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聽風吟

我們都有屬於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還會再相逢...
正文

孤獨或狂歡(三)

(2007-09-16 16:43:26) 下一個

2

雖然我沒有用等待的方式假裝在水房通往宿舍的路上遇到采薇,也沒有趁去圖書館的時機恰如其分在占據她身邊的坐位,但我卻戀上了她。這種戀情自第一次目光相接時就產生了,一切好似勢不可擋。我很想編造一個頗具浪漫情調的開頭,好讓這個故事可以成為男生們追逐愛情的範本。我可以使自己在秋天的某條路上遇到她,然後說喂,也可以把自己安排在操場上踢球時,我的球能恰如其分地落在她經過的腳下,我看過的校園愛情劇都有這樣的開頭。 然而事實是,我們在參加一次校園詩歌聚會上不期而遇,那個年代有許多校園詩人,那時候詩歌還不像現在這麽泛濫成災,人們在聚會上討論自己的詩集,有趣的是,我和采薇都不是校園詩人,隻是被同學們拉來當作陪襯之用。我座在角落裏,看那幫詩人誇誇其談,洋洋自得。采薇顯然也對詩歌毫無興趣,安靜地坐在靠窗子的桌子邊,心不在焉地讀一本小說。我們都是局外人。

我走過去說,喂,哪個係的。采薇把書扣在桌上,抬頭問我,你呢。

我們以這種簡單的方式相識了,毫無浪漫可言。

認識采薇前,我曾和幾個女孩保持著忽遠忽近的關係,這種關係具有戀愛特征,但和我想象中的戀愛絕然不同,他們和我想象中的愛情相去甚遠。其實我並不是壞男孩,但也不會拒絕女人的身體。周末的時候偶爾也去泡酒吧,和隻有一麵之緣的女子過上一夜,那時候酒吧比現在幹淨,沒有吸粉和K藥的,更多的是傾訴愛情之所。某個夜晚,我曾在學府路轉角處遇到一個喝得爛醉的女孩,她躺在清冷的人行道旁,斜靠著路牌,她的包被小偷洗劫一空,胡亂地丟在身邊。我遇到她的時候,正有三個染著金發的男孩和她糾纏,她看到我,衝我叫哥,說來得真晚。我隻好走過去,關心地蹲下來,用手撫摸她的額頭,說你又喝高了。直到那幫男孩悻悻地離去。

我問她,家在哪兒?

女孩瞥了我一眼說,不想回家。

我們在酒店開了房,女孩跑到洗水間洗去身上的酒氣。我無聊地搖開電視,電視上正在放著俗氣的綜藝節目,一個短發歌手拿著話筒在唱:

淡色的嘴唇還在笑
垂落的眼眸還在眨
點燃過男孩的火焰
天空太遙遠
遙遠的好像不存在

你也許還會漂很久
讓天空變成海藍色
一直不流淚的雙眼
花還在沉睡
我曾聽見過遠處的歌唱

很舊很舊的風
在天上
我輕輕地轉向你
秋天快來了……

我注視著那個歌唱秋天的歌手,她長得很象我的一個朋友,拉到近景時,我看見她的臉上長著幾個調皮的雀斑,真是不施粉黛。

女孩走過來,用浴巾裹著身子,歪著頭,一邊看電視一邊用幹毛巾揉著頭發,這是一個留著酒紅色短發的厚嘴唇女孩,十六七歲的樣子,她看著電視衝我說:是葉蓓。

我們坐在床邊說了一些關於葉蓓的話,女孩問話時喜歡側著臉,她的酒氣還未散盡,直到無話可說的時候,我們就擁抱著,相互撫摸,然後做愛,女孩高潮時喉嚨裏發生很大的呻吟聲,就象用痛苦來迎接快樂。

二十歲的時候,我無法去把握一些事情,對於愛是那麽缺乏主見,我頹廢墮落,隨波逐流。但對於采薇,我卻有另一番感覺,珍惜和她的每一次交流,漸漸墜入難以自拔的深淵,愛上采薇之後,我似乎不能象對待別的女孩那樣思維清晰地表達情感,語言往往會陷入語無倫次的迷團之中,過了幾年之後,這種笨嘴笨舌又好似未曾在我身上發生過,但當時我的確那樣,在她的麵前,每當我想把情感轉換成恰當的句子時,就進入語言的荒島,好在顛三倒四的講述並沒有引起她的反感,有時候采薇也是這樣顛三倒四地說話的人,但她聽到我說那些沒頭沒腦的話後,還是微笑地糾正我的錯誤,像幫助一個扣錯扣子的孩子。

自大一到大三,我都無法對采薇表露心跡,但卻總是追隨著她,我們像好朋友一樣交往,也許在采薇的心裏,我永遠都隻是這樣的好朋友吧,但這又有什麽關係呢?能夠經常呆在一起就是莫大的歡喜。

每當和別的女孩在一起時,我的眼前就會晃動采薇的影子,影子十分真切,以至與對每一次擁抱接吻我都投入極大的熱情,雖然並不愛這些女孩,但並不介意擁抱和接吻,有時候也和她們睡覺。

對於和別的女孩之間的事,我也曾和采薇說過,具體的時間因為已經過去很久而不太準確,好像是深秋又似是初冬,反正樹上沒有幾片可以依附的葉子了,風冷嗖嗖地在學院裏遊蕩,我們校園的路邊生長著讓人懷舊的法國梧桐,深秋時法梧上僅存的葉片是一種金色,它們隨風飄下來,在飄動的過程當中又會變成枯黃色調,這樣就顯得有些傷感,但這種感傷的氣氛不會影響我們,那麽的青春年少,根本就沒有傷感的因子。

我在已被記憶所模糊的季節裏拂去林子裏長椅上的落葉,枯落地空洞有聲,我們並肩坐在那裏,遠處的操場上,許多男生跑來跑去,不遠處的林子裏也有依偎的情侶。我試圖攬住她的腰,采薇推辭一下,靠在我肩上,她側過麵問我,經常有女孩這樣靠著你?

“怎麽說呢?有過幾次。”

“哦,幾次是多少?”

我認真地想了想,印象深刻的有三四個,若較真,恐怕無法數得清了。

“是不是不可理喻。”我問。

采薇笑了笑,用一種對事實負責的態度說:“若在我的角度,是不可理喻。”

我們沉默了一會,傍晚時,風停了,金子般的夕陽從樹縫裏漏下來,被漏進來的還有遠處喧囂聲,遙遠而又寂寞。采薇的腦子裏有許多稀奇古怪的問題,她又是一個很自以為是的人,有時會突然為某件事給我打電話,不分時間和場合。有一次,她甚至深更半夜跑到學校的磁卡電話亭旁給我電話,當時我正睡得昏天黑地,電話鈴場把宿舍的同學們都吵醒了,有人在低聲地詛咒,睡在下鋪的大林拿起聽筒,然後衝我喊:“王玨,找你的。”

“誰?”

“是個妞。”

我昏昏沉沉地摸到電話邊,窗外漆黑一團,天上有一勾淒涼的殘月。

“喂。”我問。

“吵醒了吧?”采薇在聽筒裏得意在笑著。

“你把我們的夢都給一切兩半了。”我挪喻她。

“有件事,明天早晨6:30,你在南門停車場等我。”
 
“什麽事?”

“明天再說,不見不散。”

當我再想追問時,聽筒裏傳來“嘟……嘟……”的盲音。

我擰亮床燈,時間指向4:20,覺顯然是睡不成了,我找了幾件換洗衣服,錢包裏還有四百多塊,做一次短途旅行夠花了。

當我站在南門候車室裏東張西望時,采薇從後麵拍了拍我的肩,轉過身,看到她穿了件粉色對襟羊毛套衫,下麵是深藍色件仔褲,頭發紮在腦後,看上去很漂亮。

“幹嘛這麽匆忙,私奔麽?”我問。

“嘿嘿……我昨夜想吃家鄉的新鮮栗子了。”原來就這點破事。

“我昨天跑到電話亭給你打電話,當時隻穿著內衣褲,可笑吧。”采薇說。

“你一絲不掛地跑去打電話我都不會吃驚。”

“就你貧。”采薇笑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

采薇出生在寧遠,那是一座群山環抱的小城,小城原本有許多漂亮別致的徽派建築,有狹長的巷道和鋪著青石的路麵,路麵上,春天有青綠的苔鮮,夏天有濕潤的芒草從石縫裏長出來,秋天風卷起葉片空蕩蕩的從光滑的石麵上滑過,冬天冰雪依附在路麵上會將行走的人滑倒……當然,那也是很久前的事情了。現在,這些古舊而典雅的東西正在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毫無風格的幾何型房子,茶色玻璃幕牆,灰白色的水泥路。十歲之前,采薇就生活在這樣的地方,那時,她的父親在林業局上班,管理一大片山林。采薇曾經和我描繪過那種平靜而單調的生活,她孤獨另類的個性也是在那片地方形成的,采薇的描繪裏,小城充溢著讓人沉醉的寧靜之美,這種美令人憂傷。當然,那也是她記憶中的小城。

後來,隨著父親職務的升遷,全家搬到省城,那段記憶隨之封存。和我一樣,采薇不喜歡這座被現代價值觀所同化得更加毫無特色的城市,甚至有些厭惡它。她的大腦裏總是徘徊那個童年之城,四季翠綠的竹海,黃昏或清晨蒼茫的森林,霧還未散去時,所有的景物和聲音都若隱若現,悠遠而空靈。

汽車駛過安慶後,路麵變得高低不平,采薇的話也多起來,她指著路邊偶爾出現的奇形怪狀的山和我說一些關於山的傳說,江南人的眼裏,山是有靈性的,每座山都有一個傳說,雖然離寧遠還有幾十裏路程,但這些山采薇竟然都很熟悉,就象細數自己的掌紋。

車上大多是寧遠人,大家用難懂的皖南話聊天,一些從城裏回家的鄉下人談著收成的事,地裏金黃的稻穗得到他們的表揚。還有一個半大女孩,在過道上跑來跑去,母親則叫著孩子的名字。“小妹,別摔著。”遇到拐彎時,叫小妹的小姑娘搖晃著找了會平衡,果然沒摔著。

我們在寧遠下了車,隨便吃了點飯。采薇熟練地攔了輛黃包車,用皖南話討價還價。然後,我們趕到她舅媽家裏。舅媽家是一幢二層小樓,依山傍水的。我們住在樓上的兩個單間裏,每個單間都有很大的落地窗,采光很好,推開窗子,潮濕的風吹進來,透著涼意。我看見有條雜亂地鋪著鵝卵石的溪流,溪流邊是一片竹林,許多栗樹就長在竹林後,采薇說,那是野栗子,沒人管理,想吃就可以用竹杆把它們打下來。果然,當天下午我們就跑進山裏,打下許多,野栗子被長滿芒刺的果殼包裹著,掰開後隻有指甲大小,煮著吃,很香。

我們住了兩天,回學校前,采薇舅媽給我們煮了兩大包野栗子,當地人不喜歡吃糖炒栗子,說上火。而我們所在的城市,整個冬天都會飄浮著糖炒栗子的香氣。

采薇住在學校宿舍,而我自大三起就搬出宿舍,在外租了間小屋。它和學校隔著兩條馬路,除了上課,我總是躲在這間小屋裏,看看書,聽聽音樂。房東是一位年過半百的家夥,最大的興趣就是清晨去公園打拳、溜鳥,這樣,清晨,我都會在鳥鳴中醒來,如果把城市的樓房比做森林,那我每天清晨都是在這個虛擬的林間被鳥的鳴啾所喚醒。采薇先是我這兒的常客,後來儼然成了小屋的主人,我們在小屋裏喝啤酒,抽煙聊天,後來,她把家裏的筆記本電腦也搬到小屋裏,把這個小屋叫做工作室。她占領了小屋唯一的寫字台,害得我不敢帶陌生女孩來小屋過夜。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