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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人一國”論

(2005-11-22 13:20:42) 下一個



施化


所謂“一人一國”論,就是主張每一個人把自己看作一個國家,在精神上宣布獨立。當然,這決不是政治宣言,隻是精神宣言,完全無關於“反分裂法”。

個人的“國”獨立後,你的姓名就是國名,生日就是國慶日,你的身體包括大腦就是領土範圍。國家要有獨立財政,你的有形和無形資產就是你的國有財產。國家要有外交,你必須很精明地確定自己的長遠利益所在,決定和誰結盟,和誰保持距離。國家要有國防力量,一個人也需要強烈的自我保護自我防衛意識,健身強身,以及借助法律和利益與你相近的社會力量,針鋒相對地反擊對個人利益的侵犯。

照這麽說,所謂的一人一國論和十三億人一國論又有什麽分別,何必多此一舉,創造出一個毫無意義的概念來?其中的道理且聽我慢慢說明。

自古以來,華夏子民就迷信“天下國家”這些字眼。在中國,國家的形象格外神聖高大 ,高於父母,高於家族,高於祖先,當然不用說天壤之別地高於個人。比起國家的高大來,個人自我則完全徹底什麽都不是。個人不要說排行地位,甚至連求人正眼瞧一下的夢想都沒有。而對於這樣的低下地位,每一個國民都安之若素,甘之如飴。

不是這樣嗎?華夏的國家更換好似走馬燈,風水輪流轉,幾千年下來,換了近百個國家,然而人們照崇拜不誤,也不在乎那些國家叫什麽名字,跟見佛就拜一樣,見國家就拜。隨便碰上幸運或者倒黴,感謝的首先是國家。讀上大學,感謝國家;找到工作,感謝國家;被大水淹了,感謝國家;下崗失業擺一個小攤,感謝國家。更不用說那些發了大財小財,混上黑領白領的,更要感謝得五體投地,不知東南西北。“沒有國家,哪有我今天的一切!”比較其他國家的國民,這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比如美國或加拿大人會這樣說:“沒有我的工作納稅,國家靠什麽養!”

在一個自我嚴重缺失的國度裏,“一人一國”論,可以幫助每一個公民恢複尊嚴。既然國家是中國人心中最崇高最有尊嚴的概念,自視為一個獨立國家,個人就平地長了十分尊嚴。作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你理所當然就是國家元首,當你出現在陌生的一群麵前的時候,理所當然要受到尊重。為了保持繼續受尊重,你理所當然要自重,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外表形象,既不可衣衫邋遢,也不可汙言穢語和隨地吐痰。受到尊重就要回報,也就是尊重他“國”,在與他“國”的交往或交易中,理所當然遵守和平共處和互惠互利原則,反對以大欺小、以強欺弱,主持公理,伸張正義。

變成一“國”的公民,就不能再坐等“別國”的指示和分配,就迫使自己使用大腦思維,發揮自己的創造潛力,不再是無所作為的順民、臣民。既然每個人都成了國,現有的國家就自然升格為“聯合國”。“聯合國”隻負責協調指導,不再對各“國”下達具體指令,規定具體行動。隻須轉換一下這個功能,個人的自主創新能力就會像噴泉之水,無窮無盡地湧現出來。出於對自己長遠利益的關心,他們會主動負責,發揮各自的智慧,建立共同的遊戲規則,以圖長治久安和社會和諧。出於對自己長遠利益的考慮,他們會各自竭盡所能,挖掘潛力,積極創造,以便獲得最大個人回報。

一個人人都為一“國”的社會,也有強勢和弱勢群體。隻不過,不論強勢或弱勢都大大減少了對上的依靠或依賴。強勢者如果沒有一個揮金如土的國家可以依靠,搞權錢交易謀得不義之財,就不得不憑本事吃飯,用勞動真正為社會創造財富。弱勢者如果無層層領導可以依賴,上訪討公平討救濟,就隻好自己努力學習提高,用力推進法製建設建立公平機製。因為是自己來解決自己的弱勢問題,一不會久拖不決,二不會因為時日過久矛盾激化,出現“群體事件”,觸發社會動亂。

把個人地位提升到國家地位,受益的不僅是個人,而且是整個社會。隻要把今天的國際社會縮小一下,就清楚看到其中的關係。國際上的一些大國,經過曆史教訓,都知道孤立主義羅門主義行不通,為保護自己的利益必須付出,因此承擔起各自的國際責任,援助弱小,聲張正義,使今天的世界漸漸“用對話代替對抗”,在聯合國主導下,形成各國都不同程度受益的國際秩序。國與國之間關係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的放大,通過對國際關係的觀察,就很容易理解,必須首先使個人獨立,才有建立起人與人之間良好關係的可能。

獨立對一個人來說,其實是件好事,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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