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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我”的深層思考

(2004-04-30 08:27:52) 下一個
 施化

近日讀到一個駭人聽聞的標題:《嬰兒竟是世上最暴力的人?》。文章稱,加拿大著名的暴力行為研究專家特裏姆布雷,最近公開了他的最新研究結果:人類從開始呼吸第一口氣時,就具有感覺憤怒的能力,一個4個月大的嬰兒就可以表達他的憤怒。等孩子長到兩歲的時候,以發脾氣為表現形式的暴力行動達到頂峰。

又回到這個古老而又古老的話題:“人性”是“惡”還是“善”?孟子主張“性善”,他以為,人天生就具有一顆對他人苦難的敏感之心。荀子主張“性惡”,他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說,人初生很純潔,隻是後來受周圍環境的影響才變壞的。意大利思想家奧古斯丁則強調,人的本質本來就是壞的,並不受外界社會的影響。宗教說,其實每個人生來就是有罪的,帶有前生前世的惡的東西。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的觀點是,每個人的人性生來都是一樣的,沒有好壞分別,就好象水一樣。之所以後來的不同,也象水一樣,在寬闊的河床中平緩,在陡峭的河床中暴烈。

我還是比較傾向於奧地利病理學家、精神分析學派創始人弗洛伊德的理論。弗氏的“三我”理論,確屬獨到之見。讀過弗氏著作的人都知道,人格中的三個“我”分別是:“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與無意識相一致,包括性欲和攻擊本能,也包括無價值判斷,追求實時滿足和緩解緊張,它服從快樂原則。“自我”與理智相一致,介於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間,使本我尋求享樂的要求置於它的控製之下,它服從現實原則。“超我”與良心道德相一致,朝著完全壓抑本我的方向發展,使自我實現達到完美的狀態。

前麵加拿大學者對嬰兒的研究,顯然側重於“本我”。因此這樣的研究結果,並沒有超出弗老的研究範圍。可是一旦對“三我”理論的後麵“兩我”深入思考下去,自然而然就發現弗老理論的局限甚至謬誤。如果把“本我”、“自我”和“超我”分別形容為:“獸性”、“人性”和“神性”,理解起來就更方便一些。我的理解是:弗氏對“超我”作用也就是人的“神性”過於誇大,以至於基本忽略了“自我”也就是“人性”。這一致命的錯誤,使他的理論始終缺少應有的生命力。

“超我”隻在有限的條件和特定的人身上,才顯出崇高的光環。“超我”隻是一種非常態,相比之下,“自我”才是常態。對超我的不適當的推崇,最終不僅達不到完美人格的追求目的,相反還使人格受到摧殘,失去自我,傷及無辜,破壞社會,倒轉曆史。

據朝鮮中央通訊社報道,在4月22日龍川火車大爆炸中,有一位“英雄”,不去搶救自己受傷的親人,隻身衝進燃燒著的火車站大廳,搶出偉大領袖金正日的畫像。我可以想象出一位朝鮮的老年讀者,在讀到這條對我來說不可思議地荒謬的新聞的時候,臉上肅然起敬的神情。 中國的讀者有何感想,一時無法猜測。不過在過去的幾十年,類似的故事在中國實在太多太多。即便今天中國的小學課本裏,還有一大堆與上麵的“新聞”神似的內容。記得其中一個,講的是紅軍運輸糧食的後勤部長,完成任務後自己餓死的故事。中國的小學生們就是靠這種養料喂大的,類似於沒有蛋白質的假奶粉。他們長大以後,才有少部分人會發現自己是殘廢,首先是不可避免的人格分裂!

人格分裂主要表現在“超我”遠遠脫離了“自我”和“本我”,不定向地漂離。從行為上看,人格分裂的青少年部分或全部地放棄了“生命原則”。他們在人格形成的過程中,也許會給自己訂立許多“崇高”原則,比如“成功”、“出名”、“為父母增光”、“為民族獻身”,等等,但從不考慮自己生命以及推己及人的他人的生命的完美實現。為什麽很多時候崇高的追求反而達不到崇高的目標,就象俄國的二月革命黨人,用不惜個人犧牲的代價,換來的卻是一個長達八十年的獨裁專製社會?值得思考的問題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放棄“生命原則”,以暴力為手段實現目標。原則是大壩,放棄原則是大壩的缺口。

人格中的“自我”看起來沒有“超我”那麽完美高尚,但是“自我”堅持一條根本原則,也是人類社會的最基本原則:不傷及生命——自己的和他人的。“自我”向內而不是向外尋找價值,獨立性很強。一個“自我”成熟的人,常常顧及自己的利益,“你要讓我做事,必須付錢”。可是另一麵原則在於,“哪怕你付錢,也不能讓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有了從“自我”中引伸出來的這條原則,那些“蓋世太保”們和“人肉炸彈”們,將會消失。中國的下一代中,也不會再出現馬加爵。

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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