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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強調“個人利益”?

(2004-03-29 21:50:49) 下一個
我為什麽強調“個人利益”? 施化 微言先生讀完我的《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立刻就來了不少“大義”。而且順手就輕輕給我帶上一頂“漢奸”帽子,做的且不露痕跡,真是讓人欽佩之至。 實在可惜,微先生雖然免費贈送我“立意不錯”的小甜點,可縱篇文章從頭到尾也看不出他讀懂了我的“立意”,倒反而顯出他自己的世故的皺紋:虛偽,言不由衷。“立意不錯”到後來,變成全盤否定。 可惜我沒有練出他的功力:自己什麽觀點都沒有表達出來,卻把辯論的對方糗成一堆狗屎。我隻懂,心裏想的是什麽,說出來的也是什麽,決不隱晦自己的觀點,讓人似是而非捉摸不透。我要是他,作為辯論的一方,會大聲說出“國家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任由你對我的觀點劍刺刀砍,受傷了,流出來的是鮮紅的血而不是怪怪的說不出顏色的液體。他的“方法論”的確和我完全不同。別指望能從他的文章中看出任何見解,有的隻是否定,直到每個讀過他“論敵”文章的人,都被他說服相信自己讀過的那篇文章一錢不值,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這種文革式的“隻破壞不建設”的文風,還將延綿多久? 我為什麽強調“個人利益”?理由之一,是想尋回中國古老的被湮滅的民本思想。那就是: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希望這個“民”不是我們現在常掛在嘴上的“人民”。“民”的最終所指,就是一個一個的個人。如果把一個一個的具體都否定掉,得到的抽象就是無。一個昏官說“我為人民服務,不為你個人服務”就是這種嘴臉,其實他在為自己服務。微先生在文中給我上語文課,解釋了半天“權利”和“利益”的不同。我倒要請教一下,你在小學課本裏學過的“人民利益高於一切”裏的“利益”,和我說的“利益”有何區別?最近,胡錦濤總書記在一次講話裏說,“民眾無小事”。可見傳統民本思想已經開始在大陸回歸,海外的微先生是不是覺得有些落伍啊。 理由之二,說句大不敬的話,是想提醒人們警惕國家的盤剝。國家對人民的盤剝,不是什麽新鮮事,隻是“皇帝的新衣”,沒有一個孩子來點破罷了。凡是把“人民”兩個字叫得最響的國家,盤剝人民的貓膩最多。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人民利益”一定叫得比南麵的同胞響,而他的人民在吞糠咽菜。中國的最高的“人民利益”,具體體現起來就變成:農民一年收成200元人民幣,卻要交300元稅;下崗工人辛勤半輩子,要靠賣血才能供子女上大學;女大學生交不起學費,隻好去賣淫……而任何一個省部級貪官的贓款,都能供得起上千座農村小學。去他的“人民利益”,別再象騙弱智兒童一樣騙人了。不要什麽“人民利益”,隻要老老實實還我們“個人利益”就行了,可以嗎? 國家抵抗敵人的侵略,當然是保護“國家的獨立、民族尊嚴、文化傳統等等”,但首先要保護的是一個一個國民的生命利益、最基本的個人利益。這就是我指的“為重”。所謂的國家、民族、文化,都是由人組成、由人創造的。離開健康活潑、生機勃勃的個人,剩下的隻能是火星般的荒野。 任何事物都有本末。本永遠是本,末始終是末,不是什麽“辯證地分析”就可以顛倒得了的。我最煩的就是“具體分析”。比如說白顏色吧,不能肯定白的就是白的,要具體分析,在黑暗中白顏色就是黑的……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這就是“具體分析”的功能! 如果微先生還是不理解“個人利益”是最崇高的話,我隻好借用他信服的唯物主義來解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什麽是生產力?生產力就是人(加生產工具)。人,具體來說就是有呼吸有脈搏有體溫有思想有情感的個人,永遠是最基本、最重要、最崇高的。這和“單細胞鞭毛類生物”毫無關係。 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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