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賊
(2008-10-18 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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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賊
宋德利
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賊。這是我孫子他爺爺的奶奶說的。我孫子他爺爺的奶奶是我們家的俏皮話大王。我們家祖祖輩輩積蓄起來的俏皮話,傳到她老人家那裏已經是N輩了。她老人家告訴我的俏皮話千奇百怪,擢發難數,無一不是真理,無一不是經典。不過對我感觸最深的莫過於“二八月打雷,遍地是賊”。
二月和八月打沒打雷,我沒在意,賊是不是遍地都是,我沒留心。不過二月和八月確實是我的“遇賊月”。我在二月丟過錢包,盡管那裏麵隻有幾分錢。我在八月丟過自行車,雖然那自行車是除了鈴鐺不響哪裏都響的“老牛破車疙瘩套”。我在八月丟過稿子,雖然那些稿子都是一些值不了仨瓜倆棗的豆腐塊。嗯,那是過去。不過現在一提丟稿子的事,我就渾身冒火!
事情還是得從倒黴的二月說起。今年二月的一個星期天,我在工作之餘不經意地把我的名字輸入電腦,打開網頁之後立即讓我眼前一亮。我驚喜萬分地發現,我來美國之前在中國出版的書籍,都清清楚楚地列在那裏,一本也沒少。我心裏簡直樂開了花。但是再往後看,卻把我驚呆了。原因是,不僅一本不少,還多出好幾本。多出的並不是文學譯著,而是一些外貿英語書。而問題也並不在這裏,關鍵是多出的這些書都是1997年我來美國之後出版的。書名都與我原來的似曾相識,更有甚者,作者已經不再是我自己。換言之,我已不再是專著的作者,而是合編出書的領班人。我已經從簡單的作者,變成了主編,然後下麵列了一串名字。除了個別的我認識之外,其他的我根本就不知何許人。在我認識的人中間,有的是我原單位的退休經理,有的則是我原來著作的責任編輯。出版單位和城市也從原來單一的天津市和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擴展到北京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以及中國紡織工業出版社。更奇怪的是,還到了遙遠的新疆一個出版社。為說明問題,我願把來美國前後這些真假難辨的書目並列如下。
1997年來美國之前出版的《外貿英語係列叢書》:
外貿英語函信件百日通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4
外貿英語分類句型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5
外貿英語慣用詞語解析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5
外貿業務英語實用手冊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4
外經貿英語疑難詳解手冊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6
外經貿實用英語口語手冊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1996
外經貿英語應用文手冊 宋德利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1996
1997年來美國後“出版”的外貿英語書:
實用外貿英語函電與詞匯手冊 宋德利主編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1999
外貿英語實用問答 宋德利主編,王宇新、寧圃晨、劉鋒編著,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1999
國際商務英語實用手冊 宋德利, 張堅編著 紡織工業出版社 2002
國際商務英語實用手冊:商務經理人溝通寶典
宋德利, 張堅編著 中國紡織出版社 2006
更為莫名其妙的是,深圳大學圖書館 外文書庫裏居然收藏了《外經貿醫院應用文手冊》 宋德利編著 - 天津科技翻譯出版公司, 1996.8(1999.9修訂)。我本在外貿係統工作,對醫學一竅不通,我怎麽會編出這樣的專著呢?如果此事不假,這可真是百分之百的“拉大旗作虎皮”。
這可真是“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沒想到我剛從東半球過到西半球,就已經“留名”了。魯迅有句雲:“‘拉大旗,作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唬別人”。難道我的名字也被那些人當大旗,然後再作虎皮,包著他們自己去嚇唬別人嗎?我的名字真有那麽大的威力嗎?這些人如此看重我的名子,本應讓我感激涕零。但是我怎麽也感激不起來。感激尚且談不上,更遑論涕零了。他們這樣做究竟是為什麽,我一無所知,隻知道我自己總感到是遇到了竊賊。這些“竊賊”從天津到北京,又擴展到大西北的新疆,真可謂“遍地是賊”。
首先,這些書的出版日期都在1997年之後,而我從1997年來到美國之後再也沒有在國內出版過任何書籍。第二,我從來沒有與任何人合作出版過商務英語叢書。隻有一次例外,那就是1996年出版一精裝本《英語應用文即成模式實典》,原本是我的專著,但到定稿時出版社卻硬是把五六位天外來客式的合作者強安在我的名字後麵,我因此也從專著的作者榮升為合編的主編。
我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出版法。這件事發生後,我也從網上查到了出版法。沒有仔細研讀,隻是粗略看一下,覺得這些人在沒有征得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利用我的名字出書,起碼是侵犯了我的署名權。這是否算作盜版,我還不太清楚,因為人在國外,看不到他們的書,所以無法和我的原著比較。不過他們的這種做法說到哪裏去都是欠妥的。尤其那幾位都是老熟人,一位是我原來單位的退休經理,另外兩位都是當年我出書時的責任編輯。如此之舉未免有些太不仗義了吧。
他們何以要這樣做呢?也許他們以為我人在海外,中國又那麽大,輕易發現不了。而退一步講,即便發現了,他們會用說,不是有你的名字嗎?而且還尊為主編。我本草民一介,版權不版權的本來與我不大相幹。但是商品社會的一切活動都要涉及到經濟利益。出版書籍除了享有署名權,還要享有一定的稿酬。我的這幾本合作出版物,既然有我的名字,那我該拿到一份稿費,這是無可爭議的。再者,有的書他們還一版再版,如此算起來,我的經濟損失不可謂不小吧。
有人會問,是否會是作者重名呢?這個我無從得知。不過即便有這種可能,那大概也不會都是重名吧?起碼和我過去的經理連一起的宋德利,和我過去的責任編輯連在一起的宋德利,在同一出版社出版《外經貿醫院應用文手冊》的宋德利不是重名吧。
我本凡人,並非聖賢,因此沒有那麽高的修養,因此每當想起此事,我都會情不自禁地怒火中燒。這些損失大概不會像我在《傻瓜傻瓜我愛你,就像母豬愛瓜皮》裏提到的那樣,隻是夠買幾捆小白菜的小錢吧?即便是買小白菜,也該不是按捆來算,而是按汽車或火車皮來算吧。我知道,我把這件事公布在這裏,對於我找他們算帳也許沒有什麽幫助。我的目的僅僅在於提醒有類似情況的朋友,無論二八月是否打雷,也要多留點心,查一查自己原先的著作,在來美國之後是否也被“竊賊”偷盜。算不算帳,暫且不提,起碼知道事情真相,看看後院是否被盜還是應該的。
2007年7月21日 美國新澤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