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硬到底,軟要軟到家:維持現狀,有所作為(中)
――讀《反分裂國家法》的體會
三、軟要軟到家。我們確實看到《反分裂國家法》的和平、溫和、理性、建設性,以及彈性空間,五分之四文字在談兩岸平等協商,門檻設得很低,充分體現中國大陸隻要“和平統一有一線希望”,就要做“百倍努力”的最大善意和誠意。現在重要的是,根據《反分裂法》要如何執法,如何以百倍努力展現最大的誠意?
A. 盡快開展《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的各項談判。何時談?當然現在沒有談的氣氛。但連戰、宋楚瑜、馬英久已紛紛呼籲要談判溝通,陳水扁也沒有徹底放棄這一點。回到“九二共識”還有一段路要走,但以得到胡錦濤主席初步肯定的“扁宋十條”以及遵守國民黨的“憲法一中原則”,能不開始某種程度的談判呢?
B. 盡快推展《反分裂國家法》台南農產品進大陸及客機常態化等便民措施和民間交流活動;
C. 要有人做連戰、馬英久、王金平、宋楚瑜、張昭雄乃至謝長廷的統戰工作,無論是誰,無論他屬於何種黨派,無論他以前說過什麽,隻要他現在放棄或準備放棄台獨,都應該和他溝通、交談、和解;
D. 要有人做陳水扁的統戰工作,他是搖擺不定、左右逢源、知難而退,具有高傲和謙卑矛盾交織人格的政客。本人2004年6月9日上交國台辦拙文《沒錯,大陸很可能在2006年重重教訓台灣》(見“阿義專欄”7/1-8/1/04部分)就提出要做陳水扁的工作,緊緊套住他,不要僅僅停留在“聽其言,觀其行”的旁觀態度上,現階段更不能把爭取陳水扁的工作交給宋楚瑜一人;
E. 對李登輝這些台獨的極端、死硬分子要徹底予以孤立,但目前大陸不宜推出對他們的“懲罰條例”,以免徒增抵抗力,而要研究分析如何在他和連戰執政年間會有“辜汪會談”,會有“九二共識”,他是怎麽演變成一個深綠分子的?
F. “百倍努力”還包括要發動百種力量去做台灣當局和民眾的工作,其中包括大陸推進自身的改革開放、民主進程,增強吸引力,既要發揮“國台辦“的作用,更要發揮各民主黨派和民間的作用,海外華人華僑的作用;
G. “百倍努力”要用細膩的工作方法,正確區分台灣意識和“台獨”意識,本土意識和分裂意識,“台獨”分子和台灣人民的異同,不要倒洗澡水時把嬰兒也倒出去了。
隻有“軟到家”的“百倍努力”, 既考慮13億大陸人民的感情和意誌,也考慮2300萬台灣人民的所思所慮,才能體現大陸不為一黨謀利益,而為中華民族振興謀利益的最人本、最仁慈、深沉的、最寬大的胸襟,體現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大政方針,體現尊重生命、避免戰爭的人道主義精神,顧念兩岸同宗同祖的骨肉情。(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