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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愛國一樣愛生命

(2004-04-04 17:45:11) 下一個
 —從日本遺留毒氣傷害事件說起

施化

9月間,接連兩起有關日本二戰遺留毒氣傷害中國公民的事件。一起是9月18日,北京6名愛國人士在海外關注、內地漠視的氣氛下,把百萬個網民簽名遞交給日本駐華大使館,要求賠償二戰遺留化武的受害人及銷毀所有留在中國境內的化武。另一起是,13名受侵華日軍遺留化學武器傷害的中國公民索償訴訟終有結果,東京地方法院9月29日下午首次判決原告勝訴,日本政府須向13名受害人賠償合共1.9億日圓(約1320萬港元)。

兩起性質相同的事件,都是由於侵華日軍在中國境內遺留下來的毒氣化武,給中國人造成身體生命傷害,由此而引發對日交涉。可是不難看出,這兩起交涉的結局和影響,卻發人深思地不同。

百萬簽名規模巨大,反應廣泛。自8月15日開始至9月15日結束,全球一共有12518個網站響應,海內外網友簽名達到1119248人,據發起人中國918愛國網等七網站在聲明中稱,百萬人聯合聲明不僅開創了中國網絡史上的先例,而且還向國際社會顯示了中國人民強烈反對侵略戰爭的決心以及執著地對正義與和平事業的追求。結果呢,卻差強人意。計劃中的小型示威被朝陽區公安局“不許可決定書”禁止。連事件本身的新聞,也被大陸所有的主流媒體封殺。可以說是轟轟烈烈開頭,冷冷清清收場。

與百萬簽名相比,毒氣賠償訴訟的動員範圍則小得多。東京地方法院認定原告提出的化武傷人事件包括﹕1974年10月20日,3人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河裏作業時受到毒氣彈泄漏液體傷害,其中1人於1991年7月死亡,其餘兩人留下後遺症。1982年7月16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工地挖出的毒氣罐打開後,4人中了芥子毒氣而殘疾。1995年8月29日,黑龍江省雙城市地盤發現臭彈並爆炸,2人死亡、1人殘疾。法院判決書譴責了配備和遺留毒氣武器這一違反國際法的行為,言明如不受理受害人的索償訴訟有違正義和公平理念。

雖然現在還不確定此案的上訴結果,但不論結果如何,此一判決已經在中日關係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東京審判以明確的語言告訴中日兩國人民,在維護生命尊嚴的理念上,沒有中日國界的區分。 隻要稍稍地探究一下,就不難發現,推動兩個事件的背後原動力有所不同。百萬簽名的推動力是“愛國”,毒氣訴訟的推動力是“愛生命”。

愛國是一種崇高的信念和情感。中國在近代史上,飽受列強的淩辱,仇深恨重。中國人自古來缺乏精神支點,既不像有的民族那樣依仗宗教,也不像有的民族那樣依附皇族,在大是大非的重要選擇關頭,常常迷失自我,變成“一盤散沙”或“一群綿羊”。由於這一非常特殊的境況,由於許多自覺或不自覺的原因,一百多年來,他們隻選擇“愛國”來凝聚自己。可是很不幸,“愛國”理念在人類的信仰史上,相對處在較為低級和原始的階段,用“愛國”理念為引導,試圖應付已經現代化了的國際社會的大小事件,常常會出現象百萬簽名一樣尷尬、力不從心的局麵。至少中國政府不願在這個“愛國”行動中,扮演積極的角色。日本的多數清醒理性的國民,哪怕再堅守公理和正義,也很難對中國任何反日愛國行動作出積極呼應。相反,他們在毒氣訴訟的事件中,反而可以找到與自己相同的理念,這一理念就是“愛生命”。

“愛生命”相對於“愛國”而言,是一個升華得高得多的全新的人類信仰。這一信仰僅僅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幾十年,在地球上較為自由開放的發達區域才得以浮現並獲廣泛認同。“愛生命”的理念,對於中國的多數青年應該是陌生的。提起“愛生命”,愛國青年們的聯想也許是:“貪生怕死”、“苟且偷生”和“自私自利”。也難怪他們,這是中國曆來的整個基礎教育所致。

如果“愛生命”不是“貪生怕死”又是什麽東西?打個最感性的比方,同時也符合人的認知從感性到理性過渡的規律:當你聽到稚童丫丫學語的聲音的時候,當你聞到少女頸項上的青春氣息的時候,當你看到慈祥老人銀色的白發輕輕隨風飄動的時候,你有沒有從心底裏油然升起一種甜絲絲的情感,這種情感你無法用語言來描述,這就是“愛”。愛什麽?愛“生命”!

恕我武斷,我相信這種情感任何一個正常的人都有。隻不過有的人“理智”地用一種更“高”的情感,強行把人類的這一最基本的情感覆蓋了。所謂更“高”的情感可以有很多種,比如:××主義的崇高理想、對×皇的忠誠、對×主的篤信……甚至“愛國”也可被視為一種更“高”情感。在這些“崇高情感”的支配下,人的生命尊嚴可以被漠視,人的生存權利可以被剝奪,人生的自由可以被禁錮,人可以選擇自殺炸彈、殺戮、種族滅絕!至於扣押、酷獄就更不在話下。然後有的“哲學家”就洋洋得意地證明說:你看吧,事實證明人性是惡的,所以要心狠,不能善良。曆史就是這樣被反證著直到今天。
 
作為一種信仰,“愛國”更有力量還是“愛生命”更有力量?信仰的力量不在於相當多少萬噸當量TNT,而在於占有多少人群比例的共識。“愛國”信仰由於在認識論上層次不高,“愛國”常常“愛”進死胡同,比如義和團的“愛國”就把國給害了。今天的反日愛國,由於得不到許多清醒有識之士的認同,結局也隻能象百萬簽名這樣冷清。“愛生命”就不同,“愛生命”已經得到世界所有發達國家人群的共識,並日漸擴大到發展中國家。比如東京地院的法官就和提起訴訟的中國公民有共識。

“愛生命”一旦成為多數人群的共識,其結果就象築起一條無形的防線。當這條防線築在每一個人的心中以後,任何一個權柄在握的帝王國君主席總統,想要突破這條防線,推行蔑視個人生命、踐踏個人尊嚴、剝奪個人自由的政綱,都必然失敗垮台。新的領袖將不得不順應潮流,將製度改革得更加符合人性。社會就這樣進步了。

一旦“愛生命”的理念演化為政治製度,將會是一個多麽美好的製度:每一條生命,不論出生在哪裏,有多少財產,信或不信什麽主義和教義,懂或不懂溜須拍馬,在這個製度下,都得到同等程度的嗬護,享受到充分的自由和發展。因此這個國家的人力資源就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自然而且必然地成為一個和平的強國,最終實現所有愛國者的心願。 如果我們擁有強烈的愛國情感,分一點給“愛生命”吧。起碼,象愛國一樣愛生命。   
 
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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