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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不能和解?為什麽不要和解?

(2009-03-19 10:09:06) 下一個



施化

在六四二十周年還有三個月就要到來之際,以作家戴晴為主的一些中國明智人士,提出仿照南非模式,用和解方式,最終解開六四死結。和解倡議在互聯網得到廣泛流傳。讀了以後,我本人非常讚同。

但是有人高調提出:六四問題能和解嗎?應該和解嗎?言下之意,六四是不能和解的,不應該和解的。這樣毫無曆史責任感,毫無社會責任感的問題竟被人提出,而且還得到不少讚同呼應,說明這個民族的良知底線已經墮落到何等危險的地步。

眾所周知,六四已經不再是反革命暴亂了。二十年過去,中共用羞羞答答的方式已經給六四平了反。從中央政治局到地方任何一個黨支部,我相信不再有一個中共幹部敢於當著廣庭大眾,再提一句“六四是反革命暴亂”。這是一個很實在的進步,需要鼓勵一下。隻不過這是心裏承認,公開不承認,死皮賴臉捂著。從今以後,每一個中國人都要堅持六四不是反革命暴亂這個口徑,誰也不要倒退。

既然已經變相平反了,已經不再有反革命了,照老話來說,都是 “人民內部矛盾”,為什麽要怕和解?為什麽不能和解?不和解的結果就是,所有的人,不論是直接間接參與六四,觀看過六四,聽說過六四的人,這樣的人占中國城市人口的一大半,都不能擺脫昨天,跨入明天。他們之間將充滿懷疑,猜忌,憤恨,抱怨,不坦誠,不信任,五年,十年,二十年,一百年地過下去。這還像人間嗎?這簡直是地獄!

此人還天真爛漫地提問:六四問題的和解對象是誰?暫且假設這是一個真誠的提問,回答很簡單: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人和不公正對待他們的人,再說明白一點,是挨槍的人和開槍的人。和解從來都是好事,欺負人的人和受欺負的人和解,也就等於,前者說,我今後不再欺負你了;後者說,我今後不再怨恨你了。這是對每一方都有好處的雙贏結局,為什麽不要和解?

提出和解的人需要有幾個條件,不具備這些條件根本不會想到“和解”二字,何況提出和解。戴晴等人正因為具備了這些條件,才提出和解。胡溫如果敢於正麵回應,也會多少具備這些條件。

第一個條件,寬闊的胸懷氣度。曆史總是有血光,總是有恩怨,但那些都是在某種特定的局限下發生的,盡管令人憤怒,令人遺憾,但終究發生了。曆史不可能再重來一遍,死去的人也不可能複生。為了達到全民族共贏的最終目的,不同立場的人都要做一點退讓。退一步,海闊天空。

第二個條件,長遠的目光思維。眼睛向著明天的人知道,自己不能改寫曆史,但說不定能改寫未來。吸取曆史教訓,但不糾纏曆史,今天的人就會比昨天聰明。隻有最愚蠢的人才永遠陷在曆史泥潭裏不能自拔。

第三個條件,知難而進的大智大勇。無所作為,拖延等待的人是最沒有出息的。有作為的政治家,一定要在曆史關鍵時刻大膽出手,做一兩件扭轉乾坤的事情。其中包括放棄個人怨憤,放棄個人麵子,把曆史積案公開放到台麵上,進行一次性了斷。拖泥帶水,婆婆媽媽的人做不了政治家。

如果要坦誠布公地回答,六四問題現在到底解決了沒有?答案應該是:沒有。最近政協發言人趙啟正在回答外國記者有關六四提問的時候,一味躲避,隻是推托為了穩定局麵,不便再提。但是沒有一個中國人聽到這個回答,在正式發布的新聞稿中,這段話被悄悄地刪掉了。如果中國政府認為,六四已經解決了,解決得很好,大快人心,那麽在六四二十周年的時候,大大地慶祝一下,有什麽困難嗎?他心裏有鬼,不敢。

也有人說,六四的問題,是一個違不違法,誰違法的問題。權當如此,那麽司法界可不可以就六四的法律問題,開展一個聽證答辯呢?隻要展開聽證,大量的證據都會提供出來,真相也就大白了。二十年已經過去,很多重要證人已經不在世,為什麽不早一點把這個法律問題提交法院呢?道理很簡單,六四根本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把六四往法律上扯的人,既不懂法律,也不懂政治。

 

六四過程中,各種人不同動機的衝突鮮明激烈。鄧小平擔心對手支持胡耀邦,自己會遭清算。李鵬陳希同暗中搞趙紫陽,想擴大權力。改革派希望借學生之力衝擊保守派。新聞界希望借機建立新聞自由。老百姓希望打擊官倒。學生領袖希望出名。還有香港人想在97 前推動大陸民主,以便97後變化不要太大。最純潔的是普通的學生市民,他們眼中隻有正義非正義。既然學生是和平示威,怎麽也不能動槍彈。死得最多的是最純潔的人。

 

不把錯綜複雜的曆史現象搞清楚,就可以通過遺忘,故意忽略,睜眼閉眼,把曆史跨越過去嗎?不能,你將永遠停留在原地,永遠落後。

 

附:六四問題能和解嗎﹖應該和解嗎﹖

看到多維新聞主頁上關於戴晴呼籲六四和解的報導以及亞洲周刊邱本立的文章「和解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六四是民族曆史的陰影」﹐感到出發點是好的﹑想法也不錯﹐但可能是空想﹐因為實行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首先﹐南非種族和解的模式﹐對於解決六四問題並不適用。在南非﹐和解的對象是白人和黑人﹐種族隔離及種族歧視﹐造成了種種不平等。白﹑黑雙方的矛盾﹐製約著南非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不解決﹐不行。
 
六四問題的和解對象是誰﹖中共﹑中國政府和誰和解﹖六四問題製約著中國社會發展嗎﹖因為曆史上的汙點﹐南非白人向黑人寫道歉書﹐一方謝罪﹐一方寬恕﹐這才有了社會和解(現在種族問題依然嚴重)。如果中共﹑中國政府去道歉和謝罪﹐對象是誰﹖
 
其次﹐戴晴提出真相調查﹐是實現和解的前提。六四問題的真相調查﹐是必須做的事情﹐是必須給予支持的。但是﹐真相出來了﹐如何去和解﹖
 
六四問題的任何真相出來﹐都涉及到違法還是不違法。違法﹐就不隻是道歉問題了。解決六四問題的根本﹐在於在事實真相的基礎上依法辦理﹐在於對當時的舊案進行甄別。真相出來後﹐即便是有人放棄法律追訴﹐對違法者可以赦免嗎﹖
 
雖然我認為距離有可能解決六四問題的政治社會條件還有一段曆史時間﹐但我仍想提出一點解決問題的建議。我認為﹐解決六四問題的正確之道﹐是在中國國內推動成立六四真相調查委員會並爭取人大對此立法﹐要堅持不懈的推動並做長期努力的打算。
 
另外﹐我建議,當時被中國政府通緝的「要犯」要有舍身取義的精神﹑勇氣去犧牲自我﹐能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或是針對當年的通緝提出甄別的請求﹐以期讓六四問題立案﹐讓六四問題成為現實問題。
 
隻要解決六四問題有可能﹐就不能和解﹐也不應該和解﹐要依法解決。解決六四問題所追究的法律責任﹐應該是雙向的。
 
和解﹐是和諧社會的基礎﹖這有些莫名其妙。中國社會的不和諧﹐是因為六四問題沒有解決嗎﹖六四﹐是中國當代史上一次流血的政治事件﹐也是中國當代進程的一個轉折點。對六四的不同的看法將繼續著﹐會持續到中共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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