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大國崛起的十個前提
(2007-09-13 04:45:10)
下一個
討論大國崛起的十個前提
自去年年末至今,在中國,包括國外,由《大國崛起》電視專題片所引發的討論,持續了幾個月,其意義早已超越了該片本身,不僅涉及到了對十五世紀以來世界曆史的理解,也觸及到了中國現階段所麵臨的全方位的選擇、挑戰和廣義的發展戰略。近十餘年來,中國知識界的派別、分歧以及背後意識形態的影響,在這次討論中顯露無遺。
一場關於其他國家複興和崛起道路的爭論,竟對中國各界產生如此之大的影響,在中國的近現代曆史上絕非第一次。110年前,即1897年,康有為呈遞的變法條陳和《俄彼得政變記》、《日本變政考》和李提摩太等撰譯的《泰西新史攬要》、《列國變通興盛記》均曾送西太後與光緒帝“恭呈慈覽”,震撼了光緒帝的思想,引發了戊戌變法,就是一例。在最近的三、四十年間,美國的《光榮與夢想》,日本的《激蕩的百年史》、還有《第三次浪潮》,以及包括《河殤》在內的一係列電視專題片,都產生過或大或小的爭論和影響。
在我認真閱讀和了解了討論的各種觀點之後,頗有缺憾之感。為此,本文另辟途徑,以不同的視角,歸納了十個問題。就討論的方法而言,我很讚同一些學者的看法,不要立即把中國對號入座,加以聯係。
大國和小國
討論大國崛起、民族興衰、人類文明的變遷,必須有一個曆史前提,這就是人類社會是否發展,和平是否加強,曆史是否進步。按照這個曆史前提,小國和“中”國的崛起幾乎與大國的崛起應當受到同等的重視和肯定。道理非常簡單,地球上今天有百餘個國家,大國畢竟是少數。定義大國和小國,沒有絕對的標準,完全取決於采用什麽樣的指標體係。如果以國土和人口作為標準,近現代以來的瑞士從來就是一個小國,但是,從金融角度來講,瑞士又可以稱為金融大國。韓國就麵積和人口來講,稱不上大國,但是韓國是一個已經崛起,並且還在成熟的經濟大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後,東南亞的新加坡和加勒比海上的古巴,都對所在的區域以至世界格局產生過和正在產生著超過某些所謂“大國”的影響。我們會非常容易地在歐洲、在非洲、在拉丁美洲發現一些不能稱之為大國的國家,它們曾經崛起過或正在崛起,它們的經驗同樣值得各國借鑒,它們的貢獻同樣值得肯定。
必須指出的是,在人們討論中所說的“大國”,其背後有一個約定俗成的標準,是指那些曾經和正在具備強權和霸權的國家,而不是僅僅指領土、人口、經濟和資源。嚴格意義上說,它們是GREAT POWER(強權) 而不僅僅是 GREAT NATION(大國)。我們可以說,新加坡是GREAT NATION,顯然不能說新加坡是GREAT POWER。 在21 世紀, 因為人類的價值體係的演變,GREAT POWER,極而言之,甚至SUPPER POWER,即超級大國的影響力與曆史任何時期相比,不是增長,而是衰退。
崛起、衰落甚至滅亡
曆史是有周期的,崛起過程也有周期特征。崛起到最高點之後就是衰落,曆史上還沒有一個持續崛起的國家。可以這樣認為,崛起是指一個國家在經濟起飛之後,不僅有一個在經濟上持續高速發展的時期,而且還伴隨著整個國力的全麵膨脹和相對應的文化複興。但是,這樣的時期少則不過十幾年,多則也不過三四十年。就一個民族國家而言,在一個曆史周期中,可能經曆崛起衰落再崛起的階段,德國、日本和俄國就提供了這樣的曆史事實。德國從俾斯麥倡導的統一開始到今天,一個多世紀,不僅經曆過崛起,也經曆過毀滅。其中,法西斯納粹的第三帝國的崛起和滅亡就是理解德國民族崛起中不可逾越的曆史篇章。至於日本,至少從明治維新到今天,中間包含著長達半個多世紀的軍國主義時代,而這個軍國主義時代幾乎致使日本到了亡國滅種的邊緣,這也是日本崛起全過程不可逾越的曆史篇章。前蘇聯則是俄國這個民族國家崛起的一種形態,然而已經消亡。其他西方民主國家,曆史軌跡不盡相同。但是在過去一、二個世紀之間,都經曆了不同的盛衰階段。
所以,“崛起”二字並非是精確的曆史科學語言,也難以概括大國崛起所涉及和經曆的曆史背景和曆史特征。事實上,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前蘇聯的瓦解,德國第三帝國的滅亡,日本軍國主義的滅亡,人類應如何吸取曆史教訓。如果隻看到彼得大帝,隻看到俾斯麥,隻看到伊滕博文,就會產生“崛起”幻覺,甚至走向“崛起拜物教”。這種現象,往往是後進國家在長期遭受霸權欺負和壓抑之後由自卑自憐引發的。任何國家民族的強大本身是好事,問題是不應該陷於對強大的操之過急,而忽視強大本身的曆史意義。
曆史過程的共性、特殊性以及不可重複性
所有的國家崛起和複興都有共性可尋,但是,其特殊性和不可重複性遠遠大於它們的共性。到目前為止除日本之外,所謂“大國”崛起的案例,都屬於西方國家,而所有這些國家,都可以劃入基督教國家的範圍。必須承認,沒有德國的宗教改革,歐洲大陸國家,以至英國的崛起是不可能的。而美國崛起的深層結構,也是以新教為基礎的。美國的創建者們,幾乎都是新教徒。很難想象,宗教可以在21世紀對任何一個國家的崛起和複興還會重複發生如此之大的作用。進一步說,最沒有爭議的美國崛起,是因為美國具有一個人類曆史上極其特殊的,又幾乎無法重複的曆史、人文、政治、以及地理環境。這個由移民按照當時人類最高的政治智慧所設計和創建的國家,崛起幾乎和創建是同步的,也是以犧牲整個印第安人種族為代價的。俄國的崛起,是與俄國向亞洲和西太平洋的急劇擴張聯係在一起的。至於德國的崛起、英國的崛起、法國的崛起,則都是以不同類型的革命,不同類型的國家統一和重組乃至海外殖民擴張聯係在一起的。
所以,對所謂崛起大國來說,它們的特殊性,不可重複的曆史國情和環境遠遠大於它們的共性。即使討論國土不那麽大,人口也不那麽眾多的葡萄牙、荷蘭、西班牙,都存在著推動它們複興的直接的國內因素,文化的、政治的、宗教的和社會的因素。走向海洋,隻是某些國家實現曆史轉折的導火索。
國家的發展取向和變動的國際環境
從哥倫布、工業革命到冷戰結束之前,所有大國崛起的經驗都表現為:這些國家不僅追求而且實現了對生存空間擴展的極限。例如,俄國跨過了烏拉爾山走向西伯利亞,成為首都在歐洲、絕大多數領土在亞洲的大國;美國從十三個州擴展到五十個州用了不到二百年的時間,夏威夷成為美國的一個州不過是1958年的事情。其他歐洲國家都曾經擁有過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殖民地。上述這種可以使一個國家和某些國家用強權擴展生存空間的國際環境,早已一去不複返了。換句話說,過去五百年間,所有大國崛起的曆史前提已不複存在。在今天,且不講地球,就是月球和太陽係中的任何星球,空間的任何部分,都不再取決於一個國家的實力和發展取向。
一個崛起的大國,需要占據更多的自然的和人力的資源,需要擁有在全球更大的市場份額。 解決這個問題,不可能再是簡單地以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為主體,而必須尋求新的模式。歐共體所代表的歐洲的複興,就不再是歐洲中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的簡單崛起。北美正在形成經濟合作體,在亞太地區有東盟經濟合作體,還有諸如國際石油組織這樣的經濟合作體。這些模式的創造,用以避免國家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以及國家之間發展不平衡引發的危機和衝突。在今天的世界上,沒有參與或不準備參與區域一體化夥伴的國家越來越少。俄國是一個,但是前蘇聯曾經有過一個與東歐聯接的經濟合作體;中國也是一個。但是,自前清以來,當中國不再有番屬國之後,一直處於孤伶伶的狀態。所以,在今天,當強權不在之後,一個國家的崛起,越來越不取決於自身的實力和取向。要 為世界所接受,那麽,惟一可行的是利益均沾和利益協調。這無疑對後進國家的崛起,特別是對發展中大國的崛起是極大的挑戰。
崛起的成功及其代價
從大曆史的角度來看,所有大國的崛起其實都包含著不可分割的崛起收益和崛起成本。這裏就引申出兩個問題。其一是崛起收益和崛起代價的內含,其二是在可比的原則下,崛起的收益代價孰大孰小。通常,在曆史學家和經濟學家眼裏,把崛起的收益放在崛起的代價前麵,強調崛起的收益,而不去充分分析和評估崛起的代價。
過去五百年間,所有這些國家的崛起收益都是建立在巨大的崛起代價的前提下,有的代價可以經過一段曆史時期加以補償,有的代價可能永遠得不到補償,有的代價不但得不到補償,還會隨著曆史而加深。英國曆史上的圈地運動、血汗工廠,美國的泰勒管理製度,包括法國大革命,其實都是這些國家人民在崛起過程所支付的代價。美國的崛起毫無疑義地與曆史上的黑人奴隸的犧牲與貢獻連在一起,林肯的偉大就在於在美國崛起的過程中敢於正視和解決這個問題。還有一種代價,是其他的國家和民族為那些崛起的國家付出的各種類型的犧牲,超越崛起國的地理和邊界。比如,英國的海外殖民地。英國的殖民戰爭,包括對中國的鴉片戰爭,都是支撐英國崛起的曆史因素,然而殖民地國家,包括中國在內,為英國的崛起支付了巨大的曆史成本。德國第三帝國的崛起過程中,犧牲了眾多猶太人的生命和財產,這種代價則是永遠無法補償的。曆史的進步則是這些代價的被承認,被糾正,從而才使這些國家的發展和進步得以持續。
問題在於,曆史急劇變遷,很多曾經支付的代價,在21世紀的時空之下,已不再成為公理所能容忍的。例如,兩極分化,社會不平等,血汗製度,無視基本社會福利等等。所謂國情的提法,有意義,但不可以庸俗化。因為一個國家的國情在今天必須與新的曆史環境相對應,所以,崛起代價的合理範疇與過去相比已大相徑庭。換句話說,由於崛起的收益和代價的內涵發生了曆史性的變化,必然導致曆史上的崛起經驗越來越難以適應發展中國家複興和崛起的需要。
領袖人物與製度的關係
在所有崛起國家中,領袖式人物都發揮了勿庸置疑的作用,這種現象,還可以在今後的曆史中不斷得到證明。但是,所有的大國崛起現象,本質上是一種社會製度變遷的結果,是一種新的政治經濟結構形成過程的結果。倘若從葡萄牙開始算起,一直到美國的崛起,二三百年間,人類曆史翻天覆地,根本而言,無非是確立了建立在工業革命基礎上的市場經濟,形成了主導世界經濟走向的資本主義製度,隻是這種新的經濟製度在所涉及的這些國家中,體現為不同的模式而已。
離開這樣的前提,曆史人物的作用其實是相當有限的。在人類曆史上,特別是在人類古代曆史上,不乏叱吒風雲的曆史偉人,但是他們沒有引發一個新的製度的成熟,因而也不可能導致他們的民族和國家的崛起和複興。亞曆山大大帝和成吉思汗就是古代曆史上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嚴格地說,絕不是一兩個曆史人物能夠創建和改造一個製度,而是在形成一個新的社會製度過程中,使所有那些曆史人物顯現出難以想象的力量和影響力。所以,崛起是一個製度現象,是一個曆史結構轉換現象,是一個曆史變遷過程中的集中和典型顯現。評估崛起,製度是前提,製度是過程,製度是結果。
衝突、戰爭與和平
五百年以降,任何一個國家的崛起,都意味著其他國家的相對衰落,必然引發原有的國際利益格局和秩序的調整。所以,衝突和戰爭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兩次世界大戰加上冷戰的總和占了二十世紀二分之一以上的時間,姑且不談局部衝突和區域戰爭。任何一個國家經濟上的強盛都會引發軍事力量的擴張。換句話說,國家軍事力量的擴張,幾乎是任何國家崛起的重要特征。軍事力量的擴張對崛起的國家而言,是一種安全的保障,對其他國家至少是一種威懾。在國家尚存的世界,不存在著沒有武力保障的崛起。所以,崛起本身,永遠包含著衝突甚至戰爭的風險。曆史一再證明,一旦發生了衝突或戰爭,必然對崛起過程產生負麵影響。這在曆史長河中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兩難選擇。
在現今世界,上述的兩難選擇更為困難,因為,新興的所謂崛起國家選擇衝突或戰爭的機會越來越少,為此支付的代價和成本越來越高。他們的目標不應該打破原有的世界平衡體係,而是訴諸非軍事的手段,調整原有的世界平衡體係。和平和對話手段已經和必將成為更有力量的手段,任何一個崛起國家的意願必須考慮維係和平,避免軍事競爭,以及衝突和戰爭。近年來,朝鮮問題的多國和多邊的持續對話和談判,雖然成效緩慢,但是,避免改變原有的區域平衡,是曆史性的進步。
崛起中的利益與責任
過去,一個國家的崛起,所獲得的利益與其受到的製約、所要承擔的責任,是可以相分離的,至少有一個時空的滯後。
現在,時代大變,不僅有了聯合國,有了世界銀行,有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WTO和其他各類國際組織,並且出現了世界性的各種類型的非政府機構。於是,崛起的大國在考慮自己所得時,必須考慮所要受的製約以及所要承擔的國際責任。這種責任,涵蓋範圍從經濟、社會、文化、人權到環境。在英國工業革命時期,哪有什麽國際力量去指責童工血汗製度?而今天,這種曆史斷然難以重演。因此,評估崛起和評估崛起的製約與崛起必然承擔的責任,已經成為不可分割的標準體係。倒退20-30年,大氣的溫室效應還不是一個社會常識,當然也就沒有人去指責去幹預;現在,任何一個崛起的工業國家,如果對大氣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沒有約束,必成為重矢之的。
崛起國家的政府組織、企業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關係
曆史上那些崛起的大國,政府和企業是兩個根本性的主體,形成行政和經濟資源的結合。英國崛起的19世紀,政府和東印度公司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例證。鴉片戰爭源於政府對東印度公司的縱容和支持。美國今天維持大國的影響力,不僅是其軍事力量,而且是美國的跨國公司。高技術公司不提,想一想可口可樂、麥當勞、星巴克已經足夠了。
如今,世界的潮流是,不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除了政府和企業之外,非政府組織和非盈利組織正在扮演著越來越大的作用。IT革命,使得非政府組織和非盈利組織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手段。與非政府組織和非盈利組織相聯係的個人、社區、教育機構,每天都在實現新的組合。非政府組織和非盈利組織同時在全球化。
所以,到了21 世紀,可以肯定地說,政府和企業主宰國家崛起的情況已經在改變,而且,會在今後的十年和二十年內,有更大的改變。這些年來,很時興GOVERNENCE(治理) 這個詞,中文的對應詞實在不能完全反映其本意。GOVERNENCE的本意就是講政府、社區、企業和各類其他社會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和非盈利組織的協調與合作。時至今日,任何新興國家的健康崛起,最終要選擇GOVENENCE的模式,隻有這樣,社會各個階層和利益集團才可能得以兼顧和平衡。
崛起國家的價值體係、民族主義和人類終極價值的關係
每個國家崛起,都是國家主導,不可避免地形成相對獨立的國家價值體係。包括GDP,包括適應新形勢、新的曆史條件的憲法,包括各自國家保護的社會利益結構。而在現代,國家一般都是民族國家,所有崛起的國家都曾經伴隨著各式各樣的民族主義。在有的國家,有的時候,這種民族主義達到盲目狂熱的地步,甚至異化到種族主義。曆史一再證明,當國家的價值體係以及與其相連的民族主義偏離了合理程度的時候,那麽,這些國家,不論它處於崛起的哪個階段,都會爆發預期不到的局部危機甚至全麵危機。把第三帝國的極端例子放在一邊,隻講美國。美國從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是其崛起曲線最陡峭的時期,是美國人對美國夢最狂熱的時期,導致美國不是走向開放而是走向封閉,實行保護主義,而保護主義至少是美國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大危機的直接導火索。
判斷國家價值體係和民族主義是否逾越了合理的界限,那就要看人類終極價值體係,或稱普世價值,是否受到挑戰,是否受到破壞。人類的終極價值觀,所包含的內容並沒有那麽複雜,無非是自由平等人權,是各種形式的民眾褔祉。人類終極價值體係的形成和發展,是與人類文明同步的,隻是在告別中世紀以後,從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經文藝複興啟蒙運動,幾百年來已經確立到不容挑戰不容破壞的地步。人權宣言、獨立宣言都是人類終極價值的體現。近現代以來,各國的憲法,不過是國家價值體係、民族價值體係和人類終極價值平衡的體現。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文化,每一種文化都值得尊敬和驕傲;但是,人類的終極價值依然是衡量各種文化文明程度的終極標準。所以,在任何崛起的國家,都要避免引發國家價值體係、民族主義、民族文化的極端化,因為這是一把雙刃劍。
現在的世界潮流正在表明,國家價值體係背後的主權越來越需要服從人類的終極價值。在歐盟國家,當人類的終極價值和主權、民族價值、國家利益發生衝突時,必須服從歐盟憲法和人權法庭。這樣來看,人類的終極價值是否得到保護,是否得到實現,將成為大國崛起不可動搖的基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