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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加拿大的多元文化

(2004-06-01 11:52:02) 下一個
文化和加拿大的多元文化 施化 剛剛過去的五月,是加拿大的“亞裔文化月(Asian Heritage Month)”。雖然了解這一文化月的人並不多,對亞洲移民的影響也不大,還是讓一些文化圈和新聞圈內的人士忙了好一陣,大概也用去不少社會資源。以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為既定國策的加拿大政府,設立“亞裔文化月”的用心不可謂不良苦,然而收效不能說令人滿意。本文將以剖析文化為端,質疑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目的在於引起讀者的注意和討論。 首先,什麽是文化(culture)?文化幾乎滲透到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麵,與每個人每時每刻形影不離, 但又幾乎不被我們意識到。隻有在一種特定情況下,你才恍然大悟:“哦,原來這就是文化!”這特定情況就是換了一個另外的文化環境,比如移民到加拿大。當人們旅行到其它國家,體驗到不同的食物、風俗、法律和生活方式,或在同一城市之內走到由不同文化構成的區,象是意大利街,希臘街或者唐人街,隻有在這時,文化才被意識到。 簡言之,所謂文化,不是僅僅文化人或文科畢業生研究的東西,似乎與學理科或做生意的人無關,文化與一個社會的每一個成員息息相關。文化常被誤解為,可以通過觀賞芭蕾或傾聽古典音樂而“得到”,假如去的是購物中心或快餐店呢?你同樣“得到”文化。每個人擁有文化因為他或她是某一族裔或某一社會的成員。社會學家經常定義文化為每日的生活方式,文化包括社會成員的認知、觀念、信仰、藝術、道德、法律和行為。簡單舉張女士或詹姆士先生為例:她或他每日的生活,早晨起床怎樣梳洗穿戴,吃什麽早點,看什麽報紙聽什麽音樂,出門跟誰打招呼或不打招呼,上班怎樣對待老板同事看待工作困難,下班去什麽地方玩,和誰聊天聊什麽話題,對這一天發生事情的看法和心情……凡是一天裏你可以想到可以列出的事情,都和文化有關,由文化決定。文化就象看不見的上帝之手,主宰著一個人、一個民族、一個社會的命運。 文化的傳播或流行方式非常不規範。說學校在傳導文化吧,有時家長傳導得更多。說民間的文化流傳最廣,有時卻是由領袖在倡導。社會學家把某一個文化組(cultural group)內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排列起來,大致有:語言,傳統和行為規範,價值判斷,傳媒。某些圖形(symbol)也象征文化,比如中國的龍,美國的鷹。曆史中的某些人物,特別是英雄人物,都給某一特定的文化下了注腳。中國嘛,嶽飛一定是少不了的。 我理解加拿大政府的多元文化政策,本意是提倡平等、交流和融合。因為這個國家總體講是個移民國家,由各種不同文化的族裔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社會。由於不同的文化背景,特別是象中國這樣源遠流長根深蒂固的文化背景,文化間自然相互兼容的概率相當小。不兼容就意味隔膜,意味摩擦。提倡多元文化,就是在主流社會中提倡寬容,讓不能兼容的各種文化之間,盡量互不幹擾,減少摩擦。這個政策製定者的本意是良好的,然而在實踐中,將可能發生什麽和已經發生了什麽,卻很少有人研究。 起碼有一個現實不可忽視。這個順其自然式的多元文化政策,在實行中已經蛻化成一種溫和的禮貌的種族隔離,加拿大的老華裔上百年來自處一隅,基本與主流社會隔絕。他們說自己的語言,吃自己的食物,讀自己的書報,住在“唐人街”,和西人社會“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這種生活方式有利有弊。利在如果隔離狀況能夠長久保持,個人將省時省力,社會將平安無事。有些定居一輩子的老華僑,一句英文也不說,照樣過日子,簡直像沒有移民一樣。他們的後代,走向兩個極端。要麽完全西化,同時離異本族;要麽認同本族,卻離異主流社會。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受過中高等教育的華人移民,成為新移民的主流。而這樣一批移民,同他們的前輩不同,是很不甘心被邊緣化的。他們除了溫飽以外的有更多的生存要求,否則就出現找不到“家”的感覺。有一批人因為對環境不滿,已經返回原居住地,稱為“回流”。還有更大部分還是選擇留下來。這時候弊端就來了。 最近一個例子就是華人參政。華人參政的口號一度被喊得很響亮,結果卻差強人意。說白一點其實是很不愉快,甚至埋下了種族矛盾之伏筆。其中的原委本文不打算展開,但是起因明擺在那裏:不同的理念,不同的訴求,對民主的不同理解。華人如果打算跳出自己的圈子,勢必有所改變。要麽改變自己,要麽改變人家,即主流社會。我主張加拿大政府應以“文化參與”這種方式來進行這一改變,以達到所有文化各取所長的目的。 聽說美國的文化政策與加拿大不同。加拿大自喻為“馬賽克(mosaic)”,是各種不同色彩的拚盤。美國自喻為“大熔爐(big melt pot)”,把各種顏色溶解在一起。我主張第三種方式,可以比喻為“雞尾酒(cocktail)”,不同顏色依然存在,但又不能從邊緣割離。不管怎麽說,“馬賽克”還是易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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