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媒體
(2004-06-11 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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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媒體
施化
前不久看到一則新聞,英國《每日鏡報》的一位主編,因為在本報上發表的一張英軍在伊拉克虐囚的假照片下台。報社失去了一個熟練的主管,本人丟掉了一個很好的飯碗。報紙不得不這樣做,當然是為了自身的聲譽。也許並沒有多少讀者理解這條新聞的新聞價值。因為曾經是報人,自認為對新聞專業並不陌生,我讀了還是很有感觸。
媒體在西方世界的地位,一直以來都極高。許多評論把媒體的權力和政權相比,稱之為“第四權”。另外三權就是人們熟知的三權分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也有人把記者比喻為“無冕的皇帝”,美國家喻戶曉的“水門事件”中,尼克鬆前總統就是被媒體拖下台,至今名譽掃地。既然有了權力,就必定有製約,這也是民主社會的遊戲規則。那麽由誰來製約媒體呢?
我讀的雖然不是新聞專業,但是在20年前應聘考入《浙江日報》的時候,也受過一段新聞培訓,對於媒體的最初認識就從那時開始。培訓老師說,社會主義的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久而久之我對他們之間的關係就看得更清楚,“黨”才是實質,而人民不過是點綴。在采編中,每當在報道人民的聲音之前,必須要先看一看黨的臉色。有一次我在一個縣裏,根據群眾的呼聲采寫了一篇通訊,反映前任縣領導瞎指揮的龍潭水利工程,勞命傷財,被迫下馬,拖了這個縣經濟發展的後腿。報道並不針對任何個人,本意想讓後人吸取教訓。這篇報道被總編輯(甚至不是編輯部主任)勸停,理由是一個有權勢的人打電話來反映,要求“照顧一下老同誌的情緒”。事後,曾配合我采訪的幾位人員,都受到不公正待遇。今天來理解就是,“老同誌”們製約了媒體。
記得前幾年,移民到加拿大又改了行的我,順便到一家知名的華人報社探訪朋友,碰巧看見一個小小插曲,也領教到一種新的“製約”。有一個外國駐溫哥華的領事館,發來一紙傳真,內容是一封“群眾來信”,批評這家報紙前幾天發表的一篇文章觀點,信中言辭頗為嚴厲。當時我看著主編凝重的臉色,心想,今後這家報紙的自由更少了,不過我還是很體諒他們的苦衷。這種極為有“創意”的製約外國媒體的方法,不知道專門研究國際法的專家們有何見解。
在加拿大,媒體的地位還是不是“喉舌”,我不知道。不過從商業的角度看,媒體隻是一個生意(Business),實行商業注冊,歸商業管理,讀者就是顧客,媒體和讀者之間的關係,應該不會超過商品和顧客的關係。雖然有中華文化背景的人大都羞於言“商”,極力撇清與商的關聯以示自己的清白,我還是認為商家和顧客的關係,是所有社會關係中比較自然比較平等的關係。這種關係的實質是,不分高低貴賤,不分雅俗智愚,也不存在強加的誰代表誰,誰教育誰,相互間隻有需求。你需要利潤,我需要服務,如此而已,豈有他哉。媒體要想賺更多利潤,就要滿足讀者需求。你的讀者是哪一層次,就要考慮這一層次的需求。凡是了解自己顧客的商業,必定是成功的商業;凡是了解自己讀者的媒體,必定是成功的媒體。從這個角度理解,最終製約媒體的,應該是讀者。好象在民主社會中,製約政府的,應該是選民,兩者的道理相同。
讀者怎樣才能製約媒體,讓它們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我以為,提高服務質量的含意有:擴大視野,擴充信息量,盡量擺脫編者個人的意識形態和文化愛好,剔除所有空洞無物的說教,多讓本地讀者和作者在版麵上出現,放下架子和他們平等互動,關注一切讀者關注的問題。製約的方法有很多,比如,隻選擇你認為有質量的媒體;給媒體打電話、寫信,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媒體的失實和失職,毫不猶豫地表態;對他們的成績,也及時予以鼓勵。等等。
真的很希望有幾家華人媒體和加拿大主流社會價值一致,成為真正的加拿大主流媒體,而不是中國媒體的加拿大版。畢竟,華人移民的主流是想融入加拿大社會,而不是想劃地為牢,老死在外國的一個“小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