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原:怎能允許地方法警在最高法院信訪室門外“站崗”?
(2008-11-28 2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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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13:18:16
來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bm1z.html
今天上午七時許,我與湖北省小蔣一起坐車去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室。
小蔣的弟弟因故意傷害案被判處死刑,現案件進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聘請我擔任死刑複核階段的辯護人。
由於小蔣與他父親寫了申訴書,我先陪他們去約見法官遞材料,我的法律意見書等後一步遞交。
七時四十分許,我們到達了北京南站附近。此時,路旁停了很多輛掛著外地牌照的法院警車。
我去過最高法院信訪室很多次,每次去都是相同的“景觀”。
昨天是星期三,不是信訪接待日,今天來的人就特別的多。
走進巷道裏大約五十米處,在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門口,外地進京截訪的“法警”,在此站成了一排“人牆”,對進入信訪室大院人員進行檢查,如果上訪人沒有帶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就阻攔人家不讓進去。
以前我去最高法院信訪室時,“截訪”法警也要我拿法院訴訟材料。當時,我還誤以為這些人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警。
在過第一道“關卡”時,小蔣把高級法院裁定書給“法警”看了,有人就大聲叫著“湖北”的,不知是不是給湖北來的“法警”通風報信?
有一個高個子“法警”盯著我看,對這不友好的表示,我予以回應反盯著他看。他的凶相是能嚇住老百姓的。
另一個“法警”問,你來幹什麽?我答,律師來遞交材料,難道不成嗎?
一高個子“法警”,用手在我背上拍了拍。我當即表示不滿,指責他別亂動手。一個年齡大的“法警”勸道,別說了快點進去吧!
過了第一道關卡後,來到了最高法院信訪室外院的鐵門處。在鐵門外,同樣站了很多穿警服的人,他們對上訪者進行第二遍檢查。
過了這道鐵門關卡,進入信訪室第一個院(有兩個院子),裏麵拉了一條警戒線,一個法警在旁邊坐著。這個法警才真正是最高人民法院的。
上訪人經過這道警戒線是不用檢查的。
通過信訪室內第一個大院,我們進入了裏麵小院,接待大廳和服務窗口設在這裏。
拿到表並填好後,小蔣開始排隊向窗口遞表。
在與老上訪戶交談時,我了解到外麵那些穿著警服的人,原來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警,也不是北京公安機關的警察。
有上訪者告訴我,如果強行闖關卡,他們還會打人。我當即告訴上訪者,如遭到毆打就打110報警,他們肯定會怕的。一個老年婦女說,自己曾遭過毆打,後來也打了110,真警察聽說是“截訪者”打她,就說這事不好辦。聽了她的報警遭遇後,頓時使我啞口無言。
上訪者中,如以社會地位來分,絕大多數是普通公民。我想,如是有社會地位者,屬於精英階層,即使遭遇到了不公,都會憑著社會關係尋求幫助,有多少人會通過上訪途徑呢?隻要有地位或金錢,自然就有人幫助擺平。隻有這些無地位、無金錢者,才會去尋求上訪途徑呀!
有兩個江蘇來的上訪者,已經上訪五年了。我問她們,上訪有用嗎?能解決問題嗎?她們回答,上訪沒有用,但除此之外,還有什麽辦法呢?
乘小蔣排隊等候之際,我走出了信訪室裏麵院子。
在信訪室的第一個院子裏,我看到一個穿警服的人越過了“警戒線”,最高法院的法警當即製止,問穿警服者進來幹什麽?他說,去一下公共廁所(大院裏有公共廁所)。
我問法警,外麵這些穿警服的人,是最高法院的法警嗎?他回答,不是。
剛聊了一句,有上訪人進來了,她向法警反映,在鐵門外遭到攔截檢查不讓進。法警解釋,在警戒線外麵,他管不了,如遭到毆打可打電話報警解決。
過了一會,門外又有一個穿警服的人撞了進來,法警再次嚴厲喝令他出去。穿警服者隻好灰遛遛地出去了,估計他是想進來找上訪者吧!
為了看看門外的那些穿警服者,到底是一些什麽人,我故意走了出去。我仔細觀察他們穿的警服,發現有“警察”的臂章,但衣服的胸前沒有警號,肩章也不對勁。
出了這兩道關卡後,我馬上折返回來。
“法警”象剛進來時一樣,攔著我要看什麽判決書。
我問,你們是哪裏的警察?“警察”馬上反問,這話是什麽意思?
我說,你們是北京的警察,為何不見你們的警號?因為從警號可以看出,他們是哪個省市的警察。
有一個警察說,那你明天來看吧!
我說,你們不是北京警察,憑什麽在最高法院信訪室門外“執法”?
看到我與年輕“警察”較起了勁,老“警察”認出了我,馬上勸我快點進去。
到了第二道關卡,同樣要檢查有沒有判決書。我再次責問憑什麽檢查?他們看到我嚷起來了,又有人馬上勸我快進去!
地方法院派出法警來最高法院信訪室“站崗”,檢查上訪人的材料,嚴重侵犯了《信訪條例》賦予公民的上訪權,侵犯了《刑事訴訟法》賦予公民的申訴權。
他們派人來攔截,到底是出於什麽原因?如果地方法院判決是公正的,為何還擔心當事人來最高法院申訴?
最高人民法院應當知道地方法院派法警來攔截問題,作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為何不製止地方法院違法行為?
“法警”在法院外麵執法,到底有什麽法律依據?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對此引起重視,製止地方法院這種“執法”行為。同時,也希望媒體對地方法院派法警到北京,在最高法院信訪接待室外麵“執法”的問題予以曝光。
(作者: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