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複劉俊民先生
施化
謝謝劉俊民先生讀完了我的文章《話說“人性”》,作了一些思考,並寫了《“人性”別說》一文,妙筆生花地批判了我的文章或者可以說我本人。他的觀點可以歸作:不同意我對文明的定論;反感我對中華民族人性受損狀況的剖析;拒絕東西方文明的融合。並且語氣相當激動。
真理是不辯自明的,就好象一加一等於二一樣。人們之所以要辯論,是因為被事物的表象或假象所迷惑,所誤導,偏離事物的本質十萬八千裏遠而不自知。我所以要寫《二說“人性”》,並非打算與劉先生辯論,隻想把自己的觀點闡述得更明晰一點,避免被第二個劉先生誤解。
關於文明的定義,可以有N種解釋,隻要不離其宗,都可視為及格。我知道,劉先生雖沒有點明,他極為推崇的八十年代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運動”,曾經是時髦過,但很快就被“悶聲發大財”的“物質文明”淹掉了。那場文明運動所倡導的“五講四美三熱愛”,雖然沒有觸到文明的本質,至少還帶了點皮毛。
最簡單來說,文明就是符合人性規律的生活方式。自然科學的人性規律,包括人的不同生理階段的天然需求和本能。文明的對立麵是野蠻,野蠻是違背人性的。你看,繞了一大圈,還是回到“人性”上來了。
缺少人性又怎麽樣,還不是照樣生存,有人也許會這樣說。 “人性”之所以偉大,在於一條底線:一個人如果善待自己,就應同樣對待無論血肉肌體思維情感都與自己相同的另一個人。這也就是“善”與“愛”。一個以此為底線的社會,就已經基本確立為理性的社會,公道的社會,文明的社會。
西方人大多相信基督教的“人性之愛”。很普通的平民,都沒有受過多少高水平的教育,當他們注意到一件事看來有違人性,就立刻會在第一時間作出“這是罪惡的”這樣的內心裁判,就會共同抵製這件事不讓其泛濫以至於“積重難返”。有與沒有這個內心裁判,絕然是一個民族、一種文化先進與否的標誌。一旦人們崇尚“人性”理念,“善”與“惡”隻有一條標準,那就隻是符合或不符合“人性”。凡是尊重人、同情人、關愛人、幫助人的就是善;凡是仇視人、傷害人、壓迫人、欺詐人的就是惡。善惡分明,天網恢恢。根本用不著什麽主義的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製教育,在這種社會中生活,你會感到:這才是人過的日子。在這種社會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才會有健全的靈魂和體魄,稱得上文明人和現代人。
當然,這個地球上還沒有出現完美的社會,一切隻能相對而言。 不管你的內心情願或不情願,看看事實,眼下的中國社會,與西方大多數發達國家相比,這種以“人性”為底線的文明是有餘還是不足?我一點都沒有抹煞中華文明的偉大,甚至還舉了“人之初,性本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為例來說明。可是睜大眼看看,今天的中國,信奉它的人還多嗎?我隻想說明,中國人的“人性”,被幾千年來的統治者閹割得差不多了。這點劉先生和我的觀點相同:“從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危害一直沒有停止過。
難道沒有注意到這個事實嗎:以基督教文明為底蘊的西方社會出現了人權、自由、平等、民主等治國理念,而熟讀《資誌通鑒》和《二十四史》的那位中國領袖,他的用人如用棋、蔑視任何人的人格和尊嚴的傳統風格,也給後代留下一些治國理念,那就是:專製、權謀、愚民、賤命。任何下一代領導人,如果沒有意識到兩者的差別,必然還要作同樣的重複。如果僅以縮小物質財富方麵的差距為目標,將永遠是緣木求魚。
承認這個現實的確很痛苦。但本著科學批判而不是迷信粉飾的精神,做一隻浴火的鳳凰吧。我呼籲的中華文明的複興,已經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那就是回歸“人性”,那就是“善”與“愛”。也許我們不需要借鑒其他的文明而可以繼承和發展自己的文明,可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別人已經相對成功了,而我們還在成功的半路上。
2002年11月
附劉俊民:人性別說
近期的“有感而發”專欄刋登了署名“施化”的文章:話説“人性”。作者自稱以其前半生的經歷領悟到,“人性”是中華民族文明復興的唯一法寶。作者究竟經歷了什麽使其如此大徹大悟,讀者不得而知。但作者對“文明”的解釋及其肩負的復興大任則是字字鑿鑿。
作者對“文明”的眞知灼見來自其剝皮工夫。當作者把“文明”的皮剝到底時,發現了“人性”這個核。應該説皮並未剝到底,因爲作者還要繼續剝核的皮。這時,看到了“善”與“愛”兩個字。於是有了作者字典裡的“文明”:文明=人性=善+愛。當讀者順著作者的邏輯去驗證“文明”時,卻遇到了麻煩。因爲作者明確指出:“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華文明隻配“吃人”二字。從文章的上下文來看,“吃人”不是“人性”,也不是“善”或“愛”。顯然,作者心目中的“文明”不止一個。被作者剝光了皮的那個文明是文明之二,還是文明之三,作者未提,讀者惘然。中華文明旣然被作者稱爲文明之一,就應該符合作者的定義。否則,皮恐是白剝了。
也許作者剝錯了可以再剝。此乃個人私事,讀者幹涉不著。但是,作者關於中華文明的議論,卻過於“失去‘人性’”,顯不出一丁點兒的“善”與“愛”。據作者説,道破“吃人”天機的是魯迅先生。且不説魯迅先生有沒有剝過中華文明的皮,但説那一代人先是把文明翻譯成“吃人”,然後再對文明實行“人吃”,造就了一代未被“吃人”的文明吃盡的橫掃中華文明的新人類,從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掃蕩之盛況史無前例,這就“人性”了嗎?而作者麵對幾千年外延博大內涵精深的中華文明表現得如此“麻木”、“冷漠”,甚至“仇視”,倒的確讓讀者懷疑是不是作者説的那種被閹割了“人性”的人眞的是種存在。
作者要引領人們“修復人性,回歸文明”。作者是否知道,一個文明的復興,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文明的復興是通過集體無意識中個體默默而有意識地對逝去文明的發現、發掘、展示、繼承與發展的過程。人性的修復是在確定人性尙存的前提下,對受損部分的修復,對失去部分的塡補。怎麽能期待一個看不見人性的人去修復人性呢?怎麽能指望一個拋棄文明的人帶領別人回歸文明呢?
作者自認爲“海外華人責任在先”。可按作者自己的論述,海外華人和“遍及大陸”的華人一樣是“人性衰弱”、與“西方其他族群”無法相比的華人。所謂“責任在先”是要先於大陸華人,因爲作者在海外,所以就離“當今世界文明主流基督敎文明最近”。不要説中華文明的復興和振興過程早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就已經在其發源地開始了,也不必議論基督敎到底有沒有人性,隻需跟著作者的思維走便足以走到作者未必想去的地方。按照作者的邏輯,中國人經過幾千年的人性閹割,人性已幾盡湮滅。即使跑到海外,離什麽文明再近,也是中國祖先的後裔。祖先已沒了人性,後裔便先天地缺失人性。所以,作者意識到自己需要“人性”,於是,便要選擇“人性”。求上帝保佑。問讀者是否也選擇“人性”?別擔心,讀者本已有“人性”。能否稱爲“朋友”?讀者可能會覺得,待作者有了“人性”再說。