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選綱”是什麽
(2004-06-22 2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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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選綱”是什麽
施化
這個星期加拿大大選就要開始投票,進入最後決定的關鍵時刻。不過我還是沒有決定投票給誰,還在繼續觀察。不管如何,投票必須符合我的“選綱”。用“選綱”來表示我的選舉理念,是受了一點“政綱”的啟示。既然政治家們可以用“政綱”來簡練精辟地概括他的執政理念,那麽選民用一下“選綱”似乎也不為過。
“綱”字在中文史上由來已久。最耳熟能詳的在古代莫過於“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意思就是說,不管有再充分的理由,再明白的是非,最後都要由皇帝、老子、老公的意誌為意誌,服從他們的利益,由他們說了算。這個混帳邏輯據說在清王朝倒掉以後就倒掉了,有沒有真正從華人的心中倒掉我就不知道了。近幾十年還有一個名望差不多的“以階級鬥爭為綱”,這個綱深入人心的程度不亞於前一個,一度曾達到“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高頻率,連街坊老太太也帶著紅臂章,眼神詭秘地監視著你的一舉一動。文革結束不久,“以階級鬥爭為綱”也倒掉了。還是那句話,有沒有真正從華人心裏倒掉則不知道。即使30多年過去,許多華人眼裏看見的人和事,也許多少還籠罩著一點硝煙,“這個人是什麽色彩?”“這件事有什麽背景?”這說明,不是以事實、而是以政治立場來判別是非對錯的這種機製還存在。天下大同?你想可有人不想,還遠著呢。
到了加拿大,入鄉隨俗,我該以什麽為“綱”,也就是說用什麽標準來判斷事物,決定選擇呢?顯然,“群臣父子”那一套應該丟棄,“階級鬥爭”那一套也可以放一放。在競選中勢均力敵的兩大政黨聯邦自由黨和保守黨,以及勢頭不小的魁人黨和新民主黨,都擺出了自己的“政綱”:有改善醫療製度,有減稅,有增加福利,象一個個好看又好吃的蘋果甜餡餅,排在櫃台上由你來挑選。這下可好,“籃裏挑花,越挑越花”,到底哪一個餡餅是你正需要的呢?
政治家比你聰明的地方就在於,他一定是拿你最喜歡的那樣東西來和你交換選票,你不喜歡的就另一隻手拿著藏在背後。BC新民主黨過去的表現就是這樣。這個黨知道多數選民喜歡福利,就不惜債台高築,把福利甜餡餅一個個送到選民手裏。選民們的確也暫時嚐到甜頭,當然最大的甜頭給了當選的黨領。接下來BC省的經濟活力一落千丈,每個省民都吃到苦頭。
所以,接受教訓以後,作為一個選民,我要用一個“選綱”來對付“政綱”,讓選民牽著政黨的鼻子走,而不是政黨牽著選民的鼻子走。我現在的“選綱”就是:“公開”和“公正”。
“公開”就是最小化暗箱操作。要把所有的決策過程,執行過程,預算財政的分配消費,盡可能公開出來,讓有審計能力的個人和團體進行監督。不允許幾年前出現的那種現象:選舉前說是收支平衡,當選了又說,哦,計算錯誤,實際是虧損。任何政府的決策預算,開支消費,隻要公開化,就可以避免犯大錯誤。小錯誤當然難以避免,隻要不犯大錯誤,納稅人的負擔就不會毫無道理地增加。很多人都有同樣看法:政府機構和公司的浪費、低效,非常嚴重,成了納稅人填不滿的黑洞。可是很少有執政黨願意公開接受監督。
“公正”不是平均。“均貧富”已經被試驗過許多次,證明失敗。公正是指一個利益集團不可以獨吞利益,要在協商的基礎上“利益均沾”。至於沾多沾少,可以有爭議,慢慢調整,但是不可以象聯邦自由黨的這次醜聞那樣,利益一黨獨吞。公正還有另一個含義:在兩個利益集團之間,不可以一麵倒。每個選民的權力是均等的,不允許犧牲一部分選民的利益,滿足另一部分選民的利益,僅僅是由於犧牲的那部分勢力不夠強大。以同性戀婚姻為例:隻要同性戀者沒有被判定違法,他們就有權力爭取自己的權益。至於華人社區認為同性婚姻有悖自己的文化倫理,傷害了自己的利益,也有權利提出來。說明一點,每個利益集團最好隻表達自己的利益,不要動則代表全體,這有強迫他人之嫌。結果如何,慢慢調整商議。隻要雙方都抱著公正理念,一定會有好的結局。
隻要哪個政黨多一點符合我的“選綱”,我就投誰的票。如果這次不符合,就慢慢把意見表達出去,形成共識和力量,讓他們今後符合。這就是我為什麽要一個“選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