴我,您那了不起的民族聖戰,本質上是不是就是這麽回事?如果不是,請告訴我到底有些什麽內容,在何時何處捍衛了國家民族利益乃至全體華人利益,好麽?據我遲鈍的理解,所謂“愛國主義”,應該是“公民為了國家利益克製自己的私欲”,似乎不是像先生那樣,反過來利用國家名義為自己謀私利吧,您說呢?

第三,我(可能還有其他持異議者)希望賀紹強留在美國,不料他“謝絕國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了,我因此失去了反中借口,惱羞成怒。

嶽先生的幻覺越出越奇了,不禁讓我捏著的那把虛汗盈盈欲滴。我何時何地曾希望賀紹強留在美國?相反,我巴不得賀先生、嶽先生以及其他愛國市儈們早日打道回府,省得爾等動不動就把神聖的國家與民族當成破鞋肆意強奸,為中國人乃至全體華人丟足了臉,更不要在海外中文媒體上播弄是非,造謠生事,離間中美民間感情,煽動盲目仇恨,毒化中美關係,從根本上傷害中國的國家利益。

可惜愛國市儈們至今讓我深感失望,似乎不賴在國外,就無法體現他們的愛國豪情。就連嶽先生,也要冒著在美國坐牢的危險,堅持在水深火熱的人間地獄裏煎熬,拒絕回到偉大社會主義祖國去。不知道激勵先生“再堅持一下”的精神動力,是否來自於先生崇高的愛國主義情懷?

當然,賀先生“謝絕海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去了。不過這種愛國同誌我見的實在太多了,光我認識的就有五六個人,都是到處求職不成,不得不回國,回去後沒幾天《人民被日報·海外版》上便赫然登出“某某謝絕海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的大好消息來。記得“八九風波”之後一段時間內,此類報道特別多,連訪問學者到期歸國的正常事例都給炒作成了英雄壯舉,令人啼笑皆非。

我深信,賀先生不但在美國擁有豪宅(嶽先生介紹時饞涎欲滴,我個人覺得似乎不是很雅觀),而且回去前一定有多家企事業爭相“高薪聘請”,但不知他回國去後,為何會對妻子流露出生怕人家看不起的自卑情懷來?莫非他任教的那家大學比哈佛還名貴,薪金比美國還高?

這些當然是人家的私事,外人無從置喙,我不明白嶽先生為何要扯到這些不相幹的事情上來。我的意思已在前文中講得明明白白了,哪怕是半文盲也該看懂。為照顧嶽先生的理解力,我再說一遍:

我認為,賀梅案不過是民間司空見慣的私人訴訟,隻與兩家人有關,乃是典型的私人事務,與國家民族毫不相幹。該由誰家撫養,唯一的考慮依據,就是誰家更能保證賀梅的正常成長。隻有名利熏心的政客(包括中美政客在內),才會不顧小賀梅的福祉,硬要上綱上線,把一件私人糾紛莫名其妙地化為國家、民族與種族之爭,利用媒體作秀煽情,以輿論幹擾司法的獨立審判,這不但違反了美國法律,也同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的規定。

這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從實際效果來看,由於輿論幹擾,法官作出了不恰當的判決,把小賀梅判給了毫無責任心的賀紹強,使得本來就是美國公民、將來必然要回到美國(這是賀紹強本人多次強調指出的)的小賀梅毫無必要地離開她熟悉的環境,中斷了她一直在接受的母語教育,被突兀投入一個語言不通、風俗習慣迥異的陌生環境之中。這對正處於關鍵的發育期的內心非常敏感的孩子造成的心理創傷,就連對心理學一無所知的為人父母者都能想象。環境的劇變很可能使得孩子變得內向、木訥、膽怯、喪失自信,更不用說強行割斷她和貝克夫婦的感情紐帶給她帶來的心靈創傷了。

如果賀紹強不是那麽自私,不把子女看成是個人私產,而是更多地為孩子的成長著想,這一切對她發育成長的人為損害本可避免。賀家本可與貝克家和平處理此事,兼顧雙方對孩子的感情,將賀梅留在貝克家,但時時前往探訪,使得賀梅能同時得到兩對父母的關懷與疼愛。但賀紹強太自私,太possessive,最終鬧上公堂,而我們的愛國市儈們不失時機地抓住了當廉價民族英雄的機會,濃墨重彩地渲染一件私人糾紛,最終把賀梅的健康成長和貝克夫婦的愛心當成犧牲,奉獻在“市儈愛國主義”那廉價的神壇上。這不但是小賀梅的悲哀,也是華人在海外幹出來的一樁比較無恥的劣跡。

我就是這麽個簡單意思。嶽先生既是博士,想來不至於看不懂吧?若還是看不懂,請先生不恥上問,我一定耐心賜教。至於那些東拉西扯羅織入罪的黨文化神功,我看還是收起來比較明智些。

第四,賀紹強回國表現很好,小賀梅生活得很幸福,給了“反中漢奸”們一記重重的耳光。

的確,在《家庭》雜誌發表對賀妻的采訪。WMCTV發表記者Brooke Sanders對賀紹強的電話采訪之後,賀紹強又趕快出來否認,說西方媒體扭曲了他的意思,他和妻子的家庭糾紛並不是那麽嚴重,他向妻子索賠10萬元不過是想嚇唬嚇唬她,他本人並不認為回到中國是錯誤,雲雲。

可惜這並非死無對證的事。若西方媒體造謠,賀紹強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公布采訪錄音,甚至向美國法庭起訴。的確,那些話性質很嚴重,什麽“帶著孩子們回到中國是一個很大的錯誤”,賀梅在新環境中“每天都不舒服”,“不但感到陌生,還感到恐懼”,賀梅不會說中文,“沒有興趣與其他人打交道”,“一直不斷地懷念孟菲斯”,“與孩子們一起返回美國,對我而言,意味著一切,這就是一切”……等等。如果這些話真是記者編造出來的,賀紹強身為訴訟高手,據此向美國法庭告訴,不怕不會告得WMCTV和其他媒體傾家蕩產。為什麽嶽先生不鼓勵支持他這麽做涅?請問是何原因哪?

其實,就連賀紹強本人也是媒體炒作的受害人,他不但獲得“2007年度美國父親獎”,而且竟然連帶成了減價縮水“民族英雄”,這就注定了他身上給強加上一個注定要壓斷他脊梁的道義十字架。《家庭》雜誌的那篇文章已經泄露了此中消息:賀妻曾經委婉地勸告賀紹強,說他的自私行為有損其父親形象。

這其實就是賀的個人悲哀:分明是個極不合格的父親,卻給愛國市儈們不由分說地捧成了慈父;分明是個吃著碗裏瞧著鍋裏、看不起文化水平較低的發妻、禁不起誘惑的登徒子,卻被迫扮演忠實丈夫;分明是個極度自私、利用孩子入籍作為留在美國的手段的狗苟蠅營之徒,卻被大眾逼著做了愛國誌士。當他終於忍無可忍,露出原形來之時,自然要引起輿論嘩然,而這又反過來逼迫他趕快改口,抵賴已經出口的真心話,繼續硬著頭皮被迫扮演大眾派給他的角色。天下沒有比這種“被輿論逼成的道德楷模與愛國誌士”更可悲、更尷尬、更沒有行動自由的可憐蟲了。

其實《家庭》那文一出,我就料定賀紹強和他妻子都要後悔,都要意識到自己幹了蠢事——事已至此,不管過得下去過不下去,他們都給逼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合作夥伴,隻有打掉牙齒和血吞,硬著頭皮扮演社會派給他們的角色,直到最後一息。不幸的是,賀紹強天性涼薄,人又好色,而今天國內兩性關係特別混亂,有的是主動投懷送抱的女學生(賀妻出走其實就是這個原因,隻是她拿不出過硬證據來罷了)。縱然是他一時悟出自己的策略失誤,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將來必然還要頻暴醜聞。所以啊,奉勸愛國市儈們,還是別把那弱不禁風的“愛國主義”押在這種抹不上牆的爛泥上。以後再來這手,請先認準投資對象。




沒有人味的“愛國主義”

蘆笛

Tuesday, December 16th, 2008   6:13 pm
來源:http://blog.dwnews.com/?p=47666

網上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賀梅案”,如今又有新花樣。據楚婉苓在《家庭》雜誌2008年第23期上介紹,從貝克夫婦手中爭回女兒的賀家在回國後僅僅半年,賀梅之父賀紹強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三個孩子由其撫養,妻子羅秦支付10萬元撫養費。

不僅如此,同一篇文章還介紹:

“1999年,中國赴美留學生賀紹強因法律和經濟問題,將出生僅3周的女兒賀梅托付給白人夫婦貝克一家撫養,雙方簽署臨時協議。但是事隔一年後,雙方就賀紹強夫婦對賀梅的探視問題產生了衝突,貝克夫婦於2001年向孟菲斯地方法院起訴,法院剝奪了賀紹強夫婦對賀梅的監護權。為此,賀紹強夫婦展開了長達七年的‘奪女’官司。中美兩個家庭在美國開始了漫長的‘奪女大戰’,最終,賀紹強夫婦在無數華人的支持下,更是在正義的支持下贏得了官司,要回了自己的親生女兒賀梅,賀紹強因此獲得‘2007年度美國父親獎’。2008年2月,賀紹強夫婦帶著孩子回到祖國開始了他們的新生活。與此同時,首部以華人名字命名的《賀梅法案》目前已通過美國眾議院審核。該事件還被評為‘2007年度國際十大經典案件’,可見其影響之深遠!”

當孟菲斯地方法院將賀梅判給貝克夫婦時,網上鬧得非常厲害,我也曾寫過評論,但隨後也就置之腦後,因此對賀紹強奪回賀梅、獲得‘2007年度美國父親獎’、美國眾議院通過《賀梅法案》等消息毫不知情,看後不免大吃一驚,覺得此事充分反映了政客們的缺乏人味,把一件人道事務炒作為政治大案,全然不顧此案最重要的當事人乃是賀梅。是她的福祉,而不是兩造的感情損失,更不是什麽“民族榮譽”,才是司法界與媒體唯一應該關心的問題。和這比起來,什麽國家、民族、黨派政治等等一錢不值。

說到底,這本身是兩家人的糾紛,與大眾毫不相幹,遑論民族尊嚴,完全是法官有權處理的民事案件,而法官需要查明的,就是把賀梅判給誰家對她的成長更有利。如果爭執兩造具有同一國籍,或哪怕是異國同族的人也罷,那就絕不會引起華人與政客們的亢奮,因為它平淡到毫無利用價值。

以上基本原則,無論是政治上的哪派,是愛國的,賣國的,不愛不賣的,若有三分人味,恐怕都得同意吧?

然而邪門的是,當這平淡無奇的民事案件一旦變成了“國際糾紛”、“種族糾紛”,愛國者們就把這基本原則拋到了九霄雲外,全體亢奮起來。在他們眼中,賀梅似乎成了一種國寶,一種民族尊嚴象征,若一旦鬆手讓白人老美奪過去,則似乎全民乃至黃人就要大失麵子,威風掃地,長此以往,國將不國,族將不族,因此必須在這場“中美角力”、“種族角力”中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而政客們也敏銳地聞到了這案件能為他們帶來的豐厚政治油水,為此不惜推波助瀾,甚至搞出新立法來。至於賀紹強是不是稱職父親,這場持久的法律爭戰會給賀梅的心理成長、個人定位蒙上什麽陰影,她從熟悉的美國驟然回到中國的巨大的環境突變又會對她的學習、成長與個性發育有什麽負麵效應等一係列問題,則絲毫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中!

這與《灰圈記》上那個對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充耳不聞,一個勁狠拉孩子的後娘有何區別?在這種不得了、了不得裏的“愛國主義”表演中,為何找不到賀梅那個小生命的位置?她到底是個人,還是件中美角力、種族角力的殺傷性武器,“為國爭氣”秀的表演道具?愛據說是一種崇高純潔的感情,是善良人性的自然流露,然而“愛國”為何會讓人喪失起碼的人味?這到底是正義的還是邪惡的人性流露?

如今賀紹強已經證明了他是什麽樣的父親,而愛國壯士們“為祖國爭了光,為民族爭了氣”的偉大勝利又是建築在誰的痛苦之上。據楚婉苓那篇文章披露,賀紹強不但經常不歸家,極度自私,舍得花錢給自己買名牌服裝,卻舍不得花錢給孩子看病,而且動不動就當著孩子的麵痛罵毆打太太,甚至想出讓賀梅教人學英語、為他每個月賺幾千元人民幣的生財之道來!

幹這些爛事,在美國或是歐洲國家是犯法的。如果賀梅留在貝克家,貝克幹出了這種事,則社會工作者有權將孩子奪走,由他們撫養,並責令貝克支付生活費。因此,哪怕貝克夫婦的素質和賀紹強一樣,賀梅的福祉也比現在更有保證。

何況賀梅遭受的急劇的環境改變確實給她帶來了嚴重的負麵心理影響,這點連賀紹強自己都承認了,他在回答WMCTV記者Brooke Sanders的電話采訪時說,在中國的生活並不想他原來想象的那樣。“帶著孩子們回到中國是一個很大的錯誤”,賀梅在新環境中“每天都不舒服”,“不但感到陌生,還感到恐懼。”賀梅不會說中文,“沒有興趣與其他人打交道”,“一直不斷地懷念孟菲斯”。

盡管賀紹強披露這些消息,不過是想為返回美國作鋪墊而已(此人似乎特別嫻於利用孩子作謀求個人利益的工具,他在接受Sanders的采訪時特別強調:“我的孩子是美國公民,他們都在美國出生和長大”,莊嚴發誓:“與孩子們一起返回美國,對我而言,意味著一切,這就是一切”,還對記者表示希望孟菲斯有人能幫助他們),但西方媒體對賀梅的采訪也證實了他說的這些情況。在那個語言不通、風俗習慣迥異的環境中,小賀梅的確不快樂。

這本是任何一個稱職的父親都能事先想到的。我雖是個極不稱職的父親,但當初為了避免更換環境給孩子帶來衝擊,也曾放棄過更好的職業機會。貝克夫婦也早就預見到了這一點。去年2月間,ABC播放了由貝克夫婦錄製的家庭錄像,貝克在錄像中問小賀梅:“你認為你去中國會幸運麽?”賀梅回答說:“永遠不。”ABC還說,在貝克錄製的錄像中,賀梅不承認自己的中國血統,不想吃中餐,還告訴別人她是墨西哥人。

這分明是對賀梅不幸的未來的明智警告,然而卻引起華人以及政客們的大嘩,又一次把這父母拳拳之心的天然流露當成虛偽惡毒的政治攻擊,就連國內《新華網》都忙著為賀家助威,海內外一片鴉鳴雀噪。

如今人家的警告應驗了,不知這些壯士們有什麽話好說?又不知半年前在《中國新聞網》上豪情橫溢地寫下《賀梅法案:中國人改變曆史對美國強權說“NO”》的壯士又作何感想?

中國人或許確實改變了曆史,對美國強權說了“NO”,不過不幸的是,那是飽蘸了小賀梅的熱淚寫出來的比較可恥的一頁。如果國人不學會對這種毫無人味的“愛國主義”說“NO”,不知道在任何一種政治宣傳中尋找對個人福祉的關懷與對生命的珍愛,那麽,中國人便永遠隻能是被強權任意蹂躪、為形形色色的政客玩弄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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