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心西藏的西方“人權”人士----西藏農奴製該不該廢除?
(2007-09-17 07:16:05)
下一個
請問關心西藏的西方“人權”人士----西藏農奴製該不該廢除?
在舊西藏,以達賴為首的噶廈政府、貴族、寺廟三大領主,既是法律的製定者,又是法律的執行者,三大領主都可以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設置司法機構和法庭,即便沒有專門、固定的法庭,也可以隨時行使審判職能,法律對此不作任何規定和限製,除相對專一的審判機構外,行政機關、寺院、大莊園主都可以幹預審判或直接辦理訴訟。
朗孜廈監獄是三大領主殘害人民、維護佛教利益的工具。記者在西藏博物館看到一封噶廈政府名叫次曲康的頭人寫給朗孜廈監獄頭人書信的原件:
執格頭人:
本處需要進行天女敬食佛事,需頭顱四具、腸子十副、淨血、汙血、廢墟土、寡婦經血、麻風病人血、各種肉、各種心、各種血、陰陽之水、旋風土、向北之荊棘、狗糞、人糞、屠夫之靴等物,務於二十日送往。
次曲康 十九日
噶廈政府和寺廟中的上層人士,為了“念咒經”,需要大量的人體器官作祭品,朗孜廈監獄隻好殺害無辜的農奴,為三大領主服務。從農奴到檢察官的西藏自治區隆子縣檢察幹警格桑平措介紹說:在舊西藏,達賴什麽時候“念咒經”,朗孜廈就什麽時候抓人、殺人。住在八廓街的次仁央宗14歲的兒子普布,因寺廟中的上層頭人要“念咒經”需要人體器官,被朗孜廈監獄抓去活活殺死,次仁央宗得知後趕到朗孜廈,連兒子的麵都沒看到,就被趕了出去。據不完全統計,僅1948年,朗孜廈就三次無故抓人、殺人,被害無辜農奴達21人之多。普布的死,是三大領主對藏族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也是朗孜廈作為舊西藏以三大領主為首的司法機構殘害人民的真實寫照。
野蠻殘忍的刑罰
中國古代曾出現和使用過十分殘酷的刑罰,如戰國時期就有車裂、剖腹、體解,以後還有淩遲等等。但舊西藏封建農奴製度法治下的刑罰與這些原始的刑罰相比較,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用農奴的骨頭做成的法器
記者在朗孜廈二層展覽大廳看到這樣一幅畫麵:貧苦農奴朗吉因交不起農奴主的稅金,被砍去左臂。在舊西藏像朗吉這樣被殘害的農奴又何止千萬。農奴布德,因對上有反抗行為,根據舊西藏“十六法典”第7條規定:“下對上反抗者、民反者均犯重法,應在其身上挖去眼睛、抽去腿筋,割其舌、斷其手,或立即殺之……”於是,布德被農奴主用“石帽”(一種挖眼的專用刑具)挖去雙眼。在拉薩八廓街,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介紹說:在舊西藏,大街上隨處可見被砍去了手臂或大腿的人。這片斷的記錄,是舊西藏普遍的事實,見諸於當事人的記憶和描述之中。
在朗孜廈我們可以看到,昔日殘害農奴的各種刑具仍然依稀可見,據這裏的管理人員介紹:朗孜廈監獄的刑罰種類繁多,五花八門,而且還不斷創造出一些新的用刑辦法,擇其主要的有挖眼、割舌、剝皮、斷臂、蠍子洞、煙熏等幾十種。如挖眼,在給人犯用刑時,給人犯戴上一個數十斤重的石帽,然後由兩人持棒骨分別用力抵住兩側太陽穴,在上下左右擠壓下,人犯的眼球向外突,然後用專用工具輕而易舉地把眼球挖出。人犯在經受巨大的痛苦之後,留給他的是一生的黑暗。
一位在西藏居住了20年的英國女居民,在回憶錄上介紹這樣一幕:朗孜廈監獄的一名看守當眾鞭打犯人,然後將他的衣服剝光,在夜裏把犯人捆在山頂的一個要隘口上,一夜之間犯人就被活活凍死了。今天的人們,很難想象朗孜廈當初這些刑罰的野蠻和殘忍。美國作家大衛·麥克唐納在他的《西藏寫真》一書中,對這些刑罰作了真實的描述:“西藏最嚴重的刑罰為死刑,而喇嘛複造靈魂不能轉世之臆說,於是最重之死刑外,又益之以解體幹顱之慘狀。”這不正是舊西藏三大領主的司法機構的監獄用刑野蠻、殘忍的一個縮影嗎?
解讀西藏農奴製法治圖譜
全世界所有的佛教經典,幾乎都把“眾生平等”、“慈悲為懷”、“自利利他”作為一種理想的追求。釋迦牟尼曾說過四句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在佛教中被奉為“通戒”,廣為信徒持守。
舊西藏的統治者,也無不標榜自己是佛門虔誠的信徒,但他們推崇的佛教與真正的佛教是從根本上背道而馳的。透過朗孜廈看西藏農奴製度法治統治圖譜,不難看出,舊西藏三大領主在宗教場所建造、設置監獄,古今中外聞所未聞,這確實發生在舊西藏的寺廟裏,發生在噶廈地方政府的朗孜廈監獄裏,這是舊西藏農奴製度的產物,也是舊西藏“政教合一”製度的產物。
雖然舊西藏的統治者們曾把他們那裏極力描繪成一片淨土,描繪成人間美好的天堂,並以此來麻痹群眾。通過對朗孜廈監獄的調查了解,仿佛在朗孜廈監獄傳出的皮鞭抽打聲中,從拉出的被肢解的人犯中,以及今天還擺放在那裏的人頭骨、肢體的見證中,今天的人們也許很難理解,舊西藏以慈悲為懷的佛教聖地,怎麽會變得這樣鮮血淋漓?號稱是佛的信徒們,怎麽變得這般心狠手辣?對此,我們隻能在三大領主的反動統治階級的本質中尋找原因和答案。
無論是奴隸製社會的舊西藏,還是封建農奴製社會的舊西藏,始終存在奴隸主與奴隸,農奴主與農奴兩大根本對立階級不可調和的矛盾,奴隸主、農奴主為了維護自己的反動統治,特別看重嚴刑酷法,他們想通過野蠻、殘酷的刑罰來威懾、恐嚇被壓迫階級,使之服從於他們的統治與壓迫,不敢反抗。統治者將穩固自己的政權和利益的願望寄托在讓人望而生畏的酷刑上。如以挖眼、剝皮、剁手等野蠻殘忍的手段,企圖製止可能進而形成的強大的反抗力量。酷刑的產生,除舊西藏扭曲的宗教信仰、封閉的地理環境、落後的民俗陋習等原因之外,尖銳的階級對立是產生酷刑的根本原因。
從西藏1951年和平解放到1965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其司法機關及司法製度經曆了一個特殊的曆史時期,特別是1959年西藏平叛勝利後,奴隸製度被徹底廢除了,一批翻身農奴走進了政法隊伍,西藏和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一樣,“憲法高於一切”,唱響了嚴格執法,依法治藏的主旋律。
1958年,中央政府在四川,青海等地藏區廢除當時的農奴製度,推行人民公社製度,結果遭到當地上層藏人的強烈抵製,並由此在這些地區引發激烈衝突,至1959年武裝衝突擴展到拉薩,在毛澤東的指示下,解放軍在西藏衝突者大量聚集到拉薩導致局勢即將失控的情況下,進行了鎮壓,並取消了西藏地方政教合一政府,農奴製在全部西藏地區被廢除。中央政府稱之為“武裝叛亂”,位於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西藏人民抗暴起義”。但是這一行為客觀上消滅了當時相對落後的農奴製,得到了大多數藏人的擁護。以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政府及一些藏人逃往印度並在那裏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提出西藏獨立要求,並在國際上得到一定的支持。1959年6月20日,達賴喇嘛宣布不承認十七條協議。並聲明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下逼迫簽訂的。
1976年毛澤東去世,文革結束後,極左政策被放棄。中共總書記胡耀邦在視察拉薩所謂的反帝公社的居民的住房後,表示要加大中央援助西藏的專門撥款的力度。中央政府對包括西藏在內的西部地區加大了扶植力度,撥款修複了許多重要寺廟,修建了拉薩機場、川藏公路南線、川藏公路北線、青藏公路以及滇藏公路等四條入藏公路和青藏鐵路,隨著交通情況的改善,西藏的旅遊業逐漸發展,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至今,很多曾同情達賴的當地上層藏人,包括流亡的達賴喇嘛近年來的態度已轉向緩和,其政治訴求也從完全獨立向自治轉變。比如達賴喇嘛2005年在接受《南華早報》的采訪曾公開承認:“西藏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