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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是一種有效的和平手段

(2007-11-08 08:52:04) 下一個

 施化

 

據說國內已經被平反了二十年的右派,正在醞釀通過法律程序,向國家索賠。我認為這是一種很有效的促進社會公正的和平手段。凡是直接受到由國家的不當行為傷害的個人,以自己的名義,或者聯合受到同樣傷害的群體,向肇事者索賠,天經地義,天公地道。一來會受到良心未泯的社會公眾的支持,這比其他申訴行為如遊行,上訪,下跪,自焚等更和平,更容易被人接受,從而形成公眾壓力;二來給製造冤案錯案,草菅人命,橫奪民財的國家官員造成威懾,即便舊案未還,製造新案也有一定顧慮。如此這般,受益的將是全體民眾。隻要少一樁新的冤假錯案,老百姓就多一分福氣,社會就多一分和諧

 

一向來我就對替天行道心存疑慮,曆史事實也證明這種疑慮是對的。不論是落草江湖的好漢造反,還是高舉義旗的革命者起事,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從來不說他自己的利益,總以受苦受害人的代表者自居。結果呢,當然倍受擁護。受苦受害者豁出命來支持他,推他上台,然而一翻臉就不認人了。中國已經和平58年了,保持和平對自己對國家對世界都有好處。中國也已經與時俱進,與世界接軌,出現了大量的現代國家所需要的法律工作者。從根本上否定暴力革命,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中國人的共識。但使用怎樣的和平手段,也就被提為第一要務。

 

索賠是很理性很平和的手段。索賠者一定有事實依據,有具體針對,這就不會傷及無辜。索賠者把事實拿出來公開於眾,獲得社會認同,是一種很好的治療社會邪氣的良藥。索賠者不要求推翻任何政權,不傷害國家安全。索賠者有具體的利益要求,有對自己一生重要的期望值,將會堅持不懈繼續下去。唯有既和平又持續的舉措,才能慢慢推動社會良性改變,這勝過任何一種激烈的革命或運動。

 

索賠針對的是某些製造冤假錯案的官員,但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當然不可推卸責任。這些官員正是代表了國家和地方政府,才有權力製造出傷害群體和個人的事件。僅僅是口頭平反改正,不足以給人足夠教訓,不足以造成阻遏性威懾力。隻有當這些官員麵對付出經濟代價,才有可能三思而行。對政府也是同樣,不麵臨付出經濟代價,反正不管做什麽事不論好壞都一樣坐收稅款,它不會有一絲進步動力。有些賠償數目或者隻是象征性的,不會讓國家破產,盡管這樣,下一屆官員下一屆政府還是學到一點東西,有一點進步。

 

理一下曆史堆積如山的冤假錯案,數一數近年發生的重大人命財產枉斷,現任政府的責任感使命感就會有所不同。每一個公民都應當知道這個法律原則,不告不訴。你不說出來,吃了虧就隻好自己揣著。大量的法律訴訟不但幫助強化人民的法治意識,還可以給現任官員以強有力的警戒。總之,索賠是一種很有效的和平的推動社會進步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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