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無法之法——傳統與司法改革
(2008-11-27 1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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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10:09:24
來源:http://www.blogchina.com/20081127633196.html
非常感謝夏業良教授,能夠參加這樣一個多學科交叉的討論會,我覺得不僅僅是自己來講什麽,更主要是自己學習到了許多的東西。就如上午大家都談了很多的問題,學術研究到了一定的程度,你會發現有很多都是相通的,有太多的相互交叉,相互碰撞的東西。比如說中國儒家與中國政治法製建設,也是我們非常關注的問題,不僅僅是學術問題,也是製度建設問題。過去二十多年時間裏,我比較多的介入到了中國的司法改革這樣的領域,許多人多多少少寄希望於我們今天的體製下,如果我們還不能開啟對一些重大政治製度的變革,比如說我們的選舉製度,我們的政黨製度,我們的新聞管理體製,這些重大的問題,看起來還是不能觸及,或者說有時候領導人可以以程式化的語言去表達。
我們想有一些體製它能夠勾連出社會變革,政治變革相互之間做一個關聯,甚至本身它通過這樣的一個變革去推動國家政治製度的變革。例如我們想象的司法製度,一個國家的法院製度可以說是國家政治製度的組成部分,同時它也可以說是承擔著許多社會的功能。例如我們如何讓國家發生的糾紛、衝突得到及時公正的解決,從而使得這個社會不至於陷入動蕩之中。如果我們有一個公正的法院有一個非常及時公正回應社會需求的法院,我們的司法就能夠很好去處理這樣的社會矛盾,甚至可以保障所謂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因為市場經濟的建設離不開良好的法律體係和良好的司法製度,可以改善我們的官場生態,例如當政治體製方麵,政治利益方麵發生了衝突的時候,我們也許可以通過司法的手段加以解決,可以維護我們每個人的權利。當我們土地被強製不合理征收了,我們成為史上最牛釘子戶,孩子因為喝了三鹿奶粉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個時候我們到法院去找一個解決,一定要求侵犯權利的人給我們救濟或者補償,這樣的一種製度就可能使得一個社會秩序變得更加良好。
但是二十年的司法改革走過來之後,我們並沒有獲得我們希望的那樣一種結果,司法仍然是不公正的,我們剛才說的典型的一些例證,比如說最牛釘子戶,最後的解決絕對不是司法解決的,法院院長說吳萍你到法院來,我們跟你談一談,吳萍說我跟區委書記談,比跟你談更有效率。我們那些失地的農民去法院起訴的時候,發現法院大門向他們緊閉著。比如說三鹿奶粉,楊佳案件,一個年輕人殺了6個警察,這樣的案件為什麽不可以公開?堂堂正正讓司法程序加以展現,讓楊佳哪怕被判了死刑,也讓他心悅誠服?楊佳的母親為什麽會長期失蹤?楊佳受到了警察的羞辱,所有的情況跡象都表明我們的司法改革到現在走到了一個非常困難的境地,與此同時,司法界也在開展所謂的討論,新任的最高法院院長不斷強調三個至上: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後來我寫了商榷文章,這三個至上邏輯上相互矛盾。怎麽可以一個法官判案子的時候讓三個都至上?法官判案需要講終極性的標準,不能是黨的事業,這樣隻能使得司法判決更加無從預測,一個被指控殺人的人,或者傷害人的人問律師我這個案子會不會被判死刑?律師說你是過失殺人,不會判死刑的,這個人就很高興。律師說但是究竟判不判死刑有時候還依照別的東西,你別高興太早啊。要考慮三個因素,第一法律的規定,第二治安形勢,第三人民群眾的“感覺”。人民群眾對你這種感覺,據我了解,網上大家對你的感覺很不好,所以你的命保得住,保不住,我作為律師不敢給你打保票!我們的司法就是這樣的狀況。
我們現在這套司法體製,它的曆史,大家知道在這個國家的曆史非常短暫,在我們所謂的五千年文明史,或者兩千年的曆史中間,今天這樣大家熟悉的,各個城市裏麵都可以看得到的司法和製度,僅僅不過百年的曆史。甚至到了1940年代有的地方仍然是縣長監理司法。西方人跟我們簽訂的各種條約裏麵都說中國政府允諾,依照西方的標準去修改我們的法律,但是這個修改的過程極其艱難,如果沒有抗戰發生,不是其他國家在道義上支持中國渡過這段艱難的過程,可能領事裁判權還不會在那個時代就被收回。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們今天許許多多的困難來自我們的傳統,兩千年來非常複雜的曆史。如果說我們的曆史或者傳統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挑出來,尤其是在政治法律之間,我們兩千年來的曆史有怎樣的一種困難,首先我們可以說中國的儒家思想,占主導地位的儒家思想,比較強調德治的一種價值,一直在想象一個社會,它可以通過道德的教化能夠把整個社會秩序實現出來,如果大家品德都高尚,就不至於出現這麽多的犯罪,可以通過這樣的努力去完成。但是,上午不少朋友都談到了,比方說劉軍寧教授談到的所謂的先知和帝師之間的關係,其實這個問題在中國的德治框架當中是很好解釋的,我們由於沒有真正獨立的精神理想在這個社會中間存在,儒家絕對不是一個獨立的精神力量,它盡管可以說提出了自己一係列的民本主張,但是它是一種在體製之內的力量。當政治跟儒家結婚以後,產生這樣一種效果實際上是使政治的過程也變成了教化的過程。所以知識分子的,所謂有知識的人,他們沒有辦法成立一個遊離於外在體製的,像先知的那樣的力量,這是不可能發生的。相反,出現的一個結果是,我們一直以來把政治的過程和教化過程進行了結合,政治同時也是教化,每一個官員他們不僅僅是負擔著維護社會秩序,稅收,處理糾紛或者案件這樣的一種職能,而且他一定要有教化的職能。
如果在政治過程中間,同時人們得到教化,這個社會我們想象的可能就是一種最好的秩序——最偉大的道德家和最偉大的思想家一定是最有權力的那個人。最偉大的思想家在中南海,而不是在未名湖,儒家永遠要為這樣的結果負有或多或少的責任。從司法角度來說,我們上午陳明教授提到過春秋決獄的事情,讓司法的過程跟儒家思想進行更緊密的結合,西方非常認真細致去梳理一些法律的概念這樣的努力變得非常沒有必要,甚至不可能發生,我們是個別主義的審理模式。我曾經觀察南宋時期我們的一些官員如何去判決一些案件,我們可以看到他判決的依據,尤其是在民事案件,像婚姻,土地糾紛是最大的糾紛,在我們這被稱之為細枝末節,這是不重要的案件,因為在刑事案件中我們要求一個法官必須依照法律,引用法條,但是在民事案件當中引用也是不必要的,比如說經常引用從前的曆史故事來判決案件,甚至極端我看到引用詩來判決案件,有一個人審理一個房產方麵的糾紛,一開頭就是“安得廣廈千萬間”,這樣一種司法依據,使得我們的司法很難提前去預測一個官員到底會依據怎樣的準則去判決案件。
這樣的司法不能有效去公正解決社會中的解紛。因為太不確定,因為每一個官員頭腦想的問題都不一樣。文革期間我們曾經看到兩派紅衛兵相互打架,大家引用的都是毛主席語錄,打語錄仗很難有某種確定性。
接下來還可以考慮第三個特點,中國司法的第三個特點,我一直在關注司法官在用怎樣的語言去判決案件。語言與司法權,西方有太多文獻在研究語言的問題,我們確實生活在我們用語言構造的一個世界之中,但是不同的語言也許會對於決策產生不一樣的影響。例如如果一種語言它非常注重一種形象化的追求,它情感性的追求,有人說中國的語言最擅長是表達情感,無論是快樂的情感,哀傷的情感,這種語言都可以運用自如。可是最不能做的是非常細膩,非常謹慎的敘事風格。如果一個人用中國傳統語言來做科學文字,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話,也可以說做文章的人要大難臨頭了,因為很難去做到,士大夫階層之間相互交往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格,不是我們看紅樓夢小說那裏的語言,而是更加嚴謹,形式意義上的嚴謹,經常用詩一樣的語言來去介入到法律判決當中,我們實際生活當中可以看到有許多官員做判決的時候,不如說他在寫詩,或者寫賦,他們用的典故完全可以顯示出一個官員豐厚的文化修養,經常被稱為“妙判”,隻能搖頭晃腦去讀,才有味道。但是這樣的判決書,由於過分追求一種大量的比喻運用,這樣就使得他要描述的案件事實本身變得模糊了,變得搞不清楚了。我們用比喻的時候,任何比喻都不是說的事情本身,我們往往總是在避免說事情本身,這樣的司法決策傳統使得我們不大講究邏輯,今天中國領導人講話也經常不講邏輯,因為中國曆史的法庭,法官,當事人都不講邏輯,大家都處在一個混沌的狀態之中,這可如何是好?於是,我們受到這種司法模式影響的思想史,或者我們的言說使都變成缺少邏輯的框架。
第四個方麵的中國傳統司法的特點,我看來也許它跟我們的法律職業有關係。我想這也是儒家思想史的某種困境,秦暉教授告訴我們說,在真正的經典儒家追求的是一種所謂的小共同體和大共同體之間的和諧,到了晚晉的時代,我們小共同體的東西越來越被解構掉,一直到了1940年代的後期,我們進入到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時代,儒家追求的東西完全是蕩然無存。我要說最原初的儒家麵臨怎樣的困境,使得沒有把這種小共同體的傳統能夠堅持下來,能夠抗拒那個大的共同體,原因到底在哪?我們儒家傳統思想中間內在缺乏一種擴張性,它把所有的小共同體基本上局限在一個家族,或者一個村落意義上的小共同體。而其他的共同體,比如說我們可以在西方世界中世紀的曆史中看到其他小共同體的逐漸發育,例如各種各樣的行會,例如宗教群體,僧侶階層,城市商人階層,他們一個一個形成了一種超越原初羅馬時代。我們可以看到曾經有過的家族主義豐富盛行的時代,後來得到的超越,宗教共同體,最早的大學,早期就是一個共同體的意義。所有的這些共同體的出現,使得國家這個權力,政府這個權力就不可能是一權獨大,一個權力麵對著即便是你的家族式的共同體,但是畢竟是一個很弱的共同體。在所有的更強的小共同體中間,在西方我們看到了法律職業的共同體,古羅馬時代法律職業要通過專業訓練,跟法律職業相適應的專門的法律寫作,法律一整套的概念體係,還有法律的學校,就可以漸次出現。它們形成了一個新的共同體,這個共同體有著它們內在團結的需要一種關聯因素。比方說他們分享的同樣一套的法律知識,跟外部一般公眾了解的知識確實是不一樣的,甚至他們的語言也不一樣。
我們發現在整個的歐洲中世紀,法律界使用的是拉丁文,歐洲大陸,諾曼征服英國以後出現了另外一種法律的語言,法律法語,諾曼公爵威廉一世是從法語過去的,出現了新的職業,法律職業,使用的語言是極其怪異,什麽人都搞不懂的非常複雜的語言。法律職業如何能夠想方設法壟斷法官的來源,做律師的人大家都在英國的律師會館裏麵受到了法律訓練,然後就擔任律師,大家可以看到十五世紀,英國的所有法官都必須從律師中間去選們,這是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律師是民間的力量,他們之所以不同於他人,是因為他們有特殊的技能和能力,法律職業進入國家非常要害的部門,司法這個領域,使得國家整個環境的運行受到了專業知識的約束,這是一種憲政得以起源的前提。
中國曆史上,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一個傳統可能非常遙遠,甚至遙遠到我們讀孔子的書跟讀亞裏士多德的書,這兩個人都號稱是哲學家,但是是兩個多麽不同的哲學家,亞裏士多德的書,你看他到底寫了多少書,孔子自己一本書都沒有寫,《論語》隻不過是學生把他平時講話的內容記錄下來。《論語》今天不是體係化的一個論著,而亞裏士多德是體係的論著,孔子絕對聞所未聞,物理學,政治學,尼各馬可倫理學,怎麽分出那麽多的東西來!我們的曆史上思想家基本上都是今天的中文係教授,業餘時間愛好一點文學,寫出來的一個東西,我們沒有這樣的一種西方意義上的分工,多多少少影響了我們職業的發育,所有曆史東西都糾葛在一塊,科舉考試把這個國家所有的男人的心力都吸引到做官的道路上去,做官要通過科考具備知識,這個知識是每個人追求的,大家都要去學習,但是其他的知識重要不重要,比方說醫學,我們要研究我們的身體,神學,我們要研究我們上空上麵有沒有一個上帝,或者天是什麽,我們是不是研究天文學,其他各種各樣專門的學問。這些東西在中國整個的曆史中被嚴重抑製了,寫小說的人感覺自己這一輩子是最沒有用的人,有本事的人去做官,這樣的東西抑製了我們知識的分工,同時也就意味著我們這個社會的成員大家沒有專業意義上的分工,我們沒有真正的法律旨意存在,我們中國古典司法在法律外行的手中。
最後一點,我做一點點回應的話,我們這樣一套傳統儒家的知識分子的一個共同的特色,那就是我們太過分熱衷於形而上的觀念,大的空泛的理念。儒家最大的缺陷是什麽?勞而少功,做了很多的事情,實際上能夠做成的事情很少。上午秦暉先生說,郭嵩燾說中國到處是民不聊生,我們還可以看到我們的司法製度,其實是根本無從保障我們的權利,人們喜歡說的話是為天地立心,這個話口號大得不得了,但是這所學校的先校長胡適先生最反感就是這句話,胡適先生說你是學科學的,說這麽空洞的話幹嗎,為天地立心,你立得出來嗎,他很不理解這樣的話,中國傳統的知識分子,可能非常擅長的是說這樣的一種簡直是無比崇高的口號。我們怎麽樣的正確製度更有利於案件公正的判決,是否應該有一些律師幫助我們的當事人,他們不懂法律,一見到縣官緊張得不得了,讓一個代言人為他說話,雙方進行辯論,所有證人必須出庭作證,這個製度是中國古人很少認真去關注的,部分意義上也可以解釋為什麽這個國家的司法是如此的矮小。好在今天也許我們已經走到了另外的一條道路上,在法律政治間西化是不歸路,有些人倡導儒教,陳明先生提到的蔣慶,是我的大學同學,他說推動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標是在法院門口樹一尊孔子的像,讓我們的法官學習孔子的風範!這是走不通的路,我們隻有認真思考我們司法各個環節如何去構造,西方文明所創造出來的種種成果,我們不要說這是西方的文明,不,這是人類為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形成一種良好的社會秩序而設計出來更加符合人性的一套製度。謝謝大家!
夏業良:賀衛方教授是非常出色的演說家,而且也是在北大粉絲無數。
提問:我是法學院的,很高興聽到您還留在北大的消息。上世紀的凱莫爾運動,土耳其全盤西化最後是失敗的例子,回歸到他們傳統上,我想請問您怎麽看這個例子。中國拋棄了兩千年的傳統,會不會跟他們一樣?
賀衛方:我前不久到德國去了一趟,威爾斯堡,去參加一個學術研討會,正好遇到一位土耳其的學者,我問他對土耳其法律製度的走向,他並不認為凱莫爾以來的改革是失敗的改革,他們通過向西方開放,學習到了好多東西,過去一般評價說,比如說土耳其民法典基本上是德國民法典的一個翻譯,看上去真是拿來主義,這種改革,土耳其的民法典隻不過在土耳其地區解決了很大問題,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仍然是傳統那套東西在起作用。其實這種變化一直在持續,你知道作為一個伊斯蘭教國家,一直這兩種法律傳統,伊斯蘭的法律傳統和西方法律傳統一直非常麻煩,它們如何進行結合,1970年以後,伊斯蘭的文化複興也給改革帶來了許多的阻力,寬泛論述一個國家,或者是一個大的區域是不容易的,如果分析一些具體的細節化製度,你可以發現製度是可以被引進,被學習借鑒的。我們的一夫一妻製現在是很穩定了,也是西方影響的產物,如果清末不向西方學習,我們也可以像康有為一樣,你去看他們的全家福照片,好多女人都是他老婆。我們現在不再想象我們什麽時候還要恢複這種製度,中國的西方化製度,有很多是我們意識不到的,比如說我們的鞋,原來我們西化之前的鞋是不分左右腳的,不怕穿錯,後來我們才改了。我們的服裝,盡管我今天穿得稍微正規一點,但是我們的服裝再也不是古典,日本人到現在還可以穿著和服見客人,我們現在再莊重,也不能把唐朝的長袖馬褂穿出來見客人,所以應該具體分析相關的製度。
提問:我問一個簡單問題,賀老師怎麽看待法學和司法製度,在民國38年和共產黨59年當中的比較?有那些曲折。這38年對比這59年,國民黨怎麽對法學和司法的,共產黨怎麽對法學和司法的?
賀衛方:簡單說,中國在國民政府期間,整個的法律製度,或者說整個的意識形態是偏向西化的,我們不僅看法律,看任命的高官們的背景,多少人是學校培養出來的博士擔任教育部長,都是這樣的。我可以轉化成另外一個問題,台灣經驗對我們有什麽啟發,台灣變了,我們什麽時候變,一定要注意到台灣跟大陸非常大的區別,民國期間,整個的窗口,向西方的窗口,維權時代,兩蔣統治時代,孫中山晚年學習蘇聯色彩很濃。第二,我們必須清楚意識到台灣從來沒有徹底接受過社會主義,他們進行過土地改革,但是從來沒有實行土地公有製,整個土地的國有化沒有搞。第三某些法律製度和法學建設方麵他們還是比較認真,比如Da法官會議,後來演變成台灣現在的憲法法院。按照憲法《中華民國憲法》1948年在大陸製訂的,Da法官會議的組成人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第一長期從事司法工作多少年,成就卓著。從開始到今天,Da法官的背景相當了不起,在這些方麵他們是非常認真去總結,去進行製度的構造。盡管這項製度以前被看作是睡美人,被拔了牙的老虎,但是我們看到現在這隻老虎煥發了生命力,法官可以發表跟主流意見不同的異議意見書。
如果比照人民共和國將近60年的曆史,我們一個非常大的挫折,我們接受了非常激進的改造社會的學說,我們可以通過沒收土地,建立跑步的共產主義,這是非常美好的追求,想消滅過去一切醜惡的東西,人剝削人的東西,想追求沒有法律,最美好的社會。接受社會主義學說是非常有趣的現象,哪個國家更容易接受社會主義學說,而哪個國家一直沒有接受,盡管一直在傳播,在美國傳播也很厲害。日本二次大戰之前社會主義學說非常厲害,最後人民不去接受,社會弊端的糾正有時候社會主義能夠幫助我們解決一些問題,這是一種比較健康的社會,另外一種社會特別容易在某些時候一下子就接受那種最激烈的學說,這種社會最後走上了最激進的道路,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政府總是不積極改善這個社會中的弊端,對來自人民,哪怕是局部反抗總是采取壓製的措施,最後人民去讀那些比較激進的書,砸爛一個舊世界,才能創造一個新世界,這是我們會產生某種幻覺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但是現在我們多多少少知道過去錯了,所以過去60年的時間,前30年和後30年我們可以做一個很好的比照,後30年我們是如何很好擺脫了傳統的控製。
提問:第一個問題,我以前從事過財政方麵的工作,接觸過不少這方麵的幹部。發現他們有一部分人認為,如果預算改革搞好了,中國就可以實現民主自由了。預算式民主,後來又接觸新聞界的人,他們說如果中國輿論自由,中國也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從這個切入口也可以實現民主自由。您說從司法部門也可以深入到那麽廣闊一個大的東西,什麽才是一個更好的突破口?是否存在這種突破口,會對核心的政治改革構成一種逃避嗎?
第二個問題,我對您說儒家沒有擴張性,我有點存疑,因為像他說的修身治國,平天下,不是那麽虛的,對每一個士大夫來講都是極其具體的東西,這個可能是像費孝通先生說的西方是成捆的,中國是投一塊石頭擴張型的。
賀衛方:問題都特別重大,容我簡短回答,因為時間特別有限。第一個問題,社會改革跟拆毛衣不一樣,社會變革是一個太複雜的東西,我們現在的社會已經是分工的社會,使得我們對某些局部的知識可以深化,與此同時也多多少少讓我們患上了眼光狹隘的毛病,沒有餘光了,看不到其他專業的情況,我們隻能在我們的領域當中去尋找社會變革的突破口,有時候不免有些誇大,有王婆賣瓜的嫌疑。財政方麵,中心的問題是憲政問題,如何去讓這個國家的政府,它的權利行使它的受到嚴格規範的製約,受到來自人民意誌的製約。過去我們對民主的理解過分偏向於選舉製度,包括罷免我們的官員,後來大家發現其實有時候選舉和罷免還不足以解決所有的問題,尤其是一個官員被選舉之後,你意識到他在做壞事的時候,可能我們已經浪費了好多的社會資源,你要控製一個船上的船長,包括選擇最優秀的人做船長,同時也要及時了解他要往哪開,燃料控製好,這就是預算式民主,就要天天控製你能花多少錢。其實政府有許多時候,你如果把錢控製好了,他想做壞事是做不好的,政府信息透明非常重要,政府權利侵犯了人民權利的時候,應該有一個非常公正的平台讓人民和政府去打官司。
我現在覺得最可憐的職業是新聞記者,新聞當然是非常重要,陳良宇先生有二十年的腐敗曆史,他從區長就開始腐敗,一直腐敗到政治局委員,如果有公開的自由的新聞製度,我不相信上海的媒體那麽差,狗仔隊天天跟著他,你試試看。希望有更開放的新聞,所有這些東西都特別特別重要,隻不過我是幹哪一行,說哪一行,如果有多少誇大了司法的重要性,請你務必我這樣搞法學這樣一個人的特點。
第二個問題,儒家的評價問題,儒家是向上擴張很大,儒家的思想向外擴張也很大,其實在中國的統治疆域內,儒家思想不斷向外擴張,帝國主義有領土帝國主義,商業帝國主義,英國。中國也是帝國主義,我們是文化帝國主義,紐約市慶祝建市多少周年,中國人送給紐約市的禮物是孔子的塑像,我們儒家思想,而且我們還有包容的胸懷,滿清的人來中國當皇帝,必須你儒家思想要具備,恢複科舉考試那你就當皇帝,但是缺乏一種更加技術層麵上很細致去努力,這方麵被稱為幸而下的東西,我們不大喜歡去做這樣的事情。八十年代我們的思想界都是非常宏大的敘事,具體的製度太重要了,如果讓這個國家的人民遇到糾紛可以有一個公正的裁判,但是儒家沒有去關注,是往上拔,而沒有往下走,謝謝。
提問:主持人談到你的粉絲無數,我也是其中之一。我注意到您在演講當中一直比較強調中國的傳統文化對於現代法製建設不利的因素。我想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您覺得中國思想傳統當中尤其是儒家思想傳統,對我們現代法製建設有沒有促進作用,能不能吸取一些有利的方麵?
賀衛方:其實我們說一個文化的時候,真的特別不容易把它分開來去說。也就是說它的利和弊之間,總是結合在一塊,藕斷絲連的這樣一種東西。有不少人說我們這個社會特別注重和諧的,所以我們儒家思想一直在重視和諧,所以我們的司法領域中間一直注重調節,調節是我們跟儒家思想一個相關聯的優越製度,有些人說西方國家搞調節,也跟我們中國的影響有關係,多多少少是有點YY了。西方國家又何嚐沒有和諧?聽過交響樂的人都知道,這種產生於西方文化的音樂品種是真正的和諧,多聲部,多主題,和聲,這些複雜的技術,導致那個音樂特別具有立體感的和諧。有時候台上有八個男女共同在唱歌,每個人唱的都不一樣,組合下來,你聽著特別的和諧,尊重差異和諧。我們古典曆史中所謂的和諧,盡管孔子也說君子和而不同,甚至在倡導差異,但是任何提出跟他異議的人都要進行打擊,我們曆史上沒有宗教戰爭是因為我們曆史根本就沒有宗教,異教來中國以後我們是如何和諧的,猶太教在中國和諧掉了,體貌都跟我們一樣了,和諧了。這樣的一種和諧其實是一種文化的同化能力,特別特別強大,或者說排異能力,形成了某種專製權利得以行使的良好的空間和溫床,當然我對儒家的東西基本上不會說好話,也會讓很多人覺得這個人不可救藥。如果我研究中國古典哲學肯定不會這樣,我自己一點都發現不了對現代的法製有建設性的東西,特別遺憾,謝謝。
(由北京大學外國經濟學說研究中心和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共同舉辦的"中外傳統文化與中國改革研討會",已於2008年11月14日在北京大學英傑交流中心新聞發布廳召開。這是賀衛方先生在會上的發言。)
賀衛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外法學》主編。現任北京大學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國外國法製史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法理學會理事。近年來,潛心研究司法改革,致力於推動中國的法治和民主,在學術界、司法界和社會各界享有崇高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